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安本纪


  杨维垣请申「三朝要典」。

  疏略云:『张差疯颠,坐为刺客者,王之寀也;李可灼红丸,谓之行鸩者,孙慎行也;李选侍移官,造为垂帘之谤者,杨涟也。刘鸿训、文震孟只图快心,驱除异己;其于君父何如也!此「要典」一书重颁天下,必不容缓也。今「要典」已为党人所毁,乞命礼部购付史馆』。又疏论故辅韩爌,并请恤用刘廷元等;疏略云:『韩爌之再相也,举朝皆推重之,独臣不肯附和;己巳之变,有一非爌所召者乎?只造得一本不公之「逆案」,与阮大铖皆以不附杨、左而入,乞皇上重复审之。有刘廷元、徐绍吉、霍淮寻、吕纯如、徐大化、贾继春、徐扬光、岳骏声雪之而恤之,周昌晋、徐复阳、虞廷陛、郭如暗、曹谷、陈以瑞、李遇庸雪之而用之;王永光、唐世济、章光岳、许鼎臣、杨兆升、袁宏勋、徐卿伯、水佳允发愤此案者,亦宜恤之用之』。有旨:『下部』。

  发明

  臣顾炎武曰:维垣由戍籍拔置九列,于国家安危大计不闻有所敷陈,惟以背君父、戴逆贤为第一义;此何说乎?至以己巳之变为爌罪;是时爌为首辅,诚当为法受过矣。但丙子之变,为首辅者温体仁也;仁反以城宋加恩矣。戊寅之变,为首辅者薛国观也;国恩今且公然顾冤也。且体仁之时,秦晋楚豫遍地皆贼;甲戌之变,震惊凤陵。较之于爌,何啻天渊!今体仁削谥,举朝称屈,维垣不闻纠正;逆贤既败,维垣参崔呈秀,犹公然推重曰:『厂臣忠、厂臣公,厂臣为国为民』。岂得不入「逆案」乎?推重在逆贤,自应不肯附和;蒲州韩爌自应与杨、左相迕,又何待言耶!呜乎!「三朝要典」是「逆案」之私书,先帝所焚毁者也。在大铖则曰:『「要典」具在,可覆铵」;在维垣则曰:『「要典」一书重颁天下,必不容缓』!岂不天日昭之、令甲奉之乎?充其意,逆党必追复逆贤宁国之爵,直省生祠尽还旧规;而先帝恤赠杨涟等诸臣皆行削夺,然后快于心与?孟子曰:『是邪说诬民,充塞仁义也;仁义充塞,则率兽食人』。人将相食,奚待长江失险而后知高皇之不祀哉!呜乎!

  十二日(丙寅),下妖僧大悲于镇抚司。

  大悲,系故齐藩宗人。狂言受先帝命已复王爵、又狂言先帝实未宴驾,指斥上云云。戎政赵之龙缉获奏闻,遂下诏狱。

  刑部尚书解学龙奏上从贼六等:一等应磔宋企郊等,二等秋决光时亨、周锺等,三等应绞赎陈名夏等,四等戍赎王孙惠等,五等徒赎钱位坤等,六等杖赎潘同春等,存疑另议翁元益等。又奏请宽贬节偷生诸臣如何瑞征、张若麟、杨观光、党崇雅、熊文举等二十人应候三年定夺。

  发明

  闯逆犯顺,祸延九庙。尔时在廷诸臣,虽军旅未学,不能灭此朝食,而禄不避难,自当舍生取义;顾泥首贼廷,乞怜摇尾,恶莫大焉!为司寇者,正当申明刑典,肆诸市朝。其窜迹遐方者,亦当坐家属以叛逆之律。庶法纪振肃,而人心震摄矣。今乃徇于情、昏于利,欲竟概从宽政,何耶?且从贼何事而云议赎?伪命已受,何名为疑?情真罪确,何待三年?学笼此举,深负其职矣!故书其官以着其骫法之罪。

  附录

  高杰荐旧臣黄道周、易应昌、王志道、解学周、刘同升、章正宸、赵士春为众正,吴甡、郑三俊为万世瞻仰,金光宸、姜采无愧社稷臣,金声、沈正宗夙储经济。初,史可法至杰营中,颇为所困;竭力调剂,乃得相安。久之,杰且愿为史用:此疏之所由来也。黄得功、刘泽清皆欲与杰为难;士英知杰之向史也,亦心厌之矣。

