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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县志初稿
十有四年五月,漳、粤与泉分类械斗;知府杨廷理平之(郑稿)。
八月十八日丙午,水师提督王得禄、邱良功追击蔡牵至外洋,落海死;海寇平(「彰化县志」)。
十有六年六月,淡北高夔乱;伏诛。
夔,内港人也。有卖卜者以先知之术惑夔,遂与高姣等在柑园谋不轨。事觉,六月十六日壬戌,新庄县丞弓清瀚、艋舺都司庄秉元率兵捕之。夔潜匿八连港之午子山,知府汪楠、同知查廷华搜夔、姣等,砾之(节郑稿)。
道光六年五月,闽、粤分类械斗,内山贼匪黄斗奶、黄武二等乘机率生番乱中港。
总督孙尔准统兵驻堑城,遣金门总镇陈化成领官军入山剿之;斗奶、武二等伏诛(郑稿)。
十有四年,闽、粤分类械斗。
酿事,凤山县蛮蛮大庄(厅案)。
二十有一年八月十六日丁酉,洋船至鸡笼;炮台参将邱镇功调守备许长明、欧阳宝等在鸡笼防所堵守,淡水同知曹谨、协防澎湖通判范学恒委巡海口,知县王廷干督同艋舺县丞宓惟康在三沙湾炮台应之。洋船折桅冲礁碎。
九月,洋船再至鸡笼;参将邱镇功、淡水同知曹谨、协防澎湖通判范学恒御之。
二十有二年二月三十日己酉,洋船复至大安官军侦探入口;淡水同知曹谨、署鹿港同知魏瀛、澎湖通判范学恒、彰化知县黄开基,护北路副将关桂、游击安定邦督同守备何必捷、千总何建忠、李青云、把总翁标桂、林飞鹏等御之。洋船破。
三月,草鸟匪船扰堑南各港口。
二十有四年,漳、泉分类械斗。
绅士有捐恤难民者,分别奏奖(见「斯未信斋文稿」)。
咸丰三年八月,漳、泉四县分类械斗。
三角涌匪徒倡乱,毁八甲、新庄。
四年春、正月,闽、粤分类械斗。
初,田寮庄匪徒罗庆二、赖得六等在中港抢牛肇衅,酿及中坜闽、粤互斗。
会首黄得美率党黄位陷同安、海澄、厦门,得美诛;位窜大鸡笼口,逸竹堑港。同知丁曰健平之。
九年九月七日癸酉,漳、同分类械斗。
是日,枋寮街火,漳、同互斗,并烧港仔嘴、瓦窖、加蜡仔等庄;旋而摆接、芝兰一二堡亦斗,纵火焚房屋。
十年九月十五日乙巳,漳、泉分类械斗。十八日戊申,漳匪攻南势、矼束板等庄,破之。
桃仔园漳人与大坪顶泉人斗,焚毁十余里。
同治元年三月十八日庚子,彰化会匪戴万生乱;十九日辛丑,勇首林戆晟叛。淡水同知秋日觐死之,彰化县城、斗六门、大甲城堡均陷。台南戒严。
先是,内山三■〈氵义〉河、蕉坑一带,向为盗薮。有刘阿妹招致戴万生、林晟等逆既破彰化县、斗六门,遂攻陷淡属之大甲城堡(节「治台必告录」)。
五月,中港逆党王江龙伏诛,大甲城堡复;艋舺县丞郭志炜捕土匪杨贡,诛之。
复大甲者,通判张世英、知县王桢等(节「治台必告录」)。奉谕旨:以北路〔张世英〕一军防剿尚为得力。
六月,桃仔园逆首杨升闻乱,斩之。
二年春、正月,林晟等复犯大甲;十八日乙丑,获戆晟斩之。
十一月三日丙午,彰化城复;十八日辛酉,克斗六门。
