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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心方
卷第十八
治蛇入人口中方第三十九
《葛氏方》治蛇入人口中不出方:以艾灸蛇尾即出。若无火者,以刀周匝割蛇尾,裁令皮断,乃引之,皮倒脱得出。
《千金方》蛇入人口中不出方:以刀破蛇尾,纳生椒三、四颗,须臾即出。
卷第十八
治蛇骨刺人方第四十
《葛氏方》治蛇螫人,牙折入肉中,不出,痛不可堪方:取虾蟆肝,以敷上,立出。(《短剧方》同之。)
又云:蛇骨刺人,毒痛肿热,与蛇螫无异方:以铁精如大豆者,以管吹纳疮中。
又方:烧死鼠捣末敷疮中。
《僧深方》治蛇牙折肉中不出方:取生鼠热血涂疮,以绵包之,二日出。
又:蛇骨刺人,取雄黄中大豆,纳疮中。
卷第十八
治蜈蚣螫人方第四十一
《病源论》云:蜈蚣,此即百足虫也。虽复有毒,而不甚螫人。人误触之者,故时有中其毒者耳。
《本草》云:蜈蚣毒,用桑根汁解。(今按《新录方》云:立痛止。)
《葛氏方》:蜈蚣自不甚啮人,其毒亦微殊,轻于蜂。今赤足螫人,乃痛于黄足,是其毒烈故也。亦是雄故也。治之方:以盐拭疮上即愈。
又方:头垢少许,以苦酒和涂之。
又方:破大蒜以揩之。
又方: 蓝汁渍之即愈。
《短剧方》云:割鸡冠血涂之。
又方:以盐汤渍之即愈。
《新录方》蛇衔叶,捣如泥,封之。
又方:荏叶,捣如泥,封上。
《僧深方》云:消蜡蜜浸伤中良。
《医门方》云:鸡屎和醋,涂上便愈。
卷第十八
治蜂螫人方第四十二
《病源论》云:蜂类甚多,而方家不具显其名。唯地中大土蜂最有毒,一枚中人,便即倒闷,举体洪肿,诸药治之。皆不能猝止,旧方都无其法,然虽不能杀人,有以禁术封唾亦微效。又有瓠(胡故反),KT (落都反)蜂,即亦其次,余者犹瘥。
《本草》云:蜂毒用蜂房,蓝青解。
《葛氏方》治蜂螫人方:取人尿洗之。
又方:斫谷树,取白汁涂之。(《极要方》同之。)
又方:煮蜂房洗之,又烧末,膏和敷之。
又方:刮齿垢涂之。
又方: 蓝青尖叶者,涂之。
《短剧方》治蜂螫人方:取蜘蛛涂疮上。
又以活蜘蛛放毒上,其自嗽毒。
《千金方》蜂螫人方:蜜(五合) 腊(二合) 猪脂(五合)
和煎稍稍食之。
又方:烧牛屎灰,苦酒和涂之。
又方:嚼盐涂之。
《极要方》云:斫桑树白汁以涂之。
卷第十八
治蛎螫人方第四十三
《病源论》云:虿虫,方家亦不能的辨正,云是 蜒子,或云是小乌虫。尾有两岐者,恐非也,疑是蝎,蝎尾岐而曲上,故周诗曰:彼都人士,卷发如虿也。
《葛氏方》云:厉字应作虿字,所谓蜂虿。治之方:捣常思草,绞取汁以洗之。
又方:灸疮中十壮。
又方:炙屋瓦,若瓦器令热以熨之。
《短剧方》蛎螫人方:取屋雷下士,以水和,敷之立愈。
卷第十八
治蝎螫人方第四十四
《病源论》云:蝎此虫五月、六月毒最盛,云有八节、九节者毒弥甚。但中人毒热流行,牵引四肢皆痛,过一周时始定。
《葛氏方》:蝎,中国屋中多有,江东无也。其毒应微,今石榴树多有蚝虫云云。
治之方:温汤渍之。
