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匮要略心典


  以病不尽故也。当下之。宜大承气汤。

  下利有里虚脏脱者。亦有里实腑闭者。昔人所谓利者不利是也。按之心下坚。其证的矣。脉虽不实大。而亦未见微弱。自宜急下。使实去则利止。通因通用之法也。脉迟为寒。然与滑俱见。则不为寒而反为实。以中实有物。能阻其脉行之机也。夫利因实而致者。实不去则利不已。故宜急下。病已瘥而至其时复发者。陈积在脾也。脾主信。故按期复发。是当下之。令陈积去。则病本拔而愈。

  大承气汤方(见痉)

  下利谵语者。有燥屎也。小承气汤主之。

  谵语者。胃实之征。为有燥屎也。与心下坚脉滑者大同。然前用大承气者。以因实而致利。去之惟恐不速也。此用小承气者。以病成而适实。攻之恐伤及其正也。

  小承气汤方大黄(四两) 枳实(三枚) 浓朴(三两炙)

  上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温二服。得利则止。

  下利便脓血者。桃花汤主之。

  此治湿寒内淫。脏气不固。脓血不止者之法。赤石脂理血固脱。干姜温胃驱寒。粳米安中益气。崔氏去粳米加黄连、当归。用治热利。乃桃花汤之变法也。

  桃花汤方赤石脂(一斤一半全用一半筛末) 干姜(一两) 粳米(一升)

  上三味。以水七升。煮米熟去滓。温服七合。内赤石脂末方寸匕。日三服。若一服愈。余勿服。

  热利下重者。白头翁汤主之。

  此治湿热下注。及伤寒热邪入里作利者之法。白头翁汤苦以除湿。寒以胜热也。

  白头翁汤方白头翁 黄连 黄柏 秦皮(各三两)

  上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不愈更服。

  下利后更烦。按之心下濡者。为虚烦也。栀子豉汤主之。

  下利后更烦者。热邪不从下减。而复上动也。按之心下濡。则中无阻滞可知。故曰虚烦。香豉、栀子。能撤热而除烦。得吐则热从上出而愈。因其高而越之之意也。

  栀子豉汤方栀子(十四枚擘) 香豉(四合绵裹)

  上二味。以水四升。先煮栀子。得二升半。内豉。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二服。温进一服。得吐则愈。

  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汗出而厥。通脉四逆汤主之。

  挟热下利者。久则必伤脾阴。中寒清谷者。甚则并伤肾阳。里寒外热。汗出而厥。有阴内盛而阳外亡之象。通脉四逆。即四逆加干姜一倍。所谓进而求阳。以收散亡之气也。

  通脉四逆汤方附子(一枚生用) 干姜(三两强人可四两) 甘草(二两炙)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温再服。

  下利肺痛。紫参汤主之。

  赵氏曰。大肠与肺合。大抵肠中积聚。则肺气不行。肺有所积。大肠亦不固。二害互为病。大肠病而气塞于肺者痛。肺有积者亦痛。痛必通用。紫参通九窍。利大小肠。气通则痛愈。积去则利自止。喻氏曰。

  后人有疑此非仲景之方者。夫讵知肠胃有病。其所关全在肺气耶。程氏疑是腹痛。本草云。紫参治心腹积聚。寒热邪气。

  紫参汤方紫参(半斤) 甘草(三两)

  上二味。以水五升。先煮紫参。取二升。内甘草。煮取一升半。分温三服。

  气利。诃黎勒散主之。

  气利。气与屎俱失也。诃黎勒涩肠而利气。粥饮安中益肠胃。顿服者。补下治下。制以急也。

  诃黎勒散方诃黎勒(十枚煨)

  上一味为散。粥饮和顿服。

  附方千金翼小承气汤 治大便不通。哕数谵语。(方见上)

  外台黄芩汤 治干呕下利。

  黄芩 人参 干姜(各三两) 桂枝(一两) 大枣(十二枚) 半夏(半升)

  上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温分三服。

  此与前黄芩加半夏生姜汤治同。而无芍药、甘草、生姜。有人参、桂枝、干姜。则温里益气之意居多。凡中寒气少者。可于此取法焉。其小承气汤。即前下利谵语有燥屎之法。虽不赘可也。

  卷下

  疮痈肠痈浸淫病脉证并治第十八

  诸浮数脉。应当发热。而反洒淅恶寒。若有痛处。当发其痈。师曰。诸痈肿。欲知有脓无脓。以手掩肿上。热者为有脓。不热者为无脓。

  浮数脉皆阳也。阳当发热。而反洒淅恶寒者。卫气有所遏而不出也。夫卫主行营气者也。而营过实者。反能阻遏其卫。若有痛处。则营之实者已兆。故曰当发其痈。痈肿之候。脓不成。则毒不化。而毒不聚。则脓必不成。故以手掩其肿上。热者毒已聚。则有脓。不热者毒不聚。则无脓也。