复彰化者,都司陈捷元、郑荣等。绅士林占梅前同官军攻克大甲,此次亦自备资斧募勇千余名,越境助剿。克斗六门者,参将关镇国等军(节「治台必告录」)。
十二月十八日庚寅,生擒戴万生等;斩之。
光绪二年,猫里新鸡笼吴阿莱乱;同知陈星聚会游击□□□统兵擒斩之,余党散。
阿莱,粤人;居猫里新鸡笼。其祖、父,世为农夫;阿莱生不事生业,好弄兵器。初,邱仔九垦内牛斗口山,有磺窟,生磺油;英人过此,持千金购此磺窟。英人旋归,磺窟无人管理;阿莱踞而有之。汛兵闻知,以为侵占禁地,往捕;阿莱拒之,毙汛兵二名。同知陈星聚饬总理谢海二、彭继生率土勇夜往捕之,阿莱前门坚闭,土勇破门而入;匪党鎗炮齐发,毙土勇二名。阿莱遂号集其党围之,海二、继生均逃免。同知陈星聚会游击□□□统兵击杀,并檄中路汛兵合攻。阿莱逃窜,无所容身,自知不免;夜投谢阿伸家,阿伸擒阿莱,送官在地正法。
光绪十年六月十二日乙酉,法军入寇基隆;兵输停泊港外。
初,法国构衅,钦命巡抚刘铭传为帅,统兵巡台。闰五月二十八日到台,驻兵台北府城;饬军门曹志忠领兵屯扎二重桥,军门刘朝祜及提镇苏得胜、章高元领兵分扎狮球岭及基隆山等处,副帅孙开花统兵驻艋舺,饬军门龚占鳌领兵屯扎沪尾,营务处李彤恩及营弁张李成亦分扎沪尾。
十五日己丑,大战基隆港;法军开炮击坏口岸炮台。
先是,上命各军谨守各口,不许预先起衅。是日早晨,法军轮船开火起锭,八点钟开炮,首发已将炮台击坏,毙炮兵三名;清军始开炮应之。
十六日庚寅,法军潜登基隆口岸;巡抚刘铭传命军门曹志忠、刘朝祜、提镇苏得胜、章高元率兵截击,法军败绩。
是日早晨,法军潜登基隆口岸。刘铭传在望楼上遥见,即饬曹志忠、刘朝祜及苏得胜、章高元等伏兵以待。法军上陆前进,遥见清之苦力数十人,疑以为兵,心怯少驻;而伏兵齐起击杀,炮如雨下,斩酋长一员、毙炮兵百有奇,获军械无算。法军溃,退守军舰。
八月十四日丁亥,法军战舰犯沪尾港;副帅孙开花饬各营严御。自卯刻开炮,战至午刻,两军各退。巡抚刘铭传传令移营援沪尾,退守狮球岭。
十七日己丑,法军乘虚上陆,侵踞基隆;巡抚刘铭传退守台北府城。
二十日壬辰,法军潜登沪尾口岸;副帅孙开花命军门龚占鳌、将弁胡□□、张达斌、汪□□、营务处李彤恩、张李成、黄宗河等率兵击之,法军败绩。
是日未刻,法军各酋长率兵千余名潜登沪尾口岸。有巡海兵遇之,驰报;孙开花乃传令各营布阵相当。两军鎗炮齐发,清军阵势渐怯;将弁胡□□奋勇争先,手刃法兵数人,中炮毙命。张李成在口岸外涂宑中扬旗突起,兵皆披发赤身,横击于后;法军阵亡甚众,惊惶急退,争下小布船,船有不堪重载而沈者。法大将在兵轮望楼上见其兵败,开大炮以击追兵;误伤其兵并小布船,击沈港口。是役也,法军阵亡过半。自是,不敢再犯沪尾。
九月廿五日丙申,法军由基隆攻暖暖庄;时在地团练勇效力击战,毙法兵十余名,兵始退。
十月□□,巡抚刘铭传调统领林朝栋统台勇与军门曹志忠分段扎守。
十一月朔辛丑,林朝栋与法军大战大水窟;法军败绩。
二十三日癸亥,法兵轮停泊竹堑旧港口,开大炮击毁商船。
