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私法物权编


  右谕,仰针塱庄垦首郑玉华准此。

  光绪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第一七谕示

  前统领台湾后山各军记名提督、镇守台湾水陆等处地方挂印总镇诚勇巴图鲁吴,为谕饬事。照得案据该垦首禀称:招股在于璞石阁针塱庄兴工开有水圳,张廖生等突然阻止霸占等情前来。当经本镇批示,并札饬飞虎左营廖营官遵照,就近查明,秉公勘断在案。该垦首自应前赴后山,听候廖营官勘断,而免争占,合行谕饬。为此,谕仰该垦首即便遵照,迅即前赴后山听候勘断,毋违,特谕。

  右谕,仰垦首郑玉华准此。

  光绪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第一八谕示

  钦加恭府衔总带飞虎左营福建补用副总府廖,为谕饬遵事。照得现据金塱庄垦首黄连元等前来禀称:在该庄聚集佃户二十余家,筑室驻扎,耕种为生,现在所辟田园,均系自开管,惟恐日后被邻争占,恳请给发谕饬,以免争论等因。据此,查该垦首系与佃户等实力耕种,合给谕饬。为此,谕仰该垦首黄连元等务须约束各佃户勤力开辟,各管各垦,毋得滋事;倘将来丈量升科,然后照例征纳,再行给发执照。

  右谕,仰金塱庄垦首黄连元等准此。

  光绪九年正月初六日。

  第一九谕示

  钦赐蓝翎五品顶戴、办理台东秀姑銮抚垦局候补儒学正堂刘,为谕给垦照事。案据该垦首邱霖送禀称:窃查针塱庄左近有草埔一块,土名顶平庄,其界:东至溪河,南至招坑。西至山脚,北至针塱下庄;四至明白。霖送拟在该处地方,自备农器、牛种,招人耕作,以资生聚。恳乞给发谕单,执为管业等情到局。据此,查本局所辖地方,四抵辽阔,隙地甚多,既据禀请给谕开垦,自应准如所请,以尽地利,合行谕饬。为此,谕仰该垦首即便遵照,务须查明四抵内有无民番已开之田;如与民番无碍,方可认地插标,量力开垦;将来垦辟成熟,仍须报丈给单,按则升科,以杜争竞,而凭管业。切切,毋违,此谕。

  右谕,仰顶平庄垦首邱霖送准此。

  光绪十八年四月十五日给。

  第二○批示

  钦加恭府衔、总带飞虎左营福建补用副总府廖,批郑玉华禀陈:潘经私搬萧定所遗农具及串占田亩等由。

  据禀已悉。查垦首萧定逃走外方,所遗农具物件,系招垦局所发领;而潘经胆敢私将农具搬运入城,以为己物,殊属不法,应饬令就近防营查明追缴。至所称借项,现在人已逃亡,毫无确据,其所开成之田多寡?何人接耕?务须会同郑玉华,将田亩种数,列成一册,报缴前来,以得核办,方为有据。此缴。

  七月初八日示。

  第二一合同字

  立合同字人平埔刘文观、吴添观、潘三枝、赵顺来等,因本年十月间,招垦众佃户移徙致居大埔庄,经向埤南新街张义春号当堂面议,日后开垦成田园,万年永远,众垦户每年每季谷、麦、麻、豆、地瓜,付垦首张义春号一九抽收。其钱粮正供、番租,该众佃户愿备完纳,与垦首无干。此系两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立合同字二纸,付执为照。

