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服制通释

  庶子为嫡母之父母兄弟姊妹
  舅
  外祖父母 嫡母  已身【妾婢之子】
  从母
  释曰此即外孙为外祖父母甥为舅为姨之服也为人子者于外祖父母及母舅母姨皆小功五月服虽庶子亦同者葢亦引而进之之义也嫡母死则不服
  母出为继母之父母兄弟姊妹
  舅
  外祖父母 继母  已身【出母之子】
  从母
  释曰母被出或母亡而父别娶是为继母则已以继母为母矣故亦为继母之父母兄弟姊妹服外家服与前同也
  为庶母慈已者
  甲妾【无子】
  乙妾【有子曰庶母父命养正室之子】
  母      已身
  丙妾【有子曰庶母非父命而自乳养丁妾之子为子】丁妾【生子而亡】
  释曰妾子呼其生母为庶母众子呼父有子之妾亦曰庶母众子为庶母本服缌麻庶母或乳养已则为加服小功也











  内外服制通释卷六
  钦定四库全书
  内外服制通释卷七    宋 车垓 撰缌麻三月
  正服
  为族曽祖父族曽祖姑
  族曽祖父
  高祖  曽祖  父  已身
  族曽祖姑
  释曰族曽祖父族曽祖姑者曽祖之亲兄弟姊妹也已为曽祖服齐衰五月矣则宜为曽祖之兄弟姊妹服缌麻三月也
  为兄弟之曽孙
  兄  子  孙  曽孙
  父  已身
  弟  子  孙  曽孙
  释曰兄弟之曽孙侄孙之子也已为侄孙小功矣则宜为侄孙之子缌麻也
  为族祖父族祖姑
  族曽祖父 族祖父
  高祖  曽祖  祖  父  已身
  族曽祖父 族祖姑
  释曰族祖父族祖姑者祖之堂兄弟姊妹也已为祖之亲兄弟姊妹小功矣则宜为祖之堂兄弟姊妹缌麻也
  为从父兄弟之孙
  伯父 从父兄  子  孙
  祖  父  已身
  叔父 从父弟  子  孙
  释曰从父昆弟之孙即堂兄弟之孙也已为堂兄弟之子小功矣则宜为其孙缌麻也
  为族父族姑
  族曽祖父 族祖父 族父
  高祖  曽祖   祖   父 已身
  族曽祖父 族祖父 族姑
  释曰族父族姑者吾父之再从兄弟姊妹吾髙祖之曽孙也故宜无服缌麻
  为从祖兄弟之子【女出嫁则不服族姊妹以下姑及姊妹孙女出嫁并准此】
  伯祖 从祖父 从祖兄 子
  曽祖  祖  父   已身
  叔祖 从祖父 从祖弟 子
  释曰从祖兄弟之子者即已再从兄弟之子父堂兄弟之孙也已为再从兄弟小功矣则宜为其子缌麻也若其女已出嫁则无服
  为族兄弟姊妹【姊妹谓在室者】
  族曽祖父 族祖父 族父 族兄弟
  高祖  曽祖  祖父  父  已身
  族曽祖父 族祖父 族父 族姊妹
  释曰族兄弟姊妹者已之三从兄弟姊妹与已同高祖者也故亦宜为服缌麻
  为曽孙孙
  己身  子  孙  曽孙  元孙释曰曽祖父母为曽孙服缌麻三月而高祖父母为孙亦同若曽孙之当承重者则服不杖期
  为外孙
  外祖身  女  外孙
  释曰外孙者女所生之子也外孙为外祖服小功而外祖为外孙止服缌麻也夫外孙为外祖服小功者由母而推之也故重而外祖为外孙服缌麻者由女而推之也故轻
  为从母兄弟姊妹
  从母【母姊】 子【曰两姨兄弟】
  外祖父母  母  已身
  从母【母妹】 子【曰两姨兄弟】
  释曰即俗所谓两姨兄弟姊妹者也已为姨服小功矣则宜为其子服缌麻也
  为外兄弟
  长姑  姑之子【外兄弟也】
  祖   父   已身
  少姑  姑之女【外姊妹也】
  释曰已于姑之子女所谓外兄弟姊妹者也已为其母服大功而为其子则服缌麻也夫为出嫁姑服大功者由吾父之同气也故重于姑之子女服缌麻者由其父之异姓也故轻
  为内兄弟
  舅  舅之子【内兄弟也】
  外祖父母  母  已身
  舅  舅之女【内姊妹也】
  释曰已于舅之子女所谓内兄弟姊妹者也已为舅服小功矣则宜为其子服缌麻也夫内兄弟与外兄弟皆服缌麻者亲同服亦同也然姑则父之姊妹也舅则母之兄弟也其亲亦同而服乃不同者何也葢姑之服由父之同气推之也故重舅之服由母之异姓推之也故轻
  降服
  为从祖祖父从祖父之为人后者
  从祖祖父 从祖伯父
  曽祖  祖    父    已身
  从祖祖父 从祖叔父【已上并为人后】
