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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四书大全说
上四段原是据现成人品说,非就用力敦行者说。则亦凭空立此一规格,以验学之所至耳。“吾必谓之学矣”六字,是圣学、异端一大界限,破尽“直指人心,见性成佛”一流邪说。于此见子夏笃信圣人处。知此而后知集注之精。
六
双峰云“有子论仁论礼,只说得下面一截”。东阳云“有子是说用礼”。只此二语,见得此章在集注自从本源上别起一番议论,非正释也。
所以然者,以有子说“礼之用,和为贵”,言“为贵”,则非以其体言,而亦不即以用言也。“用”只当“行”字说,故可云“贵”。若“和”竟是用,则不须拣出说“贵”矣。“用”者,用之于天下也。故曰“先王之道”,曰“小大繇之”,全在以礼施之于人而人用之上立论。此“用”字不与“体”字对。“贵”者,即所谓道之美而大小之所共繇也。“ 和”者,以和顺于人心之谓也。用之中有和,而和非用礼者也。有子盖曰:礼之行于天下而使人繇之以应夫事者,唯和顺于夫人之心而无所矫强之为贵;唯其然,斯先王之以礼为小大共繇之道者,以纯粹而无滞也。
集注以从容不迫释“和”之义,则是谓人之用礼,必须自然娴适而后为贵。使然,将困勉以下者终无当于礼,而天下之不能繇礼者多。且先王之道,亦但著为礼而已,未尝有所谓和也。从容不迫者,行礼者之自为之也。必从容不迫而后可为贵,则先王之道非美,待人之和而后美矣。
且所云“和”者,有以德言,则中庸发皆中节之和是也。此则为礼之本,而非礼之用。繇其有和,可使喜、怒、哀、乐之中节,则礼于是起焉。和,性情之德也。礼,天下之达道也。唯和乃中节而礼以达,斯和体而礼用,不得云“礼之用,和为贵”矣。
若云繇吾性之德有礼,仁义礼智,性之四德。而情之德乃有和,则中庸之所谓和者,又情之根夫仁义礼智具足之性以生,而不专倚于礼。且在性之所谓仁义礼智者,有其本而已,继乎天之元亨利贞而得名者也,在率性之前而不在修道之后。今曰“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繇之”,则固指教而言矣。如之何纭纷胶轕,而以此和为性情之德耶?
夫性情之德,则尽人有之。而君子致之者,其功在省察、存养,而乃以经纬乎天地。是所贵在戒惧慎独而不在和,又何以云“礼之用,和为贵”哉?
况乎中庸之言“和”者,又非从容不迫之谓,乃情之不戾于节者也。故彼之言“和” ,乃以赞夫人情中固有之德,而亦以赞君子省察极致、动必中礼之德,故曰“谓之”,而非有所致力之词,以与“敬”相为对者也。未发谓中,已发谓和。可云敬以致中者,以静存之功,主敬为本;则亦当云诚以致和,以动察之功,存诚为要。今此以敬、和相对而言,其可云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敬乎?
礼之为节,具足于喜怒哀乐之未发;而发皆中节,则情以率夫性者也。敬者人事也,和者天德也。繇人事以达天德,则敬以为礼之本,而因以得和。和者德之情也,乐者情之用也。推德以起用,则和以为乐之所自生,而乐以起。此礼乐相因一致之理有然者,故程、范得并言乐而不悖。而有子则固曰:礼原中天下之节,有节则必有和,节者皆以和也;是以礼之用于天下者,使人繇之而人皆安之,非其情之所不堪,亦非其力之所待勉,斯以为贵。故制礼者当知此意,勿过为严束以强天下,而言礼者不得视礼为严束天下之具而贱之。勿过为严束以强天下,先王之道所以无弊,而无小大之可或逾。不得视为严束天下之具而贱之,则以先王之道既尽其美,而小大皆不能逾。原非可云“前识之华”,“忠信之薄”也。
乃非以为严束,而要以和顺夫人心,亦必不废礼之节而后得和,此文质同体之固然者。如有见夫节者之不过以和顺夫心,因以谓节以效和,而所贵非节,则将有如老聃之知礼而反贱礼者。要之,舍礼亦终不能和,而又何以行哉?故东阳以前节为正意,后节为防弊之言,深得有子之旨;非前节重和,后节重节,为两相回互之语也。
有子大旨,只是重礼。前三句谓能知礼意,则洵为贵美而不可废。后四句则以为能达礼意,而或废礼者之防。若夫不知礼之用而可贵者,唯以和故,乃贸贸然以礼为程限,而深其畏葸,以自役而役人,则必将见礼之不足贵,而与于无礼之甚者矣。知其用于天下之本旨,则礼未尝不可损益,以即乎人心;而知人心必于礼得和,而舍礼无和,则虽有可损益,而必不可过乎其节。此斟酌百王、节文自性者所必谨也。
大抵有子在制作上立言,故曰“用”,曰“繇”,曰“行”。是故双峰以为在下面一截说,与前论仁而言行仁一例,而君子之静存动察以立大本而行达道者,固未及也。王阳明疑有子之支离以此,而有子之切事理以立言,终异于姚江之沦于禅者,亦正在此。固不必更就上面一截起论,为头上安头之说矣。
