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经集注


  今病。故少腹急痛也。五泄之候。肾为后重泄。肾者、胃之关。今气虚。故为下重泄。谓食毕思急圊。足内踝上五寸间。

  乃足少阴之动脉。故足胫寒而逆。通评虚实论曰。气逆者、足寒也。吕曰。外证、足太阳膀胱脉也。其人善欠者。其人善恶寒。若胫寒。身体洒洒而寒。故其善欠。(按此其字疑衍。)肾与手少阳。俱主候心。故善恐。其内证者。肾王于冬。

  主北方玄武。故证在齐下。虞曰。经言是其病有内外证。推寻至此。惟肝脉平证。善洁二字是表证。心脉不见手太阳外证。脾脉中有善噫。是外证。肺脉亦无手阳明之证。肾脉中只有欠一字。是足太阳不足之证。五脏推之。黄帝素问并言皆只足脏之证也。越人言其外证者、取其形见于外也。吕氏所注。多不该经旨。

  十七难曰。经言病或有死。或有不治自愈。或连年月不已。其死生存亡。可切脉而知之耶。然。可尽知也。诊病若闭目不欲见人者。脉当得。肝脉强急而长。

  丁曰。此是肝之病证。故脉强急而长。杨曰。强急犹弦急。虞曰。肝木之脉。弦软而长。今见强急。病乃如是。

  而反得肺脉浮短而涩者。死也。

  丁曰。浮短涩者。是肺脉。此者金当胜木。故知死也。杨曰。肝为木。肺为金。肝病得肺脉。真鬼来克。金胜木。

  故必死也。

  病若开目而渴。心下牢者。脉当得紧实而数。反得沉濡而微者。死也。

  丁曰。心之病证。今反见肾脉。心火肾水。水来克火。故知死也。杨曰。心病得肾脉。水胜火。故死也。按之短实而数。有似切绳。谓之紧也。按之短小不动摇。若有若无。轻手乃得。重手不得。谓之微也。虞曰。病开目而渴。心下牢。脉又紧实而数。此曰阳病得阳脉。脉不相反。今见沉濡而微。谓阳病得阴脉。故曰死也。

  病若吐血。复鼽衄血者。脉当沉细而反。浮大而牢者。死也。

  丁曰。此者肺脉之病证。今反见心脉。心火肺金。火来胜金。故知死也。虞曰。血属阴。吐血衄血。脉得沉细。此谓脉与病相应。今反浮大而牢。与病相反。故死也。

  病若谵言妄语。身当有热。脉当洪大。而手足厥逆。脉沉细而微者。死也。

  丁曰。此病是心病之证。今反手足厥。脉沉细而微者。是水胜火。即知死也。杨曰。按之迟但小谓之细。

  虞曰。肺主声。心主言。今脉洪大。是知热乘于心。肺邪受之。故谵言妄语。肺主皮毛。今邪客于卫气。不得宣通。

  乃身热。夫如是。病与脉相应。今手足厥逆。脉沉细而微。阳病得阴脉。故云必死也。

  病若大腹而泄者。脉当微细而涩。反紧大而滑者。死也。

  丁曰。此病脾土之证候。紧大滑者是肝。木来胜土。故知死也。此经不言肾。水之证。阙此一脏也。杨曰。凡此五者。病脉相反。故为必死。经云。五逆者死。此之谓也。虞曰。湿气胜则胀。脾不禁故泄。脉微细涩。病脉相承。紧大而滑。此曰相反。如此之候。其死明矣。

  十八难曰。脉有三部。部有四经。手有太阴阳明。足有太阳少阴。为上下部。何谓也。然。手太阴。阳明金也。足少阴。太阳水也。金生水。水流下行而不能上。故在下部也。

  丁曰。夫脉有三部者。寸关尺也。若合两手言之。即六部也。每部之内。各有二经。六部之内。合为十二经。今此云四经者。是谓手太阳阳明。与足太阳少阴。此四经者。法水火之性。各有纲纪。而不能变通上下。余八经在手生足。

  在足生手。所以经言部有四也。是右手寸口。肺与大肠应金生左尺水也。足太阳少阴水。其性润下。故不能上生于手。

  而生左足厥阴少阳木。此二部皆是足之经纪。所以言在下部也。是左尺水。生左关木。杨曰。手太阴、肺脉也。肺为诸脏上盖。其治在右方。故在右手上部也。手阳明。大肠脉。是肺之府。故随肺居上部焉。足少阴肾脉。肾为水。肺之子。

  水流趣于肾。又最居于下。故为左手下部也。足太阳膀胱。为肾之府。故随肾居下部焉。经言脉有三部。部有四经者。

  谓总两手而言之也。两手各有三部。部各有二经。两手上部合四也。中下二部亦复如此。三四十二。则十二经也。肺金居上而下生肾水。故肺肾在左右手上下部也。

  足厥阴少阳木也。生手太阳少阴火。火炎上行而不能下。故为上部。

  丁曰。手太阳少阴。应左寸君火。火上(按此上字疑当作性。)炎上。不能下生足。而生手心主少阳火。是生右尺相火也。杨曰。足厥阴。肝脉也。肝治在左方。故为左手之下部。足少阳胆者。为肝之府。故随肝居下部也。手太阳。小肠脉。为心之府。故随心居上部焉。

