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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问识
谓消渴。非。徐氏要旨云。搏坚皆为大过。软而散。皆为不及。五脏各因大过不及而病也。
当病灌汗 灌。脉经作漏。吴云。汗多如灌水也。张云。肺虚不敛。汗出如水。
至令不复散发也 张云。汗多亡阳。故不可更为发散也。脉经。发下无也字。注云。六字疑衍。
色不青 滑云。当作其色青。简按此说非是。当从王注。
色泽 张云。肝木不足。脾湿胜之。湿在肌肤。故颜色光泽。志云。金匮要略云。夫病水人。面目鲜泽。盖水溢于皮肤。故其色润泽也。
溢饮 金匮要略云。饮水流行。归于四肢。当汗出而不汗出。身体疼重。谓之溢饮。
易入肌皮肠胃之外 滑云。易。当作溢。简按以理推之。宜云肌皮之中。肠胃之外。而肌皮即是肠胃之外。故云尔。脉经亦易作溢。
折髀 吴云。折伤其髀。筋损血伤。故见肝木之脉。诸注仍王义。
食痹 痹下。脉经。有髀痛二字。吴云。谓食积痹痛也。简按至真要大论王注云。食痹。谓食已心下痛。阴阴然不可名也。不可忍也。吐出乃止。此为胃气逆。而不下流也。又张云食痹者。食入不化。入则闷痛呕汁。必吐出乃止。李氏医宗必读有治法。
其软散 脉经。软下。有而字。
色不泽者 志云。五脏元真之气。脾所主也。湿热太过。则色黄脉盛。而少气矣。其不及。当病足胫肿。脾气虚。故足肿也。若水状而非水病。故其色不泽。
其色黄而赤 张云。邪脉干肾。肾必衰。其色黄赤。为火土有余。而肾不足。
折腰 吴云。伤折其腰。损其肉与脉。肉病故黄。脉病故赤也。简按刺腰痛论云。解脉。令人腰痛。
如引带。如折腰状。以此观之。吴说似是。但以黄赤。分肉与脉。恐非。
心疝 圣济总录云。夫脏病必传于腑。今心不受邪。病传于腑。故小肠受之。为疝而痛。少腹当有形也。世之医者。以疝为寒湿之疾。不知心气之厥。亦能为疝。心疝者。当兼心气以治之。方具于九十四卷。
大奇论云。心脉搏滑急。为心疝。四时刺逆从论云。滑则病心风疝。邪气脏腑病形篇云。
心疝。引脐小腹鸣。
心为牡脏 灵顺气一日分为四时篇。亦有此文。张云。牡。阳也。心属火。而居于膈上。故曰牡脏。
简按吴本。牡。作牝。注云。牝。阴也。大误。灵枢。肺为牝脏。
寒热 简按寒热。盖虚劳寒热之谓。即后世所称风劳。下文云。沉细数散者。寒热也。次篇云。寸口沉而喘。曰寒热。及灵论疾诊尺篇。寒热病篇。风论等。所论皆然。又喻昌医门法律。以以下五条。为胃风变证。各处一方。误甚。
瘅成为消中 马云。瘅者。热也。吴云。瘅。热邪也。积热之久。善食而饥。名曰消中。简按王注奇病论云。瘅。谓热也。此章冠湿字。非是。汉书严助传。南方暑湿。近夏瘅热。(师古注。瘅。黄病也。误。)
王充论衡云。人形长七尺。形中有五常。有瘅热之病。深自克责。犹不能愈。又云。天地之有湛也。何以知不如人之有水病也。其有旱也。何以知不如有瘅疾也。左传。荀偃瘅疽。(哀三年)史记。风瘅。肺消瘅。及本经消瘅。瘅疟之类。皆单为热之义。熊音。瘅。多满反。俗作疸。病黄也。尤误。
厥成为巅疾 吴云。巅。癫同。古通用。气逆上而不已。则上实而下虚。故令忽然癫仆。今世所谓五痫也。张云。或为疼痛。或为眩仆。而成顶巅之疾也。一曰。气逆则神乱。而病癫狂者。亦通。简按杨玄操注难经云。癫。颠也。发即僵仆倒地。故有癫蹶之言。楼氏纲目云。以其病在头巅。故曰癫疾。是知癫痫之癫。
厥成癫疾。眩冒癫疾之巅。一疾也。王太仆误分癫为二疾。独孙真人始能一之。楼以癫巅为一疾。固是。以巅为头巅之义。不可从。五脏生成篇。头痛巅疾。下虚上实。奇病论云。人生而有病巅疾者。方盛衰论。气上不下。头痛巅疾。并是癫疾。当从吴注。
久风为飧泄 志云。风乃木邪。久则内干脾土。而成飧泄矣。故曰。春伤于风。邪气留连。乃为洞泄。
筋变骨痛 变。诸本作挛。当改。张云。此言诸病痈肿。而有兼筋挛骨痛者也。诸家以痈肿筋挛骨痛。释为三证。殊失经意。观下文曰。此寒气之肿。则其所问在肿。义可知矣。