  张缙彦分委诸将防河:宁陵以东至归德属王之纲,宁陵以西至兰阳属许定国,祥符以西至汜水属刘洪起,河、洛属李际遇。

  马士英奏刘孔昭实心定策,刘泽清、张文光密议效忠;随自票旨:『孔昭、泽清俱进侯爵,文光加京卿用』。孔昭辞侯爵不受,马士英票旨奖之。

  安远侯柳祚昌自言定策功高;斥之。

  命王永吉联络高杰、刘泽清、张缙彦分守河北;黄得功、刘良佐移驻京师,以援邳、宿一带。

  马士英保荐胡国贞等悉加总兵衔。

  进马士英少师。

  命史可法合兵援邳州。

  命都督牟文绶鼓锐先赴施州。

  刘泽清荐举降臣时敏,乞仍以兵科开屯大瞿山。

  升贾联登四川总兵。

  加原任大学士钱士升太子太保,荫孙涛中书舍人。

  〔附录〕

  马士英追叙除盗程继孔功,加史可法大傅、高杰太子太傅。

  予太监孙象贤、孙珍弟侄锦次世袭。

  复王永光、姚思仁原官。

  定勇卫营一万五千人。

  监军宋劼请采矿铜陵。

  马士英奏:酤酒之家,每斤完税一文。

  琉球使人金应元入朝,以世子尚贤袭位来告。

  荆王寓居九江。

  义阳王驻太仓州。

  崇王世子慈爚寓居温州。

  马鸣霆升湖广参议。

  封于谦为临安伯,遣太仆□陈济生致祭。

  倪嘉庆升刑科右给〔事〕中。

  唐庶人聿键(后为隆武)求复王爵不许,命居广西之平乐。

  上居兴庆宫,愀然不乐。太监韩赞周言新宫宜欢;上曰:『黎园殊少佳』!赞周泣曰:『臣谓陛下追思皇考,乃作此想耶』!

  吏科抄参:『陈尔翼顾珰诸臣有心厂臣之心语,聂慎行久挂吏议大计处分,杨兆升亦系察处之人;近皆荐起,抄出慎之』。

  恤赠宋学朱大理寺少卿。

  祟祯十二年正月,清临济南;学朱以巡按守城,城破不知下落。或云未死、或云曾到家一宿,亦无确据。

  特授钦定「逆案」问徒吴孔嘉为翰林院编修。

  复陈祖苞原官。

  崇祯十一年冬,清直入畿内。祖苞时为顺天巡抚,与东抚颜继祖、保抚张其平以失事被逮。祖苞自尽狱中,颜、张皆正法。

  追与国初俞通海隽国公、瞿能平阳伯,俱赠谥「襄烈」;谢贵英山伯、庄德分水伯,俱赠谥「勇愍」;马宣全椒伯,赠谥「贞壮」;朱鉴含山伯,赠谥「壮愍」。

  予国初方孝儒谥「文正」,齐泰、黄子澄、张昺、庐原质、叶福俱谥「节愍」,陈迪、景清、胡闰俱谥「忠烈」,铁铉谥「忠襄」,王叔英谥「文忠」,黄观谥「文贞」,卓敬、练子宁、徐辉祖俱谥「忠贞」,周是修、王良俱谥「贞毅」,王艮、廖升俱谥「文节」,暴昭谥「刚烈」,茅大芳、高翔、陈思贤、俞逢辰俱谥「忠愍」,黄钺谥「忠献,曾凤韶、高巍俱谥「忠毅」,戴德彝、魏冕俱谥「毅直」,姚善、颜伯玮俱谥「忠惠」、邹瑾谥「贞愍」,陈性善谥「忠节」,葛诚谥「果愍」、胡子昭谥「介愍」,刘璟谥「刚节」。

  二十六日(庾辰),命妇入贺。
 
圣安本纪卷之四

  弘光元年(乙酉)春正月乙酉朔。

  初八日(壬辰),夜流星入紫宫。

  是日立春。

  发明

  按中官为太极宫,旁三星主三宫;未大星为正妃,余三星为后宫之属,环以匡卫十二星为藩臣:皆曰紫宫。其余星各有舍,进退疾徐,咸守其度;反则为灾。正者岁首,立春四时之始;而流星突犯其宫,是君臣皆失其位也。使尔时为君若臣者,遇灾而慎痛自修省,庶可挽回万一;顾泄泄然惟酒色是奉、货贿是崇、私怨是图,坐视国事,于是瓦解也。悲夫!