  手心主少阳火。生足太阴阳明土。土主中宫。故在中部也。

  丁曰。是相火应其灰火也。中部者、右关也。生右寸。金也。杨曰。手心主心包络脉也。手少阳。三焦脉也。故合为左手中部。足太阴。脾脉也。足阳明。胃脉也。故合为右手中部。此经作如此分别。若根据脉经配二部。又与此不同也。

  虞曰。经言手心主少阳火。生足太阴阳明土。土主中宫。故在右手中部。惟只言火生土之意。不言手心主少阳。在左手中部。惟只取其相生言之也。今明三部相生之意如此。右手尺中少阳火。生关上阳明土。关上阳明土。却生寸口太阴金。

  寸口太阴金。却生左手尺中少阴水。左手尺中少阴水。却生左手关上厥阴木。关上厥阴木。却生左手寸口少阴火。却又别心主火。故心主生足太阴阳明土也。此乃五行相生之意耳。又足厥阴与足太阴。何以居于左右两手关部中。胃脾太阴。

  脾脉居于中州。乃在右手关上也。又足厥阴木。木者根生于地。枝叶长于天。亦阴阳共焉。故亦在左中部也。

  此皆五行子母更相生养者也。

  丁曰。言此皆五行更相生养者。是谓右寸金生左尺水。水生左关木。木生左寸君火。君火生右尺相火。相火生右关土。而后生右寸金。故言子母更相生养者也。

  脉有三部九候。各何所主之。然。三部者、寸关尺也。九候者。浮中沉也。

  丁曰。前顺五行而言之生养。即逆三部而反到。所以经别问各何所主也。杨曰。寸口、阳也。关中、部也。尺中、阴也。此三部各有浮中沉三候。三三九候也。故曰。九浮为阳。沉为阴。中者胃气也。虞曰。一部之中有三候。浮者为腑。沉者为脏。中者、乃是中焦之脉也。假令寸口浮为腑。沉为脏。中为中焦。皆仿此用之。

  上部法天。主胸以上至头之有疾也。

  丁曰。两手寸口。皆为上部。即寸外主头。寸内主胸中。是头皆一指下。前后言病。左右同法也。杨曰。所谓自膈以上为上焦也。

  中部法人。主膈以下至齐之有疾也。

  丁曰。言左右两关也。第二指半指以前。言膈下。半指之后。主齐上。左右同。杨曰。所谓自膈以下为中焦也。

  下部法地。主齐以下至足之有疾也。

  丁曰。下部左右两尺。第三指半指之前。主齐下有疾。半指之后。以候至足之有疾。杨曰。所谓自齐以下至足为下焦也。

  审而刺之者也。

  丁曰。刺字当作次第之次。此是审三部各有内外。主从头至足之有疾也。故知刺字传文误也。杨曰。用针者。必当审详三部九候病之所在。然后各根据其源而刺之也。

  人病有沉滞久积聚。可切脉而知之耶。然。诊在右胁有积气。得肺脉结。脉结甚则积甚。结微则气微。诊不得肺脉。

  而右胁有积气者何也。然。肺脉虽不见。右手脉当沉伏。

  丁曰。病久积聚。可切脉而知之者。五脏六腑。皆有积聚。今云右胁有积气。当肺脉见。如是脉不见。亦沉伏。详经之意。脉浮、行于肉上(按原本于误肾。又误在下句首。今改正。)脉沉、行于筋下。其浮行于肉上而无常数而止者。

  名曰结也。其沉行于筋下时上。名曰伏也。伏者脏病积也。浮结者。腑病聚也。两手三部。各有浮沉结伏而言病也。今经、引肺脉一经于此言之也。杨曰。往来缓而时一止复来。谓之结也。脉结甚者。是诊脉之状也。结甚者此结训积。犹言脉结甚则积甚。脉积微则积微。其言积隐也。虞曰。结脉主块积。其脉动而中止。小数有还反动。故曰结也。其积之大小。随诊言之也。杨曰。诊虽不得肺脉浮短而涩。但右手脉当沉伏。即右胁有积气矣。肺治在右也。极重指着骨乃得。

  故谓伏脉也。

  其外痼疾。同法耶。将异也。然。结者、脉来去时一止无常数。名曰结也。伏者、脉行筋下也。浮者、脉在肉上行也。左右表里法皆如此。假令脉结伏者。内无积聚。脉浮结者。外无痼疾。有积聚脉不结伏。有痼疾脉不浮结。为脉不应病。病不应脉。是为死病也。

