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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台湾资料选辑
庚申(二十九日),赈台北地震灾。
秋九月乙未(初六日),刘坤一罢,以左宗棠为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
丙辰(二十七日),赈台湾飓风灾。
是月,甘肃、台湾地震。
冬十月甲戌(十五日),法人踞越南北境,谕滇、粤合筹弭衅。
十一月甲辰(十六日),赈台湾澎湖灾。
八年春三月辛亥(二十五日),法、越构兵,谕李鸿章、左宗棠、张树声、刘长佑筹边备。
夏四月己巳(十四日),法人入越南东京。
是秋,赈台湾风灾、水灾。
冬十二月壬戌(初十日),设沪、粤沿海电线。
九年春二月戊辰(十七日),〔命〕福建按察使张梦元督办福建船政。
〔三月〕戊辰(?日),法人陷南宁。
乙未(十五日),赈台湾地震灾。
夏五月戊申(二十九日),懿旨:醇亲王会筹法、越事宜。
六月庚戌(初二日),越将刘永福及法兵战于河内,败之。
戊午(初十日),法国遣使托古利来议和约。
秋八月,法人破顺化河岸炮台,越人停战议和。
九月辛巳(初四日),法、越议和,立新约。
丙戌(初九日),命何如璋督办福建船政。
己亥(二十二日),拨广西库银十万济刘永福军。
冬十月戊辰(二十一日),诏南北洋及沿江、沿海诸省严戒备。
十一月壬寅(二十五日),法人陷山西,刘永福退走。
十二月庚戌(初四日),法人进攻北宁、图犯琼州,命彭玉麟檄楚、湘军会同吴全美师船严防。起杨岳斌往福建会办海防。官军大败法人于谅山。
十年春二月乙丑(十九日),法人陷北宁,官军退守太原。
乙亥(二十九日),法人陷太原。
三月己丑(十四日),懿旨:军机处遇重要事,会同醇亲王商榷行之。
壬辰(十七日),命贝勒奕劻管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事。
庚子(二十五日),法人进据兴化。
夏四月庚戌(初六日),先是,法、越战事亟,法水师将福禄诺属税务司德璀琳献议媾和息兵;李鸿章以闻,许之,敕其筹定。至是,覆陈当审势量力,持重待时。诏集廷议;懿旨:醇亲王并与议。
戊午(十四日),命通政使吴大澄会办北洋事宜、内阁学士陈宝琛会办南洋事宜、侍讲学士张佩纶会办福建海疆事宜,皆许专奏;寻加佩纶三品卿衔。福禄诺出私议五条,因李鸿章上闻;敕鸿章力杜狡谋,常存戒惧。
庚申(十六日),授李鸿章全权大臣,与法使议约。
夏闰五月丁未(初四日),命前提督刘铭传督办台湾事务。
庚戌(初七日),法人犯观音桥,潘鼎新击败之。
甲寅(十一日),以法使言和,调潘鼎新诸军回谅山。
丙寅(二十三日),法舰犯闽海。谕曰:『法使延不议约,孤拔要求无理,我军当严阵以待;彼如犯我,并力击之。敢退缩者,立置军法』!
