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观汉记

  〔四〕 “季子”,谓季札。
  〔五〕 “守志如初”,此条初学记卷二九亦引,字句稍略。
  〔六〕 “遂共定交于杵臼之间”,此条御览卷七六二亦引,字句微异。
  〔七〕 “迁胶东侯相”,原无“侯”字,御览卷四一九引有此字,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吴佑传云:“佑以光禄四行迁胶东侯相。”
  〔八〕 “然后科其所讼”,此句御览卷四一九引作“然后断其讼”。
  任尚
  任尚编草为船,〔一〕置于□上以渡河,掩击羌胡。书钞卷一三八
  〔一〕 “任尚”,范晔后汉书无传,其事散见安帝纪、西羌传等篇。
  张耽〔一〕
  耽将吏兵,绳索相悬,上通天山。〔二〕范晔后汉书卷六顺帝纪李贤注
  〔一〕 “张耽”,范晔后汉书无传。
  〔二〕 “上通天山”,范晔后汉书顺帝纪永和六年载:“使匈奴中郎将张耽大破乌桓、羌胡于天山。”其下李贤引此文作注。
  朱遂
  中山相朱遂到官,〔一〕不出奉祠北岳。诏曰:“灾暴缘类,符验不虚,政失厥中,狼灾为应,至乃残食孩幼,朝廷愍悼,思惟咎征,博访其故。山岳尊灵,国所望秩,而遂比不奉祠,怠慢废典,不务恳恻,淫刑放滥,害加孕妇,毒流未生,感和致灾。其详思改救,追复所失。有不遵宪,举正以闻。”〔二〕司马彪续汉书五行志刘昭注
  〔一〕 “朱遂”,不见范晔后汉书。
  〔二〕 “举正以闻”,司马彪续汉书五行志云:“顺帝阳嘉元年十月中,望都蒲阴狼杀童儿九十七人。时李固对策,引京房易传曰:‘君将无道,害将及人,去之深山以全身,厥妖狼食人。’陛下觉寤,比求隐滞,故狼灾息。”其下刘昭引此条文字作注。
  张奂
  张奂,〔一〕字然明,为安定属国都尉。〔二〕羌离湳上奂马二十匹,〔三〕奂召主簿张祁入,于羌前以酒酹地曰:“使马如羊,〔四〕不以入厩。使金如粟,不得入怀。”尽还不受。类聚卷九三  张奂,使匈奴中郎将,〔五〕时休屠各及朔方乌桓并同反叛,〔六〕遂烧度辽将军门,〔七〕引屯赤坑,〔八〕烟火相望。兵众大恐,各欲亡去。奂安坐帷中,与弟子诵书自若,〔九〕军士稍安。〔一0〕初学记卷一八
  桓帝时,〔一一〕张奂为武威太守,〔一二〕其妻怀孕,梦见带奂印绶,登楼而歌。乃讯之于占者,曰:“必生男,复临兹邦,〔一三〕命终此楼。”既而生猛,〔一四〕以建安中为武威太守,〔一五〕杀刺史邯郸商,州兵围之急,猛耻见擒,乃登楼自焚而死。御览卷三六0
  〔一〕 “张奂”,敦煌渊泉人,范晔后汉书卷六五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四、司马彪续汉书卷四、华峤后汉书卷二。袁宏后汉纪卷二二亦略载其事。
  〔二〕 “为安定属国都尉”,桓帝永寿元年,张奂为安定属国都尉。见范晔后汉书张奂传。
  〔三〕 “羌离湳上奂马二十匹”,范晔后汉书张奂传云:“羌豪帅感奂恩德,上马二十匹,先零酋长又遗金鐻八枚。”故下文有“使金如粟”之语。此句下当有遗金鐻事,今脱去。
  〔四〕 “如羊”,与下文“如粟”,皆以喻多。
  〔五〕 “使匈奴中郎将”,原无“中郎将”三字,姚本、聚珍本同。书钞卷一三二、御览卷七00引有,今据增补。据范晔后汉书张奂传,奂由安定属国都尉迁使匈奴中郎将。
  〔六〕 “时休屠各及朔方乌桓并同反叛”,原无“时”字、“各”字,御览卷七00引有,书钞卷一三二引亦有“各”字,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张奂传与此文字全同。
  〔七〕 “遂烧度辽将军门”,范晔后汉书张奂传李贤注:“时度辽将军屯五原。”
  〔八〕 “引屯赤坑”,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列屯赤地”,书钞卷一三二、初学记卷二五引同。按“引屯赤坑”句不误,范晔后汉书张奂传作“引屯赤坑”。“坑”、“坑”二字同。
  〔九〕 “诵书”,书钞卷一三二引作“讲论”,御览卷七00引作“讲书”。