且使从本而言之,则礼固以敬为本,而非以和。若曰“敬之碎底是和”,则和者敬之分体也。此不成义。知敬之分而用之,其于礼必加详,何为不以礼节而不可行哉?且抑与从容不迫之释,自相背戾矣。
要以中庸之所谓和,乃本然德体之天则,此之谓和,乃妙用推行之善道,固不可强合为一。况即集注所云从容不迫者,自非可有意以之为贵而用之。使功未至而机未熟,则有意贵和者,正堕“知和而和”之病。如其必自然得和而后可为贵,则于和之上,又加一自然,而岂不赘欤?矧自然从容不迫者,乃动容周旋中礼,盛德已至之圣符,非可与天下共率繇之,更不必言“为贵”、“为美”,而抑以不节为虑。有子本以言王道,而不以言天德。徒为深入之言,则所在皆成龃龉,此不能强徇集注而废饶、许也。
七
朱子又曰“敬为体,和为用”,须是撇开有子另说方可。朱子自说学,有子自是说道。先王之道,贤者俯就,不肖企及,岂可以君子之为学律之?他言王道者,可与天德合辙,而此必不可。如朱子之意,盖谓未发而主敬,必发而从容不迫,乃为可贵;未发能合,已发能分,乃散应事物而无不宜。以此言之,乌可不知和,乌可不“知和而和”哉?
且中庸章句、语录,括已发未发而一之于敬。愚谓未发功在敬,不显之笃恭是也;发则功在诚,大学之慎独以诚意,中庸之“行之者一”是也。致中者敬之至,致和者诚之功。存养、省察,为学之体;敬以具节而礼明,和以达节而乐备,为学之用。故程、范之说,小异于有子而可相通,而小注朱子所云,则皆成矛盾。
唯“严而泰、和而节”以下一段,集注明切可观。其曰“礼之全体也”,可见章首一 “礼”字,原以体言,而本文“用”字,非与体为对待之词,则从容不迫之义,固不得立矣。“毫厘有差,失其中正”,恰在制作上说,而非生疏拘迫、不能从容之谓差也。拘迫不从容,正是挣扎得不差处。唯制作不和顺于心,而苦人以所难,方成差谬。
朱子此注,与前注早已不同。实则此为谛当,不必更说向深妙处去。云峰乃为割裂而曲徇之,过矣。云峰之笃信,乃以成朱子之失;饶、许之分别,乃以通朱子之穷。故有功先儒者,不在阿也。
为政篇
一
北辰之说,唯程氏复心之言为精当。朱子轮藏心、射糖盘子之喻,俱不似,其云“极似一物横亘于中”,尤为疏矣。
使天之有枢,如车之有轴,毂动而轴不动,则自南极至北极,中闲有一贯串不动的物事在。其为物也,气耶?抑形耶?气,则安能积而不散,凝而不流?若夫形,则天地之闲未有此一物审矣。且形,固能运形而不能运气者也。天枢之于天,原无异体。天之运行,一气俱转,初不与枢相脱,既与同体,动则俱动。特二十八宿、三垣在广处动,北辰在微处动,其动不可见耳。今将一圆盘,点墨记于中心,旋盘使转。盘既动,则其墨记之在中心者,亦东西南北易位矣。特墨记圆纤,不可得而辨也。
夫子将此拟“为政以德”者之治象,取类不虚。“为政以德”而云不动,云无为,言其不恃赏劝刑威而民自正也。盖以施于民者言,而非以君德言也。若夫德之非无为,则与北辰之非不动均也。不显、笃恭之德,原静存、动察之极功。而况“德之为言得”者,即“政之为言正”之意,故言“为”言“以”。如欲正人以孝,则君必行孝道而有得于心;欲正人以慈,则君必行慈道而有得于心。其以此为政也,动之于微而未尝有及于民之事,而理之相共为经纶、气之相与为鼓荡者,以居高主倡,自有以移风易俗而天下动矣。
故其不急于动民者,“北辰居其所”之象也;天下共效其动者,“众星共”之象也。 “居其所”云者,犹言自做自事,无牵带众星之事也。北辰即不为众星须动之故,而彼亦自不容不运之于微。人君即不为人有不正而须正之故,亦自不容不内修其德。各修其所当为,而星之环绕以动者,自与北辰俱转;民之自新不已者,自与人君同正。只此乃德之用微,而其化显。若以轴喻,则脱然两物,故为不动以持毂而迫之转;则是有意不动,以役使群动。此老氏所谓“王侯得一以为天下贞”,阳为静而阴挟之以动,守乎雌以奔走天下之雄。其流为申、韩者,正此道也。此则以无为为德,因正于天下而己无所正,岂以己之正正人之不正之谓乎?是故“居其所”者,非北辰之德也,北辰之势也。
陈氏云“譬为政以德之君”,其说自确,以不云“譬为政所以之德”也。程子曰“为政以德,然后无为”,朱子曰“则无为而天下归之”,无为者,治象也,非德体也。动于微而不动于显,德微,政显。动于独而不动于众。北辰之与君德合者,慎动以不息而已矣。
极论此章,亦不过大学“以修身为本”之意,孟子至诚动物之旨,而特推上下理气感通之机,以显其象于天,见为理之不可易者而已。若更于德之上加一“无为”以为化本,则已淫入于老氏“无为自正”之旨。抑于北辰立一不动之义,既于天象不合,且陷入于老氏“ 轻为重君,静为躁根”之说。毫厘千里,其可谬与?
