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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匮玉函要略辑义
张氏千金方衍义云。大黄下瘀血血闭。牡丹治瘀血留舍。芒硝治五脏积热。涤去蓄结。推陈致新之功。较大黄尤锐。桃仁治疝瘕邪气。下瘀血血闭之功。亦与大黄不异。甜瓜瓣。
别录。治腹内结聚。破溃脓血。专于开痰利气。为内痈脉迟紧脓未成之专药。
张氏医通云。肠痈下血。腹中 痛。其始发热恶寒。欲验其证。必小腹满痛。小便淋涩。反侧不便。即为肠痈之确候。无论已成未成。俱用大黄牡丹汤。加犀角急服之。
刘涓子鬼遗方云。治肠痈大黄汤。痈之为病。诊小腹肿痞坚。按之则痛。或在膀胱左右。其色或赤或白色。坚大如掌热。小便欲调。时白汗出。时复恶寒。其脉迟坚者。未成脓也。可下之。当有血。脉数脓成。不可服此方。
即本方。唯不用瓜子。用芥子。(案千金。引刘涓子不用芥子。必后世传写之讹。而圣济总录。及外科正宗等。亦用芥子。得效方。则用栝蒌子。并误。)
圣惠。牡丹散。治产后血运。腹满欲野狼狈。(出妇人产后门。)
即本方。不用瓜子。用冬瓜子。加生姜。产育宝庆集同。
云若口噤。则拗开灌之。必效。欲产先煎下。以备缓急。但不用生姜。
又牡丹散。治肠痈未成脓。腹中痛不可忍。(出肠痈门。下同。)
即本方。加木香芍药败酱。用甜瓜子。
又甜瓜子散。治肠痈肿痛。如闷气欲绝。
于本方中。加薏苡败酱当归槟榔。
又赤茯苓散。治肠痈小腹牢强。按之痛。小便不利。时有汗出恶寒。脉迟未成脓。
于本方中。加赤茯苓。
奇效良方。梅仁散。治肠痈。里急隐痛。大便闭涩。
于本方。桃仁。代梅仁。加犀角。
问曰。寸口脉浮微而涩。法当亡血。若汗出。设不汗者云何。答曰。若身有疮。被刀斧所伤亡血故也。(脉经。无浮字。斧。作器。赵本。法。作然。)
〔尤〕血与汗皆阴也。阴亡则血流不行。而气亦无辅。故脉浮微而涩也。经云夺血者无汗。夺汗者无血。兹不汗出。
而身有疮。则知其被刀斧所伤。而亡其血。与汗出不止者。迹虽异。而理则同也。
病金疮。王不留行散主之。
〔沈〕此金刃所伤。皮肉筋骨。故为金疮。乃属不内外因。
〔尤〕金疮金刃所伤。而成疮者。经脉斩绝。
荣卫沮弛。治之者必使经脉复行。营卫相贯而后已。王不留行散。则行气血和阴阳之良剂也。
王不留行散方
王不留行(十分八月八日采) 蒴 细叶(十分七月七日采) 桑东南根(白皮十分三月三日采) 甘草(十八分○赵本无八字) 川椒(三分除目及闭口去汗) 黄芩(二分) 干姜(二分) 芍药(二分) 浓朴(二分)
上九味。桑根皮。以上三味。烧灰存性。勿令灰过。各别杵筛。合治之为散。服方寸匕。小疮即粉之。
大疮但服之。产后亦可服。如风寒。桑东根。勿取之。前三物皆阴干百日。
〔魏〕王不留行为君。专走血分。止血收痛。而且除风散痹。是收而兼行之药。于血分最宜也。佐以蒴 叶。与王不留行。性共甘平。入血厘清火毒。祛恶气。倍用甘草。以益胃解毒。芍药黄芩。助清血热。