又方: 马苋涂之。
又方:嚼大蒜涂之。
又方:嚼干姜涂之。
《千金方》云:取齿中残饭敷之。
又方: 砂和水涂,立愈。
又方:猪脂封上。
又方:以井底泥敷之。
《新录方》云:煮甘草汁服之。
又方:酱汁涂之。
又方:尿泥涂之。
又方:捣芥子末酢和涂之。
又方:浓煮盐汁洗之。
又方:艾灸上二七壮。
《广济方》云:半夏,以水研涂之立止。
又方:涂黄丹之。
《龙门方》云:温酢渍瘥。
《极要方》云:嚼人参敷之,立验。
又方:削桂心以酢磨涂之。
《广利方》云:猫儿粪涂螫处,日三。
又方:破蜘蛛汁涂,立止,时始定。
《集验方》云:蝎有雌雄,雄者,痛止在一处;雌者,痛牵诸处,若雄者用井底泥敷之,温复易。雌者,用当屋瓦沟下泥敷之,若不值天雨,无泥,可用新汲井水从屋上淋于下取泥敷之。
《苏敬本草注》云:捣麻叶敷之。
卷第十八
治蜘蛛啮人方第四十五
《本草》云:蜘蛛毒用蓝青、麝香并解。
《拾遗》云:芜菁子和油敷蜘蛛咬,毒入内。亦为末酒服,蔓荆园中无蜘蛛是其相畏也。
又云:土蜂赤黑色,烧末,油和敷蜘蛛咬疮,此物食蜘蛛,亦其相伏也。
《千金方》云:乌麻油和胡粉如泥涂之,干则易之。
《广济方》云:取生铁上衣,用醋研取汁涂之。
《医门方》云:蜘蛛咬人,经年不瘥方:半夏苗敷,大效。
《极要方》云:白僵蚕末,以唾和之涂上。
又方:取萝 草捣如泥封上。
又方:柳皮一两,半夏一两,烧作灰涂之。
《传信方》云:疗蜘蛛咬,遍身生丝方:取羊乳一味久服,愈为度。
贞元十一年,余偶到奚吏部宅坐客,有刑部崔从质因话此方。崔云,目击有人被蜘蛛咬腹,大如有娠,遍身生丝,其家弃之,乞食于道,有僧遇之,教饮羊乳,得俞平状。
卷第十八
治蛭啮人方第四十六
《病源论》云:山中草木及路上及石上,石蛭着人则穿啮肌皮,行人肉中浸淫起疮。
《千金方》云:灸断其道即愈。
又云凡山行草中,常以腊月猪膏和盐涂脚胫及足趾间,及着鞋,蛭不得着。
卷第十八
治蚯蚓咬人方第四十七
《传信方》疗蚯蚓咬方:常浓作盐汤,数浸洗而愈。
浙西军将张韶,为此虫所啮,其形如患大风,眉鬓皆落,每夕则蚯蚓鸣于体中,有僧遇诸途,教用此法,寻愈。
卷第十八
治蛞蝓咬人方第四十八
《本草拾遗》云:蛞蝓咬,取蓼捣敷疮上及浸之。今按:《本草》云:蛞蝓一名云蜗。(和名奈知女久知。)
卷第十八
治螈蚕毒方第四十九
《病源论》云:蚕既是人养之物,性非毒害之虫,然时有啮人者,乃令人憎寒壮热,经时不瘥,亦有因此致毙,斯乃一时之怪异,救解之方愈。
《新录方》云:螈蚕毒方:酢和鼠屎如泥,涂上。
又方:酢和鸡屎灰封之。
《广济方》疗蚕及蜘蛛啮方:葶苈子(四分) 蛇床子(四分) 菟丝子(四分) 盐(四分)
上捣筛,和三年验醋如泥,涂疮上,日三。
卷第十八
治射工毒方第五十
《病源论》云:江南有射工毒虫,一名短狐,一名蜮,常在山涧水内。此虫口中内有横骨,如角弓形,正黑,如大蜚,生齿发,而有雌雄。雄者,口边有两角,角端有桠,能屈伸,冬月在土内蛰,其上气蒸休休,有雪落其上不凝,夏月在水内,人行水上及以水洗浴,或因大雨潦时,逐水流入人家,或遇道上牛马迹内即停住,含沙射人影,便病。初得,或如伤寒,或如中恶,朝旦小苏,哺夕辄剧,始得三、四日,尚可治,急者七日,缓者二七日,远者三七日皆死。初未有疮,但恶寒 寒热,盛如针刺,甚成疮,或如豆粒黑子,或如火烧,或蠼尿疮,皆肉内有穿孔,如火针孔也。
