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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志
曾翁氏店屋一间,在张厝前保五崎脚。
曾裕店二间,在五崎脚江厝巷口第一间、第二间。又一间,在大使宫后隘门脚第二间。
买白福生等家器一付,在鱼仔市■〈车加〉辘街;金德泉酒米铺承税。
按厦岛地窄人稠,多四方羁旅之客,一时不得归榇,又有戍台班兵积骸;海蜃寺北邙累累者,重迭以葬。时为马豕诸畜所蹂蹈,骸胔暴露,疫疠恒作。官斯土者宜出示禁止,令董事劝捐随时掩瘗,亦「掩骼埋胔」之政也。
育婴堂
育婴堂原在紫阳祠侧。厦防同知李暲以学舍数间改造,名注生祠,为育婴之所。雇乳妇数人,月给衣食。岁久而废。后厦防同知杨愚扩清学舍,仍归义学。署巡道宫兆麟买镇南关下旧军装废局,建为注生祠,旁为乳妇住宅。经理初定,即升任去。巡道蔡琛复集捐公费,多雇乳妇,每月给银一两,收养贫民幼孩;遣人挑箱巡视,遇有弃孩,辄收养之。内外之禁,立法甚严。又兼行善举,改名普济堂。以监生林椿董其事(「鹭江志」火仔埯,坐西,向东)。
普济堂在镇南关(「县志」。巡道蔡琛有碑记)。
今按:育婴堂在厦门港火仔埯,坐西、向东。大小房屋二十间。乾隆三十一年,巡道蔡琛就注生祠改为普济堂;官雇乳妇,收哺女孩,经费由兴泉永各属捐银五千圆,除用及续捐共存典生息三千六百四十八两,年得息银七百两零。遴本地公正绅士董其事。嘉庆九年,同知徐汝澜捐修屋宇。后归其责于厅胥林芬;乃虚报物故、鬻作娼婢,百弊丛生。经厦防同知薛凝度斥革;复捐集公费,择绅士八人,每月以二人分董其事,收孩、领孩。设堂总一人,专司簿册;设门役一人,专司出入。复名育婴堂。嘉庆二十四年,署同知咸成捐银四百五十两零。道光六年,署同知张仪盛捐修屋宇。道光八年,署同知黄宅中捐银一百五十九两六钱。现存典银二千八百七十四两四钱,每年二分行息;又存库银九百三十三两二钱四分,发典具领生息。现共存银三千八百零八两六钱。
又按向例:乳妇哺孩一口,每日口粮银五分五厘三毫三丝,大建月给银一两六钱六分、小建月给银一两六钱零四厘,名曰承哺。堂内房屋不敷居住,将女孩分寄贫妇家哺养;比在堂承哺者,口粮银减半,名曰兼哺。婴孩至二十五月已能谷食者为干孩,月给口粮银六钱六分,仍归所哺之妇抚养;听良家具领,或为女、或为苗媳,毋许为婢转卖,取具保邻甘结,由董事查禀,候厦防厅批准给领。每领孩一口,缴花礼银两圆;除半圆赏给所哺乳妇外,余存堂充公。
卷三
兵制考
厦门,海防首要地也;水师提标五营驻之。欲详海防,宜先详兵制。因采考前事、谨稽「会典」及营中分防汛守,志兵制。
历代建制
职官裁设
兵额裁设
汛防
会哨
操演
班兵
官俸
兵饷
优恤
马匹
战船
军器
历代建制
唐兵制,无考(「泉州府志」)。
宋嘉禾屿兵制,无考。惟厢军、禁军外,增募水军,置宝林、水澳、法石三寨。嘉定间,海寇犯围头;真德秀移宝林兵戍围头,照应浯屿、料罗等处(见「真西山奏议」)。
元置嘉禾千户,戍嘉禾屿。所领兵额无考(「府志」)。
明洪武二十年,江夏侯周德兴城水澳,置永宁卫,领中、左、右、前、后五千户所。又复城小兜,为崇武所;城厦门,为中左所;城福全,为福全所;城金门,为金门所;城高浦,为高浦所。别为守御千户所,移永宁卫中、左所官军于厦门,筑城守御,遂为中左千户所。设指挥正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指挥百户一员、镇抚一员,隶福建都指挥使(「府志」:『千户正五品、副从五品、百户正六品、镇抚从六品』),额兵一千二百四名。至万历时,仅存六百八十四名。营房九百八十七间,在所城内(「府志」)。二十一年,周德兴于沿海要害处置巡检司十八。复于大担、南太武山外,置浯屿寨,控泉郡南境。拨永宁、福全卫所兵二千二百四十二人,合漳州卫兵二千八百九十八名戍之;统以指挥一员,谓之把总。岁轮千、百户领卫所军,往听节制。