  释曰从祖祖父者祖之兄弟已之伯祖叔祖也从祖父者父之堂兄弟已之堂伯堂叔也正服本皆小功之亲今彼既为人后则为降服缌麻也
  为从祖祖姑从祖姑之适人者
  从祖祖姑 从祖姑
  曽祖  祖    父   已身
  从祖祖姑 从祖姑【已上并适人者】
  释曰从祖祖姑者祖之姊妹已之姑婆也从祖姑者父之堂姊妹已之堂姑也在室本皆小功之亲既已适人则为降服缌麻也
  为人后者为从祖祖父从祖祖姑
  从祖祖父
  曽祖  祖   父   已身【为人后者】
  从祖祖姑
  释曰祖之兄弟姊妹已之从祖祖父从祖祖姑即俗呼为伯祖父叔祖父姑婆者是也正服皆小功亲今己既为人后则为降服缌麻也
  女适人者为从祖祖父从祖祖姑
  从祖祖父
  曽祖  祖    父  已身【为人后者】
  从祖祖姑
  释曰説义与前同己在室则皆为小功服今既适人则为降服缌麻也
  为人后者为从祖父从祖姑
  伯祖 从祖父
  曽祖  祖  父   已身【为人后者】
  叔祖 从祖姑
  释曰从祖父者父之堂兄弟已之堂伯叔也从祖姑者父之堂姊妹已之堂姑也侄于此者本皆小功之亲今已既出为人后则为降服缌麻也
  女适人者为从祖父从祖姑
  伯祖  从祖父
  曽祖  祖   父   已身【女适人者】
  叔祖  从祖姑
  释曰説义与前同侄于堂伯叔堂姑本皆小功之亲今已既适人则为降服缌麻也
  为从祖兄弟之为人后者
  伯祖 从祖父 从祖兄【为人后】
  曽祖  祖  父  已身
  叔祖 从祖父 从祖弟【为人后】
  释曰从祖兄弟者即已之再从兄弟也正服本小功之亲今彼既出为人后则为降服缌麻也
  为从祖姊妹适人者
  伯祖  从祖父 从祖姊【适人者】
  曽祖  祖   父   已身
  叔祖  从祖父 从祖妹【适人者】
  释曰从祖姊妹即已之再从姊妹葢与已同曽祖者也在室则皆为小功亲既适人则为降服缌麻也
  为人后者为从祖兄弟姊妹
  伯祖 从祖父 从祖兄弟
  曽祖  祖  父   已身【为人后者】
  叔祖 从祖父 从祖姊妹
  释曰从祖兄弟姊妹亦已之再从兄弟姊妹与己同曽祖者也正服本皆小功之亲今已既出为人后则为降服缌麻也
  女适人者为从祖兄弟姊妹
  伯祖 从祖父 从祖兄弟
  曽祖  祖  父   已身【适人者】
  叔祖 从祖父 从祖姊妹
  释曰説义与前同已于再从兄弟姊妹亦皆小功之亲今已既适人则为降服缌麻也
  为从父兄弟之子为人后者
  伯  从父兄  子【为人后者】
  祖  父  已身
  叔  从父弟  子【为人后者】
  释曰从父兄弟之子者即堂兄弟之子已之堂侄也正服乃小功之亲侄既出为人后则为降服缌麻也
  为从父兄弟之女适人者
  伯   从父兄  女【适人者】
  祖   父   已身
  叔   从父弟  女【适人者】
  释曰从父兄弟之女者即堂兄弟之女已之堂侄女也在室则为小功亲既适人则为降服缌麻也
  为人后者为从父兄弟之子
  伯   从父兄  子
  祖   父   已身【为人后者】
  叔   从父弟  子
  释曰从父兄弟之子已之堂侄与已同祖者也正服本小功亲今既出为人后则为之降服缌麻也
  女适人者为从父兄弟之子
  伯   从父兄  子
  祖   父   已身【适人者】
  叔   从父弟  子
  释曰説义与前同已在室则为小功亲既适人则为降服缌麻也
  为兄弟之孙为人后者
  兄   子   孙【为人后者】
  父   已身
  弟   子   孙【为人后者】
  释曰兄弟之孙者即已之亲侄孙也伯叔祖父为侄孙本小功之亲既出为人后则为降服缌麻也
  为兄弟之孙女适人者
  兄   子   孙女【适人者】
  父   已身
  弟  子    孙女【适人者】
  释曰兄弟之孙女者亦已之亲侄女孙也伯叔祖父子侄女孙本小功服既适人则为降服缌麻也
  为人后者为兄弟之孙
  兄    子  孙
  父   已身【为人后者】
  弟    子   孙
  释曰既义与前同此即伯叔祖父出为人后为亲侄孙降服缌麻也
  女适人者为兄弟之孙
  兄    子   孙
  父   已身【适人者】
  弟    子   孙
  释曰姑婆于亲侄孙本小功服既适人则为降服缌麻也
  为人后者为从父姊妹之适人者
