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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溯源集
卷之六 阳明中篇
正阳阳明证治第十二
阳明病。下血谵语者。此为热入血室。但头汗出者。刺期门。随其实而泻之。 然汗出则愈。
下血。男子妇人均有之证也。男子必由肠胃。妇人则以经血为主耳。谵语本阳明胃热之证。然下血而谵语。则又不同矣。因阳明热邪煎迫。使阴血损动。经脉乍开。热邪乘间突入。故为热入血室也。血室者。冲脉也。
冲脉起于气街。出于胞中。为血之海。故谓之血室。且脉要精微论云。脉者。血之府也。五脏生成篇云。
诸血者皆属于心。热入血室。则经脉受邪。所以心神昏乱而谵语也。但头汗出。可见惟三阳之经脉流通。
三阴之经。皆至颈而还。营卫不通。则周身无汗。故营阴血分之邪。不得外泄也。期门者。肝之募穴也。
足厥阴之脉。起于足大趾之大敦穴。终于乳下之期门。从此内入腹中而属肝络胆矣。以肝为藏血之脏。
邪既入血。则热邪实满于经脉。故刺之以泄其实邪。所以谓之随其实而泻之也。经气得泄。自当然邪随汗出而愈矣。然不以桃核承气及抵当等汤治之者。仲景原云。热入血室。毋犯胃气。及上二焦。
盖以热邪在厥阴之经。无关气分故也。
阳明病。其人喜忘者。必有蓄血。所以然者。本有久瘀血。故令喜忘。屎虽硬。大便反易。其色必黑。宜抵当汤下之。
喜忘者。语言动静。随过随忘也。言所以喜忘者。以平日本有积久之瘀血在里故也。前太阳证中因郁热之表邪不解。故随经之瘀热。内结膀胱。所以有如狂发狂之证。此无瘀热。故但喜忘耳。素问调经论云。血气未并。五脏安定。血并于下。气并于上。乱而喜忘者是也。屎虽硬。大便反易者。以气分无热。所以不燥。况血乃濡润之物。故滑而易出也。屎皆瘀血所成。故验其色必黑。宜以抵当汤下之。
病患无表里证。发热七八日。虽脉浮数者。可下之。假令已下。脉数不解。合热则消谷善饥。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有瘀血也。宜抵当汤。
上四句。所以发疑证之端。自假令以下。方进而推求疑证之实。以见临证之不易。宜详审而不可忽也。
无表里证者。言不恶寒而但发热。则邪不在太阳之表。但发热而不潮热谵语。则邪又不在阳明之里矣。既无表里证而又发热。其证已属可疑。其热邪自有留蓄之处矣。脉浮数为邪热在表。然发热至七八日。量其邪热已入阳明。即所谓身热不恶寒反恶热之证。故脉虽浮数。似有表症未除。亦为可下之证也。下之则胃中之热去。脉数可以解矣。假令已下之后而脉数仍不解者。是邪不在胃。与气分无涉。而在阴分血分矣。若苟邪热在胃。则热伤气分。非惟客热不能杀谷。且有潮热谵语腹满烦躁之证矣。岂能消谷善饥邪。或邪不在胃。但虚无热。则当胃气平和。亦不至消谷善饥。此因热在血分。虽不在胃。而人之营卫气血。两相交互。环注于一身内外者也。虽以空虚无邪之胃。而胃中虚阳。与血分热邪并合。则能消谷善饥。故曰合热则消谷善饥。盖热邪留着之处则异。而其熏蒸之气则同受也。前发热已七八日。
血受煎迫。而已内溢矣。灵枢百病始生篇云。阴络伤则血内溢。内溢则后血者是也。自此而又六七日不大便。则离经之血。瘀蓄不行。故宜抵当汤下之。
若脉数不解而下利不止。必协热而便脓血也。
言若已下而脉数不解。邪热已伤阴血而中气已虚。肠胃不固。既不能消谷善饥。又不能六七日不大便。
遂因下后之虚。热邪乘势下走而下利不止者。必至以虚协热。使离经之血。溢入回肠。即随下利而便脓血也。
如厥阴经之厥少热多而热不除者。必便脓血。下利脉浮数者。必圊脓血。况阳明为两阳合明之经乎。
以此推之。无论阴经阳经。但阴阳之气偏胜偏虚。即可为病。无经络之定分也。
卷之六 阳明下编
少阳阳明证治第十三
少阳阳明者。发汗利小便已。胃中燥烦实。大便难是也。
此言少阳入阳明之由也。少阳阳明之证。有阳明之经邪传入少阳者。有少阳之经邪归入阳明胃腑者。
皆可称少阳阳明。虽两经之兼证。然论中已有明训曰。伤寒中风。有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