  初九日(癸巳),大雷震电。

  发明

  鲁隐公九年正月,大雷震电,「春秋」志之,谓『雷未可出,电未可见;而大雷震电,此阴阳失度,人为感之也。康侯氏遂指公子翚之谗、钟巫之变以为验』。今马士英援引奸党分据要途,贿赂公行,廉耻道丧;人事舛戾,而天气应之。故立春之日,突有流星入紫宫之异;次日,复有大雷震电之灾。不半载而留都失守、奸王倾败,国家之祸一至此极,孰谓天道无征哉!

  特起钦定「逆案」闲住郭如闇为给事中、周昌晋为御史。

  特起钦定「逆案」闲住虞大复为浙江台州兵备副使。

  命三法司严鞫妖僧大悲。

  『北镇抚司掌刑指挥佥事许世蕃为捉获妖僧等事:该锦衣卫掌卫事都督同知冯可宗具奏前事内开:总督京营戎政忻城伯赵之龙奏前事云云。奉旨:「大悲妖言无已,被擒之日即有匿名文帖与相照应,岂是疯颠野僧!这审供未尽奸情,着拿送镇抚司严刑密审具奏。钦此」。随将大悲、月光提到隔别研审。据大悲口供:年三十五岁,系徽州府休宁县商山永乐村人,父名朱世杰,存日会看地理;母吴氏,生出即故。悲至三岁,父亦身故。十五岁,到苏州枫桥永明庵,投拜僧环宁为师。又说:崇祯十二年,先帝封悲为齐王。十五年六月,到镇江银山寺甘露亭与桂王相会。胡都院留悲在衙不住,又回苏州,在齐门北禅寺住。十七年二月,又至瓜洲。四月初八日过江,又在甘露寺住。三月十一日,见潞王住在馆驿亭,悲不曾见面;跟随王船由丹阳至无锡,一路上见潞王好施舍、斋僧。至海会庵,有承奉李公先来与悲叩头,悲直受。后来潞王来拜,悲自思潞王是悲长辈,当尊他一步;悲下位迎接,潞王见悲下来,随说悲无道学,转身回去,面见潞王手指甲甚长。后来潞王却又与悲披红,认为一家,承奉李公陪坐。五月初八日,在放生池相别,又回苏州。李承奉又见悲面,请悲上船,托悲上南京探听消息报潞王;悲不肯来,李公说这野毛僧屡请他上船,作怪不来。悲闻之,即上慈溪天童寺削发修行;六月,被本地道、府、县官不容,逐去。七月,又回杭州;有潞王差兵迎接,未去。八月,至常熟北门外住。十月初三日,到南京报恩寺住;十五日,被本寺僧官逐去。十一月二十日,潜往琉璃窑芙蓉庵。十二月十一日,到清江湾;有空船一只,悲自写「活佛潞王钦差皇帝封皮」为号,贴在船上。十二日晚,遇今在官僧月光在张道人家同吃斋,住了一夜;十三日,被蔡都督拿住。当日,同众都护十二、三人亲验过。大悲自造履历一本、黄纸冤单一张,内开十五款;悲在琉璃窑内写明。若问详细,尽在一本簿上;俱是实情。又据月光口供:年四十一岁,系湖广咸宁县人。自幼出家,来到南京住了五年,在石城门外团瓢内居住,各处募化斋僧。本月十二日,在挑水张道人家吃饭;偶见今在官僧大悲寒苦,随令同斋,委实不知他是甚么人。臣等闻之,不觉发指。随移戎政衙门,关取大悲履历、冤单;随据戎政衙门密送大悲自造簿九件到司。臣等开看,自称圣僧大悲和尚,则为天下第一;至三十岁即成活佛。又言封为齐王等语,又有欺佛泄露天机十五款大罪等语:其为妖僧无疑。但前供内与潞藩拜见,有李承奉叫悲上京探听消息;又奉有「严刑密审具奏」之旨,事关重大,臣等敢不细加严审。又将大悲、月光提出夹审,即问大悲:「拿你之日,有匿名文帖,是谁写的」?悲云:「此帖我实不知」。臣又行敲审,彼说:「潞王施恩于百姓,人人服他;又斋僧好道。该与他做正位,封为潞王。故悲于六月间有户部申名绍芳苏州人,议保潞王」等语。臣问悲「议保者何人」?悲云:「止将我知道的说出,其余不知是何名姓」。臣再三拶审,又云:「昨十一月二十日,闻有钱讳谦益亦系苏州人,在圣庙内议保潞王等情」。臣又问「同议者何人」?悲云:「止知申、钱两家名字,余不知是谁」。又问「议保如何行事」?悲云:「总之,在京各官与潞府相好者少,都是马阁部的人;权柄在他手里,众人都怕他,不敢行」。臣又问「与潞府相好各官是谁」?悲云:「止闻说有人,不知姓名,难以指实,不敢妄招」。臣再四刑审,全然不言,再无别情吐出。臣随将月光夹审,光说「与大悲同斋一宿,实不知情;就夹死也是冤枉」。臣即令与大悲对质;悲亦云:「月光实不知情」。据此,该臣看得妖僧大悲自幼投师,屡被斥逐,其品行劣甚矣。后值潞王好佛,渴欲求见,便自矫枉;迨受李承奉之叩首、蒙潞王之披红,愈起妄想,称佛称王。擅用标封、敢造簿帖,似非疯颠所能为者。据其供称实是招摇,或为目前之报答、或为日后之居功,俱未可知;然而潞王未必知也。妖言惑众,律应大辟,悲固不能辞矣。至其所供两臣,事关重大、语涉风闻,未有确据;臣等何敢轻拟。伏乞敕下该司,速行议罪正法、以明妖说、以杜乱萌。至月光虽不知情,但同宿不首,难免池殃。抑臣更有请者,臣等身受国恩,颇知忠义;一片赤衷,弗能默然。乾坤何时也?辇毂何地也?忍容此妖僧起衅!况民愚军悍,易于煽惑;尤望皇上严饬缉访之令,密为慎重之举。倘妖僧所闻不虚,关乎国运,岂渺小哉!臣等誓不与共戴天矣』!奉旨:『这妖僧大悲言语闪烁,着法司会同府部科道官审明奏夺』。

