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氏文通

是则「云」字皆可训作「谓」。「云」在句首,解释前文也,「云」殿句尾者,重述前言也。故述人口气皆以「云」字为煞者,犹云「以上所速有如此」者。⑨
①「谓」「言」「云」诸字,马氏在【3.4.2.6】节说:‘凡「谓」「言」诸动字,训「是为」「解为」之意者,则先后两语所次必同。’所举之例与本节多所重复。而本节却说:‘「谓」「言」诸动字后,所有顿、读皆为止词。’既为止词,则居宾次,与前同次之说矛盾。
○2章云:释词亦解为「其奈君何」。马氏以「君」为「君道」,似误。
○3章引经传释词卷五云:‘「言」,「云」也,语词也。语言之「言」谓之「云」,语词之「言」亦谓之「云」。「德言盛,礼言恭」,谓君子劳谦,德盛礼恭也。「言」,语词。
○4章云:说见经传释词卷三。刊误云:‘王氏释「云」为「有」,是也。马说非。’
○5章云:释词卷三云:‘「云」,犹「或」也。「或」与「有」,古同声而通用,故「云」训为「有」,又训为「或」。’又云:‘「云」犹「如」也。「如」与「或」义相近。’因引檀弓以证列子。马氏以「谓或至于大病」训「云至于大病」,似仍本释词。
○6章云:说见助字辨略卷一。
○7章引释词卷三云:‘「云」,语中助词也。’
○8章引史记集解:‘瓒曰:「云」,足句之辞。’
○9马氏将所有「云」字都作动字解说,殊觉勉强。且从[214]到[217]诸例的「云」字用法也都是罕见的。
【5.2.5】止词后乎外动字者,常也。惟外动字加弗辞,或起词为「莫」「无」①诸泛指代字,②其止词为代字者,皆先动字。
外动字加「不」「未」「毋」。
[230]论先进:居则曰不吾知也。——「知」外动字,加「不」字以弗之,其止词「吾」字,代字也,故先之。
[231]汉李广传:匈奴必以我为大军之诱,不我击。——「不我击」者,犹云「不击我」也。
[232]史吴太伯世家:季子虽来,不吾废也。——皆同上。
[233]论学而: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
[234]又里仁:我未之见也。
[235]又先进:未之能行。
[236]又子路:虽不吾以。
[237]又先进:毋吾以也。
[238]又学而: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
[239]又阳货:岁不我与。
[240]又子罕:岂不尔思?——诸句,皆有弗辞,其代字止词,则皆先乎动字。
[241]吴语:天若弃吴,必许吾成而不吾足也。
[242]齐语:管子对曰:‘未可,邻国未吾亲也。’
[243]汉贾谊传:此之不为,而顾彼之久行。——「此之不为」者,「不为此」也。与论语公冶长‘吾斯之未能信’句同解,犹云「吾不能信此」也。③「之」者,明其倒文也,见「之」字篇。
[244]左僖七:女专利而不厌,予取予求,不女疵瑕也。
[245]又:无适小国,将不女容焉。
[246]又昭十三:是区区者而不余畀,余必自取之。
[247]又昭二十五:偻句不余欺也。
[248]又昭元:君曰余不女忍杀,宥女以远,勉速行乎,无重而罪。
[249]又襄十四:晋国之命,未是有也。
[250]公隐三:先君之不尔逐可知矣。
[251]公文十四:非吾力不能纳也,义实不尔克也。——诸引同上。
[252]孟离下:望道而未之见。
[253]又滕上:今也父兄百官不我足也。——所引经史皆同。
凡止词为代字,而动字有弗辞者,无不先也。
起词为「莫」。
[254]论里仁:不患莫己知,求为可知也。——「莫己知」者,「莫」为起词,故「己」先于「知」也。
[255]孟滕上:虽使五尺之童适市,莫之或欺。——「莫之或欺」者,「无人欺彼」也。
[256]左昭二十:闻免父之命,不可以莫之奔也,亲戚为戮,不可以莫之报也。——「莫之奔」「莫之报」同上。
[257]又僖二十八:曰:‘莫余毒也已。’
[258]庄逍遥游:而后乃今培风,背负青天而莫之夭阏者。——同上。
[259]礼中庸:驱而纳诸*擭陷阱之中,而莫之知辟也。——言「无人知所以辟之」也。
[260]蜀志诸葛亮传:每自比于管仲乐毅,时人莫之许也。——言「无一人许之」也。