寒气之肿八风之变也 张云。惟风寒之变在经。所以兼筋骨之痛。今有大项风蛤蟆瘟之属。或为头项咽喉之痈。或为肌肉之肿。正此类也。高云。此寒气之肿。言痈肿之生于寒也。八风之变。言筋挛骨痛之生于风也。以明病之所生。即病之所变也。
以其胜治之愈也 志云。以五行气味之胜治之而愈也。如寒淫于内。治以甘热。如东方生风。风生木。木生酸。辛胜酸之类。
征其脉 吴云。征。验也。
其色苍赤 张云。苍者。肝肾之色。青而黑也。赤者。心火之色。心主血也。脉见弦沉。而色苍赤者。筋骨血脉俱病。故必当为毁伤也。简按苍。说文。草色也。青而黑。未知何据。
湿若中水也 张云。凡毁伤筋骨者。无论不见血已见血。其血必凝。其经必滞。气血凝滞。形必肿满。或如湿气在经。而同于中水之状也。高云。毁伤筋骨。应不见血。若已见血。则心气并伤。如汗出身湿。
若中于水。水从汗孔。而伤其心气也。吴本。肝与肾以下二十五字。移于肾脉搏坚而长云云。至令不复也下。
注云。肝与肾脉并至。谓搏坚而长。又沉石也。其色当苍黑。今见色苍赤。则非肝肾病。当病毁伤不见血。盖筋伤则色苍。脉伤则色赤。若已见血。则其搏坚而长。
或为湿饮。其脉沉下。或为水也。简按此一节。与上下文。不相顺承。疑有脱误。
图 图 尺内两旁则季胁也 简按王注。尺内。谓尺泽之内也。此即诊尺肤之部位。平人气象论云。尺涩脉滑。
尺寒脉细。王注亦云。谓尺肤也。邪气脏腑病形篇云。善调尺者。不待于寸。又云。夫色脉与尺之相应。如桴鼓影响之相应也。论疾诊尺篇云。尺肤泽。又云。尺肉弱。十三难云。
脉数尺之皮肤亦数。脉急尺之皮肤亦急。史记仓公传亦云。切其脉。循其尺。仲景云。按寸不及尺。皆其义也。
而其所以谓之尺者。说文。尺。十寸也。人手却十分动脉为寸口。十寸为尺。尺所以指。尺。规矩事也。从尸从乙。乙。所识也。周制。寸尺咫寻常仞诸度量。皆以人之体为法。徐锴曰。家语曰。布指知尺。舒肱知寻。
(大戴礼云。布指知寸。布手知尺。舒肱知寻。)明是尺即谓臂内一尺之部分。而决非寸关尺之尺也。寸口分寸关尺三部。 于难经。马张诸家。以寸关尺之尺释之。与经旨差矣。今据王义考经文。图左方。
以候腹中 张志高并以中字属下句。为中附上。是也。
左外以候肝内以候膈 何梦瑶医碥云。按心肺肝肾。脏也。反候于外。胸中膈膜。包裹此脏者也。反候于内。恐传写之误。当以胃外脾内例之。易其位为是。简按此说有理。然旧经文果如此否。亦难必矣。
前以候前后以候后 简按前者。臂内阴经之分也。后者。臂外阳经之分也。论疾诊尺篇云。肘前独热者。膺前热。肘后独热者。肩背热。即其义也。王以左为前。以右为后。诸家并从其说。非也。
上附上右外以候胃 宋本。胃。作肺。诸本同。当改。
膝胫足中事也 甲乙。无足字。
粗大者 简按此下。以脉象而候阴阳邪正之盛虚。与尺肤之义自别。
来疾去徐 滑氏诊家枢要云。来者。自骨肉之分。而出于皮肤之际。气之升也。去者。自皮肤之际。
而还于骨肉之分。气之降也。简按吴张仍滑氏。
上实下虚 吴云。脉自尺部。上于寸口。为上。自寸口下于尺部。为下。简按寸尺亦难经以后之见。
不可从。
厥巅疾 马云。其病当为厥疾。及巅疾焉。吴云。为厥逆癫仆之疾。高云。气惟上逆。上而不下。故为巅疾。犹言厥成为巅疾也。
为恶风也故中恶风者 吴云。阴实阳虚。不任风寒。故令恶也。张云。恶。上去声。下入声。志云。
风为阳邪。伤人阳气。在于皮肤之间。风之恶厉者。从阳而直入于里阴。是以去疾下实。阳虚阴盛。为恶风也。
高云。恶风。疠风也。简按二恶字入声。志注是。
少阴厥也 张云。沉细者。肾之脉体也。兼数则热。阴中有火也。故为少阴之阳厥。
寒热也 高云。热有阴阳。申明有脉沉细。而数散者。非粗大有余之阳热。为阴盛阳虚之寒热也。简按此亦虚劳寒热也。高注为是。而又有阴虚火动。其脉沉细数散者。必不可执一矣。
诸浮不躁者 张云。脉浮为阳。而躁则阳中之阳。故但浮不躁者。皆属阳脉。未免为热。若浮而兼躁。
乃为阳极。故当在手。在手者。阳中之阳。谓手三阳经也。此与终始篇。人迎一盛。病在足少阳。一盛而躁。
病在手少阳。义同。
