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枢识


  马云。阳明则在手足之上。厥阴则在于二经之中。少阴则在于足之下耳。

  膺 中膺(止)取之上 马云。此言凡取穴者。必当各中其所也。胸之两旁谓之膺。故膺内有 。

  如胃经气户、库房、屋翳、膺窗。肾经 中、神藏、灵墟、神封、之类。凡刺膺 者。当中其膺可也。背内有。如督脉经诸穴。居脊之中。膀胱经诸穴。居脊之四行之类。凡刺背 者。当中其背与肩膊可也。凡按分肉虚。虚则取之耳。张云。凡肩膊之虚软而痛者。病有阴经阳经之异。阴经在膺。故治阴病者。

  当取膺 而必中其膺。阳经在背。故治阳病者。当取背 而必中其背。病在手经故取之上。上者手也。如手太阴之中府、云门。手厥阴之天池。皆膺 也。手少阳之肩 、天 。手太阳之天宗、曲垣、肩外 。皆背 也。

  咸主肩膊虚痛等病。简案、二家所取义各异。未审孰是。然张添痛字释之。似于原文未允当。但马以肩膊二字接上句。以上字接次节重字上。非。

  重舌刺舌柱 以铍针也 张云。舌下生小舌。谓之重舌。舌柱即舌下之节如柱者也。当用第五针曰铍针者刺之。九针论曰。铍针主大痈脓两热争者。官针篇曰。病为大脓者。取以铍针。简案、刺出恶血也。

  手屈(止)守筋 张云。屈而不伸者。筋之拘挛也。故治当守筋。不可误求于骨。伸而不屈者。

  骨之废弛也。故治当守骨。不可误求于筋也。

  补须一方实(止)无使邪气得入 张云。补、当作刺。刺法虽多。其要惟二。则补泻而已。一者因其方实。故当深取之。勿按其 。欲以出其邪气。此泻法也。一者因其方虚。故当浅刺之。以养其血脉。疾按其穴。以拒其邪气。此补法也。马云。方、犹俗云才方也。

  邪气来也(止)徐而和 马云。邪气之来。其针下必紧而疾。谷气之来。其针下必徐而和。可得而验也。

  刺诸痛者 其脉皆实 甲乙者下有深刺之诸痛者六字。张云。此言痛而可刺者。脉必皆实者也。然则脉虚者。其不宜刺可知矣。

  从腰以上(止)足太阴阳明皆主之 张云。此近取之法也。腰以上者。天之气也。故当取肺与大肠二经。盖肺经自胸行手。大肠经自手上头也。腰以下者。地之气也。故当取脾胃二经。盖脾经自足入腹。胃经自头下足也。病之在阴在阳。各察其所主而刺之。

  病在上者(止)取之 张云。此远取之法也。有病在上而脉通于下者。当取于下。病在下而脉通于上者。当取于上。故在头者取之足。在腰者取之 。盖疏其源而流自通。故诸经皆有井、荥、俞、原、经、合之辨。

  春气在毛(止)以春夏之齐 甲乙。毛、上有毫字。马云。齐、剂同。素问有刺齐论。张云。

  此言病气之中人。随时气而为深浅也。春夏阳气在上。故取毫毛皮肤。则浅其针。秋冬阳气在下。故取分肉筋骨。则深其针。是以时为齐也。按、四时刺逆从论曰。春气在经脉。夏气在孙络。长夏气在肌肉。秋气在皮肤。

  冬气在骨髓。中与本篇若异者何也。盖本篇言病邪之应时令。有表有里。四时刺逆从论。言人气之合天地。有升有降。义本不同。非矛盾也。肥人肉浓。浅之则不及。故宜秋冬之齐。瘦人肉薄。深之则太过。故宜春夏之齐。志云。齐者与时一之也。简案、志注非是。七十难与本篇之义合。

  病痛者阴也(止)深刺之 张云。凡病痛者。多由寒邪滞逆于经。及深居筋骨之间。凝聚不散。

  故病痛者为阴也。按之不得者。隐藏深处也。是为阴邪。故刺亦宜深。然则痛在浮浅者。由属阳邪可知也。但诸痛属阴者多耳。

  病在上者阳也(止)浅刺之 张云。阳主升。故在上者为阳。阴主降。故在下者为阴。痒者散动于肤腠故为阳。凡病在阳者。皆宜浅刺之。其在下者。自当深刺无疑也。志云。此论表里上下之阴阳。夫表为阳。里为阴。身半以上为阳。身半以下为阴。病在阳者名曰风。故痒者阳也。病在皮肤之表阳也。病在阴者名曰痹。痹者痛也。故病痛者阴也。以手按之不得者。留痹之在内也。此言表里之为阴阳也。

