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志-清-谢宸荃


钱江庵 在县治东。明正统八年建,后改社学。今废。 

凤池庵 在县西关外,凤麓之右,常沿渡头。崇奉大士。南安进士郭瑄第有联云:“真身现处一道松阴,仿佛菩提树下;大众渡时半泓溪影,依稀明镜台中。”

大石庵 在感化里,景泰五年建。

大成庵 在感化里,唐时建。皇清康熙十年重新。

汤泉庵 在兴一里唐家乡。

龙居庵 在兴一里。

科名庵 在兴二里,为里中宣讲约所。

高平庵 在还二里。

潮真庵 在崇善里溪尾。

海潮庵 临溪幽胜,在常乐里,为里中宣讲约所。

龙崇庵 界崇信、还一里。有奇石,泉鸣树蔚,憩者赏心。

济渡庵 石堂庵 俱在长泰里。



关帝庙 在县西街,朔望邑侯拜谒。

大山庙 在崇善里。    

三忠庙 在县南。

后空庙 在新溪里。    

官仓庙 在龙兴里。

溪内庙 在依仁里。    

兴仁庙 在新康里。

濠内庙 在崇善里。    

华美庙 在县治内。

猴山庙 在来苏里。

渊头庙 在来苏里。庙临溪侧,崇奉二渊王。渊中有香炉石错峙,水势蜿蜒湍急。舟人至此,咸登岸祷神,纤缆而下。

汾洐庙 在永安里。内崇祀武德尊侯,祈祷有应。

殿

宝云殿 在还集里。祀五谷仙,人祈梦有应。

科坂殿 在依仁里。

后山殿 在兴二里,一名“吉仓峰”。



东岳行宫 在县治北凤山之阿,建岳宫奉祀岳帝。历代修葺者多其人。帝殿后有福、禄、寿三星君之像。阶继以梯,层级而上,则为冯虚阁,俯瞰城户,烟火云蒸。面拱笔峰,晨夕霞蔚。昔所谓“东皋渔舍”、“葛磐坐钓”者,俱在其麓之溪畔,可望而神怡者也。毋宁兹游兴未阑,赑屃数武。或欲左眺,则达于百草庵;或欲右览,则抵乎观真庵。其寻幽陡巅,均不下二里许。因景写怀,壁间留韵,有金玉其音者,自堪藏之名山尔。每岁仲春望日,令有劝农之典,在凤麓之郊。明令汪瑀《劝农诗》、邑人詹仰庇诗载于后。皇清康熙十二年冬,邑令谢宸荃重建。

