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衍义补


  《诗》曰(《小雅甫田》之篇):倬(明貌)彼甫(大也)田,岁取十千(万亩之入也)。我取其陈(旧粟也),食我农人,自古有年(丰年也)。

  朱熹曰:“诗言于此大田岁取万亩之入以为禄食,及其积之久而有余,则又存其新而散其旧以食农人,补不足助不给也。盖以自古有年,是以陈陈相因,所积如此,然其用之之节又合宜而有序如此,所以粟虽甚多而无红腐不可食之患也。”

  谢枋得曰:“民生于三代之前其命制乎君,民生于三代之后其命制乎天,吾求其所以制命之道矣。取民常少与民常多,敛散得宜,丰凶有备,新者方收入廪,陈者即取以食农人,补不足、助不给皆取其陈者也,从古以来岂无水旱霜蝗,吾民常如有年者,上之人敛散得其道也。”

  臣按:《甫田》之诗虽是述公卿有田禄者力于农事以奉祭祀之意,章首五句实有以见夫成周盛时取民之义而用民之仁,用之既合其宜,散之又有其序,上有以致天之常稔,下不至弃物于无用。谢枋得所谓“三代以上制民之命在君,三代以下制民之命在天”尤为切至,人君受天命以为生民主,乌可付民命于天而不思所以制之于己哉?制之以己者奈何?盖民以食为命,资货以生,足其食用,则是延其生命也。

  白圭曰:“吾欲二十而取一,何如?”孟子曰:“子之道,貉道也(貉,北方夷狄之国名)。欲轻之于尧舜之道者大貉、小貉也,欲重之于尧舜之道者大桀、小桀也。”

  朱熹曰:“什一而税,尧舜之道也。多则桀、寡则貉,今欲重轻之,则是小貉、小桀而已。”

  胡宏曰:“《易》曰节以制度,必先言中正以通。盖尧舜之道中正而已,重之轻之皆非中也,可行于夷狄不可通于天下,可行于一时不可通行于万世。”

  臣按:上之取于下固不可太过,亦不可不及,观孟子此言,则知人君过取于民固非中正之道,而寡取之亦不得为中正也。虽然与其过也宁不及,苟国家无事、仓廪充刃,或时下诏减除,若汉文帝之三十税一、尽除田租,君子亦不以为非也。

  孟子曰:“有布缕之征、粟米之征、力役之征,君子用其一缓其二,用其二(一时并用二端也)而民有殍,用其三(一时并用三端也)而父子离。”

  尹焞曰:“民为邦本,取之无度则其国危矣。”

  朱熹曰:“征赋之法岁有常数,然布缕取之于夏、粟米取之于秋、力役取之于冬,当各以其时,若并取之则民力有所不堪矣,今两税三限之法亦此意也。”

  臣按:自古征取于民者其目有二、其限有三,唐有两税、宋有三限亦此意,但其名虽同于古而其实则异尔。我朝夏税以五月望开仓而七月终齐足,秋粮以十月朔开仓而十二月终齐足,盖得古人期限之意,惟所谓力役之征则无定制亦无定限焉。夫汉承秦制,有丁口之赋,唐有家调,民不役者计日出绢,宋有身丁绢及丁盐等钱,我朝皆无之,惟所谓户口食盐钞,盖计日出钱而偿之以盐,非空取也。但有司失于奉行,近日征钞如旧而民得盐食者盖鲜矣,陆贽所谓此时弊非法弊也,振举之则民受实惠矣。

  以上经制之义(上)
 

卷二四

  ▲经制之义(下)

  汉贾山作《至言》曰:“昔者周盖千八百国,以九州之民养千八百国之君,用民之力岁不过三日,什一而藉,君有余财、民有余力而颂声作。秦始皇以千八百国之民自养,力罢(读曰疲)不能胜其役,财尽不能胜其求,一君之身耳,所以自养者,驰骋弋猎之虞,天下弗能供也。”

  臣按:天以天下之民之力、之财奉一人以为君,非私之也,将赖之以治之、教之、养之也。为人君者受天下之奉,乃殚其力、竭其财以自养其一身而不恤民焉,岂天立君之意哉?秦始皇以千八百国之民自养而为驰骋田猎之娱,至于力罢财尽而不能供,违天甚矣,虽欲不亡,得乎?

