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库全书档案

  以上应赏之书,其外省各家,着该督抚盐政派员赴武英殿领回分给;其在京各员,卽令其亲赴武英殿祗领。仍将此通谕知之。钦此。
(军机处上谕档)

一五八 谕着杭州织造寅着亲往宁波询察天一阁房间书架具样呈览
  乾隆三十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乾隆三十九年六月二十五日奉上谕:
  浙江宁波府范懋柱家所进之书最多,因加恩赏给《古今图书集成》一部,以示嘉奖。闻其家藏书处曰天一阁,纯用砖甃,不畏火烛,自前明相传至今,并无损坏,其法甚精。着传谕寅着亲往该处,看其房间制造之法若何,是否专用砖石,不用木植,并其书架款式若何,详细询察,烫成准样,开明丈尺呈览。寅着未至其家之前,可预邀范懋柱,与之相见,告以奉旨,因闻其家藏书房屋书架造作甚佳,留传经久,今办四库全书,卷帙浩繁,欲仿其藏书之法,以垂久远,故令我亲自看明,具样呈览,尔可同我前往指说。如此明白宣谕,使其晓然于心,勿稍惊疑,方为妥协。将此传谕知之。仍着卽行覆奏。钦此。
  领侍卫内大臣 尚书 公 额驸福<隆安>遵旨传谕杭州织造寅着。
(军机处上谕档)

一五九 多罗质郡王永瑢等奏黄寿龄遗失《永乐大典》六册交部议处折
  乾隆三十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多罗质郡王臣永瑢等谨奏,为奏明事。
  窃臣等遵旨纂办《永乐大典》内散篇各书,所有应行采录诸条,现在陆续摘抄将竣,因派令各纂修等将已经理清粘出副本,查对原书,逐一分头详细校勘,以便迅速编排成帙。正在上紧克日催办间,兹据纂修官 庶古士黄寿龄告称:职蒙派纂辑散篇,所有现分之《考古质疑》、《坦斋通编》二部,头绪较繁,均须查对原本。缘日间校阅未毕,恐致迟悞功课,因于十三日晚间,将《永乐大典》原本六册,用袱包裹带回,拟欲乘夜趱办。讵行至米市胡衕,偶然腹泻下车,被贼连包窃去,追觅无踪,实属一时失于照料,不胜惶惧,理合报明查缉等语。查黄寿龄所失《永乐大典》六本,虽其中应行摘录拟入四库全书者,均已录有钞本,是正本卽失,尚有钞本可用,但该庶吉士携带官书,理应小心慎重,乃不行防范,以致被窃,踈忽之谷,实无可辞。
  除臣英廉、臣张若溎现在分饬步军统领衙门番役营捕及五城司坊官役等,上紧设法严缉,务将原书查获外,理合奏明请旨,将庶吉士黄寿龄交部议处。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多罗质郡王臣永瑢  大学士臣舒赫德  尚书臣王际华  尚书臣蔡新  尚书臣英廉  左都御史臣张若溎  侍郎臣李友棠  总管内务府大臣臣金简
(军机处录副奏折)

一六○ 工部尚书福隆安奏《佩文韵府》定价发行情形折
  乾隆三十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乾隆三十九年六月二十五日,奴才福<隆安>遵旨,寄询英廉,将《佩文韵府》系内府精好之书,应较别书量为增价,并此外精好适用之书,亦应一体分别查办等因。又于二十六日续奉寄信金简谕旨,以《佩文韵府》计二十套,何以定价如此之少,今将因何贱售缘由及原印若干部,已售去若干部,据实声覆,交臣查奏等因。各行知去后。
  兹据英廉覆称:查得此项《佩文韵府》,向来用台连纸刷印发售,每部价银十一两六钱二分九厘。今次所售,因系库存原板初刊,又系竹纸刷印,是以按照纸色工费,每部银十二两四钱六分,较台连纸书每部增价银八钱三分一厘。至此外尚有《渊鉴类函》等书十种,亦系精好适用,现在出售价值,均按旧例,分别连四竹纸、榜纸作价,比之台连纸,亦皆稍增。谨分别缮单寄覆。等语。
  又据金简覆称:武英殿通行书籍,自乾隆九年奏准售卖,悉按部数多寡,计其所需纸张、棕墨、工价,外加耗余,合计作为定价发售。查旧日通行之书,亦有《佩文韵府》,但系台连纸刷印,每部纸张、工价作银九两五钱四分八厘,外加耗余银二两八分一厘,共银十一两六钱二分九厘,俱系散本散篇,并不装钉。现在所售库存《佩文鹊府》,因系初刊,字画明白,又系竹纸刷印,较旧时发售者,更为精好,是以未敢照台连纸旧价售变。公同酌核,遵照竹纸定旧例,每部作价十二两四钱六分,亦系散本散篇,并不装钉。此项《佩文韵府》,原有一千九十六部,奏明存库二百部,应发售八百九十六部,已卖去四十四部,得价银五百四十八两二钱四分,尚余八百五十二部,现在存库。再,此项发售书籍共五十四种,此内有榜纸、连四竹纸之分,亦俱按其纸张等差,照例分别三等,量加耗余作价。如定价太昂,转恐售变壅滞。此亦公同按例定拟之事,非简自敢独出臆见。今蒙圣询,不胜悚惧。等语。
  奴才查英廉、金简所覆情形,似《佩文韵府》一书,因系库存初印,又系竹纸本,是以酌增价值,较之通行台连纸刷印者,已增价银八钱三分,且系草钉散本。若加以装钉做套,精致者约需银二十余两,其次亦需银十余两,卽每部不下二、三十两以上,较外间书肆所售,装成纸本,其价转觉浮多。再,查此书共计八百九十六部,自本年五月奏准发售之日起,迄今仅售去四十四部,似外间尚无贪图贱价趋买情形。
  应否交英廉、金简另议,加增价值,抑或仍照现定价值发行之处,请旨遵行。并将送到各单,一并呈览。谨奏。
(军机处上谕档)