  简案、四十八难曰。痒者为虚。痛者为实。义似相戾。

  病先起阴者(止)治其阴 张云。此以经络部位言阴阳也。病之在阴在阳。起有先后。先者病之本。

  后者病之标。治必先其本。即上文所谓先刺其病所从生之义。

  热厥 寒厥 马云。素问明有厥论。本经寒热病篇。亦有刺寒热厥法。

  二阴一阳(止)一刺阳也 张云。二刺阴。一刺阳者。谓补其阴经二次。泻其阳经一次。则阴气盛而阳邪退。故可以治热厥。其二阳一阴者。亦犹是也。故可以治寒厥。

  久病者(止)刺道毕矣 张云。久远之疾。其气必深。针不深。则隐伏之病不能及。留不久。则固结之邪不得散也。一刺未尽。故当间日复刺之。再刺未尽。故再间日而又刺之。必至病除而后已。然当先察其在经在络。在经者直刺其经。在络者缪刺其络。是谓调其左右。去其血脉也。志云。病久者邪气入深。邪与正争。则气留于阴。间日而后出于阳。是以间日复刺之者。俟气至而取之也。

  凡刺之法(止)聚气可布 甲乙。躁厥者。注云。一作疾字。张云。病少气而形肉未脱。其脉躁急。其病躁而厥逆者。气虚于内。邪实于经也。当缪刺之。左病取右。右病取左。所刺在络。其用轻浅。则精气之散者可收。邪气之聚者可散也。简案、躁厥、作躁疾是。

  深居静处(止)气至乃休 马云。此言用针者。当预养其神以行针也。凡用针者。虽占病者之神气往来。然必先自养其神气。故深居静处。闭户塞牖。魂魄、神意、精气、皆会于一。令志已在针。方浅而留之。或微而浮之。以移病者之神。候其真气已至。而乃止针也。

  男内女外(止)是谓得气 张云。既刺之后。尤当戒慎。男子忌内。女子忌外。忌外者坚拒勿出。

  忌内者谨守勿内。则邪气必去。正气必复。是谓得气。道藏本释音云。难经作男外女内。简案、七十八难云。

  男外女内。乃言针法。与本篇之义自别。

  出行来者 甲乙出、作步。

  凡此十二禁者 简案、马张连男内女外为十二禁。然凡刺之禁有后节则必不然。甲乙无此十二三字。盖古经之脱文也。

  介按、凡十二禁者。如风雨晦明之四时。人之气血。凝滞不调。共计四禁也。大饱则气虚。五禁也。新饱则气盛。六禁也。大醉则气乱。七禁也。大怒则气逆。八禁也。大渴则液少。九禁也。大劳则气乏。十禁也。

  大惊则气散。十一禁也。人神所在之处。恐伤其生气。十二禁也。夫所谓人神所在之处。以四时言之。则春在左胁。秋在右胁。冬在腰。夏在脐。此四者系是肝肺肾脾所司之时也。故亦须禁之。

  淫 道藏本、甲乙、作淫泺。张云。淫 荡散也。(淫泺详于素问识骨空论)

  脱其五味 志云。五味入口。藏于肠胃。味有所藏。以养五气。气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

  针刺之道。贵在得神致气。犯此禁者。则脱其五味所生之神气。是谓失气也。

  绝皮乃绝汗 太阳之脉以下。文与素问诊要经终论同。今特举其异同。不复诠释。诊要经终无绝皮二字。作绝汗乃出。

  不行 诊要经终。作不仁。

  卷二

  经脉第十

  马云。凡内经全书之经络。皆自此而推之耳。

  禁脉 马云。按当作禁服。本经第四十八禁服篇云。凡刺之理。经脉为始。营其所行。知其度量。内刺五脏。外刺六腑。则此篇数语。乃出于禁服篇也。张志同。

  营其所行 张云。言经络之营行也。简案、营与制对言。疑非营行之义。营、度也。见玉篇。

  当以此释之。

  先成精 张云。精者人之水也。万物之生。其初皆水。故易曰。天一生水。道家曰。水是三戈之母。精为元气之根。本神篇曰。故生之来谓之精。决气篇曰。两神相搏。合而成形。常先身生。是谓精。故人始生。先成精也。

  精成而脑髓生 张云。精藏于肾。肾通于脑。脑者阴也。髓者骨之充也。诸髓皆属于脑。故精成而后脑髓生。

  骨为干 张云。犹木之有干。土之有石。故能立其身。

  脉为营 马云。犹将之营。史记云。以师兵为营卫。张云。脉络经营一身。故血气周流不息。

  筋为刚 张云。筋力刚劲。故能约束骨骼。动作强健。

  肉为墙 张云。肉象墙垣。故能蓄藏血气。志云。肉生于土。犹城墙之外卫也。

  谷入于胃 脉道以通 张云。前言成形始于精。此言养形在于谷。如营卫生会篇曰。人受气于谷。谷入于胃。以传于肺。五脏六腑皆以受气。其清者为营。浊者为卫。故脉道通。血气行。此经脉之谓。

  明经脉之道。则可以决死生。处百病。调虚实。施治疗矣。

  筋脉之始生 筋、诸本作经。当改。

  起于中焦 马云。起、发也。中焦者中脘也。在脐上四寸。杨 针灸集书云。起者兴也。发也。简案、铜人注。高承德云。中焦乃脐中也。此说甚异。张云。愚按此十二经者。即营气也。营行脉中。而序必始于肺经者。以脉气流经。经气归于肺。肺朝百脉。以行阴阳。而五脏六腑皆以受气。故十二经以肺经为首。循序相传。尽于足厥阴肝经。而又传于肺。终而复始。是为一周。

