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纲目


  宠安常曰。虽有已发未发之分。而症有恶寒体痛呕吐。脉有阴阳俱紧。便可断为太阳伤寒而非中风也。其体痛者。由寒邪外束也。其呕逆者。寒邪内侵也。

  【纲】仲景曰。伤寒六七日。发热微恶寒。肢节烦疼。微呕。心下支结。外症未去者。柴胡桂枝汤主之。

  【目】鳌按。此是内外症俱微。将解未去之候也。故曰微恶寒。见寒之轻。曰肢节烦疼。见非身腰疼痛。曰微呕。见喜呕之兆。曰支结。见非痞满。只发热而烦。为热多耳。故制此轻剂和解之。

  【纲】仲景曰。酒客病。不可与桂枝汤。得汤则呕。以酒客不喜甘故也。凡服桂枝汤吐者。其后必吐脓血也。

  【目】魏荔彤曰。酒客脉浮汗自出。似风伤卫。实非风伤卫。然酒客汗自出。脉数而大则有之。

  未必浮也。浮则为风伤卫矣。况酒客焉有恶风一症。是虽发热汗出。酒客之常。并无恶风。必伤风而后恶风。自以酒客伤风为正义也。所以用桂枝汤。必斟酌方效也。湿热家或中风。脉虽浮。必兼濡涩而带数。于脉可以知其热也。虽头项强痛。必兼身重。骨节烦疼。掣痛不可屈伸。近之则痛剧。虽汗出。必兼短气。虽恶风。必兼小便不利。于此症可以知其湿也。辨之既明。何至必于吐后。

  始知其误服桂枝哉。则湿热之中风。用桂枝之内。必佐以五苓之治法矣。

  鳌按。酒客必有湿热。故得甘必吐。不可与桂枝。柯韵伯谓当用葛根芩连解肌之法是也。次条。

  乃由酒客推展言之。见一切湿壅于中热淫于内者。俱禁用桂枝。或使湿热涌越。有伤阳络。以致吐脓血也。旧本俱将脓血条叙在酒客条上。恐义不圆。

  【纲】仲景曰。病患有寒。复发汗。胃中冷。必吐蛔。

  【目】柯琴曰。有寒。未病时原有寒也。内寒之人。复感外邪。当温中以逐寒。若发其汗。汗生于谷。谷气外散。胃脘阳虚。无谷气以养其蛔。故蛔动而上从口出也。蛔多。不止者死。吐蛔。

  不能食者亦死。

  鳌按。韵伯此论。即非伤寒。凡胃虚蛔动者无不然。

  【纲】仲景曰。太阳与阳明合病。不下利。但呕者。葛根加半夏汤主之。

  【目】柯琴曰。太阳阳明合病。太阳少阳合病。阳明少阳合病。必自下利。则下利似乎合病当然之症。今不利而呕。又似乎与少阳合病。葛根汤加半夏。兼解少阳半里之邪。便不得为三阳合病。

  【纲】仲景曰。伤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气。干呕发热而咳。或渴。或利。或噎。或小便不利少腹满。或喘者。小青龙汤主之。

