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集注

  《内经》曰:阴阳者,天地之道。清阳为天,动而不息。浊阴为地,静而不移。天地阴阳之气鼓击,而生春夏秋冬,寒热温凉,各正一气也。
  是以彼春之暖,为夏之暑。彼秋之忿,为冬之怒。
  春暖为夏署,从生而至长也。秋忿为冬怒,从肃而至杀也。
  是敌冬至之后,一阳丈升,一阴艾降也。夏至之后,一阳气下,一阴气上也。
  十月六艾皆阴,坤卦为用,阴极阳来,阳生于子。冬至之后,一阳艾升,一阴艾降,于卦为复,盲阳气得复也。四月六叉皆阳,乾卦为用,阳极阴来,阴生于午。夏至之后,一阳气下,一阴气上,于卦为始,言阴得遇阳也。《内经》曰:冬至四十五日,阳气微上,阴气微下。夏至四十五日。阴气微上,阳气微下。
  斯则冬夏二至,阴阳合也。春秋二分,阴阳离也。
  阳生于子,阴生于午,是阴阳相接,故曰合。阳退于酉,阴退于卯,是阴阳相背,故曰离。《内经》曰:气至之谓至,气分之谓分,至则气同,分则气异。
  阴阳交易,人变病焉
  天地阴阳之气,既交错而不正,人所以变病。《内经》曰:阴阳相错,而变由生也
  此君子春夏养阳,秋冬养阴,顺天地之刚柔也。
  《内经》曰:养生者,必顺于时。春夏养阳,以凉以寒。秋冬养阴,以温以热。所以然者,从其根故也。
  小人触冒,必婴暴珍。须知毒烈之气,留在何经而发何病,详而取之。
  不能顺四时调养,触冒寒温者,必成暴病。医者当在意审详而治之
  是以春伤于风,夏必飧泄。夏伤于署,秋必病疟。秋伤于湿,冬必咳嗽。冬伤于寒,春必病温。此必然之道,可不审明之。
  此不能顺时调摄,感四时之气,留连于内,而后发也。春时发陈,人气升上,伤于风者,上先受之,清邪中上也。秋气降收,人气归下,伤于湿者,下先受之,浊邪中下也。至夏之时,气尽上升,地气虚冷,留连之邪乘虚而下,是以夏必渗泄者,脾主地气也。至冬之时,气尽伏藏,天气虚冷,在下之那乘虚而上,是以冬必咳嗽者,肺主天气也。此阴阳反作,上下之相乘也。冬伤于寒,寒气伏赶,春时之气,从内而外,伏菠之那随气发越,是以春必病温。夏伤于署,署汗不泄,邪即留匿,秋时之气,自外而收,伏匿之邪与正相遇,邪正相搏,寒热交作,是以秋必咳疟。此邪正寒热,外内之出入也。(眉批:长夏湿土主气。长夏者,夏秋之气交也。经云:阳受风气,阴受湿气。阳病者,上行极而下;阴病者,下行极而上。故伤于风者,上先受之以及于下;伤于湿者,下先受之以及于上。)
  伤寒之病,逐日浅深,以施方治。今世人伤寒,或始不早治,或治不对病,或日数久淹。困乃告医。医人又不依次第而治之,则不中病,皆宜临时消息制方,无不效也。今搜采仲景旧论,录其证候,诊—些伤寒论宗印卷八卿l脉声色,对病真方。有神验者,拟防世急也。
  病有逐日之浅深,是以有次第之施洽。然伤寒为病,一日之间变无常经,不若临时消息制方,无不效也
  又土地温凉高下不同,物性刚柔餐居亦异。是黄帝与四方之问,岐伯举四治之能,以训后贤,开其未晤者。临病之工,宜须两审也
  东方地气温,南方地气热,西方地气凉,北方地气寒,西北方高,东南方下。是土地温凉高下不同也。东方安居食鱼,西方陵居华食,南方湿处而嗜酸,北方野处而食乳,是餐居之异也。东方治宜贬石,西方治宜毒药,南方治宜微针,北方治宜灸炳,是四方医治不同也。医之治病,当审其土地所宜
  凡伤于寒,则为病热,热虽甚不死。
  《内经》曰:风寒客于人,使人毫毛毕直,皮肤闭而为热,是伤寒为病热也《针经》曰:多热者易已,多寒者难已。是热虽甚不死。
  若两感于寒而病者,必死。
  表里俱病者,谓之两感。
  尺寸俱浮者,太阳受病也,当一二日发。以其脉上连风府,故头项痛,腰脊强。
  太阳为三阳之长,其气浮于外,故尺寸俱浮,是邪气初入皮肤,外在表也,当一二日发。风府,穴名也,项中央。太阳之脉,从巅入络脑,还出别下项,是以上连风府。其经循肩膊内,侠脊抵腰中,故病头项痛,腰脊强
  尺寸俱长者,阳明受病也,当二三日发。以其脉侠鼻络于目,故身热目疼,鼻干不得卧。