  下络大肠 马云。络、犹兜也。如今人横线为络而兜物也。张云。络、联系也。当任脉水分穴之分。肺脉络于大肠。以肺与大肠为表里也。按、十二经相通。各有表里。凡在本经者皆曰属。以此通彼者皆曰络。故在手太阴。则曰属肺络大肠。在手阳明。则曰属大肠络肺。彼此互更。皆以本经为主也。下文十二经皆仿此。

  还循胃口 张云。还、复也。循、巡绕也。自大肠而上复循胃口。滑氏十四经发挥云。胃口。胃上下口也。胃上口。在脐上五寸上脘穴。下口。在脐上二寸下脘穴之分也。铜人注云。胃口谓胃之上口。贲门之位也。

  上膈属肺 滑氏云。属、会也。膈者隔也。凡人心下有膈膜。与脊胁周回相着。所以遮隔浊气。

  不使上熏于心肺也。张云。属者所部之谓。

  从肺系横出腋下 滑氏云。肺系谓喉咙也。喉以候气。下接于肺。肩下胁上际曰腋。自肺脏循肺系出而横行。循胸博第四行之中府云门。以出腋下。

   内 滑氏云。膊下对腋处为 。肩肘之间也。张云。膊之内侧。上至腋。下至肘。嫩软白肉曰。天府侠白之次也。 、儒软二音。又奴刀、奴到二切。简案、 、广韵臂节。那到切。

  行少阴心主之前 张云。少阴心经也。心主。手厥阴经也。手之三阴。太阴在前。厥阴在中。少阴在后也。

  下肘中循臂内 上骨下廉入寸口 铜人注云。肘中。尺泽穴分也。上骨。谓臂之上骨也。经渠穴在此寸口中。(甲乙经渠在寸口陷者中)杨 云。肘、臂节也。 尽处为肘。臂者。要旨论云。肘下为臂。

  上骨者。谓臂之上骨也。廉者。边也。滑氏云。肘以下为臂。廉、隅也。边也。手掌后高骨旁动脉为关。关前动脉为寸口。楼氏纲目云。 下掌上名曰臂。臂有二骨。今太阴脉循臂上骨之下廉也。张云。膊臂之交曰肘中。

  穴名尺泽。肘以下为臂内。内、侧也。行孔最、列缺、经渠、之次骨掌后高骨也。下廉。骨下侧也。寸口。关前动脉也。即太渊穴处。简案、据张注。上字上声。非也。寸口通寸关尺而言。诸注以寸部释之。失古义矣。

  上鱼循鱼际 滑氏云。掌骨之前。大指本节之后。其肥肉隆起处。统谓之鱼。鱼际则其间之穴名也。

  大指之端 滑氏云。出大指之端。至少商穴而终也。端、杪也。张云。端、指尖也。

  其支者(止)出其端 铜人注云。针经曰。支而横者为络。此手太阴之络。别走阳明者也。穴名列缺。张云。支者如木之有枝。此以正经之外。而复有旁通之络也。臂掌之交曰腕。此本经别络。从腕后上侧列缺穴。直出次指之端。交商阳穴而接乎手阳明经也。

  黄帝曰 肺 手太阴也 诸本无此八字。原文本于类经。宜删去。

  是动 张云。动、言变也。变则变常而为病也。如阴阳应象大论曰。在变动为握、为哕、之类。

  即此之谓。

  膨膨 铜人注云。谓气不宣畅也。马云。俗云膨 。胀论曰。肺胀者。虚满而喘咳。

  缺盆中痛 张云。缺盆虽十二经之道路。而肺为尤近。故肺病则痛。

  瞀 铜人注云。太素注曰。瞀、低目也。马云。交两手而掣瞀。张云。木痛不仁也。志云。目垂貌。简案、玉篇。目不明貌。又楚辞九章。中闷瞀之 。注。烦乱也。诸注俱误。

  臂厥 铜人注云。肘前曰臂。气逆曰厥。

  是主肺所生病者 马云。是皆肺经所生之病耳。按、难经二十二难。以是动为气。所生为血。即动生二字。分为气血。乃难经之臆说耳。张云。按二十二难云云。若乎近理。然细察本篇之义。凡在五脏。则各言脏所生病、凡在六腑。则或言气、或言血、或脉、或筋、或骨、或津液。其所生病。本各有所主。非以血气二字。统言十二经者也。难经之言。似非经旨。志云。是动者病因于外。所生者病因于内。凡病有因于外者。

  有因于内者。有因于外而及于内者。有因于内而及于外者。有外内之兼病者。本篇统论脏腑经气。故曰肺。手太阴之脉。曰是动。曰所生。治病者。当随其所见之证。以别外内之因。又不必先为是动。后及所生。而病证之毕具也。简案、马以此一句为结文。张则按下节为解。杨 则肺下为句。盖是动所生。其义不明晰。亦未知孰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