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问识


  王逸注。烦乱也。考数义。张为昏闷。似是。

  卷三

  三部九候论篇第二十

  吴据全元起。改为决死生论。

  众多博大 志云。离合真邪论曰。余闻九针九篇。夫子乃因而九之。九九八十一篇。余尽通其意矣。

  此盖言先立针经八十一篇。论九针之道。然众多博大。不可胜数。故愿闻要道。○吴以黄帝问曰余闻九针于夫子以下九十九字。为冗文。

  属子孙 马云。属。嘱同。张云。属。付也。

  着之骨髓 马云。着。着同。张云。着。纪也。

  歃血 马云。歃。孟子云。束牲载书。而不歃血。简按左传正义云。凡盟礼。杀牲歃血。告誓神明。

  若有背违。欲令神加殃咎。使如此牲也。礼曲礼疏。割牲左耳。盛以珠盘。又取血。盛以玉敦。用血为盟书。

  书成乃歃血读书。熊音。歃。音霎。

  更立 宋本。立。作互。马志并同。

  九野 吴云。九州之分野。张云。即洛书九宫。禹贡九州之义。简按淮南原道训。上通九天。下贯九野。高诱注云。九天。八方中央也。九野亦如之。又天文训。天有九野。九千九百九十九隅。去地五亿万里。

  注云。九野。九天之野也。王注据尔雅。未允。

  有下部有中部有上部 吴本。作有上部有中部有下部。

  指而导之乃以为真 张云。必受师之指授。庶得其真也。高云。必以指循切。而按导之。乃为部候之真。简按张注似是。真。当质。王注。有礼曰疑事无质质成也之文。明是字之误。吴本。直改作质。盖据王注。

  两额之动脉 张云。额旁动脉。当颔厌之分。足少阳脉气所行也。简按马以为瞳子 听会等处。非。

  两颊之动脉 张云。即地仓大迎之分。足阳明脉气所行也。

  耳前之动脉 张云。即和 之分。手少阳脉气所行也。

  形藏四 志云。胃与大肠小肠膀胱。藏有形之物也。高同。简按形藏四。诸家并仍王义。然头角耳目口齿。理不宜谓之藏。考周礼天官疾医职云。参之以九藏之动。郑注。正藏五。又有胃膀胱大肠小肠。志注有所据。今从之。

  去其血脉 马云。去其脉中之结血。吴云。谓去其瘀血之在脉者。盖瘀血壅塞脉道。必先去之。而后能调其气之虚实也。

  如参舂 高云。此上彼下。彼上此下。不相合也。

  目内陷者死 张云。五脏六腑之精气。皆上注于目。而为之精。目内陷者。阳精脱矣。故必死。吴移下文足太阳气绝者。其足不可屈伸。死必戴眼十六字。次于目内陷者死之下。

  独热者病独寒者病 简按诸家不注。盖热乃滑之谓。寒乃紧之谓。志云。寒热者。三部皮肤之寒热也。

  恐非是。

  独陷下者病 志云。沉陷而不起也。独大独疾独热者。大过也。独小独迟独陷下者。不及也。

  以左手足上上 甲乙。手下。有于左二字。无一上字。吴改作以左手于病者足上上去踝。

  庶右手足 甲乙。庶。作以。无足字。并与新校正所引异。吴改作以右手取病者足。诸家皆仍原文释之。志云。此候生阳之气。以知病之死生也。张云。手足之络。皆可取而验之。手踝之上。手太阴肺络也。足踝之上。足太阴脾络也。肺藏气。而主治节。脾属土。而主灌溉。故可取之以察吉凶。简按诸家随文诠释。虽其义略通。然不若文本甲乙为正。而注意以吴为允。

  其应 马云。凡曰应者。应医工之指下也。

  蠕蠕然 熊音。蠕。而 切。虫行貌。张云。谓其软滑而匀和也。

  浑浑然 马云。当作混混。不清也。简按混。浑。古通用。淆杂也。老子。浑兮其如浊。不必改字。

  是以脱肉 甲乙。无是以二字。似是。

  身不去者 简按马注刺要论体解 然不去矣云。不能行动而去也。张云。不能动摇来去也。乃并仍王注。志云。邪留于身。而不去者死也。非。

  其脉代而钩 高云。代者。乍疏之象也。代而钩者。乍数之象也。承上文乍疏乍数而言。若其脉代而钩者。乃经络内外不通。故病在络脉。不死也。

  一候后则病 志云。一候不应。是天地人之气失其一矣。故主病。高云。脉有浮中沉三候。一候后者。

  浮以候之。脉不应指。不应则病矣。简按以三部为浮中沉。 于难经。便取而释之。非。

  先知经脉 吴云。经常不病之脉。

  以平旦死 吴云。平旦之际。昏明始判之时。阴阳交会之期也。故寒热交作之病。以斯时死。

  以日夕死 张云。日夕者。一日之秋也。风木同气。遇金而死。高云。病风者。秋金肃杀之气。病于肺也。日夕。乃申酉之时。肺金主气。肺脏病。故以日夕死。

  七诊虽见 简按七诊。诸家仍王义。为前文独小独大等之义。无复异论。而志云。七诊。谓沉细悬绝盛躁喘数寒热热中病风病水。土绝于四季也。乃至下文风起之病。似七诊之病。而穷矣。熊宗立脉决云。七诊者。诊宜平旦。一也。阴气未动。二也。阳气未散。三也。饮食未进。四也。经脉未盛。五也。络脉调匀。

