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志-清-谢宸荃


充饷弓兵编银八百六十二两二钱。机兵银连闰共编银一千三百单八两,内:

抽取机兵充饷银三百九十六两。

续革机兵充饷银一百四十四两。

续减机兵充饷银一百四十四两。

本县防守应役机兵八十名,每名年编工食银七两二钱,闰月每名加银六钱。

驿站银连闰共编银一千五十三两五分二厘四毫八丝,以米派内解府给驿书册原编银八百单二两八钱七毫八丝。万历三十一年,奉文加编答应内监马夫银五十四两三钱三分八厘六毫,又协助黄田驿站银九两五分二厘四毫九丝,闰月加编银六十六两八钱六分六毫一丝,有闰年解府给驿,无闰之年,扣解充饷。

存留本县应付夫廪银一百二十两。

杂 课 弓弦箭料正价银三百四十八两四钱三分四厘四毫,水脚银六十六两九钱七分八厘。

工部三司料正价银二百两,水脚银三两二钱。

农桑绢价银四钱三分五厘四毫,水脚银二分七厘。

商税钞银十九两五钱九分,闰月加一两七钱五分三厘五毫。

酒税银四两三钱二分,闰月加银一钱六分。

抵解无征司库钞银一两六钱二分三厘二毫。

料剩银六十四两六钱八厘。

科举进士牌坊银一百一十二两五钱。

屯寺二田(附)



永宁卫左所计三十三顷六十亩,坐光德、永安等里。

本卫右所计一十五顷,坐新溪、来苏等里。

本卫中所计一十六顷八十亩,坐新溪等里。

本卫前所计三十三顷六十亩,坐崇善等里。

本卫后所计六十七顷二十亩,坐龙涓、崇信等里。

寺 田

承天寺寄庄崇善里,原额田地山三十三顷五十一亩零,受官民米共一百七十九石三斗。

光孝寺寄庄依仁里,原额田地山二百八十五亩零,受官民米共一十五石二斗八升。

东禅寺寄庄感化里,原额田地九十四亩五分,受官民米共五石六升。

其余寺废,田入民户。

皇清地亩钱粮

官民田地、山溪塘共一千四百二十九顷七分二厘三毫三丝,内:

官田地、山溪一百八十五顷六十三亩五分八厘六毫三丝。该:

官米一千四百七十三石九斗七升五勺四抄三撮四圭,内:

七斗则每石派折银二钱四分四厘一毫九丝九忽三微八纤。

三斗上则每石派折银三钱二分五厘八毫二丝二忽二微六纤。

三斗下则每石派折银三钱二分八厘二毫六丝八忽三微。

共征银四百六十九两三钱三分九毫三丝七忽四微七纤一沙。

民田地、山溪塘一千二百四十三顷三十七亩一分三厘七毫,该:

民米六千六百五十二石三升六合八勺一抄五撮五圭,每亩科派不等。

共征银一万三百七十九两九钱六分二厘二毫九丝三忽一纤八沙。

另附:征什项租税等银四百四十五两四钱四分六厘九毫八丝八忽六微,内:

