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采访册


  打鼓山营,在大竹里打鼓山大棚顶,县西十五里,周里半。营房七十四间。光绪九年统领张福胜造。十七年副将万国标修。现驻副将一员、兵五百名。

  南路营存城汛,在县城火药库内,屋三间,咸丰四年参将曾元福建。光绪十九年千总陈春元修。驻千总一员、兵一百十五名。

  协防塘,在参将署内,驻额外一员、兵六名。

  旧城汛,在兴隆里旧城内大道公街,县西十五里,租民房两间,驻千总一员、兵四名。

  攀桂桥汛,在小竹里大树脚庄,县东北二十里,租民房三间,驻把总一员、兵四名。

  坪仔头塘,在小竹里坪仔头庄,县东九里,租民房,驻额外一员、兵一名。

  观音山汛,在观音里楠梓坑街,县北二十里,屋六间,驻把总一员、兵四名。

  石井塘,在观音里援剿中庄,县北三十里,屋六间,驻额外一员、兵一名。旧营地在湖仔内庄南,今废。

  阿公店汛,在仁寿里阿公店街,县西北四十里,旧有营盘,今废。现租民房三间,驻把总一员、兵四名。

  枋寮汛,在港东里枋寮街,县东南六十里,屋二十二间,同治十二年巡检司胡震建。光绪十九年,被风损坏,现租民房。驻额外一员、兵二名(以上九处,属南路营辖)。

  下淡水营存城汛,在港西里烟墩脚埔,县东北三十里,驻外委一员、兵四名。

  阿里港汛,在港西里阿里港街,县东北四十里,屋九间,驻把总一员、兵六名。

  九块厝塘,在港西里九块厝庄,县东北三十里,驻兵一名。

  阿侯汛,在港西里阿侯街,县东二十里,屋二间,驻把总一员、兵十名。

  万丹汛,在港西里万丹街,县东二十里,旧有营盘,今废。现租民房五间,驻千总一员、兵六名。

  新园塘,在港西里新园街,县东二十里,旧有营盘,同治六年被水冲坏,现租民房二间、驻额外一员、兵二名。

  潮州庄汛,在港东里潮州庄街,县东三十里,租民房五间,驻外委一员、兵五名。

  东港汛,在港东里东港街,县东南三十里,屋六间,驻外委一员、兵五名(以上八处,属下淡水营辖)。

  冈山汛,在嘉祥里,县北五十二里,旧为冈山营营盘在焉,今废。现移营外,茅舍三间、驻千总一员、兵四名。

  半路竹塘,在维新里半路竹市,县西北五十五里,租民房,驻兵一名,冈山汛辖。

  大湖塘,在长治里大湖街,县西北六十里,租民房,驻兵三名,冈山汛辖(以上三处,属台南府城守营辖)。

  水师汛,在大竹里旗后街,县西南十五里,屋四间,驻把总一员、兵四名。(一在港东里东港街,县东南三十里,租民房二间,驻千总一员、兵六名。一在小琉球屿白沙尾澳,县东南六十里,光绪三年屯兵于此,现驻水师汛官一员、兵二十四名(以上三处属台东右营辖)。

   铺递(即驿站)

  凤城铺,在参将署内,西北距阿公店铺四十里,东南距东港铺三十里;铺司一名、铺目一名、铺兵六名,南路营辖。

  阿公店铺,在仁寿里阿公店街,县西北四十里,北距府治四十里,南距凤城铺四十里;铺目一名、铺兵六名,南路营辖。

  东港铺,在港东里东港街,县东南三十里,西北距凤城铺三十里,东南距枋寮铺三十里;铺司一名、铺兵六名,下淡水营辖。

  枋寮铺,在港东里枋寮街,县东南六十里,西北距东港铺三十里,南距恒春枫港铺三十七里;铺司一名、铺目一名、铺兵五名,南路营转。

   炮台(附军装房、火药库、演武亭)

  炮台,在大竹里打鼓山大棚顶,县西十五里,周二里许,营房二十七间,大炮四尊,光绪元年副将王福禄造。

  一在临港扼要处,周里许,营房八间,大炮两尊,光绪元年副将王福禄造。

  一在旗后山岭,县西南十五里,周里半,营房二十二间,大炮四尊,光绪元年副将王福禄造。

  军装房,在打鼓山营侧,光绪九年统领张福胜造,计八间,十七年副将万国标修。

  火药库,在县城中军衙右(原在旧治参将署营盘后,乾隆五十三年移此),计八间,环植刺竹,外浚沟渠,周里许,咸丰三年被逆截水灌坏,四年参将曾元福修。光绪十八年被风损坏二间,现存六间,十九年守备王得凯重修。