  六也。气血未乱。七也。张则谓。此七者。焉得皆谓之诊。总之一平旦诊法耳。后世遂尔谬传。竟致失其本原矣。

  似七诊之病而非也 张云。风者。阳病也。故偶感于风。则阳分之脉。或大或疾。经月者。常期也。

  故适值去血。则阴分之脉。或小或迟。或为陷下。此皆似七诊之脉。而实非也。皆不可以言死。然则非外感及经月之病。而得七诊之脉者。非吉兆也。

  脉候亦败者死矣 张云。此承上文。而言风气经月之病。本非七诊之类。若其果系脉息证候之败者。

  又非不死之比。简按王以脉候为脉应。张则为脉息证候。王注似是。

  以上下逆从循之 张云。上下逆从。各因其次。以治之也。简按循。盖因循病之所在而治之义。与上文切循其脉之循自异。

  孙络病者治其孙络血 灵脉度篇云。经脉为里。支而横者为络。络之别者为孙。盛而血者。疾诛之。

  简按新校正。引甲乙。络病者治其络血。无二孙字。今甲乙无血字。

  在奇邪 马云。其有奇邪者。不正之邪。适然所中者。吴云。奇邪。奇经之邪。张云。奇邪者。不入于经。而病于络也。邪客大络。则左注右。右注左。其气无常处。故常缪刺之。简按马。在。读为有。

  留瘦不移 吴。改瘦作 。注云。 。论语人焉 哉之 。匿也。言病邪留匿而不移。简按通评虚实论。瘦留着。滑。改瘦作 。吴亦从之。并似不稳。

  节而刺之 张云。凡病邪久留不移者。必于四肢八溪之间。有所结聚。故当于节之会处。索而刺之。

  志高同。简按当从王注。

  见通之 新校正。引甲乙。是。

  瞳子高者 张云。瞳子高者。目上视也。戴眼者。上视之甚。而定直不动也。马云。此章(二十五字)为第八节之脱简。吴直移之于前文足太阳气绝者云云之后。

  手指及手外踝上五指留针 马云。王注以为错简者。是也。愚疑是第七节中手徐徐然下之脱简。简按此一句。吴以为血实于上之治法。志高并以为刺手太阳。而补足太阳之治。俱不可从。

  卷三

  经脉别论篇第二十一

  马云。别。彼劣切。内言太阳阳明少阳太阴少阴厥阴之脉。各有分别。故名篇。吴云。言经脉别有所论出于常谭之外也。简按马注五脏别论云。别。如字。此乃五脏之别是一论。此解为是。而于阴阳别论。却读为彼劣切。乃与此篇并误。

  脉亦为之变乎 张云。脉。以经脉血气。统言之也。志云。脉乃血气之府。气逆则喘。血液为汗。故帝问脉。而伯答其喘汗焉。

  夜行则喘出于肾 吴云。此下四条言喘。后五条言汗。气血之分也。肾受气于亥子。故夜行则劳骨损阴。喘出于肾。

  淫气病肺 张云。淫气者。阴伤则阳胜。气逆为患也。肺肾为母子之脏。而少阴之脉。上入肺中。

  故喘出于肾。则病苦于肺。

  有所堕恐喘出于肝 简按恐。为肾志。王谓生于肝。未知何据。诸家亦欠详。

  度水跌仆 马云。度。渡同。跌。音迭。仆。音付。

  摇体劳苦汗出于脾 吴云。摇体劳苦。用力勤作也。脾主四肢。故汗出于脾。高云。伤脾主之肌肉。

  故汗出于脾。不言肺者。以汗皆出于肺主之皮肤也。

  浊气归心 张云。浊。言食气之浓者也。如阴阳清浊篇曰。受谷者浊。受气者清。是也。心主血脉。

  故食气归心。则精气浸淫于脉也。

  行气于府 吴。府上。增玄字。注云。毛属肺气。脉属心血。毛脉合其精。则行气于玄府。是为卫气。

  玄府。腠理也。志云。血独盛。则淡渗皮肤生毫毛。夫皮肤主气。经脉主血。毛脉合精者。血气相合也。六腑为阳。故先受气。高云。皮毛百脉。合肺输之精。而行气于六腑也。简按马张仍王注。以腑为膻中。其义虽详备。以膻中为腑。经无明文。况下文云。留于四脏。志高之义似是。故姑从之。吴添玄字。玄府。腠理也。大误。玄府。汗空也。与腠理自异。