  丁曰。人心有所思慕。脉亦结。心无所思。内外无病。其脉伏结。此者形不病而脉病。故知死矣。杨曰。脉与病不相应为逆者。难治。故曰是死病也。

  旧经注云。手心主心包络脉也。手少阳。三焦脉也。故合为左手中部。足太阴。脾脉也。足阳明。胃脉也。故合为右手中部。此经作如此分别。若根据脉经配三部。又与此不同也。(此即前手心主少阳节之杨注也。下条中又备引其文。复衍于此。甚属无谓。姑根据原本存之。)

  旧经有此。前注 牾。具列此图。以正其文。杨氏曰。手心主心包络脉。手少阳三焦脉也。故合为左手上部。足太阴脾脉也。足阳明胃脉也。故合为右手中部。此经作如此分别。若根据脉经配三部。又与此不同。夫此法。杨氏不能明其理。故言不同也。是师将三部反倒配合五行六气而言之。师谓此寸尺反倒。又问三部各何所主。经云。上部法天。主胸以上至头有疾。中部法人。主膈下至齐上有疾。下部法地。主齐以下至足有疾。故云审而次之者也。又王叔和将自左寸逆行言之曰。左心小肠肝胆肾。右肺大肠脾胃命。女人反此背看之。尺脉第三同断病。盖两尺反倒。同主齐以下至足有疾。故扁鹊云审而次之。王叔和云用心仔细须寻趁。

  图 手太阳少阴火火炎上而不能下生手心主少阳火足厥阴少阳木木生火手太阳少阴君火足太阳少阴水水流下而不能上行生足厥阴少阳木手心主少阳相火生足太阴阳明土土复生金足太阴阳明土土生手太阴阳明金手太阴阳明金金生足太阳少阴水十九难曰。经言脉有逆顺。男女有常而反者。何谓也。然。男子生于寅。寅为木阳也。女子生于申。申为金阴也。

  杨曰。元气起于子。人之所生也。男从子左行三十。之巳。(按此二字疑衍。)女从子右行二十。俱至于巳。为夫妇怀妊也。古者男子三十。女年二十。然后行嫁娶。法于此也。十月而生男。从巳至寅左行为十月。故男行年起于丙寅。

  女从巳右行至申。为十月。故女行年起于壬申。所以男子生于寅。女子生于申。虞曰。经言男子生于寅。女子生于申。

  谓其父母之年会合于巳上。男左行十月。至寅而生。女右行十月。至申而生也。小运人言男一岁起于丙寅。女一岁起于壬申。难经不言起而言生。谓生下已为一岁矣。丙壬二干。水火也。水火为万物之父母。寅申二支。金木也。为生物成实之终始。木胞在申。金胞在寅。二气自胞相配。故用寅申也。金生于巳。巳与申合。故女子取申木。生于亥。亥与寅合。故男子取寅。所以男年十岁。顺行在亥。女年十岁。逆行亦在亥。男年十六天癸至。左行至巳。巳者申之生气。女年十四天癸至。右行亦在巳。(按根据其说推之。女年十四。在未不在巳也。此句误。)与男年同在本宫生气之位。阴阳相配。乃成夫妇之道。故有男女也。上古天真论曰。男二八而天癸至。精气溢泻。阴阳和。故能有子。杨氏言男三十。行年在巳。方娶于此。非也。女二七天癸至。任脉通。冲脉盛。月事以时下。故能有子。杨氏言女二十右行之巳方嫁。于此义非矣。杨氏之言。但合古礼行夫妇嫁娶之法,又与本经天癸之数相违也。况圣人于此十九难中。论男女配合之道。

  阴阳交会之所。言天癸之至数。知脉盛于上下。推之强弱。诊其有余不及。若止言三十而娶。二十而嫁。于本经延医之道。凭何根据。

  故男脉在关上。女脉在关下。是以男子尺脉恒弱。女子尺脉恒盛。是其常也。

  丁曰。其言男子女人尺脉者。是阴阳之根本也。逆顺者为阳抱阴生。阴抱阳生也。三阳始生于立春。建寅。故曰男生于寅、木阳也。三阴生于立秋。七月建申。故言女生于申、金阴也。男子之气。始于少阳。极于太阳。所以男子尺脉恒弱而寸脉阳也。(按此阳字疑当作强。)女子之气。始于太阴。极于厥阴。女子尺脉浮而寸脉沉。故云男脉在关上。女脉在关下。此是男女逆顺有常而反也。杨曰。男子阳气盛。故尺脉弱。女子阴气盛。故尺脉强。此是其常性。

  反者、男得女脉。女得男脉也。其为病何如。然。男得女脉为不足。病在内。左得之病则在左。右得之病则在右。

  随脉言之也。女得男脉为太过。病在四肢。左得之病则在左。右得之病则在右。随脉言之。此之谓也。

  丁曰。男得女脉言不足者。是阴不足。即阳入乘之。故阳不见于寸口。而反见尺内。阴气主内。不足。故知病即在内。女得男脉为太过。病在四肢者。女子尺脉本浮。更加见于寸。是谓太过。阳主外。故病在四肢。随其脉左右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