寺租银二百五十七两二钱八分二厘九毫三丝六忽。

山地饷银二两一钱正。

船税银一十两正。

炉税银六十两正。

升科田地银一百一十六两六分四厘五丝二忽六微。

以上人丁田地、山溪塘正附征银一万二千六百二十九两九钱三分七厘八毫八丝二忽二微六纤八沙。

起 运  

户部原额折色改折价脚铺垫,银一千八百七十八两三钱四分二毫九丝五忽六微二纤四沙。

本色办解颜料价脚铺垫,银一十两九钱七分四厘八毫一丝五忽五微七纤四沙。

裁扣解部并节年裁官,银一千三十四两一钱七分四厘七毫三丝四忽二微。

工部原额折色新增价脚,银一千五百六十三两五钱一分三厘四毫九微二纤。

以上起运。

折色实征银四千四百七十六两二分八厘四毫三丝七微四纤四沙。

本色实征银一十两九钱七分四厘八毫一丝五忽五微七纤四沙。

今奉旨汇解户部。

存 留

本省额编正附征兵饷银五千六百八十三两六钱七分五厘四毫五丝四忽一微五纤七沙。

裁扣本省充饷银五百四十七两三钱五分九厘一毫五丝。

以上存留兵饷实征银六千二百三十一两三分四厘六毫四忽一微五纤七沙。

经制官役俸食驿站等项,实给银一千九百一十一两九钱三丝一忽七微九纤三沙。

以上起运本折存留支给共银一万二千六百二十九两九钱二分七厘八毫八丝二忽二微六纤八沙。

外绅衿削免银三百六十八两三分一厘七毫七忽一微三纤二沙。顺治十四年,奉文为始岁有增减,年额不同,难以入总,递年照易知,由单归入地丁并征。

匹班总额十名,每名征正价银一两八钱,共银十八两,原编四班轮纳,内遇:

子辰申年二名额,征银三两六钱正;

丑巳酉年三名额,征银五两四钱正;

寅午戌年五名额,征银九两正;

卯未亥年无征。

以上遇有闰年,照闰月季分名匠,每名加征银六钱正。

附:征永宁卫屯粮,系康熙六年奉文裁卫归县征此本色米解府给兵,折色银同载地丁解司。

屯田地原额一百六十九顷二十一亩五分二厘一毫八丝四忽五微。内:原报荒芜田地一十九顷八亩八分七厘。

本色上仓米一千九百一十九石一斗二升一合三抄。内:原报荒芜无征米二百七十五石二斗一升六合。

折色旧额新增米一千四百六十七石五斗五升七勺六抄。内:原报荒芜无征米一百四石四斗八升四合九勺八抄。

征本折银四百二十三两九钱一分五厘二毫六忽九纤四沙。原报荒芜无征银二十四两八钱七分四厘八毫二丝。

康熙二年冬季,垦复田一顷二十一亩七分。本色上仓米一十四石一斗,折色旧额新增米一十石二斗六升,征银二两六钱三分六厘八毫二丝。

康熙九年,垦复田三顷二亩二分。本色上仓米五十六石四斗四升。折色旧额新增米四石,征一两二分八厘。

实在屯田地一百五十四顷三十六亩五分五厘一毫八丝四忽五微。

本色上仓米一千七百一十四石四斗四升五合三抄。

折色米一千三百七十七石三斗二升五合七勺二抄六撮。

征本折银四百二两七钱五厘二毫六忽九纤四沙。

(《安溪县志》卷之三终))

●卷之四 风俗人物之一

《安溪县志》卷之四

风俗人物 之一

(前志凡十一则,隶于左,有引)

贡俗 述制 叙官 彰献 胪荣 阐潜

徽闺 考迹 验征 问礼 传文   

观风问俗以稔乎奢俭淳浇,贞淫淑慝,与夫蓧荡卉服织贝桔柚之篚包政,可因田赋而次第举也。顾惟王设官择人,而任蕞尔下上,视贤有司之过化,由是川岳所钟,英奇辈出,而文之与献,攸堪并传,或隐逸节烈之类,有俾世教不浅者,盍采之为斯邑奖励?

贡俗

贡 俗(附土产)

