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景伤寒补亡论


  涩者死。微者。但发热谵语者。属大承气汤。

  又曰。三阳合病。腹重身重。难以转侧。口不仁面垢。谵语遗尿。

  发汗则谵语。下之。则额上生汗。手足逆冷。若自汗出者。属白虎汤。

  又曰。阳明病。脉浮而紧。咽燥口苦。腹满而喘。发热汗出而不恶寒。反恶热。身重。若发汗则躁。心愦愦而反谵语。若加温针。必怵惕烦躁不得眠。若下之。则胃中空虚。客气动膈。心下懊 。舌上苔者。属栀子豉汤。庞氏根据论云。凡用栀子汤得效。即止后服。病患旧微溏者。不可与之。

  又曰。阳明病。下之。心中懊 而烦。胃中有燥屎者。可攻。其人腹微满。初头硬。后必溏者。不可攻之。若有燥屎者。宜大承气汤。

  又曰。阳明病。下之。其外有热。手足温。不结胸。心中懊 。饥不能食。但头汗出者。属栀子豉汤。

  又曰。太阳病。若吐。若下。若发汗后。微烦。小便数。大便因硬者。与小承气汤和之愈。

  又曰。大汗。若大下利。而厥冷者。属四逆汤。

  又曰。太阳病。下之后。其气上冲者。可与桂枝汤。若不上冲。不得与之。雍曰。不上冲者。根据后三证。用桂枝去芍药加附子汤、桂枝加浓朴杏子汤、葛根黄芩黄连汤。

  又曰。太阳病。下之后。脉促胸满者。(促一作纵)属桂枝去芍药汤。若微恶寒者。桂枝去芍药加附子汤。(本论二证脉经合为一)

  又曰。太阳病。桂枝证。医反下之。利遂不止。脉促(一作纵)者。

  表未解也。喘而汗出者。属葛根黄芩黄连汤。

  又曰。太阳病。下之微喘。表未解也。属桂枝加浓朴杏子汤。

  又曰。伤寒。不大便六七日。头痛有热者。与承气汤。其小便清者。知不在里。仍在表也。当须发汗。若头痛者。必衄。宜桂枝汤。常氏云。疑其误。当用麻黄汤及各半汤取大汗。雍曰。有汗当用桂枝。

  无汗当用麻黄也。详见衄血门中。

  又曰。伤寒五六日。大下之后。身热不去。心中结痛者。未欲解也。属栀子豉汤。

  又曰。伤寒下后。心烦腹满。卧起不安者。属栀子浓朴汤。

  又曰。伤寒。医以丸药大下之。身热不去。微烦者。属栀子干姜汤。

  又曰。伤寒。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身疼痛者。急当救里。后身疼痛清便自调者。急当救表。救里。宜四逆汤。救表。宜桂枝汤。

  又曰。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反二三下之。后四五日。柴胡证仍在者。先与小柴胡汤。呕不止。心下急。其人郁郁微烦者。为未解。可与大柴胡汤下之愈。雍曰。与小柴胡汤。呕止小安者。勿服大柴胡也。

  又曰。伤寒十三日。不解。胸胁满而呕。日晡所发潮热。已而微利。此本柴胡证。下之不得利。今反利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潮热者。实也。先宜服小柴胡汤以解外。后以柴胡加芒硝汤主之。

  又曰。伤寒十三日。过经谵语者。以有热也。当以汤下之。若小便利者。大盒饭硬。而反下利。脉调和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脉当微厥。今反和者。此为内实也。属调胃承气汤。

  又曰。伤寒八九日。下之。胸满烦惊。小便不利。谵语。一身尽重。不得转侧者。属柴胡加龙骨牡蛎汤。

  又曰。火逆下之。因烧针。烦躁者。属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

  又曰。太阳病。脉浮而动数。浮则为风。数则为热。动则为痛。数则为虚。头痛发热。微盗汗出。而更恶寒。表未解也。医反下之。动数变迟。膈内拒痛。(一作头痛即眩)胃中空虚。客气动膈。短气烦躁。

  心中懊 。阳气内陷。心下因硬。则为结胸。属大陷胸证。若不结胸。

  但头汗出。余处无汗。剂颈而还。小便不利。身必发黄。常氏云。可茵陈蒿汤、调五苓散。

  又曰。伤寒五六日。呕而发热者。柴胡汤证具。而以他药下之。

  柴胡证仍在者。复与柴胡汤。此虽已下之。不为逆。必蒸蒸而振。却发热汗出而解。若心下满而硬痛者。此为结胸也。大陷胸汤主之。若但满而不痛。此为痞。柴胡不中与之。属半夏泻心汤。

  又曰。本以下之。故心下痞。与泻心汤。痞不解。其人渴而口燥烦。小便不利者。属五苓散。(脉经云。一方言忍之一日乃愈。)

  又曰。伤寒中风。医反下之。其人下利日数十行。谷不化。腹中雷鸣。心下痞硬而满。干呕。心烦不得安。医见心下痞。谓病不尽。复下之。其痞益甚。此非结热。但以胃中虚。客气上逆。故使硬也。属甘草泻心汤。

