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枢识


  取之 针于井荥分输 张云。此针宜于用补。分输。言各经也。

  病在中者 张云。中、言其远也。九针论。八曰长针。主取深邪远痹者也。

  痹气暴发 九针论云。调阴阳四时。而合十二经脉。虚邪客于经络而为暴痹者也。故为之治。针必令尖如 。且圆且锐。中身微大。以取暴气。知痹气暴发。即所谓暴痹也。

  大针 九针十二原云。尖如挺。其锋微圆。以泻机关之水也。九针论云。主取大气不出关节者。

  固居 马本。居、作痹。注云。前云病在经络痼痹者。取以锋针。当同之也。但彼止取经取络。

  而此则泻其井荥与俞。及照五脏以取四时耳。简案、居作痹。未见所据。

  日应九变 日、诸本作以。是。当删改。

  诸经荥输脏 张云。诸经荥输。凡井荥经合之类皆 也。脏 背间之脏腑 也。本经。输、 、俞、三字皆通用。

  远道刺 甲乙无远字。简案。道、导同。

  腑 张云。谓足太阳膀胱经。足阳明胃经。足少阳胆经。十二经中。惟此三经最远。可以因下取上。故曰远道刺。

  大经 志云。五脏六腑之大络也。邪客于皮毛。入舍于孙络。留而不去。闭结不通。则流溢于大经之分。而生奇病。故刺大经之结络以通之。

  小络之血脉 张云。调经论曰。病在血。调之络。经脉篇曰。诸刺络脉者。必刺其结。上甚血者。

  虽无结急。取之以泻其邪。而出其血。留之发为痹也。

  分刺 志云。分肉之间。溪谷之会。亦有三百六十五穴。会邪在肌肉者取之。

  大泻刺 甲乙注。一作大刺。

  毛刺 志云。邪闭于皮毛之间。浮浅取之。所谓刺毫毛无伤皮。刺皮无伤肉也。

  刺浮痹皮肤也 甲乙痹下有于字。

  巨刺 马云。素问缪刺论。以刺经穴为巨刺。刺络穴为缪刺。皆左取右。右取左。

   刺 马云。调经论曰。病在骨。 刺药熨。张云。即后世火针之属。取寒痹者用之。以上谓之九变。

  十二节 志云。节、制也。言针有十二节制。以应十二经也。

  偶刺 马云。前后各用一针。有阴阳配合之义。故曰偶刺。张云。偶、两也。前后各一。故曰偶刺也。

  以手直心(止)傍针之也 张曰。直、当也。以手直心若背。谓前心后心。当其痛所。各用一针治之。然须斜针以刺其傍。恐中心则死也。马云。傍、当作旁。古盖通用。

  报刺 张云。重刺也。简案、犹报灸之报。

  无常处也 甲乙无也字。

  无拔针 甲乙无无字。

  恢刺 史云。恢、苦回切。大也。一本作怪。道藏本。怪作悭。恐误。恢、大也。出说文。张云。

  恢恢廓也。志云。恢、大之也。前后恢荡其筋之急。

  恢刺直 诸本直作者。当改。

  旁之举之前后 楼氏云。谓直刺入 。转针头从旁挑举其筋也。张云。不刺筋而刺其旁。必数举其针。或前或后。以恢其气。则筋痹可舒也。

  齐刺 张云。齐者。三针齐用也。故又曰三刺。甲乙作参刺。

  以治寒气小深者 甲乙寒下有热字。

  扬刺 张云。扬、散也。中外共五针。而用在浮泛。故能祛散博大之寒气。志云。从中而发扬于四旁也。

  治寒气之博大者 甲乙寒下有热字。无气字。

  直针刺 张云。直入无避也。引起其皮而刺之。则所用不深。

  输刺 张云。输、委输也。言能输泻其邪。非上荥文输之谓。直入直出。用其锐也。稀发针。留之久也。久而且深。故可以去盛热之气。志云。直入直出。如转输也。

  短刺 张云。短者。入之渐也。故稍摇针而深致骨。所以摩骨痹。摩、迫切也。志云。短刺者。

  用短针深入而至骨。

  浮刺 马云。似前扬刺。但彼有正纳旁纳。而此则止有旁入之针耳。张云。浮、轻浮也。旁入其针而浮举之。故可治肌肤之寒。此与上文毛刺义大同。

  阴刺 马云。以其刺阴经也。张云。刺阴寒也。志云。刺少阴之寒厥也。

  率刺之 张云。率、统也。

  中寒厥 足踝后少阴也 甲乙厥足作者取。似是。马云。中、去声。简案、上文言十二刺应十二经。然特举足踝后少阴。不及他经。其义今无可考。

  旁针刺 甲乙无针字。张云。一正一旁也。正者刺其经。旁者刺其络。故可以刺久居之留痹。

  赞刺 张云。赞、助也。数发针而浅之。以后助前。故可使之出血而治痈肿。志云。助痈肿之外散也。

  致其空脉气也 甲乙作致其脉空也。张云。盖恐太过。反伤正气。故但久留而引致之。使其空中之脉气上行也。张兆璜云。致五脏之神机。非营卫血气。故曰空脉气。

  脉浅者勿刺 甲乙脉下有气字。张云。脉浅者。最易泄气。

  谷气出 马云。终始篇曰。凡刺之属。三刺至谷气。

  故一刺则阳邪出。再刺则阴邪出。三刺则谷气至。正与此节同。张云。谷气即正气。亦曰神气。出、至也。终始篇曰。所谓谷气至者。已补而实。已泻而虚。故以知谷气至也。志云。谷气者。通会于肌腠之元真。脾胃之所主也。故曰谷气。