  贾谊言于文帝曰:“《管子》曰‘仓廪实而知礼节’,民不足而可治者,自古及今未之尝闻。古之人曰‘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女不织或受之寒’,生之有时而用之无度,则物力必屈(尽也),古之治天下至纤(细也)至悉,故其蓄积足恃。今悖本而趋末,食者甚众,生之者甚少,而縻(音靡,散也)之者甚多,天下财产何得不蹶(倾竭也)?汉之为汉几四十年矣,公私之积犹可哀痛(言无储积),失时不雨,民且狼顾,岁恶不入,请卖爵子(卖爵级及子),即不幸有方二三千里之旱,国胡以相恤,卒然边境有急,数十百万之众,国胡以馈之?夫积贮者天下之大命也,苟粟多而财有余,何为而不成?以攻则取,以守则固,以战则胜,怀敌附远,何招而不至。今驱民而归之农,皆著(与着同)于本,使天下各食其力,末技游食之民转而缘南亩,则畜积足而人乐其所矣。”

  臣按:贾谊告文帝,大要言为国以足民为本,而欲民之足必先足国,国之所以足者蓄积足恃也,国家粟多而财有余,则蓄积足以恃矣。是以水旱不足虞,军旅不足忧,守固而战胜,怀敌而附远,所为无不成矣。所以然者,莫急于驱末技游食之民而归之南亩以务农,使天下无不耕之夫、不织之女耳。夫然则人乐其所而知礼节矣。文帝感其言,躬耕以劝百姓,节俭以为天下先,卒致海内富庶,黎民醇厚,几致刑措,三代以下称恭俭宽仁之君必归焉,有以也夫。

  汉制,大司农,卿一人,掌诸钱谷金帛、诸货币。郡国四时上月旦,见钱谷簿其逋(欠也)未毕,各具别之,边郡诸官请调度者皆为报给,损多益寡,取相给足。丞一人,主帑藏。少府,卿一人,掌中服御诸物衣服宝货珍膳之属,凡山泽陂池之税名曰禁钱皆属焉。后汉始以属司农。水衡都尉,主上林苑,后汉省之,并其职于少府。

  臣按:毋将隆言于哀帝曰:“国家武备、缮治、造作皆度大司农钱,大司农钱自乘舆不以给共(音贡)养,共养、劳赐壹出少府。”盖不以本藏给末用,不以民力供浮费,别公私、示正路也。应劭注《汉书》谓县官公作当仰司农,今出水衡钱以为异政。由是观之,在大司农者国家之公用也,在少府、水衡者人主之私蓄也。公用所储乃田赋之常数,非军国之需则不用;私蓄所具乃山泽之余利,虽燕好之私亦可用焉。其制虽异于周,然出入之际有所分别,不至混用而泛费,有国家者诚循汉此制以财用之司分为内外二府,外府贮常赋所入,如秋粮、夏税及折粮、银钞、绢帛之属以待军国之用,岁终计其用度之余别为贮处,以备水旱兵火不测之需;内府则贮凡天下坑冶、赃罚、门摊之属以待宫室、衣车、赐予、燕好之费,岁终则计其有余者别储,以备他年之不足,及外府或有不给则以济之。夫外府有不足则可取之于内,内府则常为撙节,使不至于不足,虽有不足亦不可取之于外,何则?军国之需决不可无,奉养之具可以有可以无故也。九重之上诚念财赋虽聚而易散,有所私奉必权其轻重缓急而用舍之,每留赢余以备匮乏,断不可以军国之储以为私奉之用。昔人有言恭俭贤主常捐内帑以济军国之用,故民裕而其国昌;淫侈僻王至靡外府以供耳目之娱,故财匮而其民怨,伏惟圣明裁择。