  一、议者:高山八社平埔番人往来,众佃户应抵当,此据。

  一、议者:遇众垦民风水不调,棺椁衣衿之费十二两五钱,应垦首抵当,此据。

  一、议者:每年五谷欲有出粜者,尽付垦首收,不许他人采籴,此据。

  光绪十九年岁次癸巳阳月日。

  立合同字人张义春号垦户潘三枝、刘文观、吴添观、赵顺来

  第二二合约字

  同立合约字人陈谐云、杜再元、杜四孟、杜可四人,合伙明买过丹番土草地一所,坐落在后山秀姑銮,土名丹埔。东至仑顶,西至溪,南至溪,北至拔■〈忄与〉埔;四至界址明白为界。一所草地银一百元,交付丹番土人收入,随时草地踏明界址,付银主前去招佃开垦成业,逐年抽收税粟做五份:系元应得一份;云、孟、可三人应得四份。诚恐年久月深,各安生业,生齿日多,争长竞短,致伤和气。恐口无凭,同立各约字一样二纸,各执一纸存照。

  道光二十五年五月日。

  代笔人林启祥、陈谐云

  同立合约人杜再元、杜四孟、杜可

  第二三禀呈

  台湾府为详报事。窃照全台新旧田园,奉宪台、爵抚宪刘奏明一律清丈,业经将卑府所属各县设局,并台、凤两县开丈日期,禀报钧鉴在案。伏查台湾田园,志书所载旧额者,乃郑家所遗,径纳供粟赋甚重,而无大小租也;此项惟台、凤、嘉三县有之。所载所垦者,乃入版图以后,康熙二十四年至乾隆年间报丈升科,彰、淡、新所辖最多;嘉、凤次之;台邑甚少,此即小租纳大租,由大租户完正供,赋则较轻也。乾隆以后续垦者,鲜有升科冲塌者,亦少豁除。此外,内山界内之地,谓之番埔;沿溪新长之地,谓之沙埔;沿海新长之地,谓之海埔,均有开成田园,肥硗不一,此次勘丈,非选派公正绅士,协同下乡委员,亦难于辨别。本月初四日,设立台南清丈总局,督同台湾县沈令,邀集在籍内阁中书施士浩、广东候补知府陈望曾、户部主事蔡霞潭、分部主事张绍芬、浙江补用同知陈尚惠、候选同知徐元焯、举人曾云峰、曾登洲、王蓝玉、卢宗烈、许廷仑、陈楷、蔡国琳、许南英、林凤藻、五品职员吴敦追等到局,复将宪颁条款,并节奏札文详为宣示。佥称从前隐匿,既免追求;冲塌之田,又准除赋,先分上、中、下三则,丈竣咨部,均平定赋,白契缴验,暂免投税。仰见宪台、爵抚宪洞烛民隐,纤悉无遗,该绅等皆允出为襄办。初八日,成随卑府暨沈令前往田陇开丈,较准量算各法;次日,即派陈绅尚惠、曾绅登洲、王绅蓝玉、卢绅宗烈四人,与原委各员,下乡分班勘丈;其绅士中置有外县田产者,由各绅函知管事及佃户,指引各县员绅丈报。此时台南秋雨较多,田间沟浍皆盈,多派员绅,费縻而不能多丈;现有员绅十人,分班就高处先丈,俟九、十月之交,禾蔗渐次登场,清丈较便,再行添派员绅,分投并举,费省功倍,易于蒇役。下乡绅士即于开丈之日,照章支给,以免赔累;其在局各绅,素有乡望,此次踊跃从公,并不计及需费,但遇事订期邀集商议,或随时入局办事,餐饭轿价自应由局款待备应。嘉、彰应延绅士,已由罗、蔡二令举报;凤山业户多在郡城帮办绅士,是否就地延缴,抑需郡城派往,已饬张令查覆,再行酌办。合将谕派各绅公同办理清丈缘由,具文详请宪台察核。除详某宪外,为此备由具申,伏乞照详施行。