庚午(二十七日),授曾国荃为全权大臣,与法使于上海议约;命陈宝琛会办。
六月壬辰(二十日),法人陷基隆。诏集廷臣议和战。
乙未(二十三日),刘铭传复基隆。
秋七月丙午(初四日),法人袭马尾炮台及船厂,陆军击退之。
戊申(初六日),诏与法人宣战。杨昌浚赴福建督师。
癸丑(十一日),法人毁长门炮台。
丁巳(十五日),诏授左宗棠为钦差大臣,督办福建军务;福州将军穆图善、漕运总督杨昌浚副之,张佩纶以会办大臣兼署船政大臣。授曾国荃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
戊辰(二十六日),以杨昌浚为闽浙总督。
八月庚辰(初九日),台湾风灾。
丁亥(十六日),法人复陷基隆。
癸巳(二十二日),蔡元春及法人战于陆岸,败之。命杨岳斌帮办左宗棠军务。
戊戌(二十七日),法人犯沪尾,提督孙开华击败之。
九月辛亥(初十日),严谕南北洋轮船悉援台湾。
壬子(十一日),〔命〕刘铭传为福建巡抚,驻台湾督防;杨昌浚等分防澎湖。
甲寅(十三日),刘铭传自请治罪,诏原之。
庚申(十九日),以沪尾战胜,予总兵孙开华世职,发帑银一万犒军。
庚午(二十九日),官军及法人战于陆岸,又败之;予苏元春世职。
冬十月庚子(二十九日),刘永福及法人战于宣光,败绩。
十一月丁未(初七日),命提督孙开华帮办台湾军务。
十二月戊寅(初八日),官军败法人于纸作社。
乙酉(十五日),官军复宣光、兴化、山西三省、安平府暨二州五县。
十一年春正月乙巳(初五日),法人陷谅山。
丙午(初六日),官军围宣光,复美良城。
甲寅(十四日),法人犯镇南关,总兵杨玉科死之。
甲子(二十四日),法舰去台湾。
二月甲戌(初四日),浙江提督欧阳利见败法人于镇海口。
癸未(十三日),冯子材、王孝祺大败法人于镇南关外,遂复谅山。
辛卯(二十一日),法人请和,允之。
壬辰(二十二日),诏停战撤兵。
〔三月〕乙巳(初六日),命李鸿章为全权大臣,与法使议约。
夏四月壬辰(二十四日),天津会订中法新约成。
五月丁未(初九日),基隆法兵退。命杨岳斌等部署全台事宜。
是月,赈基隆兵灾。
六月癸未(十六日),法兵去澎湖。
秋九月庚子(初五日),懿旨:醇亲王总理海军事务,奕劻、李鸿章会办,汉军都统善庆、兵部侍郎曾纪泽帮办。改福建巡抚为台湾巡抚,归福建巡抚事于闽浙总督。
是冬,赈台湾风灾。
十二年春正月辛丑(初七日),免台湾旧欠供粟。
夏五月庚子(初八日),台湾生番归化四百余社、七万余人。
秋九月丙午(十六日),刘铭传剿苏鲁马那邦叛番。
十三年夏四月丁卯(初十日),命内阁侍读学士林维源督办台湾铁路及商务。
秋七月甲子(初九日),增设福建澎湖镇总兵。
十四年春二月丙戌(初四日),赏裴荫森三品京堂,督办福建船政。
冬十一月壬戌(十五日),初置北洋海军提督,以丁汝昌任之。
十二月丁酉(二十日),命太仆少卿林维源襄办台湾开垦抚番事。
十五年冬十月壬辰(二十日),台湾社番乱,副将刘朝带等阵没;敕刘铭传剿办之。
十六年春二月壬辰(二十二日),台湾内山番社酋有敏等伏诛。
三月辛未(初二日),懿旨:刘铭传帮办海军事务。
秋八月壬子(十五日),以刘铭传擅兴商矿章程纰缪,谕止之,予部议。
是月,赈台湾风灾。
冬十月丁未(十一日),以刘坤一为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
十七年春三月辛卯(二十七日),刘铭传以疾免。
秋八月癸巳(二十九日),命奕劻总理海军事务,定安、刘坤一襄办。
