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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淡水分府据口书禀请,饬差协同口书及澚甲,将浮出大枋封贮,交由澚甲收管
调署淡水分府陈为饬封事。本年十月初五日,据香山港口书杨义合禀称:「香山港口近日,突浮出大枋贰块,无人管理,现在民人争夺纷纷,诚恐争较滋端,禀请饬封」等情。据此,除出示外,合行饬封。为此单,仰对役,协同口书、澚甲,立将浮出大枋贰块,克日封交澚甲看守,并量明长短、阔狭,取具收管,禀缴赴辕察夺。该役毋得刻延,干咎。火速。
计发封条贰道。
一、单仰对役汤才
私记
同治玖年拾月初六日兵承胡方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盐同知关防
稿行 私记
●第二六四禀同治九年十月十一日一一七○一--三
一皂头役禀明收贮大枋情形,并缴澚甲收管状
台下一皂头役汤才叩首叩禀,为遵单封交,取具收管,禀缴事。缘蒙单,仰协同香山港口书、澚甲,立将浮出大枋贰块,克日封交澚甲看守,并量明长短、阔狭,取具收管,禀缴赴辕察夺等因。该役遵即协同澚甲金顺兴等抵地,将该枋量明,一大块:长三丈伍尺捌寸,阔壹尺柒寸伍分,厚玖寸;一小块:长三丈贰尺伍寸,阔壹尺捌寸,厚七寸伍分。共贰块,封交澚甲金顺兴看守,取具收管状一纸,前来禀缴。伏乞大老爷电察施行。沾叩。
计缴钤单一道。又澚甲金顺兴收管状一纸。
〔批〕禀悉,收管附。 私记
(同治玖年)十月十一日叩 戳记 署分府陈、给一皂班头役、汤才戳记
●第二六五收管状同治九年十月十一日一一七○一--四
澚甲具看守大枋收管状
具收管状香山港澚甲金顺兴,今当大老爷台前,收管得封过大枋贰块,并量明:大块长三丈伍尺捌寸,阔壹尺柒七寸伍分,厚玖寸;小块长三丈贰尺伍寸,阔壹尺捌寸,厚柒寸伍分。交兴看守,合具收管状是实。
同治玖年拾月十一日具收管状 戳记 署淡水分府陈、给香山口、澚甲金顺兴戳记
●第二六六呈同治九年闰十月十三日一一七○一--五
林妈义以浮出大枋系其所有,呈请淡水分府查验,起封还管;批:不准
被告住做状自稿
干证住歇家
地保住认僇
具呈人林妈义、住本城保书院边、漳州属、离城里
经承代书原差 戳记 淡水分府陈、给粤籍代书、赖世安戳记
具呈状人林妈义,年六十六岁,住书院边抱告林魁年贰十六岁系本告侄住
为原物有据,混禀陷害,恳恩查验起封还管事。缘义前受本城业户林恒茂雇佣,采办木料,道光二十七年,该业户林恒茂出资本银三千二百元,买过本城泉源泰号王秀水番木大料三十五件,际(似系除之讹)备用外,尚剩四件,留存香山港内,盖用「恒丰」字样烙号为据,归义掌管。不料是年八月二十五日夜,风潮浪涌,该木料被沙沉没,寻捞未获。幸本年八月杪,海潮复涌,现出前沉番木料二件:一件三丈四尺,一件三丈七尺五寸;经义识认,委系原物,烙号尚在可凭,丈数符合。随即雇工抬起海岸,众所周知,并无畏义(议)。抵(只)因该义近奉宪谕,重修本城内天后宫官庙,各邑绅董、头人,着义赴淡北一带,捐募漳郡殷业银项出外,突被口书扬义合挟嫌影射,恃势混禀,致蒙饬封等因。独不思物各有主,虚实难瞒众口,烙号尚在,原物有证可凭。不蒙恩准查验起封给还,血本何赖?势亟沥情,叩乞大老爷,廉明素着,恩准饬差,查验起封还管。孱民有天,合属讴歌。切叩。
署台湾北路淡水总捕分府,加十级,纪录十次陈批:
香山港口封存木料二件,据称系尔于道光二十七年间,为林恒茂采买番木,尚剩四条,归尔掌管,盖有「恒丰」烙号,是年八月间,被风潮飘没等语。查时阅二十余年,该木久经沙水冲击,纵不致朽烂,烙号当亦模糊。即使确有字号,亦系尔事后一面之词,何足凭证?况查口书杨义合于十月间禀称:该木尚浮港口;现呈则称:业于八月间,经尔雇工捞抬海岸;且所称长短尺寸,亦核与差禀不符。种种弊窦,谓非饰词冒认,其谁信之?不准。并斥。 私记
同治九年闰十月十三日具呈人林妈义
●第二六七呈同治九年十一月十二日一一七○一--六