景泰三年,巡抚焦宏以孤悬海中,移厦门中左所(「备倭记」云:『永乐间,设烽火、南日、浯屿三水寨。正统初年,徙浯屿寨于厦门,后又移晋江石湖』。备考)。嘉靖四十二年,各水寨指挥照都指挥行事,名为钦依把总;各卫岁轮指挥一员领卫所军,往听节制。旧额兵船三十二只,卫所贴驾军五百八十名。天启后,福、哨、冬、鸟等船增至四十八只(「府志」。又万历「府志」云:『福船势力重大,便冲犁于外洋;次号哨船、冬船,便窄港攻击;小号鸟船、快船,便哨探。如贼船内逼,哨、冬、鸟、快等船急抢上风助力,内外夹攻』)。隆庆四年,增设浯铜游兵;统以名色把总一员、兵五百三十六名,驻中左所;又卫所贴驾军三百名、哨船二十只(「府志」。「郡国利病书」云:『由武进士或世勋高等题请升授,以都指挥体统行事者,谓之钦依把总;由抚院委任者,谓之名色把总』)。天启初年,设泉南游击一员;统辖浯屿寨军、浯铜游兵以备红夷。寻裁(「府志」。「筹海图编」称游击将军;与厦岛鸿山寺崖石题名相符)。万历二十年,移南路参将驻鹭门,居中调度;辖铜山、浯屿二寨,浯铜、澎湖二游(澎湖游兵,万历二十五年因倭寇而设)。二游营、一土营,领兵三千名(「漳州府志」。「郡国利病书」云:『嘉靖二十八年军兴,设参将一人。三十五年,益以水陆参将一人。三十八年,请分三路为三将军。其驻漳者为南路,所辖自诏安至广东界,北达祥芝,盖镇漳而兼控泉也。先南澳尚未开府,每遇汛期,专驻悬钟;后南澳既设,移驻铜山。万历二十年,议者谓偏处一方,移驻鹭门居中调度焉)。
按明制卫所军士,以五千六百名为一卫、一千一百二十人为一所、一百一十名为百户所。每百户内设总旗二名、小旗十名,大小相维,编成队伍(「筹海图编」云:『每百户所旗军一百一十有二,千户所一千一百二十。卫列五所及卫镇抚,凡五千五百有奇』)。卫兵有三:曰征操军(「府志」作往操)、曰屯旗军、曰屯粮军。征操军,入则守城以时训练,谓之见操军;出则按季践更,谓之出海车。屯旗军者,奉红牌及样田事例之屯军也。屯粮军者,屯田军也。洪武初,以开国靖难之人为之,或简户丁、或调他省、或配有罪籍为军,曰卫兵;亦宋人禁兵之意也。二十一年,周德兴制福、兴、泉、漳四郡民为兵,于是沿海有军卫。卫所初定,民未习水土,率潜离城戍。二十五年,互调其军于诸卫。嗣后,八月更代哨守,皆卫所军。至嘉靖间,五寨水军,另募充数。隆庆初,设浯铜游兵。天启初,又设游击,兼统之。于是卫与寨分,卫所但拨贴水、寨驾船军耳(「闽书」、「府志」)。
明初,永、泉二卫有归附军、有投充军、有谪发军、有改调军。定制:支粮八斗为差操正军,加行粮四斗为出海备倭军、六斗为只身纪录军、二斗为老弱存恤军。后又分三分守城、七分屯种;粮出于所种田,而以余粮输官,为不支屯粮军。太平日久,军政不修;屯既失额,操复缺伍。于是抽选于军伍以备团练,谓之余丁军;招集于市井,谓之募兵;动调于各省,谓之客兵(戚继光以浙江义乌兵与倭战有功,增募为新营分置。万历时,以饷绌,裁);调之湖广等处,谓之狼家兵;又增添于旧制之外,为一乡防守,谓之民兵(弓兵之外,又招民壮,分三种),亦曰乡兵、机兵(隆庆「府志」)。水寨本皆本地兵,原无客兵名目;嘉靖间,设参将、游击,始带领各处客兵(「郡国利病书」)。
水寨军,分三班更迭。月粮之外,加给行粮。上班,今年二月上、明年二月下,下班替之;中班,今年八月上、明年八月下,上班替之;下班,明年八月上、后年二月下,中班替之。三番轮流,大约一年有半年休息。休息者,月办料银一钱,以修战船。千户以下轮班,如各军士之法(「府志」)。
水寨汛地,岱屿以南、接于漳州,浯屿寨辖之(「备倭记」云:『大担、旧浯屿、默林、圳上、围头、白沙、料罗、金门、乌沙、曾厝埯、南风湾,为浯屿寨要害』)。嘉靖四十二年,以兵船一■〈舟宗〉湄洲屯剳,一■〈舟宗〉直到料罗屯剳,圳上一带量拨巡哨。寇至,则全力守湄洲,而于平海卫前与南日会哨铜山;又守旧浯屿,而于担屿,与浯屿会哨。万历间,浯屿寨分兵四哨;出汛时,一屯料罗、一屯围头、一屯崇武、一屯永宁。每汛与铜山、南日两寨及浯铜游兵合哨,稽风传筹。浯铜游兵分二哨:一屯旧浯屿、一屯担屿;每汛与浯屿兵合哨。惟澎湖游兵,专过澎湖防汛。春以清明前十日出,三个月收;冬以霜降前十日出,二个月收。收毕日,军士放班;其看船兵,拨汛地小防(「府志」。「漳州志」:『明防海,以三、四、五月为大汛,九、十月为小汛。盖倭从东北入寇福建,清明后风多东北,且积久不变;五月则风自南来,重阳后亦有东北风,至十月则风自西北来。故设防以风为准)。
