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知录集释

  三以天下让
  皇矣之诗曰,帝作邦作对,自太伯王季。则泰伯之时,周日以强大矣。乃托之采药,往而不反。当其时,以国让也。而自后日言之,则以天下让也。【原注】犹南宫适谓稷躬稼而有天下。当其时,让王季也。而自后日言之,则让于文王武王也。有天下者在三世之后而让之者,在三世之前,宗祧不记其功,彝鼎不铭其迹,此所谓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者也。路史曰,方太王时,以与王季,而王季以与文王,文王以与武王,皆泰伯启之也,故曰三让。【原注】郑康成注曰,泰伯,周太王之长子,次子仲雍,次子季历。大王见季历贤,又生文王,有圣人表,故欲立之,而未有命。太王疾,泰伯因适吴越采药,太王殁而不反,季历为丧主,一让也。季历赴之,不来奔丧,二让也。免丧之后,遂断发文身,三让也。三让之美,皆隐蔽不着,故人无得而称焉。
  泰伯去而王季立,王季立而文武兴,虽谓之以天下让可矣。太史公序吴世家云,大伯避历,江蛮是适。文武攸兴,古公王迹。甚当。
  高泰伯之让国者,不妨王季,诗之言因心则友是也。述文王之事君者,不害武王,诗之言上帝临女是也。古人之能言如此。今将称泰伯之德,而先以莽操之志加诸太王,岂夫子立言之意哉。朱子作论语或问,不取翦商之说,而蔡仲默传书武成曰,太王虽未始有翦商之志,而始得民心,王业之成实基于此。仲默,朱子之门人,可谓善于匡朱子之失者矣。
  或问曰,太王有废长立少之意,非礼也。泰伯又探其邪志而成之,至于父死不赴,伤毁发肤,皆非贤者之事。就使必于让国而为之,则亦过而不合于中庸之德矣。其为至德何邪?曰,太王之欲立贤子圣孙,为其道足以济天下,而非有爱憎之间,利欲之私也。是以泰伯去之而不为狷,王季受之而不为贪。父死不赴,伤毁发肤,而不为不孝。盖处君臣父子之变,而不失乎中庸,此所以为至德也,其与鲁隐公吴季子之事盖不同矣。【原注】此说本之伊川先生。
  有妇人焉
  予有乱臣十人,同心同德。此陈师誓众之言,所谓十人,皆身在戎行者。而太姒、邑姜自在宫壸之内,必不从军旅之事,亦必不并数之以足十臣之数也。古人有言曰,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方且以用妇人为纣罪矣,乃周之功业必藉于妇人乎?此理之不可通,或文字传写之误,【原注】汉博士孔衍言,臣祖安国得壁中古文论语,为改今文。阙疑可也。【原注】书大诰,爽邦由哲,亦惟十人,迪知上帝命。蔡氏亦以为乱臣十人。
  季路问事鬼神
  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左右就养无方,故其祭也,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未知生,焉知死?人之生也直,故其死也,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原注】文信公正气歌。可以谓之知生矣。孔曰成仁,孟曰取义,而今而后,庶几无愧。【原注】衣带赞。可以谓之知死矣。
  不践迹
  服尧之服,诵尧之言,行尧之行,所谓践迹也。先王之教,若说命所谓学于古训,康诰所谓绍闻衣德言,以至于诗书六艺之文,三百三千之则,有一非践迹者乎?善人者,忠信而未学礼,笃实而未日新,虽其天资之美,亦能暗与道合。而足己不学,无自以入圣人之室矣。治天下者亦然。故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不然,则以汉文之几致刑措,而不能成三代之治矣。
  异乎三子者之撰
  夫子如或知尔之言,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也。曾点浴沂咏归之言,素贫贱行乎贫贱,君子无入而不自得也。故曰,异乎三子者之撰。
  去兵去食