十二月□□,法军攻暖暖庄,士勇营弁张仁贵死之。
十有一年春、正月朔己酉,统领林朝栋被困□□;营务处陈明志、王诗正往援,围解。
三月朔庚子,清、法和议始成。
五月初十日戊申,法军自基隆港撤兵回国。
卷六
文征
文征
代檄淡水谢守戎
纪竹堑埔
台湾田粮利弊疏(雍正五年)
淡水公馆记(乾隆二十八年)
堑城武庙碑记(乾隆四十二年)
明志书院碑记
番社纪略
番俗近古说
捐造淡水厅城碑记
捐造淡水学文庙碑记
义渡碑记
庄规禁约
山海贼总论
台北道里记
新竹试院碑记
北郭园记
凤崎晚霞(距县东北十二里。「厅志」载八景之一)
隙溪吐墨(县治西城外。「厅志」载八景之一)
指峰凌霄(距县东南五十余里。「厅志」载八景之一)
香山观海(距县西八里。「厅志」载八景之一)
合水信潮(距县南八里。光绪十九年纂修「新竹县志」,采入新竹县八景之一)
北郭烟雨(在北城外郑氏别墅。光绪二十年,知县范克承初拟为「北郭纳凉」,后改为「北郭烟雨」;八景之一)
北郭烟雨
潜园探梅(在城西林氏别墅。光绪二十年「新竹县志」告成,采入八景之一)
指峰凌霄
指峰凌霄
隙溪吐墨
香山观海
合水信潮
凤崎晚霞
北郭烟雨
灵泉试茗
潜园探梅
潜园探梅
北郭烟雨
北郭烟雨
北郭园即事
东河飞沫(距县甫六十里)
东河飞沫(在头分堡)
北郭园新成八景答诸君作
潜园纪胜十二韵
十八尖(在新竹县南外城)
过灵泉寺有感(寺在县东城外金山面冷水坑,距县治八里。光绪二十一年六月沦于兵火)
题金山面灵泉寺
竹堑竹枝词
新竹竹枝词
附录「海音诗」
代檄淡水谢守戎蓝鼎元
查大鸡笼社伙长许略、关渡门妈祖宫庙祝林助、山后头家刘裕、蛤仔难伙长许拔四人能通番语,皆尝躬亲跋涉其地贌社和番,熟悉山后路径情形。该弁其为我罗而致之,待以优礼,资其行李、糇粮之具,俾往山后采探有无匪类屯藏岩阿?穷极幽遐,周游遍历;倘有游魂伏莽,立即飞报以闻。本镇调遣官兵遄臻剿灭,无许偶留根株,以贻地方之害。
但恐许略等或有畏远惮行,弗克殚心竭力,潜踪近地,饰言相欺;斯亦不可不虑者。该弁披肝胆以诚告之。更选绘画者与之偕行,凡所经历山川、疆境,一一为我图志。自淡水出门,十里至某处、二十里至某处,水陆程途详记图上,至蛤仔难接卑南觅而止。百里、千里,无得间断;某处、某社、某山、某番,平原、旷野、山窝、窟穴,悉皆写其情状、注其名色。使台湾山后千里幅员,一齐收入画图中;披览之下,瞭如身历。
重赏酬勋,本镇无所吝焉。山后廓清,是亦该弁一劳绩也。
纪竹堑埔蓝鼎元
竹堑埔宽、长百里,行竟日无人烟。野番出没,伏草莽以伺杀人;割首级、剥髑髅饰金,夸为奇货,由来旧矣。行人将过此,必倩熟番挟弓矢为护卫,然后敢行;亦间有失事者,以此视为畏途。然郡城、淡水上下必经之地,不能舍竹堑而他之;虽甚苦,亦不得不行云。其地平坦,极膏腴;野水纵横,处处病涉。俗所谓九十九溪者;以为沟浍;辟田畴,可得良田数千顷,岁增民榖数十万。台北民生之大利,又无以加于此。