  第二节物权之物体

  第一 禀呈

  第二 札饬

  第三 碑文

  第四札饬

  第五 谕示

  第六 谕示

  第七 谕示

  第八 谕示

  第九 谕示

  第一○ 执照

  第一一 执照

  第一二 执照

  第一三 奏折

  第一四 执照

  第一五 奏折

  第一六 谕示

  第一七 招耕字

  第一八 杜卖尽根竹木字

  第一九 杜卖坟字

  第二○ 再添典契字

  第二一 招贌耕约字

  第二二 批给山场水田垦契字

  第二三 招贌耕合约字

  第二四 执照

  第二五 札饬

  第二六 札饬

  第二七 卖尽根杜绝园契字

  第二八 卖尽杜根契字

  第二九 谕示

  第三○ 札饬

  第三一 札饬

  第三二 札饬

  第三三 札饬

  第三四 札饬

  第三五 札饬

  第三六 谕示

  第三七 禀呈

  第三八 谕示

  第三九 札饬

  第四○ 找尽断根契字

  第四一 卖尽根田契字

  第四二 杜绝尽卖田契字

  第四三 杜卖绝尽根契字

  第四四 卖断契字

  第四五 卖尽杜绝田契字

  第四六 杜绝尽根契字

  第四七 找绝根契字

  第四八 谕示

  第一禀呈

  代理台湾府恒春县,为详请示遵事。窃照琅■〈王乔〉各番,向号一十八社,迄今生息渐蕃,统计大小已有二十余处,节经卑职谕饬通事,入社开导,均各就抚在案。查各社番山场田亩,自来各归各社,照界管业,现既归化,所有山场可否准其照旧自行垦种;其已垦成熟田园,并准一律免输供赋,由县令其开出田园界址报明,复查绘图,造册备案;仍分立社名界限,严禁奸徒越占,以杜争执。有其界内山场,该番无力耕作,自愿课与民人承佃开垦者,并准报明存案,听其自便;如有拖欠,一律追究,以示体恤。理合具详恳请宪台察核,俯赐批示饬遵。为此备由具申,伏乞照详施行,须至详者。

  一、详本道宪夏。

  第二札饬

  札恒春县。

  钦命布政使司衔、福建分巡台澎兵备道总理营务处夏,为录批行知。本年九月初十日,奉抚宪批:本道详据该令具详,各社番山场田亩,自行垦种,一律免输供赋各缘由一案,奉批;据详已悉。琅■〈王乔〉各番垦熟田园,在归化以前者,各归各社,照旧管业,并免升科,尚属可行;惟该番无力耕作之山场,县议租与民人承佃,恐启日后侵占之渐,必应另筹妥办。又全台均系官地,除留归社番赡眷外,作何划界招垦,并应妥定办法,俾期民番相安,仰即核明饬遵具覆缴等因。奉此,合就录批行知。为此,札仰该县即便遵照,再行查议,妥定办法,务期民番相安,是为至要。切切,毋违,此札。

  光绪元年九月十五日。

  第三碑文

  奉宪封禁古令埔碑

  特调福建台湾府正堂加五级纪录十次又一等军功纪录二次汪,为特行晓谕永禁事。

  照得凤属屯佃首伍和裕,即杨茂具控:粤庄职员锺麟江等拓垦古令埔,党众焚枪,及粤人前无生路,后无退门,呈请禁垦一案。经本府讯明,古令埔系无主荒地,虽不准闽人开垦,应听熟番自行垦耕,断令锺麟江将伍和裕所用工本,减半缴还银五百员,该处荒埔即归该番耕种。详蒙县道宪糜批:既据讯明古令埔系属无主荒地,断令锺麟江将伍和裕所用工本,减半措缴番银五百员,给还伍和裕承领,地归该社熟番自行垦耕,洵为妥协。现据五品职衔锺麟江、廪生黄观光、黄鉴川、职员李连辉、谢储贤、赖启杰、武生李琼林、管事锺泮东等具禀,已遵断缴银具结,联名垦请示禁:将古令埔山脚一带,不许围庄,唯许社番自行栽种,闽、粤人不得占垦,亦不许屯办、通事、土目按地私抽等情,亦属杜绝争占之道,仰即查明给示,勒石永禁,仍将锺麟江所缴番银给还伍和裕承领,并饬行凤山县勒石永禁外,合行晓谕。为此,示仰阖邑人等知悉:该处古令埔永禁开垦,准社番自行垦耕,不许屯办、通土按地抽租,亦不许围庄,闽、粤人等亦不得侵占滋事;如敢故违,定即拏究不贷。各宜懔遵,毋违,特示。