  【目】李中梓曰。呕者声物俱出。吐者无声出物。哕者有声无物。

  鳌按。此条干呕。是水气为患。水气未入于胃。故干呕。

  【纲】仲景曰。太阳中风。下利呕逆。表解者。乃可攻之。其人 汗出。发作有时。头痛。

  心下痞。硬满。引胁下痛。干呕短气。汗出不恶寒者。此表解里未和也。十枣汤主之。

  【目】庞安常曰。按此条及干姜附子渴症。不呕不渴。为里无热。可知呕为里热明矣。

  鳌按。曰呕逆。曰干呕。细玩通节语气。总以见表之风邪已解。而里之水气不和。

  【纲】仲景曰。伤寒汗出解之后。胃中不和。心下痞硬。干呕食臭。胁下有水气。腹中雷鸣。

  下利者。生姜泻心汤主之。

  【目】柯琴曰。阳邪居胃之上口。故心下痞硬。干呕而食臭。水邪居胃之下口。故腹中雷鸣而下利。火用不宣则痞硬。水用不宣则干呕。邪热不杀谷则食臭。土虚不能制水故肠鸣。

  【纲】仲景曰。太阳病。二日。烦躁。反熨其背。而大汗出。大热入胃。胃中水竭。烦躁。必发谵语。十余日。振栗。自下利者。此为欲解也。故其汗从腰以下不得汗。欲小便不得。反呕。欲失溲。足下恶风。大便硬。小盒饭数而反不数。及多。大便已。头卓然而痛。其人足心必热。谷气下流故也。

  【目】楼英曰。此火逆之轻症也。欲小便不得而反呕。欲失溲。此非无小便也。其津液在上焦。

  欲还入胃口故也。

  【纲】仲景曰。发汗后。水液不得入口。为逆。若更发汗。必吐不止。

  【目】柯琴曰。阳重之人。大发其汗。有升无降。故水药拒隔而不得入。若认为中风干呕。伤寒呕逆。而更汗之。则吐不止。胃气大伤矣。此热在胃口。须用栀子汤。

  【纲】仲景曰。中风发热。六七日不解而烦。有表里症。渴欲饮水。水入则吐者。名曰水逆。

  五苓散主之。多服暖水。汗出愈。

  【目】赵献可曰。水入则吐者。心下有水气。因离中之真水不足。则膻中之火用不宣。邪水凝结于内。水饮拒绝于外。既不能外输于元府。又不能上输于口舌。亦不能下输于膀胱。此水逆所由名也。

  【纲】仲景曰。伤寒本自汗下。医复吐下之。寒格。若食入口即吐。干姜黄连黄芩人参汤主之。

  【目】柯琴曰。治之小误。变症亦轻。故制方用泻心之半。上焦寒格。故用姜、参。心下蓄热。

  故用芩、连。呕家不喜甘。故去甘草。不食则不吐。是心下无水气。故不用姜、夏。要知寒热相阻。则为格症。寒热相结。则为痞症。

  卷四

  可吐

  【纲】仲景曰。下利。日十余行。其脉反迟。寸口脉微滑。此可吐之。利则止。少阴病。饮食入口即吐。心中温温欲吐。复不能吐者。宜吐之。宿食在上脘者。当吐之。病手足逆冷。脉乍结。

  以客气在胸中。心下满而烦。饮食不能食者。病在胸中。当吐之。

  【目】吴绶曰。凡病在膈上者。脉大胸满多痰者。食在胃口脉滑者。俱宜吐之。华佗谓伤寒三四日。邪在胸中者。宜吐之。凡吐用瓜蒂散。或淡盐汤。或温茶汤。如人弱者。人参芦汤亦可。痰多者。以二陈汤一瓯。乘热与之。以指探喉中。即吐也。凡老人怯弱劳病内伤虚人。并妇人胎前产后。血虚脉弱小者。皆不可吐。凡药发吐者。如防风、桔梗、山楂。只用一味煎汤温服之。则吐。若误吐。则损人上焦元气。为患不小。可不慎哉。

  王肯堂曰。大法。春宜吐。凡用吐汤。中病即止。不必尽剂也。病如桂枝症。头不疼。项不强。

  寸脉微浮。胸中痞硬。气上冲咽喉不得息者。此为有寒。当吐之。或云。此以内有久痰。宜吐之也。

  卷四

  不可吐

  【纲】仲景曰。太阳病。当恶寒发热。今自汗出。反不恶寒发热。关上脉细数者。以医吐之过也。若得病一二日吐之者。腹中饥。口不能食。三四日吐之者。不喜糜粥。欲食冷食。朝食暮吐。