又申之以禁例曰。少阳不可发汗。不可吐下。若此。则凡见少阳一症。汗吐下三法。皆在所禁矣。若以少阳证而发其汗。且利其小便。令胃中之津液干燥而烦。是少阳之邪。并归于胃。故曰燥烦实。实则大便难也。盖以少阳胆经。内藏精汁。不出不纳。无本经里证。既不内入三阴。故复归阳明中土而大便难。
既归阳明。则邪气已离少阳。而汗下之禁已弛。其治当与太阳阳明之脾约不远矣。仲景虽不言治法。
而但曰胃中燥烦实。大便难。则是与前太阳阳明之亡津液。胃中干燥。大便难之证无异。其和胃之法。
从可推矣。
服柴胡汤已。渴者。属阳明也。以法治之。
此亦邪自少阳入阳明也。服柴胡汤者。邪在少阳故也。无论他经传入。或本经自感。但见少阳证。
即当用之以和解半表半里之邪。无他法也。服已而渴。非复少阳证之或渴或不渴矣。夫少阳之渴。热犹在经而未入里。
故虽渴不甚。但以小柴胡加栝蒌根治之而已。至服汤之后。当邪解而渴止矣。乃服已而渴。知邪已入胃。
胃中津液枯燥。即前渴欲饮水之渴。故曰属阳明也。但云以法治之而不言法者。盖法无定法也。倘虽属阳明。而少阳证尚有未罢。犹未可轻犯少阳之禁。若竟归阳明。即当以治阳明法治之。不必更拘少阳法也。邪热既以归胃。当审其虚实而治之可也。假令无形之热邪在胃。烁其津液。则有白虎汤之法以解之。若津竭胃虚。又有白虎加人参之法以救之。若有形之实邪。则有小承气及调胃承气汤和胃之法。
若大实满而潮热谵语。大便硬者。则有大承气攻下之法。若胃气已实而身热未除者。则有大柴胡汤两解之法。若此之类。机变无穷。当随时应变。因证便宜耳。岂有一定之法可立。又岂因久远遗亡之所致哉。
辨误 夫邪之入少阳也。或从太阳与阳明传来。或本经自受。盖太阳主外而居表。邪气由此假途而入。
在所不免。然未必一定从阳明传入也。虽云太阳总营卫而主第一层。阳明主肌肉而为第二层。少阳主躯壳之里而为第三层。而其经脉。则太阳之脉行身之背。阳明之脉行身之前。少阳之脉行身之侧。虽各有支别。行度而不乱。然其交互盘错。则有不能必相离异者。故其受邪必不能按次循序。先后不紊。
若云必由太阳而传阳明。阳明而传少阳。挨次轮传。则太少有所间隔。何谓两阳合明乎。且合病并病条中。
不当有太少合并之病矣。更曷为有柴胡桂枝汤之太少两解。及柴胡桂枝干姜汤乎。注家谓风寒皆从阳明而传少阳。此又云少阳重转阳明。则邪还阳明。岂知阳明传少阳者。乃在表之经邪也。故谓之传经。
少阳属阳明者。乃入胃之腑邪也。为自经入里。非惟三阳之邪自经归里。皆必入胃。胃实而后可下。即三阴证中如太阴症之腹满时痛至大实痛者。即以桂枝大黄汤主之。及腐秽当去之类。又如少阴症中之承气汤急下三条。厥阴证中之下利谵语。有燥屎者以小承气汤。皆邪气入胃。
所谓阳明中土。万物所归。无所复传之地也。惟此三阴下证。然后可称重转阳明。邪还阳明。以既入三阴。
理难再返。故曰重转。若在三阳。不过邪气入里。谓之转属阳明而已。岂宜胶固其层次之说。而又茫然混称其为重转阳明也哉。
阳明病。发潮热。大便溏。小便自可。胸胁满不去者。小柴胡汤主之。
此阳明兼少阳之证也。邪在阳明而发潮热。为胃实可下之候矣。而大便反溏。则知邪虽入而胃未实也。
小便自可。尤知热邪未深。故气化无乖而经邪尚未尽入也。胸胁满者。邪在少阳之经也。少阳之脉循胁里。
其支者合缺盆。下胸中。胸胁之满未去。其邪犹在半表半里之间。故为少阳阳明。然既曰阳明病。而独以少阳法治之者。盖阳明虽属主病。而仲景已云伤寒中风。有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故凡见少阳一证。便不可汗下。惟宜以小柴胡汤和解之也。
阳明病。胁下硬满。不大便而呕。舌上白苔者。可与小柴胡汤。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气因和。身 然而汗出解也。
此亦阳明兼少阳之证也。上文虽潮热而大便反溏。小便自可。此虽不大便而未见潮热。皆为阳明热邪未实于胃之证。前云胸胁满未去。此云胁下硬满而呕。皆为少阳见证。而似瘥有轻重。以致后人有少阳为多之解。然仲景之意。不过互相发明。初无少异。但训人以见证虽有不同。其理本无二致也。言证见阳明而又胁下硬满。此证兼少阳也。少阳之脉行身之侧。循胁里。邪气入经。故硬满也。不大便为阳明里热。然呕则又少阳证也。少阳之支脉。合缺盆。下胸中。邪在胸中。故呕也。舌苔之状。虽各有不同。而寒热虚实。及邪之浅深。