  演武亭,在县治西郊,大小十四间,前为演武厅,厅外平埔,即较场地。嘉庆九年知县吴兆麟建,年久倾圯,椽瓦无存,只余较场埔而已。

   险隘

  一在山猪毛口隘寮社(港西),县东北四十里。

  一在南太武南坪山麓漏陂社(港西),县东北三十七里。

  一在昆仑坳山麓加藤社(港东),县东三十五里。

  一在嘉早山麓力力社(港东),县东三十七里。

  一在三条仑岭放索社(港东),县东南四十五里。

  以上五处,原各设隘首一名,今裁。

   番屯

  新港屯,在港西里,县东北六十里,驻外委一员、兵三百名。

  搭楼屯,在港西里,县东北三十七里,外委一员、兵三百名。

  放索屯,在港东里,县东南四十五里,外委一员、兵三百名。

  尖山屯,在嘉祥里,县北四十里,驻外委一员、番兵一百名。

  以上四屯,驻千总一员、把总一员,统归台南分府辖。

   番社

  网社、大口社、红目社、墩仔社、施武郡社、万年笼社、北弃社、内满社、摆月社、兰汝社、一票仔社、施武内社、屠古物社、山猪毛社、山毛孩社、万里笃社、山无仑社、加六堂社、松松社、八丝力社、礁老其难社、加少山社、口社、施汝腊社、心武里社,山里留社、锡干社、毛丝丝社、阿律社、施率腊社、礁网曷氏社、加笼雅社、礁朥加物社、益难社、务朗逸社、陈阿难社、加者惹也社、勃朗锡干社、昆仑坳社、乌鸦石社、内社、加走山社、加蚌社、本地社(即粪箕社)、顶望仔立社、下望仔立社、加磅社、陈阿修社、沙里老社、北力力社、加无朗社、古阿仑社、浮圳鹿社、摆律社(一名排力、一名拜律)七脚亭社(即七家陈)、力里社(即立里社)、割肉社、董的社、率芒大社(即知法社)、南屏社、心麻社、沙那谷社、武吉社、大笼坳社、吧郎社、草山社。

   义冢(附坟墓及养济院)