观音宫 在县治南,龙津渡头。

清溪宫 感化里李森建。

源口宫 在龙兴里。

狮子宫 在光德里,宣讲圣谕约所。

监 宫 在还二里。

鲤鱼宫 在新溪里。

官桥宫 在依仁里,宣讲圣谕约所。

格口宫 在永安里。

九安宫 许安宫 同安柄宫 龙云宫 俱光德里。

舍人宫 在西街头。

凤应宫 在西关外。

安下宫 应格内仙宫 俱在永安里。



磐宗楼 在新溪里,明里人林昌建,以御盗。见《昌传》。训导儋州人孙统诗,有“保障也能尊国势,孤高尤喜插天空”之句。

寨 堡

黎山堡 在兴二里。耆民林永銮筑,以御盗。负山环溪,周围五十余丈。

溪尾寨 在长泰里。

古田寨 在长泰里。里人合建避寇。嘉靖辛酉,寇围四十日,不能下。

(《安溪县志》卷之五终)俱嘉靖中署事本府经历倪用明立。

●卷之六 风俗人物之三

《安溪县志》卷之六

风俗人物 之三

述制

唐:属南安县。本县故名场,有场长。留从效时始置县,詹敦仁为县令。

宋:知县一员,县丞一员,主簿一员,尉一员,儒学主学一员,监商税务一员,巡检司巡检一员。知县,以京朝官衔来任。有戍兵,则兼兵马都监或监押之职。丞,掌修水土之政,行贸易之法,兴山泽之利。簿,掌出纳官物,勾稽簿书之事。尉,掌阅习弓手,除奸禁暴,或以武臣为之。儒学事,旧以令佐兼之,以管勾学事系衔。景定三年,始置主学一员。咸淳元年,转运提举行选请学正、学录、直学各一员,学谕四员,长谕八员,小学教谕一员。巡检,以才武大小使臣充之,专管土军巡逻州邑,擒捕盗贼为事。

元:达鲁花赤一员,县尹一员,县丞一员,主簿一员,尉一员,儒学教谕一员,巡检司巡检一员。达鲁花赤掌一县事,兼劝农桑,以蒙古人为之,谓之“监县”。县尹,以中国人为之,号“司判正官”,秩如达鲁花赤,职任亦如之。县印则达鲁花赤受而藏之,而尹封署于印上。丞、簿、尉,俱以中国、蒙古人杂任。凡县事皆同佥署。儒学,元初为县设教谕一员,选请训导一员。巡检,统弓手,掌捕盗、巡逻私贩诈伪之事。

明:知县、县丞、主簿、典史各一员,儒学教谕一员,训导二员,巡检司巡检一员,阴阳学训术一员,医学训科一员,僧会司僧会一员,道会司道会一员。知县,秩正七品,月俸七石五斗。县丞,秩正八品,月俸六石四斗。主簿,正九品,月俸五石五斗。典史,未入流,月俸三石。明初,丞、簿、典史全设。正统三年,以简僻裁丞、簿。教谕,明初用有学行儒士,后以会试乙榜及岁贡为之,月俸三石。训导,明初置二员,后裁其一(皇清康熙四年,并其一而裁之)。巡检,秩从九品,岁役弓兵六十名,以盘诘奸细、禁治私盐、巡捕盗贼。万历二十年裁革。阴阳训术,以卜择时日。旧学正一名、训术一员,以阴阳生为之,其属有阴阳生五名,今止存训术一员、阴阳生三名。医学科治药饵、拯病人,旧学正一员、训科一员,以医生为之,其属有医生三名,今缺。僧会,以僧为之,管缁流、焚香祝圣;道会,以道士为之,管各观羽流、焚修祝圣。今俱缺。县吏,有吏、户、礼、兵、刑、工六房,共司吏二名,各典吏一名,承发科典吏一名,铺长司吏一名,架阁库吏一名,儒学有司吏一名。以上仍旧。巡检司有司吏一名,明季已革。

叙官

五代

长官

大顺中:廖 俨 

俨招集流民,邑人祀之。

后周

县令

显德二年:詹敦仁 王直道

敦仁,字君泽,固始人。从王审知入闽,隐仙游县植德山下。上书闽王昶,劝兵入贡。昶令参决军事,敦仁恶昶弑父夺其位,辞去。强之袍笏不受,谢之(有诗详于后)。遂避居泉山,杜门不出。留从效受南唐节度使之命,知泉郡事,复辟为属,敦仁力辞,(从效诗详于后)从效不许,乃求监小溪场。既至,见其山川人物之美,请郡太守县之;太守报可,遂为清溪令。以农隙召便近户与番休戍卒,立门楼,廓廨宇,开邸肆,不逾年,毕工。召民诲谕之,德惠居多。举王直道以自代。敦仁爱佛耳山峭绝高大,可耕可庐,卜筑其上,号所居曰“清隐”,有《清隐堂记》。留鄂公遗之书,称曰清隐先生。后人取鄂公书中有“崇待笃信”之语,名其里曰“崇信”。詹去,邑人思之,为立生祠。咸淳三年,父老林济川等状其事,请赐庙号,因避英庙讳,改名“淳仁”。八年乃敕赐“灵惠庙”,封“靖惠侯”。所著有《清隐集》。其诸记及诗俱详于《征文》。