[261]庄人间世:福轻乎羽,莫之知载,祸重乎地,莫之知避。——皆与上同。
名、代先置,非因有弗辞者。
[262]史平原君列传:士不外索,取于食客门下足矣。——「不外索」者,「不求之于外」也。「外」作状字用,则状字先动字者常也,不在此例。
[263]汉贾谊传:德泽亡一有,而怨毒盈于世。——「亡一有」者,「德泽无有一」也。「一」先「有」字,然「一」乃约指代字,常先动字,非为有弗辞而然也。
[264]又食货志:趋利如水走下,四方亡择也。——「四方亡择」者,「不择四方」也。「四方」非代字而亦先者,记处之语,用如状字也。
[265]史淮阴侯传:诚能听臣之计,莫若两利而俱存之。——「两」「俱」二字,约指代字,先动字者,例也,非为「莫」字也。
[266]韩上郑相公书:安敢闭蓄以为私恨,不一二陈道。——「一二」者,亦约指代字也。
[267]又张如墓志铭:谁之不如,而不公卿。——「谁之不如」者,「不如谁」也。「谁」先「如」者,询问代字也,非为「不」字也,且有「之」字,所以明其为倒文也。然则止词之先乎动字者亦多术矣,不可不辨。
○1下面引例中没有起词是「无」的。
○2「莫」「无」,【2.5.3.2】节称为约指代字,此又称泛指代字,前后不一致。
○3[243]「此之不为」及论公冶「斯之未能信」及[267]的「谁之不如」,均属止词前置并加「之」字作标志的句式,与他例不全同。
【5.2.6】有弗辞而代字止词不先置,与无弗辞而先置,皆仅见也。
有弗辞而代字止词不先置。
[268]孟告下:为其事而无其功者,髠未尝睹之也。——不曰「髠未之尝睹也」。庄子徐无鬼云‘丘也闻不言之言矣,未之尝言,于此乎言之’,则云「未之尝睹」似无不可。
[269]礼中庸:素隐行怪,后世有述焉,吾弗为之矣。——不曰「吾弗之为矣」。
[270]汉赵充国传:汉果不击我矣。——不曰「不我击矣」。
[271]韩释言:虽有谗者百人,相国将不信之矣。——不曰「将不之信矣」。而是篇又云‘虽进而为之,亦莫之听矣’,句法同而止词之后先无定,然究以先置为常。
无弗辞而代字止词先置。
[272]庄则阳:或之使,莫之为,疑之所假。——犹云「或使之,莫为之,皆出于人之疑心,非眞知」也。「或之使」者,「之」止词,无弗辞而先焉。
[273]左僖四:尔贡包茅之入,王祭不共,无以缩酒,寡人是征;昭王南征而不复,寡人是问。——「是」指上文,乃「征」「问」之止词,无弗辞而先置焉。
[274]韩河中府法曹张墓志铭:若尔吾哀,必求夫子铭,是尔与吾不朽也。——「若尔吾哀」者,「若尔哀吾」也。
[275]又太傅董公行状:诸戎畏我大国之尔与也,莫敢校焉。——「大国之尔与也」者,「大国之与尔也」。
[276]又平淮西碑:曰度,惟汝予同。——言「惟汝同予」也。
[277]又送穷文:惟我保汝,人皆汝嫌。——言「人皆嫌汝」也。
[278]又颂风伯:风伯虽死兮,人谁汝伤。——言「谁人伤汝」也。
[279]又择言解:火既我灾,有水而可伏其焰……水既我患,有土而可遏其流。——言「火既灾我」「水既患我」也。诸引皆代字止词,无弗词而先乎动字,以韵其句法也。
句中有两弗辞者,则先者弗其后者,与无弗辞同,而代字止词亦不先矣。
[280]史魏其列传:后家居长安。长安中诸公莫弗称之。——不曰「莫之弗称」者,以「莫」「弗」两字自相弗也,与句之无弗辞者同,用特识焉。
【5.2.7】凡止词为「自」字「相」字,概谓之自反动字;①其止词先动字者,已见代字篇内。
自反动字有二:外动字前必加「自」字而其意乃达者,如「自怨」「自艾」「自骄」「自纵」等语,盖人凡有「怨」「艾」「骄」「纵」之心,必由就衷发故也;外动字之先加以「自」「相」等字者,以其为止词之故也。如「自称」「自号」「相友」「相望」诸语,盖「号」「称」「友」「望」诸动字,不以「自」「相」等字为止词者常也。惟两者用法无异,故不为特别焉。②
止词为「自」。
[281]孟离上:夫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自侮」者,侮己也,「自」为止词而先之,故「侮」之行,己施之而己受之,谓之自反动字亦可。「自毁」「自伐」准此。
[282]楚语:是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焉?
