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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心方
又云:治发汗后遂漏汗不止,其人恶风,小便难,四肢微急,难以屈伸,此为胃干也,桂枝大枣(十四枚,擘) 桂枝(三两) 附子(一枚,碎之,八片)
凡三物,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分三服。
卷第十四
治伤寒后目病方第五十一
《葛氏方》治毒病后毒攻目方:煮蜂巢以洗之,日六七。(今按:《广利方》云:蜂窠半大两,水二大升云。又《僧深方》:治翳。)
又方:冷水渍青布以掩目。(《集验方》治翳。)
又云:若生翳者烧豉二七枚,末纳管中以吹。(《集验方》同之。)
《耆婆方》温病后目黄方:麦门冬叶三握,以水一升煮取三升,去滓,少少饮之,自瘥。
《极要方》疗伤寒病、温毒、热病、时行、疫气诸病之后,毒充眼中,生赤脉、赤膜、白肤秦皮(二两) 升麻(二两) 黄连(二两)
上,以水洗去尘屑,然后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半,分三合,眼仰,以绵绕箸,沾取汤以滴眼
卷第十四
治伤寒后黄胆方第五十二
《葛氏方》治时行病发黄方:茵陈蒿(六两) 大黄(二两) 栀子(十二枚)
以水一斗,先煮茵陈,取五升,去滓,纳二药。又煮取三升,分四服之。
《千金方》治伤寒热出表发黄胆方:麻黄三两,以清酒五升,煮得一升半,尽服之,覆取汗。
卷第十四
治伤寒后虚肿方第五十三
《千金方》治病后虚肿方:豉(五升) 淳酒(一升)
煮三沸,及热顿服,不耐酒者随性,覆汗。
卷第十四
治伤寒手足肿痛欲脱方第五十四
《千金方》毒热病攻手足肿痛欲脱方:马矢煮渍之。
又方:以稻穣灰汁渍之。又方:常思草绞取汁以渍之。
又方:削黄柏水煮渍之。
又方:煮猪蹄取汁,以白葱、盐少少着中以渍之。手足冷则易。
《集验方》治毒热病攻手足,肿,疼痛欲脱方:浓煮虎杖根以渍手足。
又方:酒煮苦参渍之。
卷第十四
治伤寒后下利方第五十五
《短剧方》治湿热为毒,及太阳伤寒,外热内虚,热攻肠胃,下黄赤汁及如烂肉汁及赤滞壮栀子(十四枚) 豉(一升) 薤白(一虎口)
凡三物,切,以水四升,煮栀子、薤白令熟,纳豉,煎取二升半,分三服。
《经心方》治热病后赤白利痛不可忍方:香豉(一升) 黄连(三两) 薤白(三两)
以税米泔汁五升,煮取二升半,分三服。
《千金方》伤寒后下利脓血方:黄柏(二两) 黄连(四两) 栀子仁(十四枚) 阿胶(一两)
上四味,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分三服。
《医门方》疗伤寒瘥后,下利脓水,不能食方:黄连(三两) 乌梅肉(二两,熬,并末之) 蜡(一两)
烊蜡和蜜合为丸,空腹如梧子服三十丸,日再,加至四五丸。
又方:取龙骨末,服方寸匕,佳。
卷第十四
治伤寒后下部痒痛方第五十六
《葛氏方》治大孔中猝痒痛如鸟喙方:赤小豆(一升) 大豆(一升)
合捣,两囊盛蒸之,令热牙坐上。
《医门方》热病有匿上下食之方:猪脂(一枚) 苦酒(一合)
上相和,煎之二三沸,满口蚀缺从下。
又云:治毒病下部生疮方:熬盐以深导之,不过三。
又方:煮桃皮煎如饴,以绵合导之。
《范汪方》治大孔中痒方:取女萎冶下筛,绵絮裹着大道中,痒绝乃出药。
卷第十四
治伤寒豌豆疮方第五十七
《病源论》云:夫表虚里实,热毒内盛,则多发 疮,重者周匝遍身,其状如火疮。若色赤金又云:伤寒热毒瓦斯盛,多发 疮,色白或赤,发于皮肤,头作瘭浆,戴白脓者,其毒则轻,《千金方》治豌豆疮方:初觉欲作,则煮大黄五两,服之愈。
又方:取好蜜,通身疮磨上。
又方:以蜜煎升麻摩之。
又方:青木香二两,水三升,煮取一升,顿服瘥。(以上《极要方》同之。)
又方:小豆屑,鸡子白和敷之。
又方:妇人月布拭之。
又方:青木香汤:青木香(二两) 丁香(一两) 薰陆香(一两) 白矾石(一两) 麝香(二分)
