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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注)询字似系「徇」之误。
●第二五五札光绪十三年八月十二月一一六○九--二
台北知府雷层奉上级札,将户部议覆,行知新竹县
札新竹县
特授台北府正堂、加一级、军功加二级、纪录五次雷为行知事。本年七月二十一日,奉会办交代事务、福建布政使司张,督粮道潘宪札:「奉督宪兼管巡抚事杨案行,『光绪十三年六月二十五日,准兵部火票,递到户部咨福建司案,呈准北档房传付内称:<本部议覆御史胡俊章奏,州县交代,请饬部定章,责成道府督催一折,光绪十三年五月二十九日具奏,本日奉上谕:《前据御史胡俊章奏,州县交代,请饬部定章,责成道府督催等语。当令户部议奏。兹据该部酌核定议,所称盘库加给分成罚赔,及题参折内声明,该管上司应行分赔各节,旧例新章本极周密;乃各该省奉行不力,甚至设法弥缝,所有亏空州县,直至已故、已革,始行参劾;此等积习,殊堪痛恨。嗣后各督抚办理交代之案,即着遵照部议,督饬藩司及该管道、府、直隶州,随时实力严查。如各该管上司,有心容隐,并不揭报,即行据实奏参,着落赔缴,分别议处。总之,立法虽善,尤在用人。各直省督抚,均当慎选良吏,俭以养廉,务期下不扰民,上不亏帑,以重库款而除积弊。将此通谕知之,钦此》。相应传付江南等司,赴本档房抄录原奏,自行具稿,行文各该督抚,一体钦遵办理等因,前来。相应抄录原奏,恭录谕旨,飞咨闽浙总督兼福建巡抚转饬,一体钦遵办理可也。计单>等因,到本兼管巡抚事督部堂。准此,合就饬行备案到司立即移行钦遵查照办理。嗣后详参州县亏空,务将应行分赔之该管各上司职名,随案陈明,免干吏议,切切。计粘单一纸,等因』。奉此,除移行遵照外,合就札行。为此札,仰该府立即遵照办理。嗣后详参州县亏空,务将应行分赔之道、府、州职名,随案声明,免干吏议。毋违,此札」,等因。奉此,除分行外,合就行知。为此札,仰该县官吏,即便知照。此札。
计粘单一纸。
光绪十三年八月十二日札
印 台北府印
光绪十三年八月十四日 私记 奉
●第二五六札光绪十三年九月十九日一一六○九--三
台北府层奉上级札,行知新竹县:奏参州县未交银项折内,应声明分赔之该管各上司职名
札
特授台北府正堂、加一级、军功加二级、纪录五次雷为行知事。本年九月初十日,奉藩宪邵札开:「本年九月初一日,奉爵抚宪刘案行:『光绪十三年八月二十六日,准兵部火票,递到户部咨<福建司案呈案,《查本年五月间,本部议覆御史胡俊章奏,州县交代请饬部定章,责成道府督催折内议,令各直省,嗣后各州县正杂钱粮、税课,务须随征随解,不准稽延,并责令该管道、府、直隶州,亲赴属库盘查,加结申详。将来如有亏空,即将道、府、直隶州议处。一面于本员名下勒追。如完不足数,即按所亏之数,分作十成:该管知府、直隶州,分赔五成;出结之道员,分赔二成;失察之藩司,分赔二成;督抚分赔一成。其有扶同徇隐者,弊在知府、直隶州,则令独赔;弊在各上司,则令加倍罚赔。仍均照例议处。又吏部处分则例内载:督抚题参州县亏空,即于疏内,将该管上司应否分赔之处,一并查明具题;若不声明者,降三级调用,公罪。应令各督抚于奏参州县亏空,即随案陈明。如亏短之州县,将来无力完交,或交不足数,应行分赔之该管各上司职名,一并随折开明,以免日后推延。倘再漏未声叙,照例奏参》等因,奏奉谕旨,通行遵办在案。兹查直、闽二省,近来奏参州县未清交项银两折内,并未将亏短之州县,将来无力完交,或交不足数,应行分赔之该管各上司职名,随折声明,自系尚未接奉部文所致,姑免深究。相应再行飞咨台湾巡抚,嗣后所属州县,如有亏短未清银两,即照本部前次奏定章程,于奏参折内声明。如州县亏短银两,将来无力完交,或交不足数,应行分赔。该管各上司职名,随折声叙,不得再有遗漏。倘再查有未经详细声叙者,本部定行照案奏参,以为玩视部章者戒可也>等因,到本爵部院。准此,行司即便遵照办理,并移善后局查照』等因。奉此,除移行查照外,合就行知。为此,仰府官吏,即使移行所属厅、县,一体遵照办理,毋违,此札」等因,到府。奉此,除分别移行外,合就行知。为此札,仰该县官吏,即便遵照办理,毋违。此札。