《抱朴子》云:短狐,一名蜮,一名射工,一名射影。其实水中状,似鸣蜩而大如三合杯。有翼能飞,无目而利耳云云。
又云:射工,冬天蛰于谷间,大雪时索之此虫所在其上,无雪,气起如炊蒸,当掘之,不过入地一尺则得之,阴干末带之,夏天辟射工也。
《短剧方》云:射公,二名短狐,三名溪毒。其虫形如甲虫,有一长角横在口前,如弩檐临其角端,曲如上弩,以气为矢,因水势以射人。射人时,人或闻其在水中,铋铋作声也。
要须得水没其口,便能射人。在无水之地,便可捉持戏,无能为害也。此虫从四月始生,至五月,六月其毒尚微,中人犹缓。七月、八月其毒大盛,中人甚急。入九月许,有寒露微霜者,其毒向哀,至十月乃息也。此虫畏鹅,鹅能食之,闻鹅声便不敢来也。水上流,有鹅浴气响,鹅屎、毛羽流下,其便走去也。船行入溪,宜将鹅自随。山溪家居,皆养白鹅也。凡入山溪水中采伐者,装鹅屎,带鹅毛以避之也,此虫利耳而盲目,凡人入溪源取水及浴,经涉渡溪者,皆宜以木石遥掷水中作声,其虫应声虚射,毒便泄去也。掷水法,唯多过左右,广掷之,虫放毒尽,然后过溪也。山源之间,多有此虫,大雨洪潦之时,其逐水流落之人家,及道上牛、马迹小水中停住。人行陆地,多不意悟,或逐柴薪竹木,来人喜不觉之,得病便作他治,乃误致死也。射公中人,初始证侯,先寒热恶冷吹KT ,筋急痉强,头痛目疼,状中伤寒,亦如中尸,便不能语,朝旦小苏,晡夕辄剧,寒热闷KT ,是其证也。初得三、四日,尚可活,急者七日死,缓者至二七日,远不过三七日,皆死也。此虫有大小,小者毒微,射人不即作疮,人多不知是射公毒。其大者,毒猛,中人乃即成疮耳。其疮初或如豆粒黑子,或如火烧,或如 尿。或痛如针刺,而未见疮处,或成疮,皆肉中有穿空,如火针孔也。
其射人远者及中人影者,毒小宽也。射工中人腰以上,去人近者多死。中人腰以下者小宽也。
纵不死者,皆百日不可保瘥耳。治之如左。
治射公中人寒热,或发疮,或偏在一处有异于常方:取赤苋合茎叶捣之,绞取汁,服七合,日四、五服良。此是苋菜之赤大者也。
又方:单煮犀角,饮以折其毒热也。
治射工中人方:取鬼臼目叶一把,纳苦酒中沾湿之竟,熟捣绞取汁,服一升,日三。
又方:犀屑(二两) 乌扇根(二两) 升麻(三两)
凡三物, 咀,以水四升,煮取一升半,分再服,相去一炊顷,尽,更作。
又方:取水菘,捣绞取汁,服一升,日三即瘥。
又方:取生茱萸茎,叶一虎口,握之断去握前后,余握中央,便熟捣绞,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七合,顿服之,神效。
治射公中人已有疮者方:取蜈蚣大者,一枚,小炙之,捣末,苦酒和敷疮上良。
又方:取斑蝥一枚,火烧捣末,苦酒和敷上。
又方:取芥子捣令熟,苦酒和浓涂疮上半日。
又方:取野狼牙叶,冬取根捣之令熟,敷所中处,又饮四、五、六合汁,防毒恐入内也。