王直道,乃敦仁所荐以自代者。



知县

肖仁宪  李九成  薛 莹  胡 勉  赵 爰

王继仁  李 衡  郑自明  邢 渭  宋克协

吴在木  刘元亨  张令宜  陈 杰  杨佑贤

李宋范  许 致  丁 立  徐 庸  郭惟清

张 韵  孟 逢  钱 检

(以上年任无考)

皇佑六年:王 絃

至和中:王 硕 元年任。  李 炳 二年任。

嘉祐中:杨 萃 三年任。  俞士廉 六年任。

王 振 八年任。

治平中:许 噩 二年任。

熙宁中:诸葛置 三年任。  谢 履 

李 通 四年任。  吴果卿 五年摄。

盖 永 八年任。  苗 颖 九年任。

谢履,字履道,惠安人。嘉祐二年进士,善行隶。嘉祐四年,以南安主簿来为令,以泉州为本贯,防检尤严。知婺州,终官。履累仕有功,不自言。载圭廪缗钱归,不出易物帛;治所如他人。世著其清。

元丰中:赵 说 元年任。  黄仁杰 二年摄。

徐大亮 五年任。  曾 拱 五年任。

元祐中:叶 沃 五年任。  张 古 六年任。

李 岂页 八年任。

绍圣中:汪 时 四年任。

元符中:邹子济 元年任。  詹 铠 元年任。

崇宁中:王 泽 元年任。  黄 愿 元年任。

游长文 二年摄。  吴 铨 三年任。

黄愿,字修可,龙溪人。起家晋江尉。尝装饰一轿,以奉其父彦臣;彦臣焚轿,贻书责愿,愿由是勇自奋励。迁知上杭、清溪二县,终知扬州安抚淮南东路。

大观中:柳 襄 四年摄。  郭大受 四年摄。

政和中:刘直夫 元年任。  郑 佑 二年任。

陈浩然 二年任。  阮 骏 三年摄。

陈安行 四年任。  刘观光 八年任。

黄与靡 惠安人,八年任。

阮骏,字千里,莆田人。绍圣元年进士,摄县有惠政。建炎初,除河南少尹兼西京留守,死金人之难。

宣和中:丁先民 元年任。  郑祖德 三山人,四年任。

洪 范   陈秉文  王伯淮  陈 熊

(以上四人年任无考)

绍兴中:倪 登 八年任。   李茂则 九年任。

杨 干 十二年任。  龚时可 十五年任。

黄 煜        韦能惠 年任无考。

李 著 二十六年任。 廖 兼 年任无考。

黄 朴 三十年任。

梁扬名        李 铸 年任无考。

杨干,广信人。为政以厚俗为本,崇尚教化,迁建庙学。邑之文风自是始盛。陈挺卿撰《生祠颂》:“显允杨公,熏陶善教,古人之心,古人之貌。心正而清,月莹冰壶,民之慕公,一日无渝。貌恭而温,璠 玙炳焕,民之仰公,一日无慢。”

李著,以本县丞升任,葺治黉舍,作社稷坛,名亭“美报”,自为篆额,雄健可观。

黄朴,字文卿,龙溪人。前后居官,捕治豪强,击走寇盗,以阳江尉改秩宰安溪,崇学校,课农桑,终官倅福州兼西外宗丞。师相梁克家以朴居荐首。

乾道中:方士举 七年任。

淳熙中:赵善竦 二年任。  石如松 年任无考。

赵彦勋 六年任。

谢 映 岳 震 年任无考。

林 澈 十四年任。

绍熙中:王孝廉 元年任。  孙昭先 三年任。

孙昭先,字延父,龙溪人。淳熙二年进士,调兴化簿,奉其父昌忠孝勤俭之训,以直道著闻。来知县事,为政简易,催科有法。凡差役亲按户籍,第先后,多方宽恤之,民至有先期输者。修学舍,躬课督,拨废刹田以赡教养。迁通判婺州。除直宝谟阁学士,提点江东刑狱,终官。