川椒干姜。助行血瘀。浓朴行中带破。惟恐血乃凝滞之物。故不惮周详也。桑根白皮。性寒。同王不留行蒴 细叶。烧灰存性者。灰能入血分止血也。为金疮血流不止者设也。小疮则合诸药为粉。以敷之。
大疮则服之。治内以安外也。产后亦可服者。行瘀血也。风寒之日。桑根勿取者。恐过于寒也。前三物皆阴干百日。存其阴性。不可日曝及火炙也。此金疮家之圣方。奏效如神者也。
〔沈〕金疮。当取生气为本。故用桑东南根。乃得生气而生气血。烧灰存性。取黑色而能止血。
案徐云。若风寒。此属经络邪。桑皮止利肺气。不能逐外邪。故勿取。沈及金鉴义同。此解似不允当。
王不留行。本经云。治金疮。止血逐痛。蒴 。本草不载治金疮。而接骨木一名木蒴 。唐本草云。治折伤续筋骨。盖其功亦同。桑根白皮。本经云。治绝脉。别录云。可以缝金疮。知是三物为金疮之要药。
排脓散方
枳实(十六枚) 芍药(六分) 桔梗(二分)
上三味。杵为散。取鸡子黄一枚。以药散。与鸡黄相等。揉和令相得。饮和服之。日一服。
〔尤〕枳实。苦寒除热破滞为君。得芍药则通血。得桔梗则利气。而尤赖鸡子黄之甘润。以为排脓化毒之本也。
排脓汤方
甘草(二两) 桔梗(三两) 生姜(一两) 大枣(十枚)
上四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温服五合。日再服。
〔尤〕此亦行气血和营卫之剂。
案以上二方。徐注为疮痈概治之方。沈云。此两方。专治躯壳之内肠胃之痈而设。魏云。排脓散。为疮痈将成未成治理之法也。排脓汤。甘草桔梗。即桔梗汤。盖上部胸喉之间。有欲成疮痈之机。即当急服也。数说未知孰是。程本。金鉴。并不载此两方。似有所见矣。
浸淫疮。从口流向四肢者可治。从四肢流来入口者。不可治。
〔鉴〕浸淫疮者。浸谓浸浸。淫谓不已。谓此疮浸淫。留连不已也。从口流向四肢者轻。以从内走外也。
故曰可治。从四肢流走入口者重。以从外走内也。故曰不可治。
〔魏〕不可治者。难治之义。非当委之不治也。
案玉机真脏论。身热肤痛而为浸淫。汉书五王传。师古注。浸淫犹渐染也。巢源浸淫疮候云。浸淫疮。
是心家有风热。发于肌肤。初生甚小。先痒后痛。而成疮汁出。侵溃肌肉。浸淫渐阔。乃遍体。其疮若从口出。流散四肢者轻。若从四肢生。然后入口者则重。以其渐渐增长。因名浸淫也。千金云。浸淫疮者。浅搔之蔓延长不止。瘙痒者初如疥。搔之转生汁相连着是也。又云。疮表里相当。名浸淫疮。乃知此疥湿疮之属。沈云。脱疽游丹之类。金鉴云。犹今之癞疠之类。皆非。(外台。载七方。可参考。)
浸淫疮。黄连粉主之。(〔原注〕方未见。)
〔尤〕方未见。大意以此为湿热浸淫之病。故取黄连一味为粉。粉之。苦以燥湿。寒以除热也。
〔魏〕按外科精义。以一味黄柏散调涂。本此。(徐沈并为黄连一味为粉之方。)
千金。黄连胡粉散
黄连(二两) 胡粉(十分) 水银(一两)
上三味。黄连为末相和。软皮裹熟 之。自能和合。纵不得成。一家亦得水银。细散入粉中也。以傅乳疮诸湿疮黄烂肥疮等。若干着甲。煎为膏。案外台删繁。疗 疮多汁方同。黄连粉盖此类也。