  以医吐之所致也。此为小逆。太阳病。吐之。但太阳病。当恶寒。今反不恶寒。不欲近衣者。此为吐之内烦也。少阴病。饮食入口即吐。心中温温欲吐。复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脉弦迟者。此胸中实。不可下也。若膈上有寒饮。干呕者。不可吐也。当温之。少阳中风。两耳无所闻。目赤。

  胸中满而烦者。不可吐下。吐下则悸而惊。

  【目】王肯堂曰。四肢厥逆。虚家新产脉微。皆不可吐。

  喻昌曰。解肌之法。解肌表风邪。全不伤动脾胃。乃天然不易之法也。若舍此而妄用吐法。吐虽有发散之义。故不恶寒发热。一二日病在太阳。吐之则腹中饥。口不能食。三四日病在阳明。吐之则不喜糜粥。欲食冷食。皆胃气受伤之故也。然且朝食暮吐。脾中之真阳亦伤。而不能消谷。是外感虽除。脾胃内伤。卒未易复。故为小逆。

  魏荔彤曰。关上脉细数。方注为细则为虚。数则为热。此脉兼一二日三四日二段言。下方分别其症。而未出治法。余谓治胸当小陷胸。治胃则桂枝去桂加茯苓甘草汤症也。如胃果虚。则人参、干姜皆可用矣。次条津液内枯。作烦发烦。不过虚热二字。热胜于虚者。乃炙甘草汤症也。热大盛。以白虎佐之。至于虚胜于热。则又建中汤、茯苓甘草汤之症矣。仲景何能预定乎。

  卷四

  渴

  【纲】仲景曰。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

  【目】李中梓曰。渴之为病。或因热耗津液。或因汗下过多。各不同也。

  鳌按。此概言太阳之温症。四时有之。非专指春温也。所以名之曰温者。以内外皆热也。发热为外热。渴为内热。所以别于中风伤寒也。

  【纲】仲景曰。形作伤寒。其脉不弦紧而弱。弱者必渴。被火者必谵语。弱者发热脉浮。解之。

  当汗出而愈。

  【目】许叔微曰。此乃夹虚伤寒症也。脉弱者。阴不足。阳气陷于阴分。故必渴。渴者。液虚故也。

  【纲】仲景曰。伤寒心下有水气。咳而微喘。发热不渴。小青龙汤主之。服汤已渴者。此寒去欲解也。

  【目】成无己曰。凡得病。反能饮水。此为欲愈之病。其不晓病者。但闻病者能饮水自瘥。小渴者。乃强与饮之。因成大祸。不可复救。然则悸动也。支结也。喘咳噎哕。干呕下利。肿满。小便不利数者。皆是饮水过伤。当须识此。勿误也。

  柯琴曰。此正欲明服汤后渴者是解候也。恐人服止渴药。反滋水气。故先提不渴二字作眼。后提出渴者以明之。若寒既欲解而更服之。不惟不能止渴。且重亡津液。转属阳明而成胃实矣。

  【纲】仲景曰。中风发热。六七日不解而烦。有表里症。渴欲饮水。水入则吐者。名曰水逆。

  五苓散主之。多服暖水。汗出愈。

  【目】朱肱曰。初戒太阳症无汗而渴者。不可与白虎汤。问曰。太阳病汤。终不可与白虎汤耶。

  曰。太阳症得汗后。脉洪大而渴者。方可与之。脉浮而渴。属太阳。若阳明少阳少阴。俱有渴症。

  张元素曰。此症因于发汗过多。水入则吐者。以心下有水气。故水饮拒绝于外也。五苓者。本因水气不舒而设。是小发汗。不是生津液。是逐水气。不是利水道。

  【纲】仲景曰。太阳病。发汗后。大汗出。胃中干。烦躁不得眠。欲得饮水者。少少与饮之。

  令胃气和。则愈。若脉浮。小便不利。微热消渴者。五苓散主之。太阳病。其人发热汗出。不恶寒而渴者。此转属阳明也。渴欲饮水者。少少与之。但以法救之。宜五苓散。

  【目】朱肱曰。凡病非大渴不可与水。若小渴咽干者。只小呷滋润之。令胃中和。若大渴烦躁者。能饮一斗。只与五升。若全不与。则干燥。无由作汗。发喘而死。常人见因渴饮水得汗。小渴。