  礼部尚书钱谦益、户部右侍郎申绍芳各疏辨妖僧大悲、月光等事,俱有俞旨。

  十六日(庚子),府部等官俱集中府会审大悲。

  提到不跪,四人扼之使跪;口供同前。一夹三十扛,惟口念观音、韦驮数声。审毕,随收监。后法司拟大悲照妖言律,决不待时;月光杖责释放:依拟。末几,三月晦日,大悲伏诛。按是时阮大铖辈日夜为罗织之谋,大悲事起,正中其机。招内所供议保潞王及或为目前之报答、或为日后之居功,又云倘妖僧所闻不虚,关乎国运及不共戴天等语,其包藏祸心岂可窥测哉!况尔时大铖、沾、维垣、弘勋等朋比密谋,捏造十八罗汉、五十三参、七十二菩萨之名,遍粘街衢,以耸动朝端;招内所指被擒之日即有匿名文帖与相照应,盖指此也。幸会审日绝无攀招,其谋始沮。十八罗汉,则指史可法、高弘图、姜曰广、吴甡、郑三俊、张慎言、徐石麒、黄道周、解学龙、吕大器、练国事、路振飞、袁继咸、易应昌、徐汧、金光辰、郭维经、侯峒曾等,五十三参则指许誉卿、詹兆恒、姚思孝、华允诚、叶廷秀、章正宸、王重、熊维典、陈子龙、熊汝霖、游有伦、成勇、黄澍等,七十二菩萨则指王志道、刘同升、赵士春、姜采、金声、沈正宗、张采、熊开元、张有誉、马嘉植、沈宸荃、乔可聘、郭贞一、刘宗周、吴佳允、黄端伯、祁彪佳、张国维、何纲、钱旃、王孙蕃等:凡海内人望,搜罗无遗。又文震亨时官中书,张孙振已具疏特纠,直欲以震亨为汪文言矣。翻写竟,请正马士英;士英谪官时与震亨曾以诗文往来,遂力止之,震亨即休致归里。士英意亦不欲为已甚,乃止;就大悲定谳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