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汉医学

  求真按:「此说虽不无理,但知其一而不知其二也。仲景云发汗吐下后,是示致虚烦之由来,非于汗吐下后,无不可用此方也。」
  又曰:「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心下温温欲吐,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满,郁郁微烦,先此时极自吐下者,与调胃承气汤。若不尔者,不可与之。」
  此章与前证同意。瓜蒂散证曰心中温温欲呕吐,此证曰心下温温欲吐。曰心中,曰心下,所在自异也。虽然,胸中痛,温温欲吐,或郁郁微烦,此全是吐剂之所宜也。故曰先此时极吐下者,与调胃承气汤。不尔者,不可与之。不尔者,谓未极自吐下也。若已极自吐下,则其毒已除去,但有动摇不和之余势,故以调胃承气汤通和其余势耳。又曰阳明病无汗,小便不利,心中懊者,身必发黄。夫心中懊者,吐剂之所治,而本论无处方,恐脱简也(求真按:「心中懊者,亦未必以吐剂为主治,不可从之」)。
  又曰:「太阳病二三日,不得卧,但欲起,心下必结,脉微弱者。」
  凡谓太阳病者,皆谓表病而无里病也,所谓病人脏无他病者是也。然今此证不能卧,但欲起者,盖此证之毒壅塞于胸间,乃非真太阳表证,而脏有他病者也。故曰心下必结,且曰脉微弱也。由此观之,此亦吐剂之证也。凡古书谓脏者,皆指里内之言也(求真按:「此说不无一理,然似强解,须待后日之研究」)。
  又曰:「伤寒呕多时,虽有阳明证,不可攻之。」
  凡《伤寒论》中所谓阳明证者,多用下剂以攻之,是即古法也。今虽有阳明证,而不可攻之,谓以其呕多故也。盖呕者,毒在胸膈之间,故其气上迫而为呕也。今谓其呕多,可见其毒郁于胸中也。余故曰:「此为当吐之证也(求真按:『阳明病呕多者,非纯阳明病,为少阳阳明之合病也。则以先解少阳病,后攻阳明病为法。故曰呕多证者,即少阳病未解时,不可攻下阳明证,断非吐剂之证,不可从之』)。」
  又曰:「伤寒二三日,心中痞硬,脉沉数者。」
  独啸庵氏曰:「此证或为后之大患,微当吐之。余往往治此证,其言果然。」
  又曰:「少阴病,饮食入口则吐,心中温温欲吐,复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脉弦迟者,当吐之。」
  此条方证正对,毋待辨矣。
  又曰:「太阳病无汗,小便反少,气上冲胸,口噤不得语,欲作刚痉者,瓜蒂散主之。」
  气上冲胸,口噤不得语者,此所谓胸中实,当吐之证也。
  求真按:「此证为当用葛根汤之候,故不必用吐剂也。」
  以上十余章,为张仲景之所用,是后世吐方之准绳也。至于随机运用之际,以默识深思而扩充之,则吐方之效,将塞于天地之间,不至着于世医之眼目,仅以二三章之吐方为极趣,且不能行其术于病者。噫!世医何如斯之愚且昧乎?此余所以平居叹息也。愿有志之士,深求其妙机,则此术得以广行于后世。
  胸中有停痰宿水,而为诸证者(求真按:「是引用独啸庵氏说也,下亦同」)。
  夫胸中有停痰宿水者,则是毒之所在,而为诸证者,乃其旁证也。如此者,余用吐方能治之。且所谓久年腹痛不已,而为诸患者,皆吐方之所能治也。世医不达此,每见此证,动辄用茯苓饮或附子粳米汤类,迁延日月,竟使病者至于危笃矣。因徒拘泥于《论》说「心胸中有停痰宿水,自能吐出水」,或「腹中寒气切痛,逆满呕吐」等之章句,自以为方证相对,不知变通之故也。
  所谓噤口痢者,水药不得入口,入则吐出。
  是固严重之暴病,世医之所难能也。如此证者,先用吐剂,以通利胸间之毒,则水药悉得下咽,而后以随证处方,则世医所谓必毙者,可治十之六七。
  所谓卒中昏厥不知人,口眼喎斜,半身不遂,痰气壅塞者。
  世医于此证,率用三圣饮、导痰汤之类,偶然得瘥轻证二三人,则愈自信,以为卒中家之要方。呜呼,愚拙哉!若夫轻证,虽不药亦自能复原。其危笃卒暴之证,若命悬旦夕,此时当救危纾暴者,舍吐方其何由?