铺户陈桓裕号以浮出大枋系其所有,呈请淡水分府查验给领;批:毋妄生觊觎
被告住做状自稿
干证住歇家
地保住认戳
具呈人铺户陈恒裕号,住竹南一保中港街,同安属,离城二十五里
经承代书原差 戳记 淡水分府陈、给粤籍代书、申民□戳记(注)
具诉呈状人铺户陈恒裕号,年岁,住中港街抱告陈忠年卅岁系本告辛劳住
为埋寄有据,图索混禀,恳乞查验给领事。切裕前在中港街,合本开张恒芳号生理。于丁己年,由内地买儎船料,修造商船一号,牌名「金恒升」,尚剩加连二料二件:一件长三丈七尺五寸,厚一尺,面二尺;又一件长三丈四尺,厚八寸,面三尺。因恐风日损坏,是以埋寄在香山顶藔「合茂号」店后,附近海墘。时该料面首尾,俱印刻「恒芳」字号;及赈簿记明,凿凿炳据。不意埋寄日久,沙泥被潮□□□。该料于此九月间露见。突有前充澚甲林妈义,心存图占,阴将字号削去,出首混争。经裕闻知,投明香山总理萧合兴,及该地郊铺人等,公同查验。该料面凿刻字号,虽然削灭,而前打铁印字据,尚在可验;以是,总保公人理斥还裕。讵义图索不遂,串谋口书,架以海面浮见之料,混请封收;已蒙饬封,看守在案,闻者莫不骇异。伏思物各有主,岂容混图混禀;而且当时埋寄近附之人,俱各周知。不蒙恩准查验给领,血本奚归?合亟据实,叩乞大老爷电察施行,沾恩不朽。切叩。
署台湾北路淡水总捕分府、加十级、纪录十次陈批:
如果该木料系尔之物,当林妈义争执之时,何不赴案呈告?现经饬封日久,率行混请给还,显见捏词冒认,前据林妈义具呈,已明晰批示矣。此项封存料件,应候变价,拨充公用,以杜争端。该铺户毋妄生觊觎可也。 私记
同治玖年拾壹月十二日具呈人铺户陈恒裕号
(注)戳记上面,又盖私记。
●第二六八呈同治九年十一月十八日一一七○一--七
铺户陈恒裕号呈称:该大枋实系己物,催淡水分府查验给领,如有虚词冒认,愿甘坐罪;批:毋庸多渎
被告住做状自稿
干证住歇家
地保住认戳
具呈人铺户陈恒裕号,住竹南一保中港街,同安属、离城二十五里
经承代书原差 戳记 淡水分府陈、给粤籍代书,申民□戳记(注一)
具呈状人铺户陈裕号,年岁,住中港街抱告陈忠年卅岁系本告辛劳住为实系己物,并非冒认,催乞迅饬查验,实给、虚坐事。切裕于此十二日,以埋寄有据,图索混禀,具控林妈义等情一案,词备前卷;蒙批录后,不胜骇异。无如该料贰件,系裕修船遗剩,埋寄顶藔「合茂」店后,附近周知。而且该料面凿刻字号,虽然被恶削去,而铁印「恒芳」字号尚在,前经投明总理、暨郊铺人等,查明号据、赈簿,理斥归还于裕收管;是以无事呈控。不料奸恶林妈义图索不遂,串谋口书,混禀瞒耸,到蒙饬封。伏思:物各有主,苟非己物,安敢妄生冒认干咎。宪台为民父母,清廉夙着,奚认以有主之物,而听奸人瞒禀,变价充公。揆之情理,奚堪吃亏,不蒙恩饬查验账簿、号据,给领归还。如有处词冒认,愿甘坐罪。势亟沥情催叩。伏乞大老爷,电察虚实,恩准迅饬查验号据,起封给领,沾恩不朽。切叩。
署台湾北路淡水总捕分府、加十级、纪录十次陈批:
该木料饬封已久,该铺户先时既未呈明,率以事后之词,混请给领。断难取信。仍着遵照前批,毋庸多渎。 私记
同治玖年拾壹月十八日具呈人铺户陈恒裕号
原告于年本月十二日呈批:如果该木料系尔之物,当林妈义争执之时,何不赴案呈告?现经饬封日久,率行混请给还,显见捏词冒认,前据林妈义具呈,已明晰批示矣。此项封存料件,应候变价,拨(充公用),以杜争端。该铺户毋(妄生觊觎)可也。(注二)
(注一)戳记上面,又盖私记。
(注二)()内字,据第二六七号补之。
●第二六九谕同治九年十二月九日一一七○一--九
淡水分府陈,谕饬明善堂绅董:将浮出大枋变卖,充为修整土城及起盖炮台之用
特授澎湖分府、署淡水分府陈为谕饬变价,以充公用事。案据香山港口书杨义合禀称:「香山港口浮出大枋贰块,无人管理,现在民人争夺纷纷,诚恐争较滋端,禀请饬封」等情。当经饬封,取具收管附卷。旋据林妈义及铺户陈恒裕,先后赴案具呈,均经批饬充公在案。兹查堑垣土城损坏,并须另建炮台,应需公项。合行谕饬估变充分。为此谕,仰明善堂绅董郑如梁等,即便遵照,立将封存香山口前项木料贰株,克日招商估价变卖。所变价银,即充为修整土城,及起造炮台之用。仍将估变、修造缘由,禀报察查,毋得违延。特谕。
