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正蒙注

  凡天下之物,一皆阴阳往来之神所变化。物物有阴阳,事亦如之。其小大、吉凶、善恶之形,知其所屈,而屈此者可以伸彼,知其所伸,而伸者必有其屈;以同相辅,以异相治,以制器而利天下之用,以应事而利攸往之用,以俟命而利修身之用,存乎神之感而已。神者,不滞于物而善用物者也。
  独见独闻,虽小异,怪也。出于疾与妄也;共见共闻,虽大异,诚也,出阴阳之正也。
  目眚则空中生华,风眩则蝉鸣于耳,虽事所可有,而以无为有,非其实也。妄人之说,不仰观俯察,鉴古知今,而唯挟偶然意见所弋获,而据为道教与之同也。疾风迅雷,非常之甚矣。而共见共闻,阴阳之正,运于太虚,人不能察尔,放君伐暴,成非常之事;制礼作乐,极非常之观,皆体阴阳必然之撰,晓然与天下后世正告之而无思不服。
  贤才出,国将昌;子孙才,族将大。
  神气先应之也。于此可征鬼神之不掩。
  人之有息,盖刚柔相摩、乾坤阖辟之象也。
  一屈一伸,交相为感,人以之生,天地以之生人物而不息,此阴阳之动几也。动而成乎一动一静,然必先有乾坤刚柔之体,而后阖辟相摩,犹有气而后有呼吸。
  寤,形开而志交诸外也;梦,形闭而气专乎内也。
  开者,伸也,闭者,屈也。志交诸外而气舒,气专于内而志隐,则神亦藏而不灵。神随志而动止者也。
  寤,所以知新于耳目;梦,所以缘旧于习心。
  开则与神化相接,耳自为心效日新之用;闭则守耳目之知而困于形中,习为主而性不能持权。故习心之累,烈矣哉!
  医谓饥梦取,饱梦与,凡寤梦所感,专语气于五藏之变,容有取蔫尔。
  形闭而神退听于形,故五脏之形有欣厌,心亦随之而结为妄,形滞而私故也。形为神用则灵,神为形用则妄。
  声者,形气相轧而成。
  触而相迫曰轧。
  两气者,谷响雷声之类;
  锐往之气与空中固有之气相触而成也。
  两形者,桴鼓叩击之类。
  两形相触也。然运桴而气亦随之,迫于鼓而发声,则亦无非气也。声之洪纤者,形之厚薄疏密,其气亦殊感。
  形轧气,羽、扇、敲矢之类;
  敲,音雹,鸣镝也。三者形破气,气为之鸣。
  气轧形,人声笙簧之类。
  气出而唇舌、匏竹敛之纵之以激成响,气发有洪纤,体有通塞之异,而气之舒疾宣郁亦异。
  是皆物感之良能,人皆习之而不察者尔。
  不感则寂,感则鸣,本有可鸣之理,待动而应之必速。良能,自然之动几也。
  形也,声也,臭也,味也,温凉也,动静也,六者莫不有五行之别,同异之变,皆帝则之必察者与!
  温凉,体之觉;动静,体之用。五行之神未成乎形者,散寄于声色臭味气体之中,人资以生而为人用;精而察之,条理具,秩序分焉,帝载之所以信而通也。知天之化,则于六者皆得其所以然之理而精吾义,然亦得其意而利用,而天理之当然得矣。若一一分析以配合于法象,则多泥而不通。张子约言之而邵子博辨之,察帝则以用物,以本御末也,观物象以推道,循末以测本也,此格物穷理之异于术数也。
诚明篇
  前篇统人物而言,原天所降之命也。此篇专就人而发,性之蕴于人所受而切言之也。《中庸》曰“天命之谓性”,为人言而物在其中,则谓统人物而言之可也。又曰“率性之谓道”,则专乎人而不兼乎物矣。物不可谓无性,而不可谓有道,道者人物之辨,所谓人之所以异于禽兽也。故孟子曰“人无有不善”,专乎人而言之,善而后谓之道;泛言性,则犬之性,牛之性,其不相类久矣。尽物之性者,尽物之理而已。虎狼噬人以饲其子,而谓尽父子之道,亦率虎狼之性为得其道而可哉?禽兽,无道者也;草水,无性者也;唯命,则天无心无择之良能,因材而笃,物得与人而共者也。张子推本神化,统动植于人而谓万物之一源,切指人性,而谓尽性者不以天能为能,同归殊途,两尽其义,乃此篇之要旨。其视程子以率性之道为人物之偕焉者,得失自晓然易见;而抉性之藏,该之以诚明,为良知之实,则近世窃释氏之沈,以无善无恶为良知者,其妄亦不待辨而自辟。学者欲知性以存养,所宜服膺也。
  诚明所知,乃天德良知,
  仁义,天德也。性中固有之而自知之,无不善之谓良。
  非闻见小知而已。
  行所不逮,身所不体,心所不喻,偶然闻一师之言,见一物之机,遂自以为妙悟,小知之所以贼道。
  天人异用,不足以言诚;
  理,天也;意欲,人也。理不行于意欲之中,意欲有时而逾乎理,天人异用也。