  肠痈之为病。其身甲错。腹皮急。按之濡。如肿状。腹无积聚。身无热。脉数。此为肠内有痈脓。

  薏苡附子败酱散主之。

  甲错、肌皮干起。如鳞甲之交错。由营滞于中。故血燥于外也。腹皮急。按之濡。气虽外鼓。而病不在皮间也。积聚为肿胀之根。脉数为身热之候。今腹如肿状而中无积聚。身不发热而脉反见数。

  非肠内有痈。营郁成热而何。薏苡破毒肿。利肠胃为君。败酱一名苦菜。治暴热火疮。排脓破血为臣。

  附子则假其辛热以行郁滞之气尔。

  薏苡附子败酱散方薏苡仁(十分) 附子(二分) 败酱(五分)

  上三味。杵为散。取方寸匕。以水二升。煎减半。顿服。小盒饭下。

  肿痈者。少腹肿痞。按之即痛如淋。小便自调。时时发热。自汗出。复恶寒。其脉迟紧者。脓未成。可下之。脉洪数者。脓已成。不可下也。大黄牡丹汤主之。

  肿痈。疑即肠痈之在下者。盖前之痈在小肠。而此之痈在大肠也。大肠居小肠之下。逼处膀胱。

  致小腹肿痞。按之即痛如淋。而实非膀胱为害。故仍小便自调也。小肠为心之合。而气通于血脉。大肠为肺之合。而气通于皮毛。故彼脉数身无热。而此时时发热。自汗出。复恶寒也。脉迟紧者。邪暴遏而营未变。云可下者。谓可下之令其消散也。脉洪数者。毒已聚而营气腐。云不可下者。谓虽下之而亦不能消之也。大黄牡丹汤。肠痈已成未成。皆得主之。故曰有脓当下。无脓当下血。

  大黄牡丹汤方大黄(四两) 牡丹(一两) 桃仁(五十个) 冬瓜仁(半升) 芒硝(三合)

  上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一升。去滓。内芒硝。再煎沸。顿服之。有脓当下。如无脓当下血。

  问曰。寸口脉浮微而涩。法当亡血若汗出。设不汗出者云何。曰若身有疮。被刀斧所伤。亡血故也。

  血与汗皆阴也。阴亡。则血流不行。而气亦无辅。故脉浮微而涩也。经云。夺血者无汗。夺汗者无血。兹不汗出而身有疮。则知其被刀斧所伤而亡其血。与汗出不止者。迹虽异而理则同也。

  病金疮。王不留行散主之。

  金疮。金刃所伤而成疮者。经脉斩绝。营卫沮弛。治之者必使经脉复行。营卫相贯而后已。王不留行散。则行气血和阴阳之良剂也。

  王不留行散方王不留行(十分八月八日采) 蒴 细叶(十分七月七日采) 甘草(十八分) 黄芩(二分)

  桑东南根白皮(十分三月三日采) 川椒(三分) 浓朴(二分) 干姜(二分) 芍药(二分)

  上九味。王不留行、蒴 、桑皮三味。烧灰存性。各别杵筛。合治之为散。服方寸匕。小疮即粉之。大疮但服之。产后亦可服。如风寒。桑根勿取之。前三物阴干百日。

  排脓散方枳实(十六枚) 芍药(六分) 桔梗(二分)

  上三味。杵为散。取鸡子黄一枚。以药散与鸡黄相等。揉和令相得。饮和服之。日一服。

  枳实苦寒。除热破滞为君。得芍药则通血。得桔梗则利气。而尤赖鸡子黄之甘润。以为排脓化毒之本也。

  排脓汤方甘草(二两) 桔梗(三两) 生姜(一两) 大枣(十枚)

  上四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温服五合。日再服。

  此亦行气血和营卫之剂。

  浸淫疮。从口起流向四肢者可治。从四肢流来入口者不可治。浸淫疮。黄连粉主之。

  浸淫疮。义如脏腑经络篇中。黄连粉方未见。大意以此为湿热浸淫之病。故取黄连一味为粉粉之。

  苦以燥湿。寒以除热也。

  卷下

  趺蹶手指臂肿转筋狐疝蛔虫病脉证治第十九

  师曰。病趺蹶。其人但能前不能却。刺 入二寸。此太阳经伤也。

  人身经络。阳明行身之前。太阳行身之后。太阳伤。故不能却也。太阳之脉。下贯 内。刺之所以和利其经脉也。 、足肚也。

  病患常以手指臂肿动。此人身体 者。藜芦甘草汤主之。

  湿痰凝滞关节则肿。风邪袭伤经络则动。手指臂肿动。身体 者。风痰在膈。攻走肢体。陈无择所谓痰涎留在胸膈上下。变生诸病。手足项背。牵引钓痛。走易不定者是也。藜芦吐上膈风痰。甘草亦能取吐。方虽未见。然大略是涌剂耳。(李氏)

  转筋之为病。其人臂脚直。脉上下行。微弦。转筋入腹者。鸡屎白散主之。

  肝主筋。上应风气。肝病生风。则为转筋。其人臂脚直。脉上下行微弦。经云。诸暴强直。皆属于风也。转筋入腹者。脾土虚而肝木乘之也。鸡为木畜。其屎反利脾气。故取治是病。且以类相求。