上五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半,分再服,热毒盛者加一两犀角,无犀角,升麻代。病轻去《葛氏方》治时行 疮方:以水浓煮升麻,绵沾洗拭之。又苦酒渍煮弥好。
《救急单验方》疗时患遍身 初觉出方:即服三黄汤令利, 即灭。
又方:饮铁浆一小升,立瘥。
又方:小豆末一合,和水服验。
《新录方》豌豆疮灭瘢方:鹰矢粉上,若疮干和猪脂涂,日一二。
又方:胡粉敷上。
又方:桑白汁和鸡子白涂之。
又方:用蜜涂之。
《千金方》云:芒硝和猪胆(都敢反)涂疮上,勿动,痂落无痕。
今按:天平九年六月二十六日下诸国官府云:凡是疫病名赤斑疮,初发之时,既似疟疾,疮必令汁温冷任意可用;又糯粳KT 以汤 食之;又病愈之后虽经二十日不得辄吃鲜鱼、肉、果菜并饮水及洗浴、房室、强行步、当风雨。又鲭及阿迟等鱼并年鱼不可食,但干鳆坚鱼等煎否皆良。
卷第十四
伤寒后食禁第五十八
《养生要集》云:凡温病伤寒愈后,但宜食糜粥,唯少少,勿食大饱,引日转久,可合羊、又云:凡伤寒毒病愈百日之内,禁食猪肉、肠、血、肥鱼、腻(女利反)干之难消之物。
不禁《养性志》云:诸病愈后勿食五辛,食之令人目失明。
《七卷食经》云:时行病愈,食禁葫、韭、虾、鳝辈,不禁病复发则难治,后年辄发。
时行病后禁饼饵、鱼脍、诸生果菜,难消之物,皆复发病。
时行汗解愈后勿饮冷水,损心胞,常虚不能伏。
时行病患不可食鲤鲔、小鲤及鳝,令病不愈。
又勿食生枣及羊肉,膈上乃为热KT 。
凡病患不得食熊肉,令作长病,终不除愈。
时行后禁饮酒、食生鱼肉,令泄利,难治。
时病愈后未满三月,食 (以周反)鱼复食诸菜,三年肌肤不充。
又食梅油脂物,令暴利难治。
又食瓜合鱼脍,令病复发。
又食蒜脍,令人损胃消。
又未满三月,食鳝 即复病。
时行病后未强食青花菜,令人手足损重。
又饮酒合阴阳复,病必死。
又食生菜合阴阳,复必死。
卷第十四
治伤寒变成百合病方第五十九
《千金方》云:百合病者,是百脉一宗,悉致病也。其状恶寒而呕者,病在上焦也,(二十十三云,具百合之病,令人欲食复不能食,或有美时,或有不用闻饮及饭臭,如有寒其实无寒,如有热其复无他,常默默欲卧,复不能眠,至朝口苦,小便赤涩,欲行复不能行也,诸药不治,治百合病(本无,同上),其脉微数,其候每溺时即头觉痛者,六十日乃愈。
百合病(本无,同上),候之溺时,头不觉痛者,淅淅如寒者,四十日愈。
百合病(本无,同上),候之溺时,觉快然,但觉头眩者,二十日当愈。
百合病(本无,同上)证,或其人未病已预见其候者,或已病一月二十日,复见其候者,治之治百合病已经发汗之后者方:百合根取七枚擘之,洗,水二升,渍之一宿,当沫出水中,明旦去水取百合,以泉水二升煮一升治百合病已经下之后者方:滑石(三两) 代赭(一两)
以水三升煮取一升,纳百合汁如前法一升合和,复煎取一升半,分再服。
治百合病已经吐之后者方:百合汁一升如前法,取鸡子黄一枚,纳汁中搅令调,分再服。
治百合病始不经发汗,不吐,不下,其病如初者方:生地黄汁三升,和百合汁后煎取一升半,分再服。大盒饭去恶沫为候也。
治百合病经一月不解变如渴者方:取百合根一升,水一斛渍之一宿,以汁洗病患身也。洗身竟,食白汤饼,勿与盐豉也。
渴不治百合病变发热者方:滑石(三两) 百合根(一两)
上,燥之,饮服方寸匕,日三。当微利,利者止,勿复服也。
治百合病变腹中满痛者方:但取百合根随多少,热熬令黄色,饮服方寸匕,日三。满消痛止。
卷第十四
治时行后变成疟方第六十
《录验方》云:大五补汤治时行后变成疟方:枸杞白皮(一斤) 麦门冬(一升,去心) 生姜(一斤) 干地黄(三两) 当归(三两) 黄 (三两) 人参(三两) 甘草(三两) 茯苓(三两) 生竹叶(五两) 远志皮(三两) 术(三两) 芎 (二两) 桂心(五两) 大枣(二十枚) 桔梗(二两)
夕药(三两) 半夏(二两,洗)
凡十八物,切,以水一斗五升煮取三升,分四服,一日令尽之。
卷第十五
说痈疽所由第一