《集验方》治射公中人疮,令人寒热方:乌扇根(二两) 升麻(二两)
凡二物,以水三升煮得一升,适寒温,尽服之,滓敷上。
《葛氏方》治射工中人方:初见此疮,便水摩犀角涂之,燥复涂勿住。
又方:急周绕去疮一寸,辄一灸,灸一处百壮,疮上亦灸百壮。
又方:切葫,拓疮上,灸葫上十壮,并取常思草捣绞汁,饮一、二升,以滓敷之。
又方:白鹅屎,取白者二枚,以少许汤和令相淹,涂上。
《枕中方》治一切虫蛇、射工、沙虱百毒方:生胡麻,捣,敷上吉,不过三度愈。
卷第十八
治沙虱毒方第五十一
《病源论》云:山内水间,有沙虱,其虫甚细,不可见人,入水浴及汲水澡浴,此虫着身,阴雨日行草间,亦着人。便钻入皮里。初得之,皮上正赤,如小豆黍,以手摩赤上,痛如刺,过三日之后,令百节强,疼痛寒热,赤上发疮。此虫渐入至骨,则杀人。人在山涧洗浴竟,巾拭如芒毛针刺,熟见,以竹簪挑拂去之。已深者用针挑取虫子,正如疥虫,挑不得,灸上三、四壮,则虫死云云。
《抱朴子》云:有沙虱水陆皆有,其新雨后及晨暮践涉必着人。唯日烈草燥时,瘥耳。
其大如毛发之端,初着人便入皮里,其所在,如有芒刺之状,小犯大痛,可以针挑取之,正赤如丹,着爪上行动也。若不即挑之,此虫钻至骨,便周行走人身中。其病与射工相似,皆杀人。人行有此虫之地,每还所住,辄当以火自灸疗,令遍身,则此虫堕地去也。若带入物麝香丸,玉壶丸,犀角丸等,兼避沙虱,短狐也。若猝不得此药者,但可带好生麝香亦佳。
以雄黄、大蒜分等,合捣,带一丸如鸡子者亦善。又可以此药涂疮,亦愈。又 咀赤苋根饮之,亦愈。
《葛氏方》治沙虱毒方:以大蒜十斤,着热灰中,温之令热,断蒜及热以注疮上,尽十斤,复以艾丸灸疮上七壮。
又方:斑蝥二枚,熬一枚,末服之,烧一枚令尽烟,末以着疮中,立愈。
又方:山行宜竹管盛盐,数视体足,见,以盐涂之。
《极要方》治沙虱毒方:以麝香、大蒜,和捣,以羊脂和,着以筒中带之,大良。
《苏敬本草注》云:煮葱茎,浸或捣,敷贴,大效。
卷第十八
治水毒方第五十二
《病源论》云:三吴以东及南,诸山郡山县,有山谷溪源处,有水毒病,舂秋辄得,一名中水,一名溪中,一名中洒,一名水中病,亦名溪温。今人中溪,以其病与射工诊侯相似,通呼作溪病,其实有异,有疮是射工,而无疮是溪病。
《葛氏方》云:水毒初得之,恶寒,头微痛,目匡疼,心中烦懊,四肢振 ,腰痛骨节皆强,两膝疼,或翕翕热,但欲眠,旦醒暮剧,手足指逆冷至肘膝上,二、三日则腹中生虫,食下部,肛中有疮,不痛不痒,令人不觉,视之乃知耳。不即治,过六、七日,下部便脓溃,虫上食五脏,热盛烦毒,注下不禁,八、九日死,良医所不能治。觉得之,急当视下部,若有疮正赤如截肉者,为毒最急;若疮如蠡鱼齿者,为阴毒,犹小缓,要皆杀人,不过二十日也。欲知是中水,非当作数斗汤,以小蒜五升 咀投汤中,莫令大热,热则无烈,去滓,适寒温,以自浴。若身体发赤斑纹者是也。其无异者,当以他病治之。治之方:取梅若桃枣,捣绞饮汁三升许,汁少以水解及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