证之表里。无不毕现。智者明睿所照。自是纤毫无爽。若热邪实于胃。则舌苔非黄即黑。或干硬。或芒刺矣。舌上白苔。为舌苔之初现。若夫邪初在表。舌尚无苔。既有白苔。邪虽未必全在于表。然犹未尽入于里。故仍为半表半里之证。邪在半里。则不可汗。邪在半表。则不可下。故可与小柴胡汤以和解之。
少阳之经邪得解。则胸邪去而其呕自止。胁邪平而硬满自消。无邪气间隔于中。则上焦之气得以通行无滞。故胃中之津液得以下流。而大便自通。胃气因此而和。遂得表里畅达。通身 然汗出而解矣。
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气因和三句。成氏未悟其旨。故不能解。方氏已知津液得下为大便行矣。
喻氏因之。故曰既云津液得下。则大便自行。亦可知矣。而犹未知上焦得通。胃气因和之义。故有风寒之邪。协津液而上聚膈中之说。又多一篇泛论。盖小柴胡非上焦之药。因少阳之脉络循胸胁。邪入其经。故胁硬满而呕。胸胁如此。所以上下不通。既得和解。而少阳之经脉流通。硬满已消。一无障碍。故上焦之气得以通行。而胃中之津液。亦随气下走。燥去而大便通矣。胃气因和者。因大便通而胃气得和也。
即前太阳阳明证中小承气和胃之义也。前以汗吐下后。又利其小便。虽无大热。奈胃中之津液枯涸。故成脾约。胃中既无津液。无以流通。故不得已而以小承气和胃。及麻仁丸润燥。令胃和则愈。此以未经汗下。
津液无损。故不必小承气而后和。但得和解而气通津下。大便自通。胃气自和矣。仲景之文。虽未显言。
然推其词气。已无余蕴矣。若但举其所知而遗其所不知。是终未得其全旨。恐于后学。终无益也。
卷之七 少阳全篇(合病并病附)
少阳证治第十四
少阳之为病。口苦咽干目眩也。
少阳者。足少阳胆经也。胆为东方初生之木。名之曰少阳者。天地之阳气生于黄泉。则草木之根 。
勾萌于至阴坤土之中。谓之厥阴。至三阳开泰。阳气透地。则萌芽生动。二月而阳气上腾。以雷霆之鼓。
风雨之润。而草木条达。阳气附于草木而初生。故为之少阳。人身以脏腑居于躯壳之中者为三阴。阳气由命门而出。为无形之三焦。难经所谓命门为三焦之原是也。三焦附于肝胆。犹天地之阳气附于草木也。是为少阳。主乎躯壳之里层。由此而盛阳外布于肌肉而为阳明。行于营卫。达于皮毛而为太阳矣。灵枢经脉篇云。足少阳之脉。起于目锐 。
出走耳前。至目锐 后。下颈入缺盆。邪在少阳之经。故目眩而咽干。又云是动则病口苦。善太息。
且手少阳脉之支者。亦走耳前。至目锐 。动则病耳聋嗌肿喉痹。故少阳之为病。口苦咽干目眩也。
伤寒中风。五六日往来寒热。胸胁苦满。默默不欲饮食。心烦喜呕。或胸中烦而不呕。或渴或腹中痛。或胁下痞硬。或心下悸。小便不利。或不渴。身有微热。或咳者。与小柴胡汤主之。
五六日。六经传邪之候也。往来寒热者。或作或止。或早或晏。非若疟之休作有时也。以五六日而尚往来寒热。则知邪未入阴。犹在少阳也。少阳之脉。虽行身之侧。而其实则躯壳之里层也。向外则由阳明达太阳而为三阳。表也。向内则躯壳中之脏腑为三阴。里也。少阳居于表里之间。故为半表半里。邪在少阳。则所入已深。卫气周行一身。故邪气与卫气合则病作。与卫气离则病休。卫气旋转流行。如环无端。
故其寒热之作。必待正邪相遇。所以有往来之不齐也。非若太阳居表之最外一层。营卫所在。邪气入之。
即寒热不休也。其所以寒热者。疟论所谓邪并于阳则阳胜。并于阴则阴胜。阴胜则寒。阳胜则热也。胸胁苦满者。少阳脉之支者。别锐 。下大迎。合于少阳。下颊车。自颈合缺盆以下胸中。贯膈络肝属胆。循胁里。
出气街。其直者从缺盆下腋。循胸过季胁。邪入其经。故胸胁苦满。或胁下痞硬也。胸胁苦满。故默默不欲饮食。然邪在半里。为入阴之渐。且少阳与厥阴相为表里。所以如厥阴证之默默不欲食。及饥不欲食。
或腹中痛也。邪热在胸。故心烦喜呕。或但胸中烦而不呕。或心下筑筑然悸动也。或渴或不渴者。寒热往来。或作或止。即疟论所云或甚或不甚。故或渴或不渴也。邪在半表。故身有微热。少阳之脉下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