一、谕仰明善堂绅董
私记
同治玖年拾贰月初九日承工总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盗同知关防
稿行 私记
●第二七○函同治十年五月初三日一一七○一--一○
明善堂绅董复函淡水分府:已将大枋变价,但被人搁阻搬运,请发给印单
香根公祖大人赐览:明善堂前奉札饬,将香山所封木变价。今买主郑隆记缴价捌拾元,起造南门炮台,今日往运,被该地张、曾、林三姓人拦阻。应请发给印单,再往运去,以免滋闹。顷接奉示函,已悉一一。贞甫亦有函催,势难复缓。郑林已约,随即措缴矣。肃此奉复。敬请钧安。治晚生翁林莘谨启。
●第二七一单同治十年五月初四日一一七○一--一一
淡水分府陈,饬原差将大枋起封,押令车工运往明善堂
钦加府衔、澎湖分府、署淡水分府陈单仰原差汤才,迅往香山口岸,协同总保,立将前封该处浮起木板贰块,刻即起封,押令车工,运赴堑城明善堂绅董交收,变价,以便充为修造土城、炮台公用。倘冇棍徒藉端拦阻,许即扭禀赴辕,以凭察究。该差毋得玩延干咎。速速。
一、单仰
私记
同治拾年五月初四日承刘春波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盗同知关防
稿行 私记
●第二七二清单同治十年十月初四日一一七○二--一
迎接新任台澎挂印总镇需用对象之清单
今开:
钦命大牌一对。
新任台澎挂印总镇牌一对。
肃静、回避牌各一对。
大锣、掌号各一对。
火牌、兵权各一对。
角路一对。
节棍一对。
朱棍一对。
天听一对。
箭斗一对。
金瓜一对。
钱枪一对。
龙头一对。
提炉一对。
清道一对。
巡视一对。
飞龙一对。
飞虎一对。
掌扇一枝。
凉伞一枝。
乌、红帽各一对。
吹手六名。
后勇八名。
红、彩(注)衣刽子手二对。
以上应派执事六十四名。
印敕、顶马各一对。典吏办。头役借马。
(注)彩字,似系「绿」之讹,参阅第二七五、二七七号。
●第二七三单同治十年十月初四日一一七○二--二
淡水分府周,饬六班头役备派散役,至迎接之期,赍所需用物件伺候
钦加府衔、即补直隶州正堂、署淡水分府周,为特饬拨办事。照得新任镇宪不日按临,所有执事,应赴前途迎接,合行饬拨。为此单,仰六班头役汤才、朱忠、王泰、蔡标、蔡照、林元,立即遵照粘单内开各件执事,备派班内散役各正身,至期赍赴前途,伺候迎接新任镇宪驾临。并选派干役四名,沿途督率,毋许参差、错落。倘有遗失、损坏,定惟该役是问。毋得违延干咎。火速、火速。
计粘单一纸。
一、单仰
私记
同治拾年拾月初四日兵承曾龙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盗同知关防
稿
●第二七四分单同治十年十月初四日一一七○二--三
淡水分府周,饬对保头役,协同澚甲预备渡船、竹筏,伺候总镇驾临
钦加府衔、即补直隶州正堂、署淡水分府周(注)为饬吊事。照得新任镇宪,不日按临,凡经过溪河渡船、竹筏,亟应预备伺候,合行饬吊。为此单,仰对保头役王泰、蔡标,立协澚甲,多备渡船、竹筏,务须洗刷洁净,在于该管保内经过渡头处所,伺候宪驾,毋得临时延误,致干重究。火速、火速。
计发封条道
一、分单仰
私记
同治拾年拾月初四日兵承曾龙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盗同知关防
稿
(注)以上,原稿仅写:「前衔」。
●第二七五单同治十年十月初四日一一七○二--四
淡水分府周,饬六班头役,向戏班借出长秀雉尾等物,以便迎接总镇之用
钦加府衔,即补直隶州正堂、署淡水分府周(注)单,仰六班头役汤才、朱忠、王泰、蔡标、蔡照、林元,速向戏班,借出长秀雉尾四对,刽子首额眉、红绿衣帽各二付,克日随单,禀缴赴辕,以凭派拨执事,伺候迎接新任镇宪,事毕给还。倘敢不遵,许即禀究。该差等均毋玩延干咎。火速、火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