  所谓龟胸龟背者,随证处方时,间用吐剂以攻之,则能收效。
  所谓狂痫者,数当吐之。
  所谓藏结者,多宜吐剂。
  所谓淋疾,诸药无效者,宜详其证而吐之。
  独啸庵氏曰:「反胃诸呕者,最宜吐之。」
  知言哉,至尽矣。盖吐方之需要,足以蔽后世也。然世医不达此理,若每见证,动辄干姜、人参、半夏、茯苓,或补脾降气之类,虽间有知其机者,亦不过用大黄、甘遂、巴豆之类,而曰方证相对,何病不瘥乎?呜呼,可慨也。夫所谓反胃者,毒壅窒于胸间,故胃脘被妨碍而不能容水谷,朝食则暮吐,夕食则朝吐也,半夏、人参、茯苓等之药,安得而制之(求真按:「有当用吐剂者,有当用干姜、生姜、半夏、茯苓、人参等者,焉得专重偏废哉」)?且巴豆、大黄、甘遂,下剂也。夫下剂之功能,先纳之于胸腹,熟化运造,而后为用。今毒郁窒于胸间,以是不能容纳水谷及药汁,虽强饮之,亦与胸间隔绝,不得留药气于内,则何效之有哉?此时当用吐剂,则其毒与药气并,驰逐激动,发泄于上。如此数回,随其毒之轻重,或一二次,或三四次,则胸中之蛰毒,豁然开除。若犹有他证者,则随证理之,此所谓通因通用者也。学者苟能通其机,则吐方之伟效,将如白日矣。
  病者悲哭啼泣者,先吐之,后随证处方。或先处方,后时用吐方攻之。
  子和氏曰:「咳嗽痰厥,涎潮痞塞,口眼喎斜,半身不遂者,当吐之。」
  咳嗽痰厥,涎潮痞塞者,此毒实于胸间之候。口眼喎斜,半身不遂者,皆旁证也。
  求真按:「咳嗽痰厥,涎潮痞塞,即呼吸器病。吐剂所以奏效者,因服吐剂后,则以刺激于胃黏膜之迷走神经末梢,而由反射作用刺激于呼吸器黏膜之同名神经末梢,使吐出胃内容物,同时使咯出在肺泡及支气管内之病的产物也。」
  又曰:「上喘中满,酸心腹胀,时时作声,痞气上下,而不宣畅者,当吐之。」
  自注曰:「所谓气壅,三焦不畅是也。坎按此证所谓留饮病,而毒窒于胸间,作上喘中满,酸心(求真按:『中满者,胃部膨满也。酸心者,吞酸嘈杂也』)之证。其腹满时时作声者,是乃留饮之征。痞气上下而不宣畅者,旁证也。盖所谓痞气者,指毒气而言。」
  又曰:「头肿,瘰疬,及胸臆胠胁之间,或疮痂不消,及脓水不止者,吐之。」
  余虽未试之,然潜思求之,或当有益,学者审诸。余于此证,皆用生生乳而万举万全,悉能得验(求真按:「生生乳者,砒素,水银之化合剂也。于梅毒性者,或能万举万全。至于其它,未必然也」)。
  又曰:「赤白带下,或如白物脂者,独圣散主之。妇人有污浊水不止,亦同此方。」
  此证若术能中其机则效,若不中其机则无益。夫机者,非笔舌所能尽也,但在其人耳(求真按:「机者,达者能捕之,凡庸不与焉。如加古氏言,然汗下和皆有机,岂独吐法乎」)。
  又曰:「小儿自三五岁,或七八岁,至十四岁,发惊,涎潮,搐搦,如拽锯,人事不省,目瞪喘急,将欲死者,当吐之。」
  此所谓急惊热痫之类,宜吐之。庸医不察,妄投盲行,动辄用钩藤、胡黄连,或辰砂、茯神、麝香之类,因此死于非命之儿,殆难胜数。呜呼!悲哉!