一六一 谕着舒赫德查明遗失《永乐大典》实情并各省书籍毋许携往私家
  乾隆三十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乾隆三十九年六月二十六日奉旨:
  据办理四库全书处奏,纂修黄寿龄遗失《永乐大典》六册,请交部议处等语。《永乐大典》为世间未有之书,本不应听纂修等携带外出,况每日备有桌饭,各员饱食办公,尽一日之长,在馆校勘,已可不悞课程,原无藉复事焚膏继晷,至馆中设有提调人员,稽查乃其专责。携书外出,若曾经告知提调,卽当与之同科;或纂修私自携归,该提调亦难辞失察之咎。着舒赫德查询明确,据实覆奏。其所失之书,仍着英廉等上紧严缉,毋致阙少。至在馆之总裁,朝夕共事,亦不应漫无觉察若此,并着明白回奏。
  再,各省所解遗书,办毕后仍须给还各家,屡经明降谕旨。恐纂修等亦有随便取携,以致遗失者,亦着及早查明,按单点收馆内,毋许携往私家。倘仍不行严查,致有舛失,惟该总裁是问。钦此。
(军机处上谕档)

一六二 谕内阁着各督抚盐政将拣存不解之书先行发还
  乾隆三十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乾隆三十九年六月二十六日,内阁奉上谕:
  各省购办遗书,其节经开单解送者,现已付馆别择校录。并令将原书盖以翰林院印,书面钤注某家某书若干本,饬纂修人员上紧赶办完毕,仍将原书发回督抚等,给还本人。业经明降谕旨。又进书最多者,并令馆臣择其中善本十余种呈阅,间于几暇题以诗句,弁诸卷端。因谕将此等题诗之书,上紧趱办,即将原本先行发回,俾众知朕加惠藏书之意。
  闻外省采访遗书,各设公局办理,交到后有因重复及琐小拣下不解者,尚留局中,未行给还,并有本人赴领未得者。该督抚等或尚未办及此事,以致存积日多,而藏书家不知其书曾否呈进,将来发还后缺少数种,不知何处遗失,致经手之人及吏胥等从中干没,皆所不免,不可不及早清厘给还。着各督抚、盐政将各家呈出遗书,除已解京之书,俟发回本省,另行给还外,先将各家拣存之书,令承办书局人员,逐一检查,按照所呈原单造册,先行发还。并饬该管官严行稽查,毋任胥役等从中取利。如或视为具文及办理不善,致官吏人等将书本窃取抵换,并借端勒掯需索情弊,或经科道参奏,或朕别有所闻,惟督抚等是问。
  督抚等奉到此旨,先行出示晓谕,俾咸知朕意。仍将如何还给及何日给完之处,具折覆奏。钦此。
(军机处上谕档)

一六三 户部为纂修日下旧闻处查明各衙门情况事致典籍厅移会
  乾隆三十九年六月
  户部为咨查事。
  纂修日下旧闻处案呈:所有各该衙门坐落方向、地名、房间、规模、层数,及各司厅于何年月日兴建、何年月日重行修造,及有无石刻碑碣古迹之处,并从前衙门名目与今异同,或今有昔无,今无昔有,或增或减,一一详细查明,造具清册,于十日内卽行咨覆。并烦转行所属各馆,一体查办。本处立等办理,幸勿迟缓可也。须至移会者。
  右移会内阁典籍厅。
(内阁移会)