  府精神明留于四脏 高云。六腑之精。合心藏之神明。留于肺肝脾肾四脏也。马云。始行于手太阴肺经。通于心肝脾肾之四脏。而四脏之精。皆其所留是气也。李云。留。当作流。吴云。四脏。形之四脏。一头角。二耳目。

  三口齿。四胸中也。简按吴注误。

  归于权衡 吴云。言其平等。而无低昂也。高云。权衡秤物。而得其平也。言脉之浮沉出入。阴阳和平。

  气口成寸 汪昂云。此脉之所由来也。气口亦名寸口。百脉之大要会也。马注。与鱼际相去一寸。故名成寸。张注。分尺为寸。按脉前为寸。后为尺。中为关。此云成寸。盖兼关尺而言之也。医者由此察脉知病。

  以决人之死生也。李云。脏腑既平。必朝宗于气口。成一寸之脉。以决死生也。

  饮入于胃 马云。按饮入于胃以下。乃言饮而不言食。李东垣脾胃论。朱丹溪纂要书。不考上文为食。

  乃改为饮食入胃。则于下输膀胱。水精四布之义。大背矣。殊不知上文之食。含蓄饮义。而下文之饮。必难以兼食也。何诸医书皆宗李朱。而不考经旨矣。

  游溢 吴云。游。流行也。溢。涌溢也。张云。游。浮游也。

  水精四布五经并行 张云。水因气生。气为水母。凡肺气所及。则水精布焉。然水名虽一。而清浊有分。清者为精。精如雨露。浊者为水。水如江河。故精归五脏。水归膀胱。而五经并行矣。五经。五脏之经络也。

  阴阳揆度 马云。五脏并行乎。水精真有合于四时五脏。及古经阴阳揆度等篇之常义也。志云。揆度。度数也。总结上文。而言经脉之道。合于四时五行之次序。阴阳出入之度数。以为经脉之经常。

  太阳脏独至 高云。三阳主六腑。腑能藏物。亦谓之脏。张云。此言脏气不和。而有一脏太过者。

  气必独至。诸证不同。针治亦异也。吴云。独见太阳脉象。下文象三阳而浮。是。

  下输 马吴张并云。膀胱经之输穴束骨。肾经之输穴太溪。高云。太阳之脉。起于足小指之至阴。故当取之下输。俞。输穴也。

  重并也 志云。两阳合于前。故曰阳明。阳明之独至。是太少重并于阳明。阳盛故阴虚矣。

  当泻阳补阴取之下输 马吴张并云。阳明之输陷谷。太阴之输太白。高云。阳明之脉。起于足大指次指之厉兑。故当取之下输。

   前卒大取之下输 马吴张并云。卒。猝同。下输。谓临泣也。高云。少阳起于足小指次指之窍阴。

  故亦当取之下输。

  一阳之过也 马云。过者。病也。张云。此释独至之义。为一脏之太过。举少阳而言。则太阳阳明之独至者。其为三阳二阳之太过可知也。一阳。少阳也。

  五脉气少 征四失论云。诊不中五脉。吴云。五脏皆受气于脾而后治。若胃气不调于脾。则诸脉皆失其母。无以受气。故气少也。

  宜治其下输 马吴张并云。补足阳明之陷谷。泻足太阴之太白。

  一阳独啸少阳厥也 马张据新校正。一阳作二阴。少阳作少阴。张云。独啸。独炽之谓。盖啸为阳气所发。阳出阴中。相火上炎。则为少阴热厥。而阳并于上。故心肝脾肺四脉。为之争张。而其气则归于肾。

  故曰独啸。志云。夫气激于喉中而浊。谓之言。气激于舌端而清。为之啸。盖气郁而欲伸出之。简按啸。说文。

  吹声也。诗笺。蹙口而出声。唐孙广啸旨云。气激于舌而清。谓之啸。王云。耳中鸣如啸声。马吴根据之。于义不允。当从张注。

  宜治其经络 马张并云。太阳经穴昆仑。络穴飞扬。少阴经穴复溜。络穴大钟。

  厥阴之治也 张云。治。主也。

  真虚 心 张云。肝邪独至。真气必虚。木火相干。故心为 痛。高云。真虚。犹言真假。 。忧也。

  言厥阴治之真假。当忧心以审之。即太阴之用心省真也。简按 。与 (阴阳别论)之 同义。高注迂僻不可从。

  调食和药治在下输 张云。调和药食。欲其得宜。用针治之。乃在下输厥阴之输。名曰大冲。愚按此篇何以知其皆言足经。盖以下输二字。为可知也。亦如热论篇。伤寒言足不言手之义。又如诸经皆言补泻。而惟少阳一阴不言者。以少阳承三阳而言。一阴承三阴而言。因前贯后。义实相同。虚补实泻。皆可理会也。至若一阴调食和药一句。盖亦总结上文而言。不独一经为然。古经多略。当会其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