  又曰:「所谓癫痫者,宜数吐之。」
  独啸庵子曰:「十岁以里者,吐后灸数千壮,则止不复发;十岁以外者,虽用之无效。此言颇当。坎尝试之,虽及二三十岁,其病新发者,用吐剂有效。」
  凡危急短气太甚者,或平居有吐血之患,或其证候有血证者,决不可用吐方。若犯之,则促命期。学者详之。
  用吐方之法,先与吐剂使服之,使病人安卧二时许,勿使动摇。若动摇,则忽吐其药汁,使药气不得透彻于病毒。须待心中温温上迫于咽喉,然后使病人跂足蹲坐,而临吐盆,一人自后抱持之,以鸟羽探咽中,则得快吐。如是三四回,或五六回。
  凡当吐之证隔五六日,或七八日,如法吐之,则终吐黏胶污秽之物,而后其病乃尽。
  凡服吐剂,至欲吐时,先饮沸汤一碗,则易吐。既吐之后,暂使安卧休息,更使饮沸汤一碗。取吐数次,而后与冷粥或冷水一碗,以止之。
  吐中或吐后,烦躁脉绝,不知人事,四肢厥逆者,勿骇,是乃瞑眩也。以冷水灌面,或使饮之,则醒。或以麝香和冷水使饮之亦佳。
  凡服吐方后,精神昏冒者,宜服泻心汤。
  吐中有黑死血者佳,若有真生血者危,急宜用麝香以消化其药毒。《语》曰:「瓜苗闻麝香即死也。」
  诸缓慢之证,宜吐者,先用乌头、附子剂以运动郁滞之毒,而时以瓜蒂散吐之。
  夫吐方之难用,自古以来,仅五六先哲用之耳。坎尝从事于此,而用吐方者数年。如其瞑眩者,直与十枣汤、备急丸相比拟。然世医不能用者,何也?无他,是因不知古意也。考诸《伤寒论》曰:「太阳病云云,一二日吐之,则腹中饥,口不能食;三四日吐之,则不喜糜粥,欲食冷食。朝食暮吐者,医吐之所致也,此为小逆。」夫所谓太阳病者,是表证,当用发散剂之证也。而医反误吐之,是逆治之甚者也。犹且谓之小逆,况用之于胸中郁滞之证乎?呜呼,世医何畏之甚耶?