  汉高祖时,张苍为计相。

  唐制,度支郎中掌天下租赋物产丰约之宜、道涂之利,岁计所出而支调之。德宗时,以吏部尚书刘晏判度支。

  宋沿五代之制,置三司使以总国计,号曰“计省”,位亚执政,目为计相,恩数与参、枢同。

  臣按:《大学》以用人理财为平天下之要道,前代称辅弼之臣曰宰相、会计之臣曰计相,同以相称,一以用人,一以理财,皆所以相佐其君以奔驰天下者也。自汉初有计相,唐户部属有度支,其后以大臣判之,宋有三司使,皆是计相之职。本朝罢宰相而以户部掌天下户口、田土、钱粮,然散属诸司,兼厘众务,事多端而职不专,臣请如古计相制,于户部卿、佐之外添设尚书一员专总国计,凡内外仓库之储、远近漕挽之宜咸在所司,稽岁计之出入,审物产之丰约,权货币之轻重,敛散支,调通融,干转一切,付之久其任而责成功,凡国家有所用度悉倚办之,仍行天下有司月终申物价之贵贱、岁杪报年谷之登耗,俾其豫知会本部卿、佐,定议以闻而为之备。

  隋文帝开皇十二年,有司上言库仓皆满,帝乃诏曰:“既富而教,方知廉耻,宁积于人,无藏府库。”乃蠲河北、河东今年田租三分减一、兵减半,功调全免。炀帝即位,户口益多,府库盈溢,其后征伐、巡游不息,百姓怨叛,以至于亡。

  臣按:马端临谓古今称国计之富者莫如隋,然考之史传未见其有以为富国之术也。隋承周后,凡周人酒榷、盐铁、市征之类一切罢之,所仰止赋税而已,然自开皇三年以来屡减田租、给复百姓,其于赋税甚阔略也,然帝即位之初即建新都、平江左,营缮征伐未尝废也。史称帝于赏赐有功并无所爱,赏平陈功费帛三百万,又未尝啬于用财也,史求其所以致殷富而不可得,则以为帝躬履俭约,六宫服浣濯之衣,乘舆供御有故敝者随令补用,非燕飨不过一肉,有司常以布袋贮干姜,姜袋进香以为费用大加谴责。夫然后知大《易》所谓“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孟子所谓“贤君必恭俭礼下,取于民有制”者,信利国之良规而非迂阔之谈也。彼谈孔孟而行管商者乃曰苟善理财虽以天下自奉不为过,而其党遂倡为丰亨豫大,惟王不会之说,饰六艺、文奸言以误人国家。呜呼,文帝以俭约致富庶,炀帝以奢侈致乱亡,其明效大验,彰彰若是,王安石乃敢肆为异说以欺世主、误天下,其万世之罪人欤,有天下国家者尚其鉴兹。

  唐制,户部掌天下土地人民钱谷之政、贡赋之差,其属有四,一曰户,掌户口、土田、赋役、贡献蠲免优复之事,以租庸调敛其物,以九等定天下之户;二曰度支,掌天下租赋、物产丰约之宜,水陆道涂之利,岁计所出而支调之;三曰金,掌天下库藏出纳、权衡度量之数;四曰仓,掌天下军储出纳,租税、禄粮仓廪之事,以义仓、常平仓备凶年,平谷价。

  欧阳修曰:“古之善治其国而爱养斯民者,必立经常简易之法,使上爱物以养其下,下勉力以事其上,上足而下不困。暴君庸主纵其佚欲,而苟且之吏从之变制合时以取宠于其上,故用于上者无节而取于下者无限,民竭其力而不能供,由是上愈不足而下愈困,则财利之说兴而聚敛之臣用。唐之始时授人以口,分世业田而取之以租庸调之法,其用之也有节,蓄兵以府卫之制,故兵虽多而无所损,设官有常员之数,故官不滥而易禄,及其弊也,兵冗官滥为之大蠹。”