  乃积乃仓,乃裹糇粮,于橐于囊。国所以足食,而不待豳土之行也。备乃弓矢,锻乃戈矛,砺乃锋刃,无敢不善。国所以足兵,而不待淮夷之役也。苟其事变之来而有所不及备,则●鉏白梃可以为兵,而不可阙食以修兵矣。糠核草根可以为食,而不可弃信以求食矣。古之人有至于张空弮,罗雀鼠,而民无贰志者,非上之信有以结其心乎?此又权于缓急轻重之间,而为不得已之计也。明此义,则国君死社稷,大夫死宗庙,至于舆台牧圉之贱莫不亲其上,死其长,所谓圣人有金城者,此物此志也。岂非为政之要道乎?孟子言制梃以挞秦楚,亦是可以无待于兵之意。
  古之言兵,非今日之兵,谓五兵也。故曰,天生五材,谁能去兵。世本,蚩尤以金作兵,一弓二殳三矛四戈五戟。周礼司右五兵注引司马法曰,弓矢围,殳矛守,戈戟助是也。诘尔戎兵诘此兵也,踊跃用兵用此兵也。无以铸兵【原注】左氏僖公十八年传。铸此兵也。秦汉以下,始谓执兵之人为兵。如信陵君得选兵八万人,项羽将诸侯兵三十余万,见于太史公之书,而五经无此语也。
  以执兵之人为兵,犹之以被甲之士为甲。公羊传,桓公使高子将南阳之甲,立僖公而城鲁。【原注】闵公二年。晋赵鞅取晋阳之甲,以逐荀寅与士吉射。【原注】定公十三年。
  荡舟
  竹书纪年,帝相二十七年,浇伐斟鄩,大战于潍,覆其舟,灭之。楚辞天问,覆舟斟鄩,何道取之?正此谓也。汉时竹书未出,故孔安国注为陆地行舟,而后人因之。【原注】王逸注天问谓,灭斟鄩氏,奄若覆舟,亦以不见竹书而强为之说。【赵氏曰】陆氏释文于丹朱傲云,字又作奡。盖古傲奡通用。宋吴斗南因悟即此荡舟之奡,与丹朱为两人也。盖禹之规戒若但作傲慢之傲,则既云无若丹朱傲矣,何又曰傲虐是作乎?以此知丹朱与奡为两人也。曰罔水行舟,正此陆地行舟之明证也。然则南宫适所引正指丹朱所与朋淫之人。而非寒浞之子,断可识矣。
  古人以左右冲杀为荡陈,【原注】宋书颜师伯传,单骑出荡。孔觊传,每战,以刀盾直荡。其锐卒谓之跳荡,别帅谓之荡主。【原注】陈书高祖纪,荡主戴晃徐宣等。后周书侯莫陈崇传、王勇传有直荡都督,杨绍传有直荡别将。晋书载记,陇上健儿歌曰,丈八蛇矛左右荡,十荡十决无当前。唐书百官志,矢石未交,陷坚突众,敌因而败者曰跳荡。荡舟盖兼此义,与蔡姬之乘舟荡公者不同。【原注】左传僖公三年。
  管仲不死子纠
  君臣之分所关者在一身,华裔之防所系者在天下。故夫子之于管仲,略其不死子纠之罪,而取其一匡九合之功,盖权衡于大小之间,而以天下为心也。夫以君臣之分犹不敌华裔之防,而春秋之志可知矣。【杨氏曰】夫子于管仲之罪,只存而不论,并不曾说仲之无罪。
  有谓管仲之于子纠未成为君臣者,子纠于齐未成君,于仲与忽则成为君臣矣。狐突之子毛及偃从文公在秦,而曰,今臣之子名在重耳,有年数矣。【原注】汉晋以下,太子诸王与其臣皆定君臣之分,盖自古相传如此。若毛偃为重耳之臣,而仲与忽不得为纠之臣,是以成败定君臣也,可乎?又谓桓兄纠弟,此亦强为之说。【杨氏曰】此程子之言,实不然。
  论至于尊周室,存华夏之大功,则公子与其臣区区一身之名分小矣。虽然,其君臣之分故在也,遂谓之无罪,非也。
  予一以贯之
  好古敏求,多见而识。夫子之所自道也,然有进乎是者。六爻之义至赜也,而曰知者观其彖辞,则思过半矣。三百之诗至泛也,而曰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三千三百之仪至多也,而曰礼与其奢也宁俭。十世之事至远也,而曰殷因于夏礼,周因于殷礼,虽百世可知。百王之治至殊也,而曰道二,仁与不仁而已矣。此所谓予一以贯之者也。其教门人也,必先叩其两端,而使之以三隅反。故颜子则闻一以知十,而子贡切磋之言,子夏礼后之问,则皆善其可与言诗,岂非天下之理殊途而同归,大人之学举本以该末乎。彼章句之士,既不足以观其会通,而高明之君子,又或语德性而遗问学,均失圣人之指矣。
  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
  疾名之不称,则必求其实矣,君子岂有务名之心哉。是以干初九之传曰,不易乎世,不成乎名。
  古人求没世之名,今人求当世之名。吾自幼及老,见人所以求当世之名者,无非为利也。名之所在,则利归之,故求之惟恐不及也。苟不求利,亦何慕名?