“安溪,泉支邑也。土沃人淳,俗尚朴野。”宋《本志》也。“民淳讼简,素称易治。”宋守王十朋《止讼文》也。“儒者安于田里,以漂泊为病;仕者守其途辙,以奔竞为羞。”宋《郡志》也。“其人乐善,素号佛国。”宋《张阐志》也。“素业诗书。”宋曹修睦《建学表》也。“人好佛事,重婚姻。”《丧祭图经》也。“病少服药,专事祭祷。”《旧志》也。“木少桑柘,妇少蚕织。”宋《郡志》也。“狃于安逸,业儒者寡。”宋《本志》也。“民之有丧,富者侈费而违礼,贫者火化而伤恩。”宋《嘉定条例》也。“土沃人淳,素号易治。西北多山岭,民附谷以居,甲乙相失,无复聚落。风气柔而不悍,事有忿辄争,获伸即止,故民无远逮之狱。近县数都,彬彬业儒,盘郁山村,则罕诗书。疾,信祷不服药。治丧颇尚浮屠,诗书家易以奠祭,富者厚葬而越礼,贫者火化,棺以瓦。冠婚之仪,多循泉俗,衣履习尚,亦随而变。桑柘少植,唯种木棉。女工织纴,冬绵夏葛。洋田种二季,高田植糯稻。依山之户,垒石而耕。人少出赘,贫甚不为僧。邑民树艺而外,百无能解。商贾百工艺业,咸远人擅之,以有其利。至于书计,亦仰外人。鱼盐橘果之利,转贩自外而至,利射一倍。兹并狃于慵逸矣。初时颛尚质啬,故民殷而耻逋负。迩则侈靡相高,用度糜费,民间稍益匮乏。坊市中尤事花鸟,击筑、弹筝之声,达于宵夜,浸失朴笃之风,幸其中有不混流俗之人,尚知重礼教,崇信义;一时有司,又雅知表正。庶可革薄从忠,冀见太古之遗。”明隆庆戊辰《郡志》也。

何生曰:“此其一时也。方今文治斌斌,何论山陬海澨?盖穷乡极谷之士,有饶于文辞者焉。僻在一隅,不广于耳目,浸于慧巧,故其民悫;有溪山畅遂之观,故其民和;田畴阡陇,多在崇冈复岭间,雨露易滋,山泉所注,已足当畎浍,刀耕火耨,力省事倍,故其民逸,而亦易以惰;山水峻激,无漫衍之气,故依仁、龙涓、崇信、崇善之间,好斗而喜讼。

其民食盐、铁之利焉。盐则转贩海滨,致之市落,小民负任入鬻大田诸县。感德、潘田诸乡,产铁处也。有公冶,有私冶,公冶官收其税,私冶无取焉。作冶者皆汀、漳旁郡人,耗我米谷,焦煅所及,草木为赭,而山为髡,或时有构聚伏藏之患。曩时官亦尝大逐之,然而,小民工作,舍此亦无所牟衣食,利之所生,不得而绝也。而至私冶无取,则吾不知何故也。冶之为利,在民间则奢,入县官则俭。日者矿税之使四出,县中驿骚矣。若夫出铁之人,以入海货诸东南彝,人走死地如鹜,何论犯禁也!此不可不为之桑土,而非一县专责也。

盐运掌盐,闽之盐课,有常额焉。异时侦捕之吏,绝民间私行盐,而负任者饥。晋江顾侍郎珀言于分巡佥事余爌得弛禁,其来已久,而负任入大田,以私盐厉之,则小民复无所牟衣食,盐别取道于永春,以入大田诸县。等为私也,何必使吾小民失锱铢之利,移之以益他县也?

古之闽越,地肥衍,有山泉禽鱼之乐。而今也承平日久,户口繁多,种物不及其成,食物不及其长,欲如往时李森以千章木浮海,入三山,施浮屠,何可得也,而山几童矣;田畴陇亩,多在崇冈复岭间,此其山腹岭足者也。而坡陀延斜,以种蔗黍,峛崺垦艺,大雨旁流,无草木根抵为之底障,土坠于溪,而壑几实矣;百子小铳以中栖鸟,族而空之,而禽乱于上矣;密布之网,大于溪面,截而收之,又从而药之、毒之,而鱼乱于下矣。

隆庆《郡志》谓坊市之间,击筑弹筝,此耳目之前耳。余闻深山之民,孤立孑居,无所作役取钱,盻盻焉一岁耕种为命。岁之不时,借粟有力之家,母而子之,历数子而不得赎母,而贫剌骨矣。隆冬之候,昼袭麻苎,夜则烧柴匝地,妇子相次而寝,此未耳目见者也。