光绪十三年九月十九日札
印 台北府印
光绪十三年九月廿一日奉 私记
●第二五七副详及批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四日一一六一○--一
前任新竹县将征存隘租银移交于新任,详请台湾善后总局查核,并该局批
副详 印 新竹县印
十五年十一月初七日到
在任候补同知、直隶州知州、本任台湾埔里社通判、署台北府新竹县,为详送事。窃照卑职前收光绪拾贰、三年隘租银元,暨奉拨各项经费各数目,业经先后造册,详报在案。兹查光绪拾肆年拾贰月底报册内开:存通用番银壹仟壹百柒拾捌元伍角肆瓣贰尖贰周贰末,加以现册,收回卑职前借租银抵支拾肆年分津贴番银玖千柒百贰拾贰元贰角贰瓣零贰周贰末三皮,共应存通用番银壹万零玖百元零柒角陆瓣贰尖肆周肆末三皮内,除本年分先后拨给林绅汝梅铁路经费,并委员李国栋借支等款,共番银捌千肆百伍拾元外,计尚存通用番银贰千肆百伍拾元零柒角陆瓣贰尖肆周肆末三皮。因卑职现值交卸,业将所存前项番银,扫数筹足,移交现署县张令廷■〈木干〉接收在案。理合造册,具文详报宪台察核。除详爵抚宪暨台藩宪外,为此备由具申。伏乞照详施行。须至副详者。
计详送
清册壹本。
右申
善后总局司道宪
台湾善后总局批:
据详送该县经收隘租,及本年续支各款清册到局,饬核数目相符。仰即移交张令妥为存储,听候拨用。仍候宫保爵抚宪暨藩司衙门批示。缴。册存。十一月初十日
光绪拾伍年拾壹月初肆日知县方祖荫
印 新竹县印
骑缝印(台湾善后总局关防)
新竹县
十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私记 奉
●第二五八清册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初一日一一六一○--二
新竹县征存隘租银元本年续支各款数目清册稿
造送卑县征存隘租银元本年续支各款数目清册稿在任候补同知、直隶州知州、本任埔里社通判、署台北府新竹县,为造送事。谨将卑县征存隘租银元、暨归还支拨各款数目,备造四柱清册,呈送察核。须至册者。
谨开:
隘租项下
旧管:
一、前次册报应存通用番银一千一百七十八元五角四瓣二尖二周二末。
新收:
一、收卑县前次借动租银抵支十四年分津贴,奉饬赶征平余归补,仍还隘租银七千两,七二合番九千七百二十二元二角二瓣零二周二末三皮。
以上共管收银一万零九百元零零七角六瓣二尖四周四末三皮。
开除:
一、光绪十五年正月份,林绅汝梅借支第六次番银五百元。
前件,业经详奉准支,取有钤领备案。理合登明。
一、正月初二日,潘译委员李国栋借支番银三百元
前件,详奉准支,取有墨领备案。理合登明。
一、二月分林绅汝梅借支第七次番银二百元。
前件,详奉准支,取有铃领备案。理合登明。
一、二月初二日,潘译委员李国栋借支番银一百五十元。
前件,详奉批准,取有墨领备索。理合登明。
一、三月分林绅汝梅借支第八次番银三百元。
前件,详奉准支,取有钤领备案。理合登明。
一、六月分借支第九次番银二千元。
前件,详奉准支,取有钤领备案。理合登明。
一、八月分借支第十次番银一千元。
前件,详奉准支取,有钤领备案。理合登明。
一、九月分借支第十一次番银一千元。
前件,详奉准支,取有钤领备案。理合登明。
一、十月分借支第十二次番银一千元。
前件,详奉准支,取有钤领备案。理合登明。
一、十月分借支第十三次番银二千元。
前件,正在造报间,复于十月二十三日,接准林绅备移钤领借支,业经具文详报。理合登明。
以上共借给支除番银八千四百五十元。
实在:
一、存通用番银二千四百五十元零七角六瓣二尖四周四末三皮。
前件,业级卑职照数筹足,移交现署县张令廷■〈木干〉接收在案。理合登明。
私记
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初一日册
印 新竹县印
正堂方行 私记
●第二五九移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初八日一一六一○--三