二
以“志学”为知,“立”为行;“不惑”、“知命”、“耳顺”为知,“从欲不逾矩 ”为行;此乃强将自己立下的柱子栽入圣言内,如炙铁相似,亦能令其微热而津出,究于彼无涉也。
“十五而志于学”是何等志,何等学,乃但以属知!岂但讲习讨论,储以待三十而行之,如苏秦之习为揣摩,须羽毛丰满以高飞乎?“三十而立”又是何等为立!到者地位,所知所行,皆已臻至处,又岂只守著前所知者,埋头行去耶?
只此十五年,是夫子一大段圣功在。“志于学”者,博文、约礼之谓也。圣人于此,不容与学者有异。故其教人,亦以此二者,而曰“可以弗畔”。弗畔,则几于立矣。博合于约,而文皆其心得;约合于博,而礼显于文章:行既定而知益审矣。
东阳所谓“知行并进”者,则亦以此二位而言尔。若过此以往,固不可分知与行,且不可云“知行并进”。圣人之为功者,固非人所易知矣。
盖云知行者,致知、力行之谓也。唯其为致知、力行,故功可得而分。功可得而分,则可立先后之序。可立先后之序,而先后又互相为成,则繇知而知所行,繇行而行则知之,亦可云并进而有功。
乃圣人既立之后:其知也,非待于致也,豁然贯通之余,全体明而大用行也;其行也,非待于力也,其所立者条理不爽,而循繇之则因乎事物之至也。故既立之后,“诚则明矣 ”。明诚合一,则其知焉者即行矣,行焉者咸知矣。颜子之“欲从末繇”者在此,而岂可以 “知行并进”言哉?
乃至于此,其所行者,大端亦不离于“三十而立”之所行。知至而几,知终而存义,其行也有精微而无改徙,是以唯就明言之,而不复就诚言之。然“不惑”则纯乎理而无闲, “知天命”则理无不穷而性无不尽,“耳顺”则闻言无违逆,而于土皆安,“从欲不逾矩” 则于我皆真而知化不贰。故“不惑”、“耳顺”,皆顺乎彼之词,而“知命”、“从欲”,皆达乎此之意。要以所行者听乎知,而其知也愈广大愈精微,则行之合辙者,愈高明愈博厚矣。
故以迹言之,则至于“不惑”以上,而知之事为多。以实求之,则“立”者诚之复,而“不惑”以上,诚之通也。复已极乎知行之至,而通唯穷神知化以为德之盛,非待有所加于行,以至乎昔之所不能至者。
若夫“从心所欲,不逾矩”,固未尝不于德业有可征者。要亦“耳顺”以还,明诚合而无闲,明者一诚,更不可云诚中所生之明矣。
集注分“耳顺”为“不思而中”,“从欲不逾”为“不勉而得”,亦迹似而无实。不思而中,斯不勉而得,是皆“耳顺”之境也。岂不思而中之时,尚有难得之虑哉?故唯胡氏 “心即体、欲即用”之说为当。“即”字速妙。而心之与欲,亦无分界,则体用合,诚明一,如天之非自明而诚矣。
要以“志学”与“立”,圣学固有事于心,而皆著于事;“不惑”以后,虽不离事以为道,而凝德唯心;斯可名为圣德之进,而不可名为学矣。在学则知行分,在德则诚明合。朱子曰“圣人自有圣人底事”,不可以初学之级求,明矣。
三
“耳顺”自就听言上说。集注一“声”字,但因“耳”字上生出,在言者谓之言,闻者谓之声也。除却言语,耳更何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