[283]左宣四:遂归复命而自拘于司败。
[284]又襄二十五:请自刃于庙。
[285]史魏其列传:魏其者沾沾自喜耳。
[286]又商君列传:自胜之谓强。
[287]又任敖列传:张丞相由此自绌。
[288]后汉王丹传:其墯*者耻不致丹,皆兼功自厉。
[289]汉儿宽列传:有廉知自将。——「自将」者,「自卫」也。
[290]又司马迁传:拳拳之忠,终不能自列。——「自列」者,「自明」也。
[291]史信陵君列传:于是公子立自责。
[292]又:意骄矜而有自功之色。——诸引「自」字,皆外动止词而先焉。以是观之,外动字之可以「自」为止词者,难更数也。诚所谓自反动字,如「自悔」「自度」「自忖」者,盖无几也。
止词为「相」。
[293]孟滕下:钻穴隙相窥,踰墙相从。——凡动字前加「相」字者,所以明其非成自一人也。故「相窥」「相从」,言男女两人,先则彼此相窥,后则彼此相从也。
[294]史货殖列传:至治之极,邻国相望,鸡狗之声相闻。
[295]汉吴王濞传:同恶相助,同好相留,同情相求,同欲相趋。——诸「相」字同上。
更有加一转词,介以「与」字以先之者,皆以明交互之意也。
[296]史封禅书:而康后有淫行,与王不相中。——「与王」者转词,而以「与」字为介也。「与王不相中」者,言「康后不与王相得,而王亦不与康后相得」也。
[297]韩上于相公书:故其文章言语,与事相侔。——亦以言「其事与文章言语相等」也,皆以言交互之章也。
故[298]史记张耳陈余列传:两人相与为刎颈交。——「相与」者,但言两人交互而无分彼此也。
○1马氏在外动字下又特设自反动字一类,实无必要。因为所谓「自反」之义,来自「自」字,与动字本身无涉。如将「自」字删去,此诸动字与一般外动字无别。再者,马氏所举止词为「相」的例句,其中的「相」均表交互义,与自反之义不同,尤不应列入自反动字。
○2马氏将自反动字又分为两类:一是必加「自」字其意乃达者,另一是有时以「自」「相」为止词者。这种分别也很牵强。因为,第一类的「怨」「骄」等幷非一定要加「自」字,与第二类的「称」等无别。两者的区别仅仅在于:「怨」「骄」等是表现精神活动的,「称」「号」等是表现一般动作的。

受动字四之二
【5.3】外动字之行,有施有受。受者居宾次,常也。如受者居主次,则为「受动字」,①明其以受者为主也。公羊传庄公二十八年谓:‘春秋伐者为客,伐者为主。’注谓:‘伐人者为客,长言之;见伐者为主,短言之;皆齐人语。’是齐人以「伐」字之声短、声长,以为外动、受动之别。考经籍中凡外动转为受动,约有六式:
【5.3.1】一,以「为」「所」两字先乎外动者。
[299]汉霍光传:卫太子为江充所败。——「败」,外动也,「江充」其起词,「所」字指「卫太子」,而为「败」之止词。故「江充所败」实为一读,今蒙「为」字以为断,犹云「卫太子为江充所败之人」,意与「卫太子败于江充」无异。如此,「江充所败」乃「为」之表词耳。
[300]又陈汤传:汤尚如此,虽复破绝筋骨,暴露形骸,犹复制于唇舌,为嫉妒之臣所系虏耳。——「为嫉妒之臣所系虏」者,犹云「汤为嫉妒之臣所系虏之人」也,不言「汤」者,蒙上文也。「嫉妒之臣所系虏」一读,「系虏」仍外动也,「为」字至「耳」字则句矣。
[301]史李斯列传:微赵君,几为丞相所卖。——二世自言。
[302]又淮阴侯列传:吾悔不用蒯通之计,乃为儿女子所诈。——「吾」,为儿女子所诈者也。
[303]汉王章传:章由是见疑,遂为凤所陷。
[304]又王吉传:夏则为大暑之所暴炙,冬则为风寒之所匽薄。
[305]史老申列传:无为有国者所羁。
[306]又项羽本纪:汉军却,为楚所挤。
[307]汉傅常传:不为州里所称。
[308]又李广传:吏当广亡失多,为虏所生得,当斩。
[309]又:为校尉所辱。
[310]又:武父子亡功德,皆为陛下所成就。
[311]史大宛列传:又为匈奴所败,乃远去。
[312]又游侠列传:穷治所犯,为解所杀,皆在赦前。
[313]又冯唐列传:是以兵破士北,为秦所禽灭。
[314]韩与袁相公书:退勇守专,未为宰物者所识。
[315]又答刘正夫书:若皆与世浮沈,不自树立,虽不为当时所怪,亦必无后世之传也。
[316]又荐侯喜状:自言为阁下所知。——以上所引,皆以「为」「所」二字间于句读,虽施受如常,已若转为受动之意,惟「为」字之起词,隐见无定耳。
[317]又送温处士序:愈縻于兹,不能自引去,资二生以待老。今皆为有力者夺之,其何能无介然于怀邪!——「为有力者夺之」,即「为有力者所夺」也。
愚考先秦诸书,「为」「所」二字连用以成受动者,实鲜见也。
○1受动是外动字的用法问题,马氏把受动字作为一类与外动字、内动字并列,不妥。马氏在本章[333]下也说:‘同一字之可为外动与受动也。’
【5.3.2】二,惟以「为」字先于外动者。
[318]庄天下:道术将为天下裂。——「天下裂」一读,即「天下所裂」也。「天下」,「裂」之起词,其止词乃「所」字,隐而不言。「为」字各种乎读而为断词,其起词「道术」也,句法与前式无异。此则先秦之书常常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