  一在武洛塘山(大竹),县北半里许,鱼鳞迭葬,已无隙地(建置莫考)。

  一在冈山仔埔(大竹),县西南六里,周里许,嘉庆二十三年庄公漏置。

  一在篱仔内大埔(大竹),县西南七里,周二里许,嘉庆二十年陈云起置。

  一在篱仔内庄南(大竹),县西南七里,纵里许,横二十丈,嘉庆二十年陈云起置。

  一在旧城西蛇头埔(兴隆),县西北十七里,纵里半,横里许,雍正十二年知县钱洙置。

  一在灰窑仔埔(兴隆),县西北十七里,纵里许,横半里许,乾隆五十三年守备庄锡舍置。

  一在石烛埔(兴隆),县西北十六里,周二里许,嘉庆年间洪麟生置。

  一在顶林仔边(小竹),县东南二十里,纵里许,横半里许,乾隆年间刘振汉置。

  一在南梓坑埔(观音),县北二十里,周二里许,咸丰九年生员郭对扬置。

  一在梓官庄西道爷埔(仁寿),县西北三十里,纵九十丈,横三十三丈,建置莫考。

  一在前锋庄廍亭埔(仁寿),县西北四十一里,周里许,建置莫考。

  一在前锋埔(仁寿),县西北四十里,周二里许,道光三十年王吉安置。

  一在后协埔(仁寿),县西北四十里,纵里许,横半里许,咸丰十年黄宝藏置。

  一在围仔内老大埔(文贤),县西北六十七里,纵里半,横半里许,建置莫考。

  一在加足庄仑仔顶埔(港东),县东四十里,纵二里许,横半里许,乾隆五十九年张石港置。

  一在潮州庄打铁店埔(港东),县东三十里,纵里许,横半里许,乾隆五十九年张石港置。

  一在北势廍刺仔脚埔(港东),县东三十三里,周四里许,乾隆二十五年曾发生置。

  一在仑仔顶埔(港东),县东三十一里,纵里半,横里许,道光十年洪晋成置。

  一在溪洲庄西(港东),县东三十里,纵三里,横里许,道光二十一年陈山知置。

  一在新庄埔(港东),县东三十五里,纵里半,横半里许,咸丰元年黄宽记置。

  一在东港蚝壳堆埔(港东),县东南三十里,周二里许,道光三十年郑朝置。

  一在过港仔埔(港西),县东北四十二里,纵二里许,横半里许,咸丰元年蓝见元置。

  一在阿侯铜锣埔(港西),县东二十一里,纵里许,横半里许,建置莫考。

  一在万丹后壁埔(港西),县东二十里,纵四里许,横里许,嘉庆八年谢南置。

  坟墓

  寗靖王墓,在长治里竹沪庄(即湖内庄之南),墓后有檨仔林,俗呼寗靖王宅。

  黄节孝妇墓,在凤山里港仔墘庄。

  唐节孝妇墓,在港西里深水仔庄牛椆湖山。

  养济院

  养济院,在县治西郊较场埔边,屋六间,嘉庆年间王勇建。

   钱粮

  上则田七百十三甲六分零九毫六丝三忽四微,年征银一千七百六十一两五钱三分六厘八毫一丝八忽二微。

  中则田七千九百零三甲五分五厘一毫一丝九忽三微,年征银一万五千九百五十五两七钱五分二厘三毫七丝六忽八微。

  下则田一万三千六百二十一甲四分六厘六毫六丝一忽一微,年征银二万二千六百七十二两零四厘九毫一丝四忽二微。

  下下则田七千七百二十六甲二分零四毫六丝二忽,年征银一万零二百八十七两七钱九分三厘七毫六丝六忽四微。

  上则园一百八十五甲二分八厘八毫五丝一忽,年征银三百七十四两零六分一厘九毫二丝六忽二微。

  中则园三千七百五十五甲一分二厘零五丝四忽二微,年征银六千二百五十两零一钱四分二厘七毫九丝三忽九微。

  下则园一万零五百九十九甲一分一厘五毫四丝二忽一微,年征银一万四千一百一十三两二钱零五厘五毫零二忽七微。

  下下则园一万六千五百五十七甲七分四厘三毫七丝三忽二微,年征银一万三千三百七十六两九钱六分六厘七毫二丝九忽八微。

  平等沙田四千一百二十四甲一分九厘一毫九丝二忽八微,年征银二千二百六十八两三钱零五厘五毫六丝零四微。

  次等沙田三百三十七甲六分零一毫八丝六忽四微,年征银一百四十八两五钱四分四厘八毫二丝零一微。

  下等沙田八十九甲二分三厘五毫三丝八忽二微,年征银二十九两四钱四分七厘六毫七丝六忽。

  平等沙园五千三百三十三甲七分八厘四毫九丝八忽四微,年征银二千三百四十六两八钱六分五厘三毫九丝二忽九微。

  次等沙园二千三百七十二甲四分二厘四毫三丝六忽,年征银七百八十二两九钱零三丝八忽八微。

  下等沙园一千零五十九甲一分八厘二毫五丝八忽九微,年征银二百三十三两零二分零一毫六丝九忽五微。

  通县二十八里;共田三万四千五百一十五甲八分六厘一毫二丝三忽二微,园三万五千八百六十二甲六分六厘零一丝三忽八微,年计征银九万零六百两零五钱四分八厘四毫八丝五忽九微。

  附录四则三等田园每甲征银额数

  上则田征二两四钱六分八厘五毫。

  中则田征二两零一分九厘。

  下则田征一两六钱六分五厘。

  下下则田征一两三钱三分二厘。

  平等沙田征五钱五分。

  次等沙田征四钱四分。

  下等沙田征三钱三分。

  上则园征二两零一分九厘。

  中则园征一两六钱六分五厘。

  下则园征一两三钱三分二厘。

  下下则园征一两零六分五厘三毫。

  平等沙园征四钱四分。

  次等沙园征三钱三分。

  下等沙园征二钱二分。

  右自光绪十四年起,照一条鞭征收;每银一两,另加平余补水二钱五分。内如上、中、下、下下各则田园,奉部覆准照征。其沿山、沿海、沿溪之沙田、沙园,原请与垦荒未熟之地暂缓升科。嗣查此项田园,收成微薄,虽难按则科征,而与垦荒未熟者究有不同。酌定平、次、下各三等,按照内地同安县不配米各条征则,酌拟平等沙田每甲征银五钱五分、次等四钱四分、下等三钱三分、平等沙园每甲征银四钱四分、次等三钱三分、下等二钱二分,永为定例。

   学宫

  圣庙,在旧治北郊(兴隆),县西北十五里,大小二十四间(大成殿三间、大成门三间、东西两庑各三间、礼乐器库各六间),康熙二十三年知县杨芳声建。风雨损坏,四十三年知县宋永清复建。五十八年知县李丕煜修。乾隆二年本县兵马司指挥施世榜修。大抵瓦屋数椽,规制未备。十七年知县吴士元重建。岁久倾圯。光绪元年,训导叶滋东再行募建,至三年落成。中为大成殿,东西庑,前为大成门,又前为棂星门,两旁为义路、礼门坊,殿后为崇圣祠。庙前有莲花潭天然泮池。凤山对峙,屏山左拱,龟山、鼓山右辅,形家称为人文胜地。

  崇圣祠,在大成殿后,平列九间(享堂三间、左右官厅房各三间),康熙四十三年知县宋永清建,同治四年训导衔陈天奎重建。

  明伦堂,在圣庙左,大小十六间(明伦堂三间,头门七间、左案牍祠三间、右福德祠三间,后为教谕宅),乾隆十七年知县吴士元建,光绪三年训导叶滋东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