  遂剧与之。致停饮心下。满结喘死者甚众。当以五苓散。或陷胸丸主之。金匮云。得时气至五六日。而渴欲饮水不得。多不当与也。何也。以腹中热尚少。不能消之。便更作病矣。至七八日。大渴欲饮水。犹当根据症与之。常令不足。勿极意也。凡人但见仲景云。得病反能饮水。此为欲愈。遂小渴者。乃强饮之。因成其祸。不可胜数。大抵伤寒水气。皆因饮水过多所致。水停心下。气上乘心。则为悸为喘。结于胸胁。则为水结胸。胃中虚冷。则为呕为哕。冷气相薄。则为噎。上迫于肺。

  则为咳。渍入肠中。则为利。邪热所薄。蓄于下焦。则为小便不利。少腹满。或里急。溢于皮肤间。则为肿也。

  王好古曰。邪气在表。犹未作热。故不渴。邪气初传入里。热气散漫未收。熏蒸焦膈。搏耗津液。遂成渴也。病患渴欲饮水。少少与之。但以法救者。恐饮水过多。积不能消。复为停饮诸疾也。

  柯琴曰。前条上半截。与后条同义。前条在大汗后。后条在未汗前。即是太阳温病。要知太阳温病。即是阳明来路。其径最捷。不若伤寒中风。止从亡津液而后转属也。饮水是温病大法。庶不犯汗吐下温之误。五苓又是治饮多之法。前条。便是转属阳明症。

  【纲】仲景曰。太阳病。饮水多。小便利者。必心下悸。小便少者。必苦里急也。伤寒汗出。而心下悸。渴者。五苓散主之。不渴者。茯苓甘草汤主之。本以下之。故心下痞。与泻心汤。痞不解。其人渴而口燥烦。小便不利者。五苓散主之。

  【目】陶华曰。渴者。里有热也。津液为热所耗。伤寒六七日传至厥阴为消渴者。谓饮水多而小便少。乃热能消水也。朱氏云。脉浮而渴。属太阳。有汗而渴。属阳明。自利而渴。属少阴。至于厥阴。则又热之极矣。太阳无汗若渴。

  忌白虎。宜柴胡。阳明多汗而渴。宜竹叶石膏。若先呕后渴。则为欲解。当与之水。先渴后呕。则为水停。赤茯苓汤。

  当根据此议。勿令误也。

  鳌按。第二条渴不渴。双顶心下悸。是汗出后既心下悸矣。而又有或渴或不渴者。二方皆因心下水气而设也。

  【纲】仲景曰。太阳病。中风。以火劫发汗。邪风被火热。血气流溢。失其常度。两阳相熏灼。身体则枯燥。但头汗出。齐颈而还。其身发黄。阳盛则欲衄。阴虚则小便难。阴阳俱虚竭。则腹满而喘。口渴咽烂。或不大便。久则谵语。

  甚者至哕。手足躁扰。捻衣摸床。小便利者。其人可治。

  【目】鳌按。此言火灸之变。即火逆症。因火灸不如法。以致变生种种。惟以小便利者为可治。则知火逆之症。必以阴为主。最忌阴竭。犹之伤寒病以阳为主。最忌阳亡也。故中间阳盛阴虚四字。是火逆症之纲领。阳盛则伤血。阴虚则亡津。又伤寒书之大纲领也。

  【纲】仲景曰。湿家。但头汗出。背强。欲得被覆。向火。若下之。则哕。胸满。小便不利。舌上如苔者。以丹田有热。胸中有寒。渴欲得水。而不能饮。口燥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