庆元中:叶有秋 元年任。  赵师戬 四年任。

嘉泰中:龚 晏 元年任。  杨承祖 四年任。

承祖,字庆袭,龙溪人。以祖汝南泽补官,初调邕州理事曹,断狱得情;再调循州推官;改知本县,劳心抚字。去日,民遮道借留。再倅循州,父老迎谓曰:“故清廉推官也。”终知梅州。

开禧中:赵遵夫 三年任。

嘉定中:陈 宓 三年任。   赵彦侯 六年任。

周 珒 九年任。   赵彦毛 十三年任。

叶 枲 十六年任。

陈宓,字师复,莆田人,丞相俊卿之子也。少及朱文公之门,长从黄干游,以父任历泉州南安盐税,主管南外睦宗院,再主管西外,知安溪。尽心所及,尽力所为。作安养院,以待僦力执事往来山谷间病而无所栖止者,取废寺粟岁若干粥之。作惠民局,以药病者,立吏一人掌局,病愈则裹粮送之,死则棺葬之。县有税课钱,名经总制钱,故为民病,府判监簿复欲解补登足,以给兵食。宓言:“县地瘠民贫,逃产者比比而是。本县所纳常数,已是极费支吾,又欲逐月解补登足,此近来酷政,必是胥吏上惑清明。大贤孜孜为国,念兵食之不可缺,而不知兵所以卫民,若使小邑摧胸剸髓以供军,则是以爪牙病腹心也。”事竟得已。他日,吏进各色不系上供钱,曰:“公自用之,此例也。”宓立却之,曰:“入县即为官钱,私有,赃矣!”良久,曰:“此一‘例’字,坏许多贤士大夫。”安溪士民不名宓令,而尊宓曰“复斋先生”。嘉定七年,入监进奏院,天不雨,上封事直言,遂请罢归。擢太府丞,不拜。出知南康军,诣史弥远别,弥远曰:“子言甚切当,愧仆愚昧,不能行耳。”累知南剑、漳州,请致仕。宝庆二年,提点广东刑狱,章复三上,迄不就。以直秘阁主管崇禧观,拜祠命,辞职名,卒进职一等致仕。三学诸生以起宓为请,而宓没矣。宓天性刚毅,信道尤笃。自言居官必如颜真卿,居家必如陶潜,而深爱诸葛亮。身死,家无余财,库无余帛,庶乎能蹈其语者。端平初,赠直龙图阁。

赵彦侯,以儒术饬治,事妥民安,邑用以治。

周珒,弋溪人。莅官,政教兼举,当时以珒与赵彦侯皆继陈宓而治,为立祠并祀焉。

宝庆中:颜振仲 元年任。

振仲,字景玉,龙溪人。以祖师鲁泽补登仕郎,来宰县,留心民隐,振刷冤滥。道有阳高岭,多盗,尉执平民诬曰盗,振仲物色之,知其佣作,有主家,遂得释。守游九功褒异其事,迁倅莆阳。

绍定中:林日选 元年任。  刘 庞 年任无考。

端平中:吴 丙 元年任。   

嘉禧中:林应辰 元年任。  赵崇栗 二年任。

黄坚叟 四年任。

坚叟,福州人。前令陈宓取上乘废刹田赡士,至坚叟为县,田被赀豪所窃。坚叟白守颜颐仲复之。邑士自宓时三十增至四十,至坚叟增为六十。

淳祐中:郑师申 五年任。  赵琖夫 六年任。

汪 愈 八年任。  赵汝畋 十一年任。

宝祐中:潘继伯 三年任。  陈莹翁 五年任。

景定中:李务观 元年任。  黄 裳 三年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