新竹前任知县方,将征存隘租银移交于新任张
移文 钤记 台北府新竹县典史钤记
五年十一月初九日到
特授埔里分府、在任候补清军府直隶州、前署新竹县正堂方为移交事。案照敝县征存光绪十二、三年隘租银元,除奉拨各款外,尚存通用番银贰千肆百伍拾元零柒角六瓣贰尖四周四末三皮,系存备修造铁路应用之款。兹值交卸,合就移交,为此移诣贵县,请烦查照点收,印发回照备案。望切,望速。须至移者。
计移送:
报销卷壹宗存房。
实存隘租通用番银贰千肆百伍拾元零柒角六瓣贰尖四周四末三皮。
右移
新任新竹县正堂张
光绪拾伍年拾壹月初捌日移
钤记 台北府新竹县典史钤记
提用典史钤记
●第二六○申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初十日一一六一○--四一
新竹知县张,将接收前任征存隘租银事,申报巡抚、藩、道及府
同知衔、本任德化县、调署台北府新竹县,为申报事。本年十一月初九,准前署县方令移开:案照敝县征存光绪十二、十三年隘租银元,除奉拨各款外,尚存通用番银二千四百五十元零七角六瓣二尖四周四末三皮,系存备修造铁路应用之款。兹值交卸,合就移交,计移送实存隘租通用番银二千四百五十元零七角六瓣二尖四周四末三皮到县。准此,卑职遵即接收存库备拨。理合具文。申报宪台察核。除报某宪外,为此备由,呈乞照验施行。须至申者。
一、申
爵抚宪刘
藩宪沈
本道宪
本府宪
〔批〕本县接收方前任移单费、并隘租两款,通用番银,应具文申报。着即分叙各稿速送。初十日 钤记
私记
光绪拾伍年拾壹月初拾日承粮总
印 新竹县印填十二日申
正堂张行 私记
●第二六一副详及批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初四日一一六一○--五
前任新竹知县方,将征存隘租银移交于新任,详请布政使查核,并该使批
私记
光绪十年十一月初七日到
副详 印 新竹县印
在任候补同知、直隶州知州、本任台湾埔里社通判、署台北府新竹县,为详送事。窃照卑职前收光绪拾贰、三年隘租银元,暨奉拨各项经费各数目,业经先后造册详报在案。兹查光绪拾肆年拾贰月底报册内开:存通用番银壹仟壹百柒拾捌元伍角肆瓣贰尖贰周贰末,加以现册,收回卑职前借租银抵支拾肆年分津贴番银玖千柒百贰拾贰元贰角贰瓣零贰周贰末参皮,共应存通用番银壹万零玖百元零零柒角陆瓣贰尖肆周肆末三皮内,除本年分先后拨给林绅汝梅铁路经费,并委员李国栋借支等款,共番银捌千肆百伍拾元外,计尚存通用番银贰千肆百伍拾元零柒角陆瓣贰尖肆周肆末三皮。因卑职现值交卸,业将所存前项番银,扫数筹足,移交现署县张令廷■〈木干〉接收在案。理合造册,具文详报宪台察核。除详爵抚宁暨善后局宪外,为此备由具申。伏乞照详施行。须至副详者。
计详送:
清册壹本。
右申
奏委署理福建台湾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沈
奏委署理福建台湾布政使司布政使沈批:
该前县方令任内,共征何年分隘租若干,据禀除拨支外,尚存隘租番银贰千四百五十元零,是否相符,仰现署新竹县张令查明复夺。一面转移知照。仍候宫保爵抚宪暨善后局批示,缴。册存。 私记
光绪拾伍年拾壹月初肆日知县方祖荫
印 新竹县印
骑缝印(布政使司)
新竹县 私记
十五年十一月十七日奉
●第二六二移光绪十六年四月初八日一一六一○--七
前任新竹知县张家属(右堂萧代)将征存隘租移交于新任沈
原任德化县、前署新竹县正堂张家属,为移交事。案准方前县移交隘租通用番银二千四百五十元零七角六辨二尖四周四末三皮,系应备拨铁路经费之用。兹值贵县莅任,合就照数移交。为此移诣贵县,请烦查限点收。并希印给回照备案。须至移者。
计移交:
隘租通用番银二千四百五十元零七角六辨二尖四周四末三皮。
一、移
新任新竹县正堂沈
私记
光绪十六年四月初八日承粮总
钤记 台北府新竹县典史钤记
右堂萧代行
●第二六三单同治九年十月初六日一一七○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