  阴邪出 张云。绝皮及肌。邪气稍深。故曰阴邪。

  未入分肉间也 甲乙无也字。间下有后刺深之一句。马云。肌肉分肉之辨。肌肉在皮内肉上。而分肉则近于骨者也。分肉有二。各部在外之肉曰分肉。其在内近骨之肉与骨根分。亦曰分肉。张云。大肉深处。

  各有分理。是谓分肉间也。

  逐邪气而来血气 甲乙作逐阳邪之气。无而来血气四字。

  致阴气之邪(止)此之谓也 甲乙作致阴邪之气。张云。凡刺之浅深。其法有三。先刺绝皮。取卫中之阳邪也。再刺稍深。取营中之阴邪也。三刺最深。及于分肉之间。则谷气始下。下、言见也。按、终始篇之义。与此互有发明。

  年之所加(止)不可以为工也 张云。年之所加。如天元纪、至真要等论是也。气之盛衰。如八正神明论、阴阳系日月等篇是也。知天地之气候。则人有五虚五实。皆可因而知矣。此数句。又见六节藏象论。简案、此五句。疑后人所缺。

  半刺 张云。此即前章毛刺之义。浅入而疾发。故可取皮分以应肺。

  豹文刺 张云。豹文者。言其多也。主取血脉。所以应心。

  关刺 张云。关、关节也。左右四肢也。尽筋、即关节之处也。慎无出血。血以养筋也。肝主筋。刺筋所以应肝。

  或曰渊刺一曰岂刺 甲乙此二句在四曰合谷刺下。

  合谷刺 张云。言三四攒合。如鸡足也。邪在肉间。其气广大。非合刺不可。脾主肌肉。故取肌痹者。

  所以应脾。简案、张戴人治郾城梁贾麻痹。针用鸡足法。向上卧针。三进三引。复向下卧针送入。见儒门事亲。

  输刺 张云。义见前章。肾主骨。刺深至骨。所以应肾。

  卷二

  本神篇第八

  马云。此篇推本五脏之神。故名篇。简案、篇首有凡刺之法。必先本于神语。故命篇。

   乱 史音 、音闷。简案、懑闷并通。道藏本及马、张、志作恍。误。

  天之罪与人之过乎 志与下句。简案、根据志意。与、平声。

  天之在我者(止)生者也 张云。人禀天地之气以生。天地者。阴阳之道也。自太极而生两仪。

  则清阳为天。浊阴为地。自两仪而生万物。则干知大始。坤作成物。故易曰。天地之大德曰生。宝命全角论曰。

  人生于地。悬命于天。然则阳先阴后。阳施阴受。肇生之德本乎天。成形之气本乎地。故天之在我者德也。地之在我者气也。德流气薄而生者。言理赋形全。而生成之道斯备矣。

  故生之来谓之精 张云。所谓精者。天之一。地之六也。天以一生水。地以六成之。而为五行之最先。故万物初生。其来皆水。如果核未实。犹水也。胎卵未成。犹水也。即凡人之有生。以及昆虫草木。

  无不皆然。易曰。男女构精。万物化生。此之谓也。志云。决气篇曰。常先身生是谓精。盖未成形。而先受天一之精。故所生之来谓之精。简案、此以下止于谓之智。见子华子。

  两精相搏谓之神 张云。两精者。阴阳之精也。搏、交结也。易曰。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周子曰。二五之精。妙合而凝。是皆两精相搏之谓。

  凡万物生成之道。莫不阴阳交而后神明见。故人之生也。必合阴阳之气。构父母之精。两精相搏。形神乃成。

  所谓天地合气。命之曰人也。又决气篇曰。两神相搏。合而成形。常先身生。是谓精。志云。平人绝谷篇曰。

  神者水谷之精气也。盖本于先天所生之精。后天水谷之精。而生此神。故曰。两精相搏谓之神。真邪章曰。真者所受于天。与谷气并而充身者也。简案、两精之解。张义似长矣。马云。相搏之搏音博。礼儒行、鸷虫攫搏不程勇者。亦读为博。此恐非也。博、子华子作薄。乃易所谓雷风相薄之薄。二字古通用。见通雅。

