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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观汉记
〔一〕 “东海恭王彊”,光武帝子,范晔后汉书四二有传。
〔二〕 “十九年六月”,此句上有“其”字,当系衍文。聚珍本无,今据删。
〔三〕 “兼食东海、鲁国二郡”,原无“兼”字,书钞卷七0两引皆有此字,今据增补。“鲁国”下原有“并”字,系衍文,聚珍本无,书钞卷七0两引皆无此字,今据删。
〔四〕 “绝无伦比”,原无“绝”字。万花谷后集卷七引作“绝无伦比”,今据增“绝”字。此四字姚本、聚珍本作“绝于伦比”,初学记卷一0引同。
〔五〕 “置”,原误作“致”,姚本、聚珍本作“置”,书钞卷七0两次引征、卷一三0一次引征皆作“置”。又初学记卷一0、御览卷六八0、万花谷后集卷七引亦作“置”,今据改正。“云罕”,此二字原无,书钞卷七0两引,其中一处引有此二字,今据增补。
〔六〕 “宫殿设钟□之悬”,类聚卷四四引有此句,字有脱漏。此句下聚珍本尚有“拟于乘舆”一句,各书所引皆无此句。范晔后汉书东海恭王彊传云:“帝以彊废不以过,去就有礼,故优以大封,兼食鲁郡,合二十九县。赐虎贲头,宫殿设钟□之县,拟于乘舆。”可能聚珍本即据范书增入。
〔七〕 “谦”,聚珍本作“谨”,书钞卷七0引同。
〔八〕 “东海王彊薨”,彊卒于明帝永平元年五月,葬于六月,见范晔后汉书明帝纪。
〔九〕 “津门亭”,范晔后汉书东海恭王彊传李贤注云:“津门,洛阳南面西头门也,一名津阳门。每门皆有亭。”
〔一0〕“傅相”,原误作“相传”,聚珍本作“傅相”,与范晔后汉书东海恭王彊传相合,今据改。
〔一一〕“修恭王法”,此句原无,姚本、聚珍本同,书钞卷七0引有,今据增补。
〔一二〕“复”,原无此字,姚本、聚珍本同,书钞卷七0引有,今据增补。
〔一三〕“费”,此字原无,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七0引亦有“费”字,与范晔后汉书东海恭王彊传同,今据增补。此条万花谷后集卷七亦引,文字稍异。
沛献王辅
沛献王辅,〔一〕善京氏易。〔二〕永平五年秋,京师少雨,上御云台,召尚席取卦具自卦,〔三〕以周易卦林占之,〔四〕其繇曰:“蚁封穴户,大雨将集。”明日大雨。上即以诏书问辅曰:“道岂有是耶?”辅上书曰:“案易卦震之蹇,蚁封穴户,大雨将集。蹇,〔五〕艮下坎上,艮为山,坎为水。山出云为雨,〔六〕蚁穴居而知雨,将云雨,蚁封穴,〔七〕故以蚁为兴文。”〔八〕诏报曰:“善哉!王次序之。”〔九〕文选卷六0任昉齐竟陵文宣王行状李善注 沛王、楚王来朝,皆就国,〔一0〕明帝告诸王傅相,王诸子年五岁以上,皆令带列侯印,〔一一〕复送绶十九枚,为诸王子在道欲急带之也。书钞卷一三一
沛献王辅,性恭严有威,〔一二〕好经书,论集经传图谶,作五经通论。奉蕃以至没,〔一三〕遵履法度,未尝犯禁,称为贤王。初学记卷一0
〔一〕 “沛献王辅”,光武帝子,建武十五年封右翊公,十七年徙为中山王,二十年徙封沛王。范晔后汉书卷四二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三。
〔二〕 “善京氏易”,此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初学记卷二、卷一0,类聚卷二,御览卷一0、卷七二七,万花谷前集卷一引亦有,今据增补。
〔三〕 “自卦”,玉海卷三五、汉艺文志考证卷九引同。姚本、聚珍本作“自为卦”,初学记卷二引同,御览卷七二七引作“自作卦”。
〔四〕 “周易卦林”,聚珍本同,玉海卷三五引亦同。姚本无“卦”字,初学记卷二、卷一0,类聚卷二,御览卷一0、卷七二七,万花谷前集卷一引亦皆无“卦”字。汉艺文志考证卷九引作“京氏易林”。
〔五〕 “蹇”,原无此字,姚本、聚珍本有,初学记卷二、卷一0,类聚卷二,御览卷一0、卷七二七,万花谷前集卷一引亦皆有此字,今据增补。