  又曰。伤寒。服汤药。下利不止。心下痞硬。服泻心汤已。复以他药下之。利不止。医以理中与之。利益甚。理中者。理中焦。此利在下焦。服赤石脂禹余粮汤。复利不止者。当利其小便。庞氏云。可五苓散。

  又曰。太阳病。外证未除而数下之。遂协热而利。利下不止。心下痞硬。表里不解者。属桂枝人参汤。

  又曰。下后。不可更行桂枝汤。汗出而喘。无大热者。属麻黄杏子甘草石膏汤。

  又曰。病患无表里证。发热七八日。脉虽浮数者。可下之。假令已下。脉数不解。合热则消谷善饥。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有瘀血也。

  属抵当汤。

  又曰。若脉数不解。而下不止。必协热。便脓血。

  又曰。本太阳病。医反下之。因而腹满时痛者。属太阴也。桂枝加芍药汤主之。大实痛者。属桂枝加大黄汤。

  又曰。伤寒六七日。大下后。寸脉沉而迟。手足厥冷。下部脉不至。咽喉不利。吐脓血。泄利不止者。为难治。属麻黄升麻汤。

  又曰。伤寒本是自寒下。医复吐下之。寒格。更逆吐下。若食入口即出。属干姜黄芩黄连人参汤。此证根据脉经定。

  千金翼曰。大下后。口燥者。里虚故也。

  庞氏曰。因发汗时。汗出如水漏下。还复汗少。喘促不止。脉促而按之濡者。合当汗而解。脉促而按之实者死。若脉浮。手足微厥。

  面垢唇青。昏愦而喘者。阴阳未和。气阻升降。宜服顺阴阳五味子汤。

  又曰。发汗。或下后。痞满。或成结胸。气塞不通。宜槟榔散。

  卷十二

  病可温十三条

  雍曰。仲景本论门自三阴三阳。至发汗吐下以后证而终。自病可温以下。本论原无门目。其论说皆仲景之言。其见于三阳三阴诸门者。王叔和重出于脉经以备仓猝寻按。今根据脉经所撰录诸后。

  仲景曰。大法。冬宜服热药及灸。

  又师曰。病发热头痛。脉反沉。若不瘥。身体疼痛。当救其里。宜温药。四逆汤。雍曰。凡温药。皆用四逆汤。厥脉细者。宜当归四逆汤。凡脉微欲绝。及脉不出者。通脉四逆汤。内有久寒者。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主之。

  又曰。下利腹胀满。身体痛。先温其里。宜四逆汤。

  又曰。自利不渴者。属太阴。以其脏有寒故也。当温之。宜四逆辈。

  又曰。少阴病。其人饮食入口则吐。心中温温欲吐。复不能吐。

  始得之。手足寒。脉弦迟。若膈上有寒饮。干呕者。不可吐。当温之。

  宜四逆汤。

  又曰。少阴病。脉沉者。急温之。宜四逆汤。

  又曰。下利。欲食者。就当温之。

  又曰。下利。脉迟紧。为痛未欲止。当温之。得冷者。满而便肠垢。

  又曰。下利。其脉浮大。此为虚。以强下之故也。设脉浮革。因尔肠鸣。当温之。宜当归四逆汤。

  又曰。少阴病。下利。脉浮涩者。必呕。汗出必数。更衣反少。当温之。

  又曰。伤寒。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身体疼痛。急当救里。

  宜温之以四逆汤。

  庞氏以凡病发热头疼。脉反沉。若不瘥。身体疼痛者。脉浮迟。

  表热里寒。下利清谷者。汗出热不去。内拘急。支节疼。四逆者。下利。厥逆恶寒者。下利。腹痛胀满。身疼痛。脉浮者。凡五证。先用四逆汤温其里。得利止。乃可随证用药攻表也。

  卷十二

  病不可灸七条

  仲景曰。微数之脉。慎不可灸。因火为邪。则为烦逆。追虚逐实。

  血散脉中。火气虽微。内攻有力。焦骨伤筋。血难复也。常氏云。宜桂枝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欲其有汗。宜柴胡桂枝汤。

  又曰。脉浮。当以汗解。而反灸之。邪无从出。因火而盛。病从腰以下必重而 。名为火逆。若欲自解。当先烦。乃有汗。随汗而解。何以知之。脉浮。故知汗出当解。

  又曰。火逆下之。因烧针烦躁者。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主之。

  又曰。脉浮热甚而灸之。此为实。实以虚治。因火而动。必咽燥吐血。

  又曰。伤寒脉浮。医以火迫劫之。亡阳惊狂。卧起不安者。桂枝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