十八年夏四月,台湾内山番社作乱,剿平之。
冬十一月辛卯(初七日),赈台湾等处潦灾。
二十年夏〔五月〕丁酉(二十一日),初,朝鲜以匪乱乞师,李鸿章檄提督叶志超、总兵聂士成统兵往;上虑兵力不足,因谕『绥靖藩服,宜图万全;尚须增调续发,以期必胜』。
六月戊午(十三日),命翁同龢、李鸿藻与军机、总署集议朝鲜事。
壬戌(十七日),停海军报效。
丁卯(二十二日),命南澳镇总兵刘永福赴台湾。
秋七月乙亥朔,日本侵朝鲜,下诏宣战。
庚辰(初六日),命台湾布政使唐景崧、南澳总兵刘永福助邵友濂筹防。
八月戊辰(二十四日),奉天援军统领高州镇总兵左宝贵及日人战于平壤败绩,死之。
九月甲戌朔,懿旨:起恭亲王奕欣直内廷,管总署、海军署事,并会同措理军务。
壬午(初九日),海军副将邓世昌及日人战于大东沟,死之。
庚子(二十七日),日兵渡鸭绿江;辛丑(二十八日),陷九连城。
冬十月丁未(初四日),诏恭亲王督办事务,各路统帅听节制。召刘坤一来京,以张之洞署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
壬子(初九日),日人陷金州,副都统连顺弃城遁;徐邦道及日人战,败绩。
壬戌(十九日),日人陷岫岩州,丰升阿、聂桂林皆弃城走。
丁卯(二十四日),日人袭旅顺,船坞总办龚照玙遁烟台,黄仕林、赵怀业、卫汝成继之。以旅顺失守,责李鸿章调度乖方,褫职留任。
十一月丙戌(十四日),日人陷复州。
己丑(十七日),宋庆及日人战于海城败绩,退保田庄台。
庚寅(十八日),依克唐阿及日人战于凤凰城,侍卫永山死之。
十二月甲辰(初二日),命刘坤一为钦差大臣,关内外各军均归节制。
壬子(初十日),命张荫桓、邵友濂以全权大臣往日本议和;寻召还。
丁巳(十五日),章高元及日人战于盖平,败绩;奉军复战,提督杨寿山死之,城陷。
己巳(二十七日),日本陷荣成。
二十一年春正月乙亥(初三日),日兵寇威海;丁丑(初五日),我海军与战于南岸,败绩。
辛巳(初九日),威海陷,守将戴宗骞死之。
庚寅(十八日),刘公岛陷,水师熸;丁汝昌及总兵刘步蟾死之。
辛卯(十九日),授李鸿章为头等全权大臣,使日本。
己亥(二十七日),日本陷文登、宁海,逼烟台。宋庆等及日人战于太平山败绩,走。
二月乙巳(初三日),宋庆、吴大澄败日人于亮甲山,参将刘云桂、守备赵云奇战死。
己酉(初七日),日兵薄辽阳,长顺,唐仁廉击却之。
庚戌(初八日),日兵陷牛庄,吴大澄退走;日人遂袭营口。
癸丑(十一日),马玉昆败日人于田庄台;甲寅(十二日),复战败绩。
丙辰(十四日),日兵陷田庄台,吴大澄奔锦州、宋庆退双台。
己巳(二十七日),日人狙击李鸿章,弹伤其颊。
庚午(二十八日),日人犯澎湖。
三月乙亥(初四日),日兵陷澎湖。
己亥(二十八日),李鸿章与日本全权伊藤博文、陆奥宗光马关会议和议成,定朝鲜为独立自主国,割辽南地、台湾澎湖各岛,偿军费二万万,增通商口岸任日本商民从事工艺制造,暂行驻兵威海。
夏四月庚戌(初九日),命道员伍联方、廷芳赴烟台与日本换约。
乙卯(十四日),谕曰:『和约定议,廷臣交章谓地不可弃、费不可偿,当仍废约决战。其言固出忠愤,而未悉朝廷苦衷。自仓卒开衅,战无一胜;近者情事益迫,北可逼辽渖,南可犯畿疆。沈阳为陵寝重地,京师则宗社攸关;况慈帏颐养二十余年,使徒御有惊,藐躬何堪自问!加以天心示警,海啸成灾,战守更难措手。一战一和,两害兼权而后幡然定计;其万难情事,言者所未及详,而天下臣民皆当共谅者也。兹将批准定约,特宣示前后办理缘由;我君臣惟期甘苦一心,痛除积弊』!