  随神往来者谓之魂 并精而出入者谓之魄 张云。精对神而言。则神为阳而精为阴。魄对魂而言。则魂为阳而魄为阴。故魂则随神而往来。魄则并精而出入。愚按、精、神、魂、魄。虽有阴阳之别。而阴阳之中。复有阴阳之别焉。如神之与魂皆阳也。何谓魂随神而往来。盖神之为德。如光明爽朗。聪慧灵通之类皆是也。魂之为言。如梦寐恍惚。变幻游行之境皆是也。神藏于心。故心静则神清。魂随于神。故神昏则魂荡。

  此则神魂之义。可想象而悟矣。精之与魄。皆阴也。何谓魄并精而出入。盖精之为物。重浊有质。形体因之而成也。魄之为用。能动能作。痛痒由之而觉也。精生于气。故气聚则精盈。魄并于精。故形强则魄壮。此则精魄之状。亦可默会而知也。然则神为阳中之阳。而魂则阳中之阴也。精为阴中之阴。而魄则阴中之阳者乎。虽然。此特其阴阳之别耳。至若魂魄真境。犹有显然可鞫者。则在梦寐之际。如梦有作为而身不应者。乃魂魄之动静。动在魂而静在魄也。梦能变化而寤不能者。乃阴阳之离合。离从虚而合从实也。

  此虽皆魂魄之证。而实即死生之几。苟能致心如太虚。而必清必静。则梦觉死生之关。知必有洞达者矣。诸家得理之论。再附于下。以详其义。唐孔氏曰。人之生也。始变化为形。形之灵曰魄。魄内自有阳气。气之神曰魂。魂魄神灵之名。初生时。耳目心识。手足运动。此魄之灵也。及其精神性识。渐有知觉。此则气之神也。

  乐祁曰。心之精爽。是谓魂魄。魄属形体。魂属精神。精又是魄。魄是精之神。神又是魂。魂是气之神。邵子曰。气形盛则魂魄盛。气形衰则魂魄亦从而衰。魂随气而变。魄随形而化。故形存则魄存。形化则魄散。朱子曰。魂神而魄灵。魂阳而魄阴。魂动而魄静。生则魂载于魄。而魄检其魂。死则魂游散而归于天。魄沦坠而归于地。运用动作底是魂。不运用动作底是魄。魄盛则耳目聪明。能记忆。老人目昏耳聩。记事不得者。魄衰也。

  又曰。人生则魂魄相交。死则各相离去。月之黑晕是魄。其光是魂。魂是魄之光焰。魄是魂之根柢。火是魂镜。

  其魄灯有光焰。物来便烧。镜虽照见。却在里面。火日外景。金水内景。火日是魂。金水是魄。阴主藏受。故魄能记忆在内。阳主运用。故魂能发用出来。二物本不相离。精聚则魄聚。气聚则魂聚。是为人物之体。至于精竭魄降。则气散魂游而无知矣。

  所以任物者谓之心 马云。其所谓心意、志思、智虑。举不外于一心焉耳。故凡所以任物者谓之心。素问灵兰秘典论曰。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则万物之机。孰非吾心之所任者乎。简案、白虎通云。心之为言任也。任于思也。

  心有所忆谓之意 张云。忆、思忆也。谓一念之生。心有所响而未定者曰意。李云。心已起而未有定属者意也。简案、礼大学疏。总包万虑谓之心。为情所意念谓之意。又礼运注。意、心所无虑也。

  意之所存谓之志 甲乙意下之字作有。张云。意之所存。谓意已决。而卓有所立者曰志。李云。

  意已决而确然不变者志也。

  因志而存变谓之思 张云。因志而存变。谓意志虽定。而复有反复计度者曰思。

  因思而远慕谓之虑 张云。深志远慕。必生忧疑。故曰虑。简案、子华子。远慕作有所顾。荀子礼论。礼之中焉能思索。谓之能虑。说文。虑、谋思也。大学朱注。处事精详也。

  因虑而处物谓之智 张云。疑虑既生。而处得其善者曰智。按此数者。各有所主之脏。今皆生之于心。此正诸脏为之相使。而心则为之主宰耳。简案、子华子处物。作有所决择。

  长生久视 老子五十九章云。是谓深根固柢。长生久视之道。

  怵惕 史云。悚惧也。张云。怵、恐也。惕、惊也。简案、书。 命。怵惕惟厉。孔注。言常悚惧惟危。

  流淫而不止 甲乙止、作正。张云。流淫谓流泄淫溢。如下文所云恐惧而不解则伤精。精时自下者是也。

  竭绝而失生 张云。悲则气消。悲哀太甚则胞络绝。故至失生。竭者绝之渐。绝则尽绝无余矣。

  神惮散而不藏 张云。喜发于心。乐散在外。暴喜伤阳。故神气惮散而不藏。惮、惊惕也。简案、诗。云汉。我心惮暑。笺。惮、犹畏也。国语周语。惮其牺也。注。惮、惧也。文选西京赋。惊 。惮蛟蛇。薛综注。惊、惮、谓皆使骇怖也。

  迷惑而不治 张云。怒则气逆。甚者心乱。故至昏迷皇惑而不治。不治、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