  阳明血气俱多,尺寸俱长者,ffn并阳明。而血气淖溢也。太阳受邪不已。传于阳明,是当二三日发。其脉侠鼻者,阳明脉起于鼻交颈中,络于目,阳明之脉,正上, 还了击目系。身热者,阳明王身之肌肉。《针经》曰:阳明气盛,则身以前皆热。目疼鼻干者,经中客邪也。不得卧者,胃气逆,不得从其道也。《内经》曰:胃不和,则卧不安。
  尺寸俱弦者,少阳受病也,当三四日发。以其脉循胁络于耳,故胸胁痛而耳聋
  《内经》曰:阳中之少阳通于春气,春脉弦,尺寸俱弦者,知少阳受邪也。二三日阳明之邪不已,传于少阳,是当三四日发。胸胁痛而耳聋者,经奎而不利也
  此三经皆受病,未入于腑者,可汗而已。
  三阳受邪为病在表。法当汗解。然三阳亦有便入腑者,入腑则宜下。故云未入于腑者,可汗而已。
  尺寸俱沉细者,太阴受病也,当四五日发。以其脉布胃中,络于隘,故腹满而啦千。
  阳极则阴受之。邪传三阳既遍,次乃传于阴经。在阳为表,在阴为里,牙a在表则见阳脉,那在里则见阴脉。阳邪传阴,邪气内陷,故太阴受病,而脉尺寸俱沉细也。自三阳传于太阴,是当四五日发也邪入于阴,则渐成热,腹满而隘干者,脾经塑而成热也。
  尺寸俱沉者,少阴受病也,当五六日发。以其脉贯肾络于肺,系舌本,故口燥舌干而渴
  少阴,肾水也。性趋下,少阴受病,脉尺寸俱沉也。四五日太阴之邪不已,至五六日则传于少阴也,是少阴病当五六日发。人伤于寒则为病热,谓始为寒。而终土:原文为“上,据上下文义而改为土
  
  成热也。少阴为病,口燥舌千而渴,邪传入里,热气渐深也。口燥舌千而渴者,乘火化也
  尺寸俱微缓者,厥阴受病也,当六七日发。以其脉循阴器,络于肝,故烦满而囊缩。
  缓者,风脉也厥阴脉微缓者,邪传厥阴,热气已剧近于风也,当六七日发。以少阴邪传于厥阴,烦满而囊缩者,热气聚于内也。
  此三经皆受病,已入于腑,可下而己。
  三阴受邪,为病在里,于法当下。然三阴亦有在经者,在经则宜汗。故云:已入于腑者,可下而已。经曰:临病之工,宜须两审。
  若两感于寒者,一日太阳受之,即与少阴俱病,则头痛口干,烦满而渴。二日阳明受之,即与太阴俱病,则腹满身热,不欲食,谙语。三日少阳受之,即与厥阴俱病,则耳聋囊缩而厥,水浆不入,不知人者六日死。若三阴三阳,五脏六腑皆受病,则荣卫不行,腑脏不通则死矣。
  阴阳俱病,表里俱伤者,为两感。以其阴阳两感,病则两证俱见。至于传经,则亦阴阳两经俱传也。始得一日头痛者太阳,口干烦满而渴者少阴。至二日则太阳传于阳明,而少阴亦传于太阴,身热谐语者阳明。腹满不欲饮食者太阴。至三日阳明传于少阳,而太阴又传于厥阴。耳聋者少阳,澳缩而厥者厥阴,水桨不入,不知人者,胃气不通也。《内经》曰五脏已伤。六腑不通,荣卫不行,如是之后,三日乃死,何也?岐伯曰:阳明者,十二经脉之长也。其血气盛,故曰不知人三日,其气乃尽,故死炙。谓三日六经俱病,荣卫之气不得行于内外,腑脏之气不得通于上下,至六日腑脏之气俱尽,荣卫之气俱绝,则死矣。
  其不两感于寒,更不传经。不加异气者,至七日太阳病衰,头痛少愈也。八日阳明病衰,身热少歇也。九日少阳病衰,耳聋微闻也。十日太阴病衰,腹减如故,则思饮食。十一口少阴病衰,渴止,舌干已而嚏也。十二日厥阴病衰,囊纵,少腹微下,大气皆去,病人精神爽慧也
  六日传遍,三阴三阳之气皆和,大邪之气皆去,病人精神爽慧也。以上六经,王氏述《内经》热病之伤寒,而为阴阳之传次。然《内经》之伤寒,专为热病而论也。至于一日太阳,二日阳明,三阳为尽,三阴受邪,亦经次之常也。然邪之中人,或中于阴,或中于阳,或能为热,或不能为热,或传或转,或止在于本经。邪之变迁,则又无有恒常,是《伤寒论》之所由作也
  若过十三日以上不间,尺寸陷者大危。
  问者,廖也。十二日传经尽,则当廖愈。若过十三日已上不廖,尺寸之脉沉陷者,即止气内衰,邪气独胜,故云大危
  若更感异气,变为他病者,当依旧坏病证而治之。若脉阴阳俱盛,重感于寒者,变为温疟
  异气者,为先病未已,又感别异之气也。两那相合,变为他病,脉阴阳俱盛者,伤寒之脉也。《难经》曰:伤寒之脉,阴阳俱盛而紧涩。经曰:脉盛身寒,得之伤寒则为前病热未已,再感于寒,寒热相搏,变为温疟