卷四 趺蹶手指臂肿转筋阴狐疝蛔虫病脉证治第十九
论一首、脉证一条、方五首
师曰。病趺蹶。其人但能前。不能却。刺 入二寸。此太阳经伤也。(徐沈金鉴。趺。作跌。篇目同。是。)
〔沈〕此趺蹶。当辨经络而治也。人身足阳明脉络于腿外之前。太阳脉络于腿外侧之后。少阳脉络于腿外侧之中也。夫跌而致蹶者。足不能行也。然不能行。又当辨其前后治之。但能前者。阳明无伤也。不能却者。乃不能后抵。太阳经脉受伤也当刺 入二寸。 即小腿肚。本属阳明。乃太阳经络所过之处。与阳明经气。会合于飞阳承筋间。故刺之使太阳阳明气血和而无滞。则前后如常矣。
案扬子方言。跌。蹶也。说文。蹶。僵也。程云。趺。
足背也。趺蹶。即痹厥之属。恐非。金鉴云。证刺俱未详。必有缺文不释。此说近是。
病患常以手指臂肿动。此人身体 者。藜芦甘草汤主之。
〔尤〕湿痰凝滞关节则肿。风邪袭伤经络则动。手指臂肿动。身体 者。风痰在膈。攻走肢体。陈无择所谓痰涎留在胸膈上下。变生诸病。手足项背。牵引钓痛。走易不定者是也。藜芦吐上膈风痰。甘草亦能取吐。方虽未见。然大略是涌剂耳。(李氏)
案程云。证未详。方亦缺。不释。金鉴同。此固然。然尤引李 。其义略通。故姑仍之。
藜芦甘草汤方
(〔原注〕未见。)
转筋之为病。其人臂脚直。脉上下行微弦。转筋入腹者。鸡屎白散主之。(此条脉经。载霍乱篇末。)
〔沈〕此木土不和。风邪而转筋也。风邪乘于脾胃。风湿相搏。以故表里皆病。若风湿盛于经表。则臂脚直。脉上下行而微弦。经谓诸暴强直。皆属于风。亦风淫末疾之义也。或中气虚而木邪内逆。直攻于脏。则转筋入腹。当以鸡屎白。下气消积。去风安脾之治。非治臂脚直之方也。
〔魏〕直上下行。全无和柔之象。亦同于痉病中直上下行之意也。
案金鉴云。臂同背。古通用。臂脚直。谓足背强直。不能屈伸。是转筋之证也。误。转筋不必足背。故肘后。有疗两臂脚及胸胁转筋之方。巢源云。冷入于足之三阴三阳。则脚转筋。入于手之三阴三阳。则手筋转。随冷所入之筋。筋则转。转者。由邪冷之气。击动其筋而移转也。
鸡屎白散方
(外台。引肘后云。若转筋入腹中转者方。仲景。经心录。备急。集验。必效同。出于霍乱转筋门。)
鸡屎白上一味为散。取方寸匕。以水六合。和温服。(肘后云。以水六合。煮三沸。顿服之。勿令病者知之。外台同。)
案鸡屎白。别录云。治转筋利小便。故取而用之。素问用鸡屎醴。治鼓胀。通利大小便。验之虽本草云微寒无毒。然泻下之力颇峻。用者宜知之。况霍乱转筋。多津液虚燥者。恐非所宜。
阴狐疝气者。偏有小大。时时上下。蜘蛛散主之。
〔尤〕阴狐疝气者。寒湿袭阴。而睾丸受病。或左或右。大小不同。或上或下。出没无时。故名狐疝。蜘蛛有毒。服之能令人利。合桂枝辛温。入阴而逐其寒湿之气也。
灵经脉篇云。肝足厥阴所生病者。狐疝。葛氏伤寒直格云。狐疝。言狐者。疝气之变化。隐见往来。不可测如狐也。
陈氏三因云。寒疝之气。注入 中。名曰狐疝。亦属 病。
蜘蛛散方