《刘涓子方》云:九江黄父问于岐伯曰:余闻肠胃受谷,上焦出气,以温分肉,而养骨节,通腠理。中焦出气如露,上注 谷,而渗孙脉。津液和调,变化而赤为血,血和则孙脉先满,乃注络脉,络脉皆盈,注乃于经脉。阴阳已张,因息乃行,行有经纪,周有道理。与天协议,不得休止。切而调之,从虚法去实,泻则不足,疾则气留。去虚补实,补则有余,血气已调,形神乃持。余已知血所之平与不平,未知痈疽之所从生,成败之时,死生之期有远近。何以度之,可得闻乎?岐伯曰:经脉留行不止,与天同度,与地合纪,故天宿失度,日月薄蚀,地经失纪,水道流溢,草 不成,五谷不植,经络不通,民不往来,巷聚邑居,别离异处,血气犹然,请言其故。
夫血脉营卫,周流不休,上应星宿,下应经数。寒气客于经络之中,则血涩,血涩则不通,不通则气归之,不得复返,故痈肿焉。与寒气化为热,热胜则肉腐,肉腐则不脓,脓不泻则烂筋,筋烂则伤骨,骨伤则髓消,不当骨空,不得泄泻,煎枯空虚,筋骨肌肉不相亲,经脉败漏,内熏(熟也)于五脏,五脏伤故死矣。
又云:黄父曰:夫子言痈疽,何以别之?岐伯答曰:营卫稽留于脉,久则血涩而不行,血涩不行则卫气从之,从之不通,壅遏(于葛反,绝也)不得行也。大热不止,热胜则肉腐,肉腐为脓。犹不能陷肌肤,枯于骨髓,骨髓不为焦枯,五脏不为伤,故为痈。
黄父曰:何谓疽?岐伯曰:热气淳盛,当其下筋骨,良肉无余,故命曰疽。疽上皮咬以坚,状如牛领之皮,痈者,其上皮薄以泽,此其候也。
黄父曰:乃知所说,未知痈疽姓名、发起处所、色诊形候、治与不治、死活之期,愿事事闻之。
岐伯曰:《痈疽图》曰:赤疽发额,不泻,十余日死,其五日可刺也。其脓赤多血死,未有脓可治。人年二十五、三十一、六十、九十五,百神皆在额,不可见血,见血者死也。
禽疽发如疹者数十处,其四日肿,合牢核痛,其状若挛,十日可刺。其内发身振寒,齿如噤欲痉,如是者,十日死也。
杼(除吕反)疽发项,若两耳下,不泻,十六死,其六日可刺。其色黑见脓而腐者死,不可治。人年十九、二十三、三十、三十五、三十九、五十一、五十五、六十一、八十七、九十九,神在两耳,不可见血,见血者死。
疔疽发两肩,此起有所逐恶血,结留内外,营卫不通,发为疔疽。三日身肿痛,甚口噤如状,十一日一日可刺。不治,二十日死。
蜂疽发背,起心俞,若肩隅,二十日不泻死,其八日可刺。其色赤黑,脓见青死,不治。
人年六岁、十八、二十四、四十、五十六、六十七、七十二、九十八,神皆在肩,不可见血,见血者死。
阴疽发髀(卑履反)腹外,若阴股,始发腰强而不能自止,数饮不能多,五日坚痛,如此不过三岁死。
刺疽起肺俞,若肝俞,不泻,二十日死,其八日可刺。发而赤,其上肉如椒子者死,不可治。人年十九、二十五、三十三,三十九、五十七、六十、七十三、八十一、九十七,神皆在背,不可见血,见血者死。
脉疽发环头(一方作颈),如痛,身随而热,不欲动, 或不能食,此有所大畏恐,躁而不精(靖),上气咳逆,气绝,其发引耳,不可以动,二十日可刺。不刺,八十日死。
龙疽发背起胃俞(第十二椎下两旁各一寸半),若肾俞(第十四椎下社各一寸半),二十日不泻死,九日可刺。在刺,其上赤下黑,若青脓黑死,发血脓者不死。
首疽发热,发热八十日,大热汗头引身尽,如癞身热,同同(齐也)如沸者,择皮颇肿处浅刺之。不刺,入腹中二十日死。
侠(胡颊反)荣疽发胁,若起两肘头,二十五日不泻死,其九日可刺。发赤白间,其脓多白而无赤可治也。人年一,十六、二十六、三十二、四十八、五十八、六十四、八十、九十六,神皆在胁,不可见血,见血者死。
行疽发如肿,或复合相往来,可要追其所在,刺之即愈。
勇疽发股起太阴,若伏鼠,二十五日不泻死,其十日可刺。勇疽发脓赤,黑死,白者尚可治。人年十一、十五、二十、三十一、三十三、四十六、五十九、六十三、七十五、九十一,神皆在尻尾,不可见血,见血者死。
标叔疽发热同同,耳聋。后六十日肿如裹水状,如此可刺之。但出水后及有血,血出即除也。人年五十七、六十五、七十三、八十一、九十七,神皆在背,不可见血,见血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