  瓜蒂散方
  瓜蒂、赤小豆各2克。
  上为细末,混合之。先以热汤七勺,煮香豉9.2克,作稀粥。去滓,以稀粥和药末,服2克。
  先辈之论说治验
  《古今医统》引朱丹溪曰:「小儿急惊风热,口疮手心伏热,痰嗽痰喘,并重用涌法。若以瓜蒂散为轻,则用赤小豆、苦参末。」
  《奇效良方》曰:「瓜蒂散治风癫,宜服此药以吐之。」
  独啸庵氏《吐方考》曰(求真按:「已引用加古氏之说者,从略」):「扁鹊望桓公之色而走,此我技,古之道也。故从事于此者,知死者与不治者,为第一义。世医不能知此者,误施汗吐下,而取凶暴之名,非古方之罪也。」
  决死生,欲定治不治者,当候腹以审腹气之虚实。此事如易而实难,其故何哉?因如虚而有实者,如实而有虚者,有邪来虚而邪去实者,有邪来实而邪去虚者,此在得心应手,父不能以喻子也。
  人之有脉,犹户之有枢,微乎微乎,感而能通,思不可得。如水陆草木之花实不一,有忽开忽落者,有忽花而徐萎者,有花盛而实者,有结实而无花者,有花至小而长存者。染病之人,亦犹此也。当察其开落之机,而谨艾刈之期。
  求真按:「候腹诊脉者,感而能通。得心应手者,言文所不及,啸庵氏之言实然。」
  吐后三五日,当调饮食,省思虑,不当风,不宜内,不可劳动。
  古语云:「病在膈上者,吐之。」是用吐方之大表也,而其变不可胜数。若沉研不久,经事不多者,则难得而穷诘之。
  吐后气逆极多,用下气之方可也,或三黄汤,或承气汤。
  膈噎,劳瘵,鼓胀等,若吐之则促其命期。
  张子和吐癞,余未见其可也。
  张子和《儒门事亲》有「时气、温病、伤寒等,一二日以里,头痛、身热、恶寒者,以通圣散,益元散,葱白、莲须、豆豉一撮吐之」之法,余试之数十人,时有效,要之不为之亦可。
  初学者,妊娠、产后、痰血、咳血、症毒、血崩、亡血、虚家等,暨年过六十者,不可吐之。
  伤寒吐之,不宜过二三回,得一快吐,则止。用瓜蒂者,或三分,或五分。其治一次逆时,急者促命期,缓者为坏证。
  苦瓠瓤,其仁如大豆,有七粒者,有十粒者,穷乡无瓜蒂时,可代之。其形至小,莹洁无黡翳者,为佳品。
  藜芦,华产为佳,尤多毒。用之者,二分或三分。
  常山,华产为佳,为末用之,五分或一钱。
  巴豆,不去油可也。
  豆豉,从《本草》制法可也。
  伤寒,用承气汤而不下者,吐后再下之。
  求真按:「用承气汤不下者,若有欲吐之机,则先行吐方,后再下之。」
  诸气疾,诸积聚,心下痞硬,遍于脏腑上者,问其平生,无吐血、咳血、衄血等之患者,悉可吐之。后服泻心之方数十日。
  喘息初发暨未发者,按其腹脉,知腹气坚实时,则吐之。后服泻心汤,小承气汤之类,数十日,灸数千壮。
  五十以里,偏枯,痰涎满胸者,可吐之(腹气不坚定者,决不可与之)。
  月事积年不下,心下痞硬,抵当诸药不验者,吐后再服。
  黄疸,烦喘,欲吐者,可吐之。
  肿病用吐尤难,须谨慎其方法。
  由口吐大便者,吐之后,服附子泻心、生姜泻心、半夏泻心之类数日。
  求真按:「由口吐大便者,是即现今之肠闭塞。西医若不用开腹术,是治之为难。」
  痿躄初发暨欲发者,按其心下痞时,则吐之。后论所宜服之药。
  上各以瓜蒂散吐之,腹气不坚实者,决不可吐之。又曰:「服吐方既吐之时,直视搐搦之候见者,即当止其吐。疟,以常山吐之。病发后十日许,可服。」
  肺痈,未见浮肿者,以桔梗白散吐之。腹气不坚实者,虽吐之无益。
  河豚毒暨一切鱼毒之吐方,蓝汁(待考)一盏,温服之。又方,八九月橘子将熟时,裂之,纳胡椒三粒,待果熟,取烧为末,使少许入小竹管,吹入咽中,过咽则吐。按伤食尤暴急,用蒂得吐迟,用此方可也。
  求真按:「现今医家之对于急性中毒,每用洗胃,或用解毒剂,未尝见用吐法者,真怪事也。如洗胃法,虽颇合理,然以口径微小之消息子通于内,而欲排出胃内容之全部,难望其成为事实。用解毒剂者,于试验管内其化学的试验成绩虽佳,然人体非如试验管之单纯,不能如试验之发现完全解毒作用,故毒物犹有存于胃内,而未被吸收者,是以必当应用吐剂也,就中以盐酸阿朴吗啡之皮下注射为上乘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