  庞氏曰。灸及烧针之后证以火劫者。并宜火劫法治之。烦躁惊及狂。用六石风引汤尤良。柴胡加龙骨牡蛎汤亦通用。

  又曰。不当灸而误灸。令火邪入腹。干错五脏。重加烦死。雍曰。

  凡火邪逆证者。宜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

  卷十二

  病可灸八条

  仲景曰。烧针令其汗。针处被寒。核起而赤者。必发奔豚。气从少腹上冲心者。灸其核上一壮。与桂枝加桂汤。更加桂。

  又曰。少阴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恶寒者。当灸之。

  又曰。少阴病。吐利。手足不逆冷。反发热者。不死。脉不至者。

  灸少阴七壮。雍曰。凡灸少阴下利诸证。皆兼服四逆汤。

  又曰。少阴病。下利。脉微涩。呕而汗出。必数更衣。反少。当温其上。灸之。一云。灸厥阴五十壮。(当灸百会)

  又曰。诸下利。皆可灸足大都五壮。(一云七壮)商邱阴陵泉皆三壮。

  又曰。下利。手足厥无脉。灸之不温。脉不还。反微喘者死。少阴负趺阳者为顺也。

  又曰。伤寒脉促。手足厥逆。可灸之。为灸少阴厥阴。主逆。

  庞氏曰。当灸不灸。令病患冷结。久而弥固。气冲心必死。

  卷十二

  病不可刺八条

  雍曰。脉经与可刺不可刺二门所载素问灵枢经语又有异者。今改从本经。字有当者。即从脉经。仍据所出之处。以别非仲景之言。

  灵枢经曰。九刺之禁。新内勿刺。已刺勿内。大怒勿刺。已刺勿怒。方醉勿刺。已刺勿醉。大劳勿刺。已刺勿劳。大饥勿刺。已刺勿饥。大渴勿刺。已刺勿渴。大惊大恐。必定其气。乃刺之。

  又曰。粗工勿察。是谓伐身。

  灵枢又曰。毋刺 之热。毋刺漉漉之汗。毋刺浑浑之脉。此刺病与脉相逆者。

  又曰。五脏之 出于背者。灸之则可。刺之则不可。

  灵枢又曰。热病身热甚。阴阳皆静(脉经作争)者。勿刺之。其可刺者。急取之。不汗出则泄。所谓勿刺者。有死征也。

  灵枢又曰。上工刺其未生者也。其次刺其未盛者也。其次刺其已衰者也。脉经云。粗工逆此。谓之伐形。

  灵枢又曰。热病不可刺者有九。一曰。汗不出。大颧发赤。哕者死。二曰。泄而腹满甚者死。三曰。目不明。热不已者死。四曰。老人婴儿。热而腹满甚者死。五曰。汗不出。吐下血者死。六曰。舌本烂。

  热不已者死。七曰。咳而衄。汗不出。出不至足者死。八曰。髓热者死。九曰。热而痉者死。凡此九者。不可刺也。脉经无此。素问灵枢禁不刺者甚多。详见补亡禁刺门。

  仲景曰。太阳伤寒者。加温针必惊也。常氏云。宜服救逆汤。

  卷十二

  病可刺二十九条

  仲景曰。太阳病。头疼至七日自愈者。其经竟故也。(竟字仲景作尽)若欲再作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庞氏云补三里穴)

  又曰。太阳病。初服桂枝汤。而反烦不解者。当先刺风池风府。

  却与桂枝汤则愈。

  又曰。伤寒腹满而谵语。寸口脉浮而紧者。此为肝乘脾。名曰纵。刺期门。

  又曰。伤寒发热。啬啬恶寒。其人大渴。欲饮水浆者。其腹必满。

  若自汗出。小便利。其病欲解。此肝乘肺也。名曰横。刺期门。

  又曰。阳明病。下血谵语。此为热入血室。但头汗出者。当刺期门。随其实而泻之。 然汗出则愈。

  又曰。妇人中风。发热恶寒。经水适来。得之七八日。热除。脉迟身凉。胸胁下满。如结胸状。谵语。此为热入血室。当刺期门。随其实而泻之。叔和曰。平病云。热入血室。无犯胃气及上二焦。雍曰。与此相反。岂谓药不谓针耶。

  又曰。太阳与少阳并病。头痛。颈项强而眩。时如结胸。心下痞硬。当刺大椎第一间肺俞肝俞。慎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脉弦。五日不止。当刺期门。

  又曰。少阴病。下利便脓血。可刺。

  又曰。妇人伤寒怀身。腹满不得小便。从腰以下重。如有水气状。怀身七月。太阴当养不养。此心气实。当刺。泻劳宫及关元。小便利则愈。

  又曰。伤寒喉痹。刺手少阴。在脘。当小指后动脉是也。针入三分。补之。素问曰。有病身热汗出。烦满不为汗解。此为何病。岐伯曰。汗出而身热者。风也。汗出而烦满不解者。厥也。病名曰风厥。巨阳主气。故先受邪。少阴与其为表里也。得热则上从之。从之则厥也。表里刺之。饮之汤剂。雍曰。此伤寒感异气变而为风厥也。宜刺太溪、昆仑。服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

  灵枢经曰。热病三日。气口静。人迎躁者。取之诸阳。五十九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