  则尤易入也。

  鸡屎白散方鸡屎白为散。取方寸匕。以水六合。和温服。

  阴狐疝气者。偏有小大。时时上下。蜘蛛散主之。

  阴狐疝气者。寒湿袭阴。而睾丸受病。或左或右。大小不同。或上或下。出没无时。故名狐疝。

  蜘蛛有毒。服之能令人利。合桂枝辛温入阴。而逐其寒湿之气也。

  蜘蛛散方蜘蛛(十四枚熬焦) 桂枝(半两)

  上二味为散。取八分一匕。饮和服。日再。蜜丸亦可。

  问曰。病腹痛有虫。其脉何以别之。师曰。腹中痛。其脉当沉若弦。反洪大。故有蛔虫。

  腹痛脉多伏。阳气内闭也。或弦者。邪气入中也。若反洪大。则非正气与外邪为病。乃蛔动而气厥也。然必兼有吐涎心痛等证。如下条所云。乃无疑耳。

  蛔虫之为病。令人吐涎心痛。发作有时。毒药不止者。甘草粉蜜汤主之。

  吐涎。吐出清水也。心痛。痛如咬啮。时时上下是也。发作有时者。蛔饱而静。则痛立止。蛔饥求食。则痛复发也。毒药。即锡粉、雷丸等杀虫之药。毒药者。折之以其所恶也。甘草粉蜜汤者。诱之以其所喜也。白粉即铅白粉。能杀三虫。而杂于甘草、白蜜之中。诱使虫食。甘味既尽。毒性旋发。

  而虫患乃除。此医药之变诈也。

  甘草粉蜜汤方甘草(二两) 白粉(一两) 白蜜(四两)

  上三味。以水三升。先煮甘草。取二升。去滓。内粉蜜。搅令和。煎如薄粥。温服一升。瘥即止。

  蛔厥者。当吐蛔。令病者静而复时烦。此为脏寒。蛔上入其膈。故烦。须臾复止。得食而呕。又烦者。蛔闻食臭出。其人当自吐蛔。蛔厥者。乌梅丸主之。

  蛔厥。蛔动而厥。心痛吐涎。手足冷也。蛔动而上逆。则当吐蛔。蛔 安而复动。则病亦静而复时烦也。然蛔之所以时安而时上者何也。虫性喜温。脏寒则虫不安而上膈。虫喜得食。脏虚则蛔复上而求食。故以人参、姜、附之属。益虚温胃为主。而以乌梅、椒、连之属。苦酸辛气味。以折其上入之势也。

  乌梅丸方乌梅(三百个) 细辛(六两) 干姜(十两) 黄连(一斤) 当归 川椒(各四两)

  附子(炮) 桂枝 人参 黄柏(各六两)

  上十味。异捣筛。合治之。以苦酒渍乌梅一宿。去核。蒸之五升米下。饭熟。捣成泥。和药令相得。内曰中。与蜜杵二千下。丸如梧子大。先食饮服十丸。日三服。稍增至二十丸。禁生冷滑臭等物。

  卷下

  妇人妊娠病脉证治第二十

  师曰。妇人得平脉。阴脉小弱。其人渴。不能食。无寒热。名妊娠。桂枝汤主之。于法六十日当有此证。设有医治逆者。却一月加吐下者。则绝之。

  平脉。脉无病也。即内经身有病而无邪脉之意。阴脉小弱者。初时胎气未盛。而阴方受蚀。故阴脉比阳脉小弱。至三四月经血久蓄。阴脉始强。内经所谓手少阴脉动者妊子。千金所谓三月尺脉数是也。其人渴。妊子者内多热也。一作呕亦通。今妊妇二三月。往往恶阻不能食是已。无寒热者。无邪气也。夫脉无故而身有病。而又非寒热邪气。则无可施治。惟宜桂枝汤和调阴阳而已。徐氏云。桂枝汤外证得之。为解肌和营卫。内证得之。为化气调阴阳也。六十日当有此证者。谓妊娠两月。正当恶阻之时。设不知而妄治。则病气反增。正气反损。而呕泻有加矣。绝之谓禁绝其医药也。楼全善云。

  尝治一二妇恶阻病吐。前医愈治愈吐。因思仲景绝之之旨。以炒糯米汤代茶。止药月余渐安。

  妇人宿有 病。经断未及三月。而得漏下不止。胎动在脐上者。此为 痼害。妊娠六月动者。前三月经水利时。胎也。下血者。后断三月 也。所以血不止者。其 不去故也。当下其 。桂枝茯苓丸主之。

  、旧血所积。为宿病也。 痼害者。宿病之气。害其胎气也。于法妊娠六月。其胎当动。今未三月。胎不当动而忽动者。特以 痼害之之故。是六月动者胎之常。三月动者胎之变也。夫 病之人。

  其经月当不利。经不利。则不能受胎。兹前三月经水适利。胞宫净而胎可结矣。胎结故经断不复下。

  乃未三月而 血仍下。亦以 痼害之之故。是血留养胎者其常。血下不止者其变也。要之。其 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