  性相近也
  性之一字,始见于商书。曰,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若有恒性。恒即相近之义。相近,近于善也。相远,远于善也。故夫子曰,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原注】人之生也直,即孟子所谓性善。
  人亦有生而不善者,如楚子良生子越椒,子文知其必灭若敖氏是也。然此千万中之一耳,故公都子所述之三说,孟子不斥其非,而但曰,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乃所谓善也。盖凡人之所大同,而不论其变也。若纣为炮烙之刑,盗跖日杀不辜,肝人之肉,此则生面性与人殊,亦如五官百骸人之所同,然亦有生而不具者,岂可以一而概万乎?故终谓之性善也。
  孟子论性,专以其发见乎情者言之。且如见孺子入井,亦有不怜者。呼蹴之食,有笑而受之者。此人情之变也。若反从而喜之,吾知其无是人也。
  曲沃卫嵩曰,孔子所谓相近,即以性善而言。若性有善,有不善,其可谓之相近乎?如尧舜,性者也。汤武,反之也。若汤武之性不善,安能反之,以至于尧舜邪?汤武可以反之,即性善之说。汤武之不即为尧舜,而必待于反之,即性相近之说也。孔孟之言一也。
  虞仲
  史记太伯之奔荆蛮,自号句吴。荆蛮义之,从而归之千余家,立为吴大伯。大伯卒,无子,弟仲雍立,是为吴仲雍。仲雍卒,子季简立。季简卒,子叔达立。叔达卒,子周章立。是时周武王克殷,求太伯仲雍之后,得周章。周章已君吴,因而封之,乃封周章弟虞仲于周之北故夏墟,是为虞仲,列为诸侯。按此则仲雍为吴仲雍。而虞仲者,仲雍之曾孙也。殷时诸侯有虞国,诗所云虞芮质厥成者。武王时国灭,而封周章之弟于其故墟,乃有虞仲之名耳。论语,逸民虞仲夷逸。左传,太伯虞仲,太王之昭也。即谓仲雍为虞仲,是祖孙同号,且仲雍君吴,不当言虞,古吴虞二字多通用。【原注】史记赵世家,吴广内其女孟姚。索隐曰,古虞吴音相近,故舜后亦姓吴。诗不吴不敖,汉书武帝纪引作不虞不骜,卫尉衡方碑辞引不吴不扬作不虞不扬。释名,吴,虞也。公羊传定公四年,晋士鞅卫孔圉帅师伐鲜虞。虞本或作吴。石鼓文有吴人,注曰,虞人也。水经注,吴山在汧县西,古之汧山也。国语所谓虞矣。杨用修曰,吴,古虞字省文。如虖之省为乎,樝之省为柤也。今昆山有浦名大虞小虞,俗谓之大吴小吴。窃疑二书所称虞仲,并是吴仲之误。又考吴越春秋,太伯曰,其当有封者,吴仲也。则仲雍之称吴仲,固有征矣。
  汉书地理志,河东郡太阳,吴山在西,上有吴城。【原注】史记秦本纪,昭襄王五十三年,伐魏取吴城。周武王封太伯后于此,【原注】吴祖太伯,故曰太伯后。是为虞公。续汉郡国志,太阳有吴山,上有虞城。【原注】水经注亦作虞城。虞城之书为吴城,犹吴仲之书为虞仲也。杜元凯左氏注亦曰,仲雍支子,别封西吴。
  听其言也厉
  君子之言,非有意于厉也,是曰是,非曰非。孔颖达洪范正义曰,言之决断,若金之斩割。
  居官则告谕可以当鞭朴,行师则誓戒可以当甲兵。此之谓听其言也厉。
  有始有车者其惟圣人乎
  圣人之道,未有不始于洒扫应对进退者也。故曰,约之以礼。又曰,知崇礼卑。
  梁惠王
  史记魏世家,惠王三十六年,卒,子襄王立。襄王元年,与诸侯会徐州,相王也,追尊父惠王为王。而孟子书其对惠王无不称之为王者,则非追尊之辞明矣。司马子长亦知其不通,而改之曰君。【原注】通鉴改孟子作君何必曰利,亦以此。然孟子之书出于当时,不容误也。杜预左传集解后序言,哀王于史记,襄王之子,惠王之孙也。惠王三十六年卒,而襄王立。立十六年卒,而哀王立。古书纪年篇,惠王三十六年改元,从一年始至十六年,而称惠成王卒,即惠王也。疑史记误分惠成之世以为后三年也。哀王二十三年乃卒,故特不称谥,谓之今王。【原注】作书时未卒,故谓之今王。今按惠王即位三十六年,称王,改元,又十六年卒,而子襄王立,即纪年所谓今王,无哀王也。襄哀字相近,史记分为二人,误耳。【梁氏云】观孟子本书,当是晚始游魏,故魏王尊之为叟,必在惠王改元之十五六年间,以魏襄为哀,犹十二侯表以秦哀公陈哀公为襄公也。
  秦本纪,秦惠文王十四年,更为元年。此称王改元之证,又与魏惠王同时。
  魏世家,襄王五年,予秦河西之地。七年,魏尽入上郡于秦。今按孟子书,惠玉自言西丧地于秦七百里,乃悟史记所书襄王之年,即惠王之后五年,后七年也,以孟子证之而自明者也。
  据纪年,周慎靓王之二年,而魏惠王卒。其明年,为魏襄王之元年。又二年,燕王哙让国于其相子之。又二年,为赧王之元年,齐人伐燕,取之。又二年,燕人畔。与孟子之书先梁后齐,其事皆合。然孟子在二国皆不久,书中齐事特多,又尝为卿于齐,当有四五年。若适梁,乃惠王之末,而襄王立即行,故梁事不多。谓孟子以惠王之三十五年至梁者,误以惠王之后元年为襄王之元年故也。【原注】史记及孟子序说谓梁惠王之三十五年,孟子至梁。其后二十三年,齐人伐燕,而孟子在齐者,非。卫嵩曰,孟子游历先后虽不可考,以本书证之,当是自宋归邹,由邹之任之薛之滕,而后之梁、之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