  伯  从父姊【适人者】
  祖   父   已身【为人后者】
  叔   从父妹【适人者】
  释曰从父姊妹者谓亲伯叔之女子堂姊妹也已出为人后于从父姊妹在室者降服小功今彼又适人则为降服缌麻也
  女适人者为从父兄弟之为人后者
  伯   从父兄【为人后者】
  祖   父   已身【适人者】
  叔   从父弟【为人后者】
  释曰从父兄弟者即亲伯叔之子堂兄弟也今既适人而其兄弟又出为人后则为降服缌麻也
  庶子为父后者为其母
  正    一子【亡】
  祖   父
  庶    甲子【承父后重者】
  释曰士之庶子为其所生母本服齐衰三年已既为父后承嫡矣则为其母降服缌麻而于母之父母兄弟姊妹则不服也【言承祖之体主四时祭祀不敢以卑者之服为尊者之祭也】
  为甥为人后甥女适人者
  舅身
  外祖父母 母   甥【男为人后女适人者】
  从母身
  释曰姊妹所生之子皆吾外甥男女也正服乃小功亲今甥既出为人后甥女又适人舅与从母当为降服缌麻也
  甥为人后甥女适人者为本身外祖父母及舅从母
  舅
  外祖父母 母【生身者】 甥身【男为人后女适人者】
  从母
  释曰人子于母之父母兄弟姊妹本小功服今男既为人后女既适人则为之降服缌麻也然为人后者于所后家之外祖父母兄弟姊妹却当为服小功
  为同母异父兄弟为人后姊妹适人者
  甲父【母先嫁之夫】 子女身【母先嫁所生者】
  母
  乙父【母再嫁之夫】 子女身【母再嫁所生者为人后适人者】释曰同母异父兄弟姊妹者説义详见小功条下正服乃小功亲今兄弟既出为人后而姊妹又适人则皆为降服缌麻也
  为人后者女适人者为同母异父兄弟姊妹甲父【母先嫁之夫】 子女身【母先嫁所生者】
  母
  乙父【母再嫁之夫】 子女身【母再嫁所生者为人后适人者】释曰既义与前同已既出为人后而姊妹又适人则皆为降服缌麻也
  义服
  为族曽祖母
  族曽祖母
  高祖  曽祖  祖  父  已身
  族曽祖母
  释曰族曽祖母者吾曽祖兄弟之妻俗呼为太伯祖母太叔祖母者也曽侄孙为之义服缌麻
  为夫兄弟之曽孙
  夫兄  子  孙  曽孙
  夫父母 妻身
  夫弟  子  孙  曽孙
  释曰即所谓太伯祖母太叔祖母为曽侄孙报服缌麻也
  为族祖母
  族曽祖父 族祖母
  高祖  曽祖  祖   父  己身
  族曽祖父 族祖母
  释曰族祖母者即祖之从父兄弟之妻所谓亲堂伯祖母叔祖母也已以堂侄孙为之义服缌麻三月
  为夫从父兄弟之孙
  夫伯父 夫从兄  子  孙
  夫祖  夫父  妻身
  夫叔父 夫从弟  子  孙
  释曰即前条所谓亲堂伯祖母叔祖母为堂侄孙报服缌麻也
  为族母
  族曽祖父 族祖父 族伯母
  高祖  曽祖   祖   父 已身
  族曽祖父 族祖父 族叔母
  释曰族母者即父再从兄弟之妻葢已以族侄为族伯母族叔母义服缌麻也
  为夫从祖兄弟之子
  夫伯祖 从伯父 从祖兄 子【曰再从侄】
  夫曽祖 夫祖  夫父  妻身
  夫叔祖 从叔父 从祖弟 子【曰再从侄】
  释曰此即前条所谓族伯母族叔母为夫再从侄报服缌麻
  为众孙妇
  孙妇【众】
  祖身   子   孙妇【众】
  孙妇【众】
  释曰除嫡孙妇外余皆为众孙妇葢祖父母为嫡孙妇服小功则宜为众孙妇服缌麻也
  为庶母
  甲妾【曰庶母】 子
  父正室      子身
  乙妾【曰庶母】 子
  释曰子谓父生子之妾为庶母子于庶母本无情分然庶母而生子则父之所爱也爱父之所爱孝也故众子宜为庶母服缌麻
  为乳母
  乳母     子身
  释曰乳母者谓乳养己者也乳母虽他人而于己则有乳哺之恩矣故亦为之义服缌麻也
  为壻
  外舅姑身   壻
  释曰説文云壻者女之夫也妇翁为壻义服缌麻而壻与妇翁服亦同也或谓翁壻相与情分似不薄而服制若是之轻何也葢先王制服唯本宗为重于异姓则轻之与壻本异姓也况一以妻而亲一以女而亲又其相聚之日少而相违之日多服由是而推宜乎其缌也或者又谓舅甥亦异姓而服则小功何也葢舅之服由母而推甥之服由姊妹而推故其重加于翁壻一等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