  臣按:自古国家其初立法未尝不善,而其末流之弊皆生于子孙轻变祖宗之成法,欧阳修谓“古之善治其国而爱养斯民者,必立为经常简易之法”,所谓“经常简易”四言者,深有得于古先哲王立法之至意也。盖经常则有所持循而无变易之烦,简易则易以施为而无纷扰之乱,以此立法则民熟于耳目而吏不能以为奸,不幸行之久而弊生其间,不能无有窒碍难行之处,则随时为之委曲,就其阙而补之,举其滞而振之,要不失祖宗立法之初意。所谓经常简易者焉,决不可轻有改革也,有唐一代可鉴也。已制兵以府卫,设官有常员,其后乃以兵冗官滥而为国大蠹,何也?子孙不能守祖宗经常简易之法故也。虽然,兵冗官滥二者岂但为有唐之蠹哉?凡国家之所以贫乏,府库空虚而多取厚敛于民,以驯致于财尽民离而宗社沦亡者,皆生于此二蠹也。为人子孙而为其祖宗守宗社者,于常额之外添注一官、于列屯之外多签一军,则思曰吾祖宗以来所未有也,吾今增之得无不可乎?非有关于治道民生决然不可无者,不敢轻加也,毋谓天下之大、四海之富而一二人之费于我何加损焉。呜呼,千万人之积其原起于一人,自古国家之祸患,何尝不起于细微哉?

  李翱作《平赋书》,谓:“人皆知重敛之为可以得财,而不知轻敛之得财愈多也,何也?重敛则人贫,人贫则流者不归而天下之人不来。由是土地虽大,有荒而不耕者,虽耕之而地力有所遗,人日益困,财日益匮,虽欲诛暴逆而威四夷,徒有其心,岂可得耶?故轻敛则人乐其生,人乐其生则居者不流而流者日来,则土地无荒,桑柘日繁,尽力耕之,地有余利,人日益富,兵日益强,人归之如父母,虽欲驱而去之,其可得邪?是故善为政者百姓各自保而亲,其君上虽欲危亡,弗可得也。”

  臣按:李翱作《平赋书》,盖悯当时之赋不平也,赋之所以不平者,盖以其制民产者无法,敛民财者无艺也。既无制民之产之法,而敛之又不以其道,则民贫矣,民贫则君安能独富哉?其所谓“人皆知重敛之可以得财,而不知轻敛之得财愈多”,其言尤为警切。

  唐故事,天下财赋归左藏而太府以时上其数,尚书比部核其出入。第五琦为度支盐铁使,请皆归大盈库供天子给赐,主以中官,自是天下之财为人君私藏,有司不得程其多少。

  杨炎言于德宗曰:“财赋,邦国大本,生人之喉命,天下治乱轻重系焉。先朝权制以中人领其职,五尺宦竖操邦之柄,丰俭盈虚虽大臣不得而知,无以计天下利害,臣请出之以归有司。”从之,乃诏岁中裁取以入大盈库,度支具数先闻。

  臣按:《周礼》以太宰、司徒掌国家财用,盖以大臣以道佐君,得以相可否、辨是非而为上之人所严惮,故人君有非义之取、非礼之用、不急之为,非徒不敢擅取而私用之,抑且为之中止而潜销者有焉。苟以中人主之,则上之人平日相与亵狎私昵,凡不可语人者皆可与之谋而为之矣,况彼小人,无深识远虑,委曲奉承上人之不暇,且人微言轻,又安敢逆上意哉?德宗为君、杨炎为相无可取者,惟此一事差强人意,范祖禹谓炎知为相之体,德宗知为国之务,后世所当取法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