诸细而沉者 张云。沉细为阴。而静则阴中之阴。故脉但沉细者。病在阴分。当为骨痛。若沉细而静。乃为阴极。故当在足。在足者。阴中之阴。谓足三阴经也。
数动一代 吴云。数。阳脉也。阴固于外。阳战于内。则脉厥厥动摇。名曰动。脉五来一止。七来一止。不复增减。名曰代。是为阳结。故病为滑泄下利。又为便脓血也。汪昂。数。读为去声。注云。马注。
数字。读作入声。数为热。故便血。非。志云。阳热在经。故脉数动。热伤血分。故便脓血。经血下泄。故一代也。
诸过者 吴云。过。脉失其常也。
阴阳有余 马云。若滑涩兼见。而阴阳俱有余。则阳有余为无汗。阴有余为身冷。宜二证皆见也。
简按滑涩相反。岂有二脉俱见之理乎。
推而外之内而不外 张云。此下言察病之法。当推求于脉。以决其疑似也。凡病若在表。而欲求之于外矣。然脉则沉迟不浮。是在内而非外。故知其心腹之有积也。推。音吹。诸释作推展之推者。非。简按吴马诸家。仍王注。以推为推展之义。汪机遂以推为诊脉之一法。(见于脉诀刊误。附录。)并不可从。
推而内之外而不内 张云。凡病若在里。而欲推求于内矣。然脉则浮数不沉。是在外而非内。故知其身之有热也。
推而上之上而不下 张云。凡推求于上部。然脉止见于上。而下部则弱。此以有升无降。上实下虚。
故腰足为之清冷也。
推而下之下而不上 张云。凡推求于下部。然脉止见于下。而上部则亏。此以有降无升。清阳不能上达。故为头项痛也。按此二节。甲乙经。以上而不下。作下而不上。下而不上。作上而不下。似与上文相类而顺。但既曰下而不上。则气脉在下。何以腰足反清。且本经前二节反言之。后二节顺言之也。一反一顺。两得其义。仍当以本经为正。简按以上四节。张注明备。今从之。志云。推。详也。推详其脉气之偏于外内上下也。
是亦本于张义耳。
按之至骨脉气少者 高云。若按之至骨。不应于指。脉气少者。此阴盛阳虚。生阳之气。不能上行。
当腰脊痛。而身有痹病也。承上文上下外内之病。而言诊脉亦有外内上下之法也。以上答帝知病乍在内乍在外之问者。如此。
卷二
平人气象论篇第十八
吴云。平人。气血平调之人。气。脉气。象。脉形也。
平人 调经论云。阴阳匀平。以充其形。九候若一。命曰平人。终始篇云。形肉血气。必相称也。
是谓平人。
一吸脉亦再动 高本删亦字。医统同。简按灵动输篇。一呼脉再动。一吸脉亦再动。甲乙引。作一呼脉亦再动。一吸脉亦再动。
闰以大息 张云。常人之脉。一呼两至。一吸亦两至。呼吸定息。谓一息既尽。而换息未起之际也。
脉又一至。故曰五动。闰。余也。犹闰月之谓。言平人常息之外。间有一息甚长者。是为闰以太息。而又不止五至也。简按张注详备。与难经符。但难经以一呼再动。一吸再动。呼吸之间又一动。为定息五动。张则以一息四动。两息之间又一动。为五动。此为少异焉。李云。一息四至。呼吸定息脉五动者。当其闰以大息之时也。
马及志高并同。此说不可从。果如其言。则宜云闰以大息。呼吸脉五动。噫。何倒置经文。而释之也。
常以不病 甲乙。病下。有之人二字。
以调之为法 甲乙。无为法二字。
曰少气 马云。难经以为离经脉。由正气衰少。故脉如是也。吴云。是为虚寒。
三动而躁 马云。难经亦以为离经脉。是六至而躁。躁者。动之甚也。王注以躁为烦躁。灵枢终始禁服等篇。有一倍而躁。二倍而躁等语。则躁本言脉。不言病也。张云。躁者。急疾之谓。
尺热曰病温 张云。言尺中近臂之处有热者。必其通身皆热也。脉数躁而身有热。故知为病温。高云。
脉躁疾而尺肤热。则曰病温。简按王注。以尺为寸关尺之尺。马亦从之。非。
脉滑曰病风 张云。数滑而尺不热者。阳邪盛也。故当病风。然风之伤人。其变不一。不独在于肌表。
故尺不热者。脉法曰。滑。不涩也。往来流利。为血实气壅。简按寿夭刚柔篇云。病在阳者。命曰风。病在阴者。命曰痹。此章与痹对言。亦谓偏风之属。
脉四动以上曰死 张云。一呼四动。则一息八至矣。况以上乎。难经谓之夺精。四至曰脱精。五至曰死。六至曰命尽。是皆一呼四至以上也。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