  嘉庆二十年五月二十日。

  第四札饬

  特调台湾府正堂、卓异候升、加八级随带加一级、纪录二次张,为恭录谕旨行知事。本年四月二十九日,奉县道宪夏札开:本年四月二十一日,奉抚宪丁抄,案为照本部院于光绪三年四月十三日,准兵部火票,递到军机大臣字寄,光绪三年三月二十五日,内阁奉上谕:丁日昌奏,台湾府属各项杂饷征收苦累,开单恳恩豁除一折;福建台湾府属各项杂饷,征收日久,弊窦滋多,小民苦累情形殊堪轸念,所有台湾府属厅县港潭等项杂饷,共五千二百二十三两零,着自光绪三年起,永远一律蠲除。该督抚即按照单开各项,及额征数目,刊刻誊黄,遍行晓谕;务使实惠及民,毋任吏胥中饱,用副朝廷嘉惠闾阎主意。余着照所议办理,该部知道,单并发,钦此。遵旨寄信前来,承准此,合就恭录行知。为此,仰道官吏即便转行钦遵查照,仍由司刊刻誊黄,移道转发,遍行晓谕,毋违,等因,到道。奉此,查此案先奉抚宪抄折行知,当经通饬遵办,并通颁晓谕札发在案,兹奉前因,除折稿先经发,毋庸重录外,合就恭录行知。为此,札该府即便转行钦遵,并将发到告示,遍行晓谕,毋违,此札,等因。蒙此,查此案先奉抄折行知,并领示到府,业经转行在案,兹蒙前因,除分别移行外,合就行知。为此,札仰该县官吏立即钦遵办理,毋违,此札。

  光绪三年五月日札。

  第五谕示

  钦差督办台湾防务、头品顶戴、福建巡抚部院一等男刘,为剀切晓谕事。照得现在全台田园举办丈量,前经按照淡水县志,载定弓尺制度,每戈一丈二尺五寸为准,分颁各属应用在案。现据宜兰、新竹两县先后禀称:该二邑丈量田亩,向以一丈三尺五寸为一戈,与现颁之戈互相比较,每戈多加一尺之额,绅民晓晓置辨不休,请示遵办等语前来。查台湾核算田亩,有所谓每戈、每甲等名目,皆系郑氏一时权宜。雍正九年,特奉廷旨,台湾田园变甲为亩,系以戈数核为弓数,其弓定制六尺,积二百四十弓为一亩;载在志乘,遵行已久,现在举办丈量,犹用戈、甲目者,不过因其旧俗以计总数,为将来积算之端。至于量即升科,仍应遵照定章,以弓计亩。如以一丈二尺五寸之戈,就一甲之田化弓计亩,有十一亩三分有奇;如以一丈三尺五寸之戈,就一甲化弓计亩,有十三亩一分八厘有奇。长一尺之戈,每甲即多一亩八分八厘之赋,并无便宜。该二邑以弓小一尺,藉词争执,难保不误执戈大赋轻、戈小赋重之成见,亟应剀切晓谕,以昭定制,而释群疑。为此,示仰各属绅民人等一体知悉:台湾田园化甲为亩,系奉旨遵行定章,断不能仍复论戈纳赋。现在所用旧弓,尚是五弓,迨清丈之后,仍应以戈伸尺,按六尺为一弦尺,积二百四十弓为一亩,计亩升科。尔民将来供赋,不定于戈尺之短长,而定于弓数之多寡。其戈长者既不能有所取巧;戈短者亦决不至多完。尔绅民务当晓然朝廷治赋经邦,一秉大公,毫无偏抑,毋得藉词争执,致干未便。其各禀遵,毋违,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