水寨战船,原出卫所;后广募民舰。旋设舟师于五寨之外,分有十六澳;船不加多,力分势寡。嘉靖四十三年,复水寨之旧。每寨设兵船三十二只,用兵二千二百名;以把总领之,属总兵官统督、监军道监督(「府志」。按明「会典」:『一卫五所,共船五十只;一所十船,一船旗军一百名。船有亏折、有司补造;损者,军自修理。所中左应有额设兵船十只』。「府志」仅载水寨游兵船额,而于卫所未详;补以备考)。
海澄高浦、圭屿,皆非厦门地。自国初设提督于海澄,迄今皆水师提标汛守。附载其略:海澄旧机兵营在县城东,初设额兵五百名。万历间,存四百名,分为四哨:陆三哨、水一哨;卫所官领之。后改三哨,水兵用土著、陆兵用浙兵;名色把总领之。海澄游,原设南路标海澄游。兵四百五名、哨船十二只,领以名色把总一员。后止存兵一百五十二名、哨船五只。崇祯元年,以见兵为水兵,募勇土兵三百二名为陆兵,匀其粮,申改为海澄游,筑溪尾城戍之。二年,筑大泥铳城;以海澄标游兵一百名、增募土兵五十名戍之。造小快船五只,分配水兵巡哨内港。后更造五只,合为十只;分为四哨,水、陆并行。圭屿,万历间筑腰城,募土兵守之。天启七年,又拨海澄标游兵哨守,额数随时增减不定(以上俱「漳州府志」)。
洪武二十年,城高浦;置高浦千户所正副千户、百户、镇抚各一员,操海、屯种、旗军旧额一千二百五十八名。万历时,存操海军六百二名、屯种军一百九十四名。营房一千二十五间,在所城内(「泉州府志」)。
职官裁设
国朝顺治三年,设提督;统辖全省水陆军务。驻泉州。
康熙元年,专设水师提督及提标官,驻海澄。又设右路水师总兵官并镇标官。裁海澄总兵官,增设水师副将一员。
康熙二年,裁泉州水师参将等官。
康熙七年,裁水师提督及提标等官。
康熙八年,设水师总兵官及镇标官,改右路水师总兵官为兴化总兵官。
康熙十三年,裁浯屿营游击、守备各一人。
康熙十六年,以海澄公管水师提督事务,驻漳州。
康熙十七年,裁水师总兵官及镇标官为漳州镇,又裁海澄公标等官。又是年,设水师提督提标,分中、左、右、前、后五营。中营设参将以下等官,左、右、前、后四营设游击以下等官。
康熙二十三年,裁厦门总兵官并中、左、右、三营等官为南澳镇,又裁海澄水师副将并三营等官(十九年,恢复厦门,以总兵镇守。至是,移水师提督驻札。二十四年,施靖海建衙署)。又是年,以提标左营游击分驻石码。
康熙二十七年,裁提标后营千总一人为澎湖千总。
康熙三十四年,裁提标中营参将,改设副将。
康熙三十九年,复设中营参将,裁副将。四十六年,裁参将,仍设副将。五十二年,裁副将,复设中营参将。
康熙五十八年,以提标中营守备分防,驻浯屿。
雍正五年,增设提标五营各千总二人、把总四人。
雍正十一年,复设水师提营后营千总一人。
乾隆十八年,增设浯屿把总一人。
乾隆二十年,拨水师提标后营外委一人驻坂头村。
乾隆四十七年,通省增设额外外委四十七人(以上俱「会典」)。
兵额裁设
康熙十九年,以攻克金门、厦门两岛之岳州战兵三千名为提标中、左、右三营兵(提督万正色奏)。
康熙二十二年,添设战、守兵二千名为提标前、后二营兵(提督施琅奏)。
康熙三十五年,裁提标战兵二百名为督标水师营兵。
乾隆三十七年,以中、左、右三营战兵改如前、后两营体例,分别战守(提督黄仕简奏)。
乾隆四十六年,以公粮改为公费,裁五营守兵共一百四十名。
乾隆四十八年,裁武职随丁名粮三百六十名,又裁武职随粮、另给养廉正项以随粮改添五营实兵六百名。又拨提标兵四十五名赴台湾北路淡水营。
乾隆五十三年,裁提标战、守兵二百五十名赴台湾北路嘉义左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