蜘蛛(十四枚熬焦) 桂枝(半两)
上二味。为散。取八分一匕。饮和服。日再服。蜜丸亦可。
〔程〕别录云。蜘蛛。治大人小儿 。 。疝也。其性有毒。服之能使人利。得桂枝。引入厥阴肝经。而治狐疝。
雷 炮炙论云。蜘蛛凡使勿用五色者。兼大身上有刺毛生者。并薄小者。以上皆不堪用。须用屋西南有网。身小尻大。腹内有苍黄脓者真也。凡用去头足了。研如膏。投药中用之。今之方法。若仲景炒焦用。全无功矣。王氏古方选注云。蜘蛛。性阴而厉。其功在壳。能泄下焦结气。桂枝。芳香入肝。专散沉阴结疝。阴狐疝偏有大小。时时上下。如狐之出入无定。四时刺逆从论云。厥阴滑。为狐疝气。推仲景之意。亦谓阴狐疝气。是阴邪挟肝风。而上下无时也。治以蜘蛛。如批却导 。蜘蛛。本草言有毒。人咸畏之。长邑宰林公讳瑛。山海卫人。壮年调理。方用之多年。炙熟其味鲜美。恒得其功。本草言有毒者。南北所产不同耳。
问曰。病腹痛有虫。其脉何以别之。师曰。腹中痛。其脉当沉。若弦反洪大。故有蛔虫。
〔尤〕腹痛脉多伏。阳气内闭也。或弦者。邪气入中也。若反洪大。则非正气与外邪为病。乃蛔动而气厥也。然必兼有吐涎心痛等证。如下条所云。乃无疑耳。
蛔虫之为病。令人吐涎。心痛发作有时。毒药不止者。甘草粉蜜汤主之。
〔程〕巢元方曰。蛔虫长五寸。至一尺。发则心腹作痛。口喜唾涎及清水。贯伤心则死。灵枢经曰。虫动则胃缓。胃缓则廉泉开。故涎下。是以令人吐涎也。心痛者。非蛔虫贯心。乃蛔虫上入胃脘。即痛。下入胃中即止。是以发作有时也。若毒药不能止。用甘草粉蜜汤。从其性以治之。
〔尤〕吐涎。吐出清水也。心痛。痛如咬啮。时时上下是也。发作有时者。蛔饱而静则痛立止。蛔饥求食则痛复发也。毒药。即锡粉雷丸等。杀虫之药。毒药者折之。以其恶也。甘草粉蜜汤诱之。以其所喜也。
甘草粉蜜汤方
甘草(二两) 粉(一两重○赵及诸本无重字) 蜜(四两)
上三味。以水三升。先煮甘草。取二升。去滓内粉。蜜搅令和。煎如薄粥。温服一升。瘥即止。
案粉。诸注以为铅粉。尤云。诱使虫食甘味既尽。毒性旋发。而虫患乃除。此医药之变诈也。此解甚巧。然古单称粉者。米粉也。释名云。粉。分也。研米使分散也。说文。粉。敷面者也。徐曰。古敷面。亦用米粉。伤寒论。猪肤汤。所用白粉。亦米粉耳。故万氏保命歌括。载本方云。治虫啮心痛毒药不止者。粉。乃用粳米粉。而千金诸书。借以治药毒。并不用铅粉。盖此方非杀虫之剂。乃不过用甘平安胃之品。而使蛔安。应验之于患者。始知其妙而已。甘味蛔所喜。东方朔神异经云。南方有甘蔗之林。其高百丈。围三尺八寸。促节多汁。甜如蜜。咋啮其汁。令人润泽。可以节蛔虫。人腹中蛔虫。其状如蚓。此消谷虫也。多则伤人。少则谷不消。是甘蔗能减多益少。凡蔗亦然。此所以得甘味而平也。
千金方。解鸩毒。及一切毒药不止。烦懑方。
即本方。粉。用粱米粉。(千金翼同。外台。引翼。作白粱粉。圣济总录。用葛粉。杨氏家藏方。用绿豆粉。圣济。名甘草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