  天人异知,不足以尽明。
  因理而体其所以然,知以天也;事物至而以所闻所见者证之,知以人也。通学识之知于德性之所喻而体用一源,则其明自诚而明也。
  所谓诚明者,性与天道,不见乎小大之别也。
  通事物之理、闻见之知与所性合符,达所性之德与天合德,则物无小大,一性中皆备之理。性虽在人而小,道虽在天而大,以人知天,休天于人,则天在我而无小大之别矣。
  义命合一存乎理,
  义之所在即安之为命,唯贞其常理而已。
  仁智合一存乎圣,
  天德本合,徇其迹者或相妨也。圣人与时偕行,至仁非柔,大智非察,兼体仁智而无仁智之名。如舜好问好察,智也;隐恶扬善,仁也,合于一矣。
  动静合一存乎神,
  静动异而神之不息者无间。圣能存神,则动而不离乎静之存,静而皆备其动之理,敦诚不息,则化不可测。
  阴阳合一存乎道,
  太和所谓道,阴阳具而无倚也。
  性与天道合一存乎诚。
  诚者,神之实体,气之实用,在天为道,命于人为性,知其合之谓明,体其合之谓诚。
  天所以长久不已之道,乃所谓诚。
  气化有序而亘古不息,惟其实有此理也。
  仁人孝子所以事夭成身,不过不已于仁孝而已。
  实知之,实行之,必欲得其心所不忍不安,终身之慕,终食之无违,信之笃也。
  故君子诚之为贵。
  有不诚,则乍勇于为而必息矣;至诚则自不容已,而欲致其诚者,惟在于操存勿使间断,己百己千,勉强之熟而自无不诚矣。
  此章直指立诚之功,特为深切著明,尤学者之所宜加勉。
  诚有是物,则有终有始;
  天道然也,生之必成之,四时序而百物成。
  伪实不有,何终始之有,故曰“不诚无物”。
  人为之伪,意起而为之,意尽而止,其始无本,其终必忒。物,谓事也;事不成之谓无物。
  “自明诚”,由穷理而尽性也;“自诚明”,由尽性而穷理也。
  存养以尽性,学思以穷理。
  性者,万物之一源,非有我之得私也。
  性以健顺为体,本太虚和同而化之理也,由是而仁义立焉,随形质而发其灵明之知,则彼此不相知而各为一体,如源之分流矣;恃灵明之知发于耳目者为己私智,以求胜于物,逐流而忘源矣。
  惟大人为能尽其道,是故立必俱立,知必周知,爱必兼爱,成不独成。
  能安其所处为立,各效其材以有用为成。
  彼自蔽塞而不知顺吾理者,则亦末如之何矣?
  己私成,则虽有至教,不能移矣。
  此章统万物于一源,溯其始而言之,固合人物而言;而曰立,曰成,则专乎人之辞尔。知之必有详略,爱之必有区别,理一分殊,亦存乎其中矣。亲疏贵贱之不同,所谓顺理也;虽周知博爱而必顺其理,盖自天命以来,秩序分焉,知其一源,则必知其分流。故穷理尽性,交相为功,异于墨、释之教,漫灭天理之节文而谓会万物于一己也。
  天能为性;人谋为能。
  天能者,健顺五常之体;人谋者,察识扩充之用也。
  大人尽性,不以天能为能,而以人谋为能,
  大人不失其赤子之心,而非孤守其恻隐、羞恶、恭敬、自然之觉,必扩而充之以尽其致,一如天之阴阳有实,而必于阖辟动止神运以成化,则道弘而性之量尽矣,盖尽心为尽性之实功也。
  故曰“天地设位,圣人成能”。
  天地有其理,诚也;圣人尽其心,诚之者也。
  尽性,然后知生无所得,
  非己之私得。
  则死无所丧。
  理明义正而道不缺,气正神清而全归于天,故君子之生,明道焉尔,行道焉尔,为天效动,死则宁焉。丧者,丧其耳目口体,而神无损也。
  未尝无之谓体,体之谓性。
  无则不可为体矣。人有立人之体,百姓日用而不知尔,虽无形迹而非无实;使其无也,则生理以何为体而得存邪?仁之于父子,义之于君臣,用也;用者必有体而后可用,以此体为仁义之性。
  天所性者通极于道,
  天所命人而为性者,即以其一阴一阳之道成之。即一非二曰通,此外无杂曰极。人生莫不有性,皆天道也,故仁义礼智与元亨利贞无二道。
  气之昏明不足以蔽之;
  禀气有昏明,则知能有偏全,而一曲之诚即天之诚,故“乍见孺子”之仁,“无受尔汝”之义,必发于情,莫能终蔽也。
  天所命者通极于性,
  命以吉凶寿夭言。以人情度之,则有厚于性而薄于命者,而富贵、贫贱、夷狄、患难,皆理之所察。予之以性,即予之以顺受之道,命不齐,性无不可尽也。
  遇之吉凶不足以戕之;
  性存而道义出,穷通夭寿,何至戕其生理?