然地广无人,野番出没;必碁置村落,设营汛、奠民居,而后及农亩。当事者往往难之,是以至今弃为民害。不知此地终不可弃,恢恢郡邑之规模,当半线、淡水之中间,又为往来孔道冲要;即使半线设县,距竹堑尚二百四十里,不二十年,此处又将作县。流移开垦,日增日众;再二十年,淡水八里坌又将作县。气运将开,非人力所能遏抑。必当因其势而利导之。以百里膏腴天地自然之乐利,而惮烦弃置为百姓首额疾蹙之区,不知当事者于心安否也?有官吏、有兵防,则民就垦如归市,立致万家,不召自来;而番害,亦不待驱而自息矣。
天下无难为之事,止难得有心之人。竹堑经营,中才可办,曾莫肯一为议及,听野番之戕害生民而弗恤,岂尽皆有胸无心,抑中才亦难得若是乎?大抵当路大人末由至此,故不能知;而至此者虽知而不能言之故也。留心经济之君子,当不以余言为河汉夫!
台湾田粮利弊疏(雍正五年)尹秦
窃查台湾全郡尽属沙壤,地气长升不降。所有平原,总名「草地」。有力之家,视其势高而近溪涧淡水者,赴县呈明四至,请给垦单,召佃开垦。其所开田园,总以甲计;每田一甲,约抵内地之田十一亩有零。郑氏当日,分上、中、下三则取租。开台之后,地方有司即照租征粮,而业户以租交粮,致无余粒;势不得不将成熟之田园,以多报少。欺隐之田,竟倍于报垦之数。臣等细访向来任其欺隐不行清查之故,则其说有五:现征科则许亩分算,数倍于内地之粮额。若非以多报少,不能完纳正供。此其说一也。台湾沙地,每岁夏秋大雨,山水奔舄,田园冲为涧壑;而流沙壅积,熟田亦变荒坏。若非以多报少,将何补苴亏缺?此其说二也。台地依山临海,所有田园并无堤岸保障;海风稍大,咸水涌入,田园卤浸,必俟数年咸味尽去之后,方可耕种。若非以多报少,何以抵纳官粮?此其说三也。台郡土脉炎热,不宜用肥;两、三年后力薄寡收,便须荒弃两年,然后耕种。若非以多报少,焉能转换办公?此其说四也。佃丁系漳、泉、潮、惠客民,因贪地宽可以私垦,故冒险渡台。设使按亩清查,以租作粮,伊等力不能支,势必各回原籍,以致田园荒废、额赋虚悬。此其说五也。夫田粮之欺隐若此,其所以致此欺隐而难以清厘者又若此,宜作何变通以除欺隐之弊?海疆重大,与内地不同,臣等愚昧不敢轻议;谨据实奏请圣裁!
至于北路彰化一带,县系新设、地稍偏远,臣等见多未辟之土,亦宜召民开垦。案查淡水同知王汧曾经具详称:『北路虎尾溪以上闲原宽旷,其召民开垦之法,毋许以一人而包占数里地面,止许农民自行领垦,一夫不得过五甲;十夫连环互保,定限三年,比照内地粮额起科。再如熟番场地,向有奸棍认饷包垦、久假不归之弊,若任其日被侵削,番众无业可依,必至退处山内,渐渐变为生番。宜令大社留给水旱地三百甲,号为社田,以为社番耕种、牧猎之所;各立界牌,将田场甲数、四至刊载全书,使日后势豪不得侵占。其余「草地」,悉行召垦;并限三年起科』。臣等细加寻绎,事属当行。惟召垦农民,似宜照臣等前折所陈,亦令归庄并田,务使匪类奸徒无处托足,以靖盗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