  阳脉浮滑、阴脉濡弱者,更过于风,变为风温。
  此前热未歇,又感于风者也。《难经》云:中风之脉,阳浮而滑,阴濡而弱,风来乘热,故变风温口
  阳肤游教。阴脉实士者。遇温热变为
  伤寒论宗印卷八
  温毒。温毒为病最重也。
  此前热未已,又感温热者也。阳王表。阴王里,洪数实大皆热也。两热相甘,变为温毒,以其表叶俱热,故为病最重
  阳脉濡弱、阴脉弦紧者,更遇温气,变为温疫。以此冬伤于寒,发为温病,脉之变证,方治如说
  阳脉濡弱,阳气虚也。阴脉弦紧,阳生而邪伏于阴也。更遇温暖之气,而变为温疫,盖复感非时之温气,而病没也。以此冬伤于寒,至春发为温病者,皆寒邪伏藏,感时气之温而发为温病也。是以濡弱弦紧之寒脉,而变为温热之证者,用方施治,当如上又所说。盖宜从后之变证,而不从前之寒脉也
  凡人有疾,不时即治,隐忍冀差,以成庙疾。
  凡觉不佳,急须求治,苟延时日,则邪气入深,难可复制。《千金》曰:凡有少苦,以不如平常,即须早道。若Rtl忍不治,冀望目差,须臾之间以成瘤疾。此之谓也。
  小儿女子,益以滋甚。
  小儿气血来全。女子血室多病,凡所受邪,易于滋蔓。
  时气不和,便当早言,寻其邪由及在腠理,以时治之,罕有不愈者
  膝理者,津液膜泄之所,文理缝会之中也。<金匮要略)曰:腆者,是三焦通会元真之处,为血气所注。理者,是皮肤脏腑之又理也。邪客于皮肤,则邪气浮浅,易为散发。若以时治之,罕有不愈者矣。《金匮•玉函》曰:王侯长存,形色未病,未入揍理。针药及时,伏将调节,委以良医,病无不愈
  患人忍之,数日乃说。邪气入脏,则难可制。此为家有患备虑之要
  邪在肤表,则外属阳而易治。邪传入里,则内属阴而难治。《内经》曰:善治者,:台皮毛,其次治肌肤,其次治筋脉,其次治六腑,其次台五脏。治五脏者,半死半生也。昔桓侯怠干皮肤之微疾,以至骨髓之病。家有患者,可不备虑!
  凡作汤药,不可避晨夜。觉病须臾,即宜便治,不等蚤。晚,则易愈吴
  《千金》曰:凡始觉不佳,即须治疗迄至于病,汤食竞进,折其毒势,自然而差
  若或差迟,病即传变,虽欲除治,必难为力
  传,有常也。变,无常也。传为循经而传,如太阳传阳明是也。变为不常之变,如阳证变阴证是也。邪既传变,病势深也。《本草》曰:病势已成,可得半愈。病势已过,命将难全
  服药不如方法,纵意违师,不须治之。
  《内经》曰:拘于鬼神者,不可与言至德;恶于针石者,不可与言至巧。病不许治者,病必不治,治之无功矣
  凡伤寒之病,多从风寒得之。
  凡中风与伤寒为病,自古通谓之伤寒。《千金》曰:夫伤寒病者,起自风寒,入于膝理,与精气分争,荣卫偏脆,周身不通而病。
  始表中风寒,入里则不消矣
  始自皮肤,入于经络,传于脏腑是也。
  未有温复而当,不消散者
  风寒初客于皮肤,便投汤药,温吸发散而当者,则无不消散之邪
  不在证治,拟欲攻之,尤当先解表,乃可下之蚤:通早公—
  先解表而后下之,则无复传之那也。
  若表已解而内不消,非大满,尤生寒热,则病不除
  表证虽罢,里不至大坚满者,亦未可下之。是邪未收效成实,下之则里虚而邪复不除,光生寒热也
  若表已解而内不消。大满大实坚,有操屎,自可除下之。虽四五日,不能为祸也。
  外无表证,里有坚满,为下证悉具。《外台》云:表和里病,下之则愈。下证既具,则不必拘于日数
  若不宜下而便攻之,内虚热入,协热遂利,烦躁诸变,不可胜数。轻者困笃,重者必死矣
  下之不当,病轻者证尤变易而难治,又州重者乎。
  夫阳盛阴虚,汗之则死,下之则愈阳虚阴盛,汗之则愈,下之则死。
  外为阳,里为阴。虚者,正气虚也。盖邪之所凑,其正必虚。故曰:阳盛阴虚者,牙阵入于里也。是以汗之则死,下之则愈。阳虚阴盛者,邪在于表也,是以汗之则愈,下之则死
  夫如是,则神丹安可以该发,甘遂何可以妄攻?虚盛之治,相背千里,吉凶之机,应若影响,岂容易哉!
  神丹者,发汗之药也。甘遂者,下药也,若汗下当则吉。汗下不当则凶。其应如影随形、如响应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