  〔一0〕“军士稍安”,此条万花谷后集卷一六、合璧事类卷三三亦引,字句大同小异。
  〔一一〕“桓帝时”,此句原无,御览卷三九九引有,今据增补。
  〔一二〕“张奂为武威太守”,范晔后汉书张奂传云:“延熹元年,鲜卑寇边,奂率南单于击之,斩首数百级。明年,梁冀被诛,奂以故吏免官禁锢。……在家四岁,复拜武威太守。”
  〔一三〕“兹”,御览卷三九九引作“此”。
  〔一四〕“生猛”,御览卷三九九引作“生子猛”。
  〔一五〕“以建安中为武威太守”,此句以下御览卷三九九引作“建安中为武威太守,前郡守邯郸商为猛所杀,据郡反,为韩遂所攻。自知必死,乃登楼自烧而终”。
  段颎
  段颎,〔一〕字纪明,有文武智略。窦谗等聚众为乱,〔二〕诏遣中郎将有文武者,尹颂时表用颎。其日拜颎,授节剑佩刀衣裳车马束帛,将平阳骑。颎到所,设施方略,纠举通急,行古司马兵法、孙吴之术,旬月群盗悉破。〔三〕书钞卷六三  段颎破羌,〔四〕明年春,余羌复与绕河大寇张掖。〔五〕颎下马大战,〔六〕力尽,虏亦引退。〔七〕颎追斩之,〔八〕且追且战,昼夜相攻,〔九〕割肉食雪,四十余日。书钞卷一五二
  段颎上疏曰:“先零东羌讨之难破,降为上策,战为下计。”〔一0〕文选卷五六陆倕石阙铭李善注
  太后诏云:“此以慰种光、马贤等亡魂也。”〔一一〕范晔后汉书卷六五段颎传李贤注
  颎复追羌出桥门谷。〔一二〕范晔后汉书卷六五段颎传李贤注
  段颎曰:“张奂事势相反,〔一三〕遂怀猜恨。”文选卷二八鲍照白头吟李善注
  段颎起于徒中,为并州刺史,有功,征还京师。颎乘轻车,介士鼓吹,曲盖朱旗,马骑五万余匹,〔一四〕殷天蔽日,钲铎金鼓,雷振动地,连骑继迹,弥数十里。〔一五〕御览卷三三八
  段颎灭羌,诏赐钱十万,〔一六〕七尺绛襜褕一具。〔一七〕书钞卷一二九
  段颎灭羌,诏赐颎赤帻大冠一具。〔一八〕御览卷六八四
  段颎上书曰:“又掠得羌侯君长金印四十三,铜印三十一,锡印一枚,及长史、司马、涉头、长燕、鸟校、棚水塞尉印五枚,紫绶三十八,〔一九〕艾绶二十八,〔二0〕黄绶二枚,皆簿入也。〔二一〕书钞卷一三一
  〔一〕 “段颎”,武威姑臧人,范晔后汉书卷六五有传。
  〔二〕 “窦谗”,此二字有误,据范晔后汉书段颎传当作“东郭窦、公孙举”。
  〔三〕 “旬月群盗悉破”,此条陈禹谟刻本书钞卷六三引作“段颎有文武智略,时窦公,孙举等聚众三万人为乱,遣兵讨之,连年不克。桓帝诏公卿选将有文武者,司徒尹讼荐颎,乃拜为中郎将。颎到,设施方略,旬月群贼悉破”。姚本即据陈本书钞辑录,惟首句“段颎”下有“字纪明”三字。聚珍本亦有“字纪明”三字,“窦公、孙举”改作“东郭窦、公孙举”,与范晔后汉书段颎传相合。又“群贼”作“群盗”,余与陈本书钞同。
  〔四〕 “段颎破羌”,“羌”字下姚本有一方格,聚珍本有“胡”字,与陈禹谟刻本书钞同。范晔后汉书段颎传云:“延熹二年,迁护羌校尉。会烧当、烧何、当煎、勒姐等八种羌寇陇西、金城塞,颎将兵及湟中义从羌万二千骑出湟谷,击破之。追讨南度河,使军吏田晏、夏育募先登,悬索相引,复战于罗亭,大破之,斩其酋豪以下二千级,获生口万余人,虏皆奔走。”
  〔五〕 “余羌复与绕河大寇张掖”,此句姚本、聚珍本作“余羌复寇张掖”,与陈禹谟刻本书钞同。“绕河”,当作“烧何”,范晔后汉书段颎传云:延熹三年春,“余羌复与烧何大豪寇张掖”。
  〔六〕 “颎下马大战”,“颎”字下姚本、聚珍本有“自”字,与陈禹谟刻本书钞同。
  〔七〕 “虏”,姚本同,陈禹谟刻本作“卤”,字与“虏”通。聚珍本改作“羌”。
  〔八〕 “斩”,姚本、聚珍本无此字,与陈禹谟刻本书钞同。
  〔九〕 “昼夜相攻”,此下三句姚本、聚珍本作“昼夜兼行,食雪四十余日”,与陈禹谟刻本书钞同。
  〔一0〕“战为下计”,据范晔后汉书段颎传所载,“东羌先零等自覆没征西将军马贤后,朝廷不能讨,遂数寇扰三辅”。桓帝诏问段颎方略,颎遂上疏深斥招降之谬,认为东羌先零等“狼子野心,难以恩纳,势穷虽服,兵去复动。唯当长矛挟胁,白刃加颈耳”。此所引当非颎语。