  不免乎蔽之戕之者,未之学也。
  任其质而不通其变,惟学有未至,故其端发见而不充,吉凶杂至而失其素。
  性通乎气之外,命行乎气之内。气无内外,假有形而言尔。
  人各有形,形以内为吾气之区宇,形以外吾之气不至焉,故可立内外之名。性命乎神,天地万物函之于虚灵而皆备,仁可以无不达,义可以无不行,气域于形,吉凶祸福止乎其身尔。然则命者私也,性者公也,性本无蔽,而命之戕性,惟不知其通极于性也。
  故思知人不可不知天,尽其性然后能至于命。
  知人,知人道也;知天,知天性也。知性之合于天德,乃知人性之善,明者可诚而昏皆可明;性尽,则无所遇而不可尽吾性之道。由是而知命之通极于性,与天之命我,吉凶无心而无非顺正者同其化矣。
  知性知天,则阴阳鬼神皆吾分内尔。
  知性者,知天道之成乎性;知天者,即性而知天之神理。知性知天,则性与天道通极于一,健顺相资,屈伸相感,阴阳鬼神之性情,皆吾所有事,而为吾职分之所当修者矣。
  天性在人,正犹水性之在冰,凝释虽异,为物一也;
  未生则此理在太虚为天之体性,已生则此理聚于形中为人之性,死则此理气仍返于太虚,形有凝释,气不损益,理亦不杂,此所谓通极于道也。敔按:朱子谓冰水之喻近释,以朱、张论聚散之本体不同也。说详《太和篇》注中
  受光有小大昏明,其照纳不二也。
  此亦以水喻性。形之受性,犹水之受光。水以受光为性,人以通理为性,有小大、昏明者,气禀尔;而曲者可致,浊者可澄,其性本能受也,在学以明善而复初尔。此所谓气有昏明不足以蔽之。
  天良能本吾良能,顾为有我所丧尔。张子自注:明天人之本无二
  体天之神化,存诚尽性,则可备万物于我。有我者,以心从小体,而执功利声色为己得,则迷而丧之尔。孟子言良知良能,而张子重言良能。盖天地以神化运行为德,非但恃其空晶之体;圣人以尽伦成物为道,抑非但恃其虚灵之悟。故知虽良而能不逮,犹之乎弗知。近世王氏之学,舍能而孤言知,宜其疾入于异端也。
  上达反天理,下达徇人欲者与!
  反天理,则与天同其神化;徇人欲,则其违禽兽不远矣。
  性其总,合两也;
  天以其阴阳五行之气生人,理即寓焉而凝之为性。故有声色臭味以厚其生,有仁义礼智以正其德,莫非理之所宜。声色臭味,顺其道则与仁义礼智不相悖害,合两者而互为体也。
  命其受,有则也;
  厚生之用,有盈有诎,吉凶生死因之,此时位之不齐,人各因所遇之气而受之。百年之内,七尺之形,所受者止此,有则而不能过。
  不极总之要,则不至受之分。
  极总之要者,知声色臭味之则与仁义礼智之体合一于当然之理。当然而然,则正德非以伤生,而厚生者期于正德。心与理一,而知吾时位之所值,道即在是,旁通寿夭,皆乐天而安土矣。若不能合一于理,而吉凶相感,则怨尤之所以生也。
  尽性穷理而不可变,乃吾则也。
  性无所不可尽,故舜之于父子,文王之于君臣,极乎仁义而无不可尽。唯其于理无不穷,故吉凶生死,道皆行焉,所遇者变而诚不变,吾之则无往而非天则,非若命之有则,唯所受而不能越也。
  天所自不能已者谓命,不能无感者谓性。
  万类灵顽之不齐,气运否泰之相乘,天之神化广大,不能择其善者而已其不善者;故君子或穷,小人或泰,各因其时而受之。然其所受之中,自有使人各得其正之理,则生理之良能自感于伦物而必动,性贯乎所受不齐之中而皆可尽,此君子之所以有事于性,无事于命也。
  虽然,圣人犹不以所可忧而同其无忧者,有相之道存乎我也。
  君子有事于性,无事于命,而圣人尽性以至于命,则于命不能无事焉。天广大而无忧,圣人尽人道,不可同其无忧,故顽嚣必格,知其不可而必为。是以受人之天下而不为泰,匹夫行天子之事而不恤罪我,相天之不足,以与万物合其吉凶,又存乎尽性之极功,而合两所以协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