〔六〕 “山”,原无此字,姚本、聚珍本有,初学记卷二、卷一0,类聚卷二,御览卷一0、卷七二七,万花谷前集卷一引皆有此字,今据增补。
〔七〕 “蚁封穴”,“穴”字下原有“者”字,从文义看不当有此字,聚珍本无,今据删。
〔八〕 “兴文”,聚珍本同。姚本作“兴居”,类聚卷二引与姚本同。万花谷前集卷一引作“雨居”。初学记卷二,御览卷一0、卷七二七引皆无“文”字。
〔九〕 “王次序之”,玉海卷一二三亦引此条,字句极略。
〔一0〕“皆”,此字聚珍本无,御览卷六八二引同。
〔一一〕“印”,聚珍本作“绶”,御览卷六八二引同。
〔一二〕“恭严有威”,此四字原无,姚本、聚珍本同,书钞卷七0引有,今据增补。
〔一三〕“奉蕃以至没”,“没”字下姚本、聚珍本有“身”字。
楚王英
楚王英奉送黄缣三十五疋、白纨五疋入赎,〔一〕楚相以闻,诏书还赎缣纨,以助伊蒲塞桑门之盛馔。〔二〕御览卷八一九 光武子楚王英谋反自杀。〔三〕御览卷二0一
〔一〕 “楚王英”,光武帝子,建武十五年封为楚公,十七年进爵为王。范晔后汉书卷四二有传。“赎”,原误作“蜀”,下文“赎”字同误,今据聚珍本校正。
〔二〕 “以助伊蒲塞桑门之盛馔”,此句文选卷二张衡西京赋李善注亦引,文字全同。范书楚王英传云:“英少时好游侠,交通宾客,晚节更喜黄老,学为浮屠斋戒祭祀。八年,诏令天下死罪皆入缣赎。英遣郎中令奉黄缣白纨三十匹诣国相曰:‘讬在蕃辅,过恶累积,欢喜大恩,奉送缣帛,以赎愆罪。’国相以闻。诏报曰:‘楚王诵黄老之微言,尚浮屠之仁祠,洁斋三月,与神为誓,何嫌何疑,当有悔吝?其还赎,以助伊蒲塞桑门之盛馔。’”李贤注云:“‘伊蒲塞’即‘优婆塞’也,中华翻为近住,言受戒行堪近僧住也。‘桑门’即‘沙门’。”
〔三〕 “光武子楚王英谋反自杀”,姚本无楚王英传,聚珍本虽有楚王英传,然而漏辑此条。据范晔后汉书楚王英传,明帝永平十三年,有人告楚王英大逆不道,英被废,徙丹阳泾县。十四年,英至丹阳,自杀。
济南安王康
济南安王康,〔一〕多殖财货,大治宫室,起内第,奴婢千四百人。〔二〕书钞卷七0
〔一〕 “济南安王康”,光武帝子,建武十五年封济南公,十七年进爵为王。范晔后汉书卷四二有传。
〔二〕 “奴婢千四百人”,此条聚珍本作“济南安王康,多殖财货,大修宫室,起内第,奴婢至千四百人,厩马千二百匹,私田八百顷,奢侈恣欲,游观无节”。与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七0所引全同,可见珍聚本所辑是据陈本书钞。此条末,陈本书钞注“补”字,即谓本文已作增补。考之范晔后汉书济南安王康传,可知陈本书钞所增改字句,均据范书。
东平宪王苍
东平王苍,〔一〕少好经书,雅有智慧。书钞卷七0 东平宪王苍,少有孝友之质,〔二〕宽仁弘雅。中元二年,光武帝崩,明帝诏曰:“东平王苍,宽博有谋,可以讬六尺之孤,临大节而不可夺,其以苍为骠骑将军,位在三公上。”〔三〕初学记卷一0
是时四方无虞,苍以天下化平,宜修礼乐,乃与公卿共议定南北郊冠冕车服制度,乃祖庙登歌八佾舞数。苍以亲辅政,尽心王室,每有议事,上未尝不见从,名称日重。〔四〕姚本
东平宪王苍开东合,〔五〕延英雄。御览卷四七四
东平宪王苍上书表荐名士左冯翊桓虞等,〔六〕虚己礼下,与参政事。御览卷四七四
上尝问东平王苍曰:“在家何业最乐?”苍对曰:“为善最乐。”上嗟叹之。〔七〕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始兴作求立太宰碑表李善注
东平王苍与诸王朝京师,〔八〕月余还。帝临送归宫,凄然怀思,乃遣使手诏诸国曰;“辞别之后,独坐不乐,因就车归,伏轼而吟,瞻望永怀,实劳我心,诵及采菽,〔九〕以增叹息。”类聚卷二九
明帝诏书示诸国曰:“诏问东平王苍处家何等最乐,王对曰:‘为善最乐。’”帝曰:“其言甚大,副其腰腹。”〔一0〕苍美鬓髯,〔一一〕腰带八尺二寸。〔一二〕类聚卷四五
上以所自作光武皇帝本纪示东平宪王苍,苍因上世祖受命中兴颂。〔一三〕上甚善之,以问校书郎,此与谁等,皆言类相如、扬雄,前代史岑比之。〔一四〕文选卷六0任昉齐竟陵文宣王行状李善注