一六四 多罗质郡王永瑢等奏黄寿龄携书私回不能觉察自请交部议处折
  乾隆三十九年七月初二日
  多罗质郡王臣永瑢等谨奏,为遵旨明白回奏事。
  窃臣等具奏纂修官黄寿龄遗失《永乐大典》六册一折,本月二十八日接奉谕旨:在馆之总裁,朝夕共事,不应漫无觉察若此,并着明白回奏。钦此。臣等跪读之下,不胜惭悚。伏念《永乐大典》为人间未有之书,我皇上稽古右文,简派翰林编校,汇入四库全书,优给官餐,俾得从容翻阅。该纂修等自应逐日就馆编纂,何得私自带归,致贻踈失。臣等蒙恩综司馆务,开馆以来,时饬知诸翰林,每日领阅书籍,务须随领随缴,并嘱各提调随时稽查。乃于黄寿龄私带回家,不能觉察,致有遗失之事。荷蒙圣明训示,惶愧无地。臣等实无可以回奏之语,惟有仰恳天恩,将臣等交部议处。
  所有《永乐大典》,现交提调等通行查检,敬谨收贮,嗣后断不致各纂修任意携取外,至各省送到遗书,现卽遵旨严查,造具总册,按部点清,分别扃贮,并饬令各纂修等务须在馆校阅。臣等仍不时稽查,如尚有私自携带者,一经察出,卽行指名参处。其所失书本,臣英廉等仍督令番捕人等,上紧设法严缉务获。合并声明。谨奏。
  多罗质郡王臣永瑢  大学士臣舒赫德  尚书臣王际华  尚书臣蔡新  尚书臣英廉  左都御史臣张若溎  侍郎臣李友棠  总管内务府大臣臣金简
  乾隆三十九年七月初三日奉旨:着交部察议。钦此。
(军机处录副奏折)

一六五 大学士舒赫德奏遵旨查明提调等失察黄寿龄携书外出请交部察议折
  乾隆三十九年七月初二日
  臣舒赫德谨奏,为遵旨查奏事。
  四库全书处纂修黄寿龄遗失《永乐大典》六册一事,奉上谕:馆中设有提调人员,稽查乃其专责。黄寿龄携书外出,若曾经告知提调,卽当与之同科;或纂修私自携归,该提调亦难辞失察之咎。着舒赫德查询明确,据实覆奏。钦此。
  臣随卽传齐该提调等,将黄寿龄携书出馆曾否告知之处,面加询问。据称:黄寿龄实系私自携出,并未告知提调。如果知情,此时奉旨查询,岂有敢于隐瞒,更受重处分之理等语。臣恐该提调实系与闻,有心推卸,因复传纂修黄寿龄询问,据称:因赶办散篇,恐悞课程,携归连夜纂辑,不意行至中途被窃。是日寿龄出馆极晚,未及告知提调等语。臣细加确核,该提调等实未知有携书私回之事。但伊等职司提调,凡属在馆书籍,自应实力稽查,乃于黄寿龄携带《永乐大典》归家,漫无觉察,以致遗失,实难辞咎,应请旨将提调官洗马梦吉、检讨王仲愚等及是日该值之收掌等,俱交部察议。
  至臣等总裁官,亦殊踈忽,另行明白回奏外,所有臣奉旨查询缘由,理合据实覆奏。谨奏。
  乾隆三十九年七月初三日奉旨:着交部察议。钦此。
(军机处录副奏折)

一六六 汉票签为查覆本处房间情形致典籍厅移付
  乾隆三十九年七月初二日
  汉票签为移付事。
  准户部片称:纂修日下旧闻处案呈:所有各该衙门坐落方向、地名、房间规模、层数,及各司厅于何年月日兴建、何年月日重行修造,及有无石刻碑碣古迹之处,并从前衙门名目与今异同,或今有昔无,今无昔有,或增或减,一一详细查明咨覆。等因前来。查本处房间坐落本衙门大堂东南,系东配所,计三间,头停盖黄琉璃瓦,为汉侍读、中书办公直宿之所,其兴建年月并无石刻碑碣可查。相应移付贵厅汇造登覆可也。须至付者。
  右移付典籍厅。
(内阁移付)

一六七 内务府总管金简奏黄寿龄携书外出提调等率意从事请交部议处折
  乾隆三十九年七月初三日
  奴才金简谨奏,为参奏事。
  窃奴才内府世仆,本非科第,荷蒙皇上殊恩,命为四库全书处副总裁。奴才自顾庸愚,深为不称,凡纂辑等事,实未习谙,而于一切督催稽查各事,惟有仰遵圣训,实力供职。
  上月十三日,庶吉士黄寿龄将《永乐大典》六册携出被窃,彼时该提调等并未告知奴才。至十六日早,奴才闻有此事,随即差内府番役头目立住,面见纪昀、黄寿龄,详问被窃地方并书名、纸色、式样,密令番役等遍加跴缉,务期全获。正在查访之间,二十五日晚,据供事禀称:本处遗书一事,已于今早由报具奏。奴才伏思一切章奏,无论大小,奴才既列衔名,卽宜参酌。该提调于被窃之初,并未卽时禀明,而发报之先,又不将奏折送阅,事关奏请,未便率意从事,若不据实奏闻,恐将来辗转效尤,实于公务无裨。
  除奴才失察之咎,公折奏请交部议处外,请将该提调、收掌等交部议处,以示惩戒。为此,谨奏请旨。
  等因。于乾隆三十九年七月初三日具奏。奉旨:交该部。钦此。
(军机处录副奏折)

一六八 户部尚书王际华奏誊录姚岐谟旷课数月分校郑爔等不查报请交部议处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