县至郡城,水可舟也。民间有田,悉入于郡大家之手,载粟入郡,而民间米粟以此不充。佃种之家,郡大家仆隶时时奈何之。郡人受米于官,谓之寄庄。官兹土者,虽饮冰悬鱼,上官之日,里胥岂得无杂泛之备以问寄庄,寄庄之家不应也,而里胥亦病矣。

若夫货则葛、蕉之布,而葛为尤精。产则多桔、柚、梨、柿之属,柿有名‘重色’者,晒而饼之,可以愈疾。草有金樱子为良药,元朝取之以充贡焉。茶名于清水,又名于圣泉。每当秋冬之交,行其郊野,柿黄梨绿,桔柚垂垂。时入池圃,有举网得鱼之适。非独博赢利,取厚资,为民间充实财用者也。”(郡人何乔远撰于万历年)

土产(附)

谷 类

稻 有粳,有糯。有一年一收者,谓之大冬稻,其米粒大。有一年二收者,春种夏熟为早稻,秋种冬熟为晚稻。又有一种畲稻,能耐旱,地肥则长。

麦 有三种,有大麦、小麦、米麦。其颗大,《本草》所谓穬麦也,少种。

粟 粟与粱相类,粒大者为粱,小者为粟。

黍 叶高丈余,穗如稻穗,散垂不毛,有名曰米祭,似黍粒大。

豆 豆之名最多,安溪所种惟红豆、绿豆、箸豆为多,余少种。

脂 麻 有黑白二种,可榨油。

货 品

葛 布 织葛藤为之。诗云“为絺为綌”是也。多以纺缕者为上。

蕉 布 取蕉以灰埋之,织成布,为暑服。

青麻布 织青麻为之,视黄麻稍细。

苎 布 织苎为之。有白纱布,为上。有白糊布、生头苎布。

黄麻布 安溪多织黄麻,丧服中用之。

绵 花 俗曰“吉贝”,近时山坡平旷,多有种之者。

茶 茶乃南方嘉木。土产建州、北苑、先春、龙焙,洪州双井、蒙顶、石花,皆茶之极品者也。社前采之为佳,寒食、谷雨采者次之。

油 有脂麻油、茶油,又有桕油、桐油。

糖 有黑糖、沙糖、白糖、冰糖,俱煮蔗所为者。

蜜 蜜蜂有三种。

蜡 有黄蜡、白蜡。黄者蜂蜡也,白者虫蜡也。

蓝 靛 蓝有二种。马蓝叶大,俗云“大青靛”;蓝叶细,俗云“小青”,皆可为靛。安溪所产不多。

麻 有黄麻,有青麻,其皮皆可织布。有苎麻,一株数十茎,宿根至春复生,每岁三收或四收。

薯 榔 茎蔓似薯,根似何首乌,皮黑肉红,染皂用之。

磁 器 色白而带浊,昔时只作粗青碗,近则制花又更清,其精不及饶磁。

纸 以草穰为之,其纸坚厚,与草纸相似,名曰“官纸”。土人焚以事神。又有大如席者,其名曰“角纸”。

铁 出感德、潘田等处,外县人业作,转贩得利。

草 席 有大草席,有灯心草席,又有龙须草席。

蔬 类 

菘、芥、油菜、芥蓝菜、苋菜、莴苣、蕹菜、菠薐菜、苦荬菜、莙荙菜、茼蒿、园荽、蕨、茄、芋、冬瓜、丝瓜、薯、姜、蒜、韭、薤、芹菜、苦瓜、香菇、木耳、王瓜、菜瓜、葱。

果 类

枇杷、芭蕉、荔枝、龙眼、香橼、桔、柑、梨、栗、橄榄、杨梅、黄弹子、红柚、枣、葡萄、杨桃、石榴、西瓜、甘蔗、柿、李、莲子、黄瓜、甜瓜、银杏、菩提果。

药 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