  〔一一〕“此以慰种光、马贤等亡魂也”,据范晔后汉书段颎传载,灵帝建宁元年春,段颎将兵万余人,从彭阳直指高平,与先零诸种战于逢义山,大破之,斩首八千余级,获牛马羊二十八万头。时窦太后临朝,下诏褒美颎功,此其诏中语。“种光”,事不详,当是击诸羌战殁者。“马贤”,范书西羌传云:顺帝永和“五年夏,且冻、傅难种羌等遂反叛,攻金城,与西塞及湟中杂种羌胡大寇三辅,杀害长吏。……于是发京师近郡及诸州兵讨之,拜马贤为征西将军,……且冻分遣种人寇武都,烧陇关,掠苑马。六年春,马贤将五六千骑击之,到射姑山,贤军败,贤及二子皆战殁”。
  〔一二〕“颎复追羌出桥门谷”,范晔后汉书段颎传云:建宁元年“夏,颎复追羌出桥门,至走马水上”。李贤注引东观汉记云:“段颎传曰出桥门谷也。”此条即据李贤注,又参考范书辑录。通鉴卷五六云:“段颎将轻兵追羌,出桥门。”胡三省注云:“据东观记,桥门,谷名。水经注云:‘桥门,即桥山之长城门也。’”
  〔一三〕“张奂事势相反”,建宁元年夏,段颎复败诸羌,当时张奂上言:“东羌虽破,余种难尽,颎性轻果,虑负败难常。宜且以恩降,可无后悔。”诏书下颎,颎上奏辨之。此下二句为其奏中语。见范晔后汉书段颎传。
  〔一四〕“马骑五万余匹”,此句原作“骑马”二字,姚本同。聚珍本作“马骑五万余匹”,御览卷三00引同,今据增改。书钞卷一三四引作“马骑五万匹”。
  〔一五〕“连骑继迹,弥数十里”,此二句书钞卷七二引作“连骑从徒,弥数十里”,御览卷二五四引作“连骑相继数十里”。此条书钞卷一二一,类聚卷五0、卷六八,玉海卷八三,文选卷五七潘岳马汧督诔李善注亦引,字句较略。
  〔一六〕“十万”,姚本同,御览卷六九三引亦同。聚珍本作“千万”。
  〔一七〕“具”,姚本同,聚珍本作“领”,御览卷六九三引亦作“领”。
  〔一八〕“诏赐颎赤帻大冠一具”,此条御览卷六八七、事类赋卷一二、玉海卷八一亦引。
  〔一九〕“三十八”,御览卷六八二引作“十七”。
  〔二0〕“艾绶二十八”,此句原无,御览卷六八二引有,今据增补。
  〔二一〕“皆簿入”,姚本、聚珍本同,御览卷六八三引亦同,而卷六八二引作“皆入簿”。
  陈蕃
  陈蕃,〔一〕字仲举,为光禄勋,上疏切谏曰:“鄙谚云‘盗不过五女门’,以女能贫家也。今后宫之女数千,食肉衣绮,岂不贫困乎!”〔二〕书钞卷五三
  〔一〕 “陈蕃”,汝南平舆人,范晔后汉书卷六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四、司马彪续汉书卷四、袁山松后汉书。
  〔二〕 “困”,姚本脱,聚珍本作“国”。按“国”字是。上言“贫家”,此言“贫国”,文正相对。范晔后汉书陈蕃传云:蕃“迁光禄勋。时封赏逾制,内宠猥盛,蕃乃上疏谏曰:‘……鄙谚言“盗不过五女门”,以女贫家也。今后宫之女,岂不贫国乎!……’”
  王允
  尚书令王允奏曰:〔一〕“太史令王立说孝经六隐事,能消却奸邪,常以良日。”〔二〕允与立入,为献帝诵孝经一章,以杖二竹簟画九宫其上,随日时而出入焉。〔三〕及允被害,乃不复行也。御览卷七0八
  〔一〕 “王允”,字子师,太原祁人,范晔后汉书卷六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四、华峤后汉书卷二、袁山松后汉书、张璠汉记。袁宏后汉纪卷二七亦略载其事。
  〔二〕 “日”,原误作“月”,聚珍本不误,今据改正。
  〔三〕 “而出”,此二字原无,聚珍本有,今据增补。
  李膺〔一〕
  李元礼,祖父修,安帝时,生子亮、叔、训、秀,号“四龙”,皆为牧守。〔二〕翰苑新书卷四六  李膺为蜀郡太守,〔三〕蜀之珍玩,不入于门,益州纪其政化。〔四〕聚珍本
  〔一〕 “李膺”,字元礼,颍川襄城人,范晔后汉书卷六七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四、司马彪续汉书卷五、华峤后汉书卷二、谢沈后汉书、袁山松后汉书、张璠汉记。袁宏后汉纪卷二一亦略载其事。
  〔二〕 “皆为牧守”,此条合璧事类后集卷六六亦引,字句全同。
  〔三〕 “李膺为蜀郡太守”,“李膺”原误作“李庸”。据范晔后汉书李膺传,膺为渔阳太守,寻转蜀郡太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