建初三年,上赐东平王苍书曰:“岁月骛过,〔一五〕山陵浸远,孤心惨怆。飨卫士南宫,皇太后因过按行阅视旧时衣物。惟王孝友之德,今以光烈皇后假髻、帛巾各一、衣一箧遗王,〔一六〕可时瞻视,以慰凯风寒泉之思。〔一七〕今鲁国孔氏尚有仲尼车舆冠履,明德盛者,光灵远也。致宛马一匹。闻武帝歌天马,〔一八〕沾赤汗,今亲见其然,血从前髆上小孔中出。”〔一九〕万花谷后集卷一八,文选卷五八谢朓齐敬皇后哀策文、卷二三颜延之拜陵庙作李善注,御览卷七一五,书钞卷一九,类聚卷九三
四年,〔二0〕苍上疏愿朝。上以王触寒涉道,使中谒者赐乘舆貂裘。〔二一〕苍到洛阳,使鸿胪持节郊迎,引入,不在赞拜之位,升殿乃拜,上亲答拜。苍上疏曰:〔二二〕“赐奉朝请,咫尺天颜,事过典故。”诸王归国,上特留苍。〔二三〕赐以秘书列图、道术秘方。至八月饮酎毕,〔二四〕有司复奏遣苍,乃许之。手诏赐苍曰:“骨肉天性,〔二五〕诚不以远近亲疏,然数见颜色,情重昔时,中心恋恋,恻然不能言。”于是车驾祖送,流涕而诀。复赐乘舆服御,珍宝鞍马,钱布以亿万计。〔二六〕类聚卷四五
东平王苍到国后病水气喘逆,上遣太医丞相视之,小黄门侍疾。置驿马,传起居,以千里为程。〔二七〕御览卷七四三
东平王苍葬,章帝诏有司加赐鸾辂乘马,〔二八〕龙旗九旒,虎贲百人。御览卷五五三
章帝幸东平,祭东平王墓,云:“思其人,到其乡,〔二九〕其处在,其人亡。” 类聚卷三四
〔一〕 “东平王苍”,光武帝子,建武十五年封东平公,十七年进爵为王。范晔后汉书卷四二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三。
〔二〕 “质”,原误作“贤”,姚本、聚珍本作“质”,书钞卷七0、御览卷一五0引同,今据改正。
〔三〕 “位在三公上”,原无此句,聚珍本有,书钞卷七0、类聚卷四五、御览卷一五0引亦有,今据增补。此条书钞卷六四、类聚卷四八、御览卷二三八亦引,字句稍略。
〔四〕 “名称日重”,此条文字聚珍本亦有,不知二本辑自何书。陈禹谟刻本书钞卷六四引续汉书,与此全同。疑姚本误以续汉书文字辑入,而聚珍本辑者不察,又据姚本辑录。
〔五〕 “东合”,汉书公孙弘传云:“弘自见为举首,起徒步,数年至宰相封侯,于是起客馆,开东合以延贤人,与参谋议。”颜师古注云:“合者,小门也,东向开之,避当庭门而引宾客,以别于掾吏官属也。”
〔六〕 “名士”,聚珍本作“贤士”。
〔七〕 “上嗟叹之”,此条初学记卷一0引作“明帝尝从容问王:‘在家为人,何好最乐?’苍曰:‘为善最乐。’”御览卷四六八亦引,字句简略。
〔八〕 “东平王苍与诸王朝京师”,事在明帝永平十一年。
〔九〕 “采菽”,见诗小雅,为诸侯来朝,天子嘉之之作。
〔一0〕“副其腰腹”,“副”字御览卷一五0引作“称”。范晔后汉书东平王苍传云:永平“十一年,苍与诸王朝京师。月余,还国。帝临送归宫,凄然怀思,乃遣使手诏国中傅曰:‘辞别之后,独坐不乐,因就车归,伏轼而吟,瞻望永怀,诵及采菽,以增叹息。日者问东平王处家何等最乐,王言为善最乐,其言甚大,副其要腹矣。今送列侯印十九枚,诸王子年五岁已上能趋拜者,皆令带之。’”
〔一一〕“苍美鬓髯”,姚本作“苍体长,美须眉”。聚珍本作“苍体大,美须眉”。
〔一二〕“腰带八尺二寸”,此条书钞卷七0、御览卷三七一亦引,字句稍略。
〔一三〕“苍因上世祖受命中兴颂”,范晔后汉书东平王苍传云:明帝永平“十五年春,行幸东平,赐苍钱千五百万,布四万匹。帝以所作光武本纪示苍,苍因上光武受命中兴颂。帝甚善之,以其文典雅,特令校书郎贾逵为之训诂”。
〔一四〕“史岑”,范晔后汉书文苑传云:“王莽末,沛国史岑子孝亦以文章显,莽以为谒者,着颂、诔、复神、说疾凡四篇。”此条文选卷四七史孝山出师颂李善注亦引,文字稍有不同。
〔一五〕“骛过”,范晔后汉书东平王苍传同,初学记卷二0、书叙指南卷一三引作“惊迈”。
〔一六〕“假髻、帛巾各一、衣一箧遗王”,汉制考卷一引同,初学记卷二0引作“假紒、帛中衣各一箧遗王”。初学记所引有误,不可信据。范晔后汉书东平王苍传云:“今送光烈皇后假紒、帛巾各一,及衣一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