乙丑(二十四日),命李经芳为台湾交地全权委员。
丁卯(二十六日),诏唐景崧来京。
五月壬辰(二十二日),日本归我辽南地。
庚子(三十日),唐景崧休致。
冬十月辛巳(十四日),李鸿章与日使互换归辽条约。
十一月癸丑(十七日),刘永福免。
——以上选自原书卷二三~二四(「本纪」二三~二四)
清史稿台湾资料集辑二
志
地理志
食货志
兵志
交通志
邦交志
地理志
台湾
台湾
台湾,古荒服之地,不通中国;名曰东番。隋开皇中,遣虎贲陈棱略澎湖三十六岛。明嘉靖四十二年,海寇林道干掠近海郡县,都督俞大猷征之;追至澎湖,道干遁入台湾。天启元年,闽人颜思齐引日本国人据其地;久之,为荷兰所夺。清顺治十八年,「海寇」郑成功逐荷兰人据之。伪置承天府,名曰东都;设二县,曰天兴、曰万年。其子郑经改东都为东宁省,升二县为州。康熙二十二年,讨平之;改置台湾府,属福建省,领县三。雍正元年,增置彰化县,领县四。
光绪十三年,改建行省。
光绪十三年九月庚午,闽浙总督杨昌浚、台湾巡抚刘铭传会奏略云:台湾疆域,南北相距七百余里,东西近者二百余里、远或三四百里;崇山大溪,钩连高下。从前所治不过山前迤南一线,故仅设三县而有余;自后榛莽日开,故屡增厅治而犹不足。光绪元年,沈葆桢请设台北府县以固北路,又将同知移治卑南以顾后山;全台官制,粗有规模。然彼时局势未开,择要修举,非一劳永逸之计也。臣等公同商酌,窃谓建置之法,恃险与势;分治之道,贵持其平,台省治理,视内地为难;而各县幅■〈巾员〉,反较多于内地。如彰化、嘉义、凤山、新竹、淡水等县,纵横二百余里、三百里不等;仓卒有事,鞭长莫及。且防务为治台要领,辖境太广,则耳目难周;控制太宽,则声气多阻。至山后中、北两路延袤三四百里,仅区段所设碉堡,并无专驻治理之员;前寄清虚,亦难遥制。现当改设伊始,百废俱兴;若不量予变通,何以定责成而垂久远!臣铭传于上年九月亲赴中路督剿叛番,沿途察看地势,并据各地方官将境内扼塞、道里、田园、山溪绘图贴说呈送前来,又据抚番、清赋各员弁将抚垦地所陆续禀报;谨就山前后通局筹划,有应添设者、有应改设者、有应裁撤者。查彰化桥仔图地方山环水复,中开平原,气象宏敞,又当全台适中之地。拟照前抚臣岑毓英议,就该处建立省城;分彰化东北之境,设首府曰台湾府、附郭首县曰台湾县,将原有之台湾府县改为台南府、安平县。嘉义之东、彰化之南自浊水溪至姑石圭溪止,截长补短,方长四百余里,拟添设一县曰云林县。新竹苗栗街一带扼内山之冲,东连大湖,沿山新垦荒地甚多,拟于新竹西南各境添设一县曰苗栗县。合原有之彰化及埔里社通判一厅、四县,均隶台湾府属;其鹿港同知一缺,应即裁撤。淡水之北东控三貂岭,番社歧出,距县太远。基隆为台北第一门户,通商建埠,交涉纷繁;现值开采煤矿、修造铁路,商民麇集,尤赖抚绥。拟分淡水东北四堡之地撤归基隆厅管辖,将原设通判改为抚民理番同知,以重事权:此前路添改之大略也。后山形势,北以苏澳为总隘,南以卑南为要区;控扼中权,厥惟水尾。其地与拟设之云林县,东西相直。现开路百九十余里,由丹社岭、集集街经达彰化,将去省城,建立中路;前后脉络呼吸相通,实为台东锁钥。拟添设直隶州知州一员,日台东直隶州。左界宜兰、右界恒春,计长五百余里,宽约四十里、十余里不等;统归该州管辖,仍隶于台湾兵备道。其卑南厅旧治,拟请改设直隶州同一员。水尾迤南,改为花莲港厅;其内已垦熟田约数千亩、其外海口水深数丈,稽查商舶、弹压民番,拟请添设直隶州属:此后路添设之大略也。谨按台湾疆土赋役日增月广,与旧时羁糜侨置情形迥不相同;因地制宜,似难再缓。况年来生番归化,狉榛之性初就范围。尤须分道拊循,藉收实效;辑遐牖迩,在在需员。臣等身在局中,既不敢遇事纷更,以紊典章之旧;亦不敢因陋就简,以失富庶之基。损益酌中,期归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