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儒藏
- 四书
- 大学衍义补
大学衍义补
臣按:为大臣者皆能如狄仁杰、张说之荐贤,其为国家治道之助多矣。李克曰:“达观其所举。”二臣之所举如此,则其人之贤可知也已。
崔祐甫为相,荐举惟其人,不自疑畏,推至公以行。德宗尝谓之曰:“人言卿所用多涉亲故,何也?”对曰:“臣为陛下择百官不敢不详慎,苟平生未之识,何以谙其才行而用之?”
司马光曰:“用人者无亲疏、新故之殊,惟贤不肖之察。其人未必贤也,以亲故而取之,固非公也;苟贤矣,以亲故而舍之,亦非公也。天下之贤非一人所能尽,若必待素识而用之,所遗亦多,必也举之以众、取之以公而已,不置毫发之私于其间,则无遗才旷官之病矣。”
文宗时,中书门下奏请京兆、河南尹及天下刺史,各于本府、本道常选人中择堪为县令、司录、录事、参军人,具课绩、才能闻荐。如刺史所举并两人得上下考者,就加爵秩;在任年考已深者优与进改;如犯赃至一百贯已下者举主量削阶秩,一百贯已上者移守僻远小郡。
臣按:人之难知而节之易变者莫如利,今日不取,安保其他日之皆不取哉?此事不取,安保其他事之皆不取哉?人固难保矣,而所以坐人罪者又未必皆得其实,此连坐举主之法名虽美而实未易行也。
五代周世宗令翰林学士、两省举令录,除官之日,仍署举者姓名,若贪秽败官并当连坐。
胡寅曰:“保任天下之至难也,夫中人以上不万一焉,中人固不易得矣,中人以下滔滔是也。迫祸难、处困穷、临势利、怵交党,此改行易守之会也。中人者一出一入焉,忍与不忍、敢与不敢相权于中,未至于甚,忍而不敢之心胜;怵迫甚矣,不忍而敢之心决:此人情之大常、物理之必至也。诚知其人今不为是,安知其他日渝与不渝也,而况其下者乎?故连坐之法似美而实弊,似美故其初激昂,实弊故其终废格。若曰吾姑严为之防尔,则奸人窥之其弊益甚,然则奈何?曰:人君惟典学明道、识拔真贤以为辅相,则有成材之具、得人之方,如储木于山、育鱼于渊,惟君所取,此非一日之力也。立法保任,苟给目前,策之下也。”
臣按:胡寅所谓“人君典学明道、识拔真贤以为辅相,则有成材之具、得人之方”,此推本反己之论。
宋太宗雍熙二年,令翰林学士、两省、御史台、尚书省官各于京官、幕职、州县中举可升朝者一人。端拱三年,令宰相以下至御史中丞,各举朝官一人为转运使。
臣按:宋朝内外官皆责令在廷大臣举荐,不颛颛用选法也。
端拱四年,令内外官所保举人有变节逾滥者,举主自首,原其罪。
臣按:举主连坐之法行之久矣,而此又立举主自首原罪之比,盖以所举之人事未彰露即许首原,既已彰露必坐以连坐之罪。此法苟行,则所举及受举之人咸知惧矣。
真宗诏:每年终,翰林学士以下常参官并同举外任京朝官、三班使臣、幕职、州县官各一人,明言治行堪何任使,或自己谙委,或众共推称。至令合门、御史台计会催促,如年终无举官状,即奏闻当行责罚。
臣按:宋朝人君切于举贤如此,可以为后世法。
真宗复举官自代之制,常参官及节度、观察、防御使、刺史、少尹、畿赤令并七品以上清望官,授讫三日内上表让一人以自代。在内者于合门投下,在外者附驿以闻,其表付中书门下,每官阙则以见举多者量而授之。
臣按:此举官自代之制,诚能举而行之,吏、兵二部各立簿籍二,编次所让表状,一以进内,一以留司,据此以为铨用升擢之资,其于进用贤才不为无益。
司马光言于其君(哲宗)曰:“人之才性各有所能,知人之难圣贤所重,若专引知识则嫌于挟私难服众心,若止循资序则官非其人何以致治?莫若使在位达官人举所知,然后克协至公、野无遗贤矣。欲乞以十科取士,一曰行义纯固可为师表科(如韩嵩之荐韩休),二曰节操方正可备献纳科(如李峤之荐季邕),三曰智勇过人可备将帅科(如谢安之荐谢玄),四曰公正聪明可备监司科(如匡衡之荐孔光),五曰经术精通可备讲读科(如萧望之之荐薛广德),六曰学问该博可备顾问科(如张说之荐张九龄),七曰文章典丽可备著述科(如魏元忠之荐吴兢),八曰善听狱讼尽公得实科(如袁盎之荐张释之),九曰善治财赋公私俱便科(如李祐之荐李巽),十曰练习法令能断请谳科(如丙吉之荐于定国)。应职事官自尚书以下,每岁于十科中举三人,中书省钞录举主及所举官姓名,岁终不举及人数不足,按敕施行。或遇在京及外方有事,执政各随所举之科选差。”
臣按:天下人才不拘拘于此十科,况其各科之中所当用者亦有多寡不同。臣愚以为当如苏洵所云,《书》曰“载采采”,举人者当明著其迹,曰某人廉吏也尝有某事知其廉,某人能吏也尝有某事知其能,虽不必有非常之功而皆有可举之状,其特曰廉能而已者不听。如此,则取人之路广,当道者量其才器而用之,庶乎其得人矣。
英宗时诏中外臣僚,于文资官内,不以职位高下举行实素著、官政尤异可备升擢任使之人;又于诸司使以下至三班使臣内,举其堪充将领及行陈任使之人。司马光言:“臣始闻之不胜庆抃,既而议者皆言数年之前亦有此诏,所举甚众,未闻朝廷曾有所升擢,今兹盖亦修故事、饰虚名而已,非有求贤之实也。若果如此,诚有何益?乞将今来臣僚所举之人,随其资叙各置一簿,编其姓名,留之禁中,其副本降付所司,遇文武官员有阙应系上件差遣者,并乞于所举官簿内资叙人中亲加选择点定。”
臣按:光所言“数年前亦有此诏,而今之所行亦是修故事、饰虚名而已”,此切中后世诏令之弊,非但求贤一事然也。所谓置簿禁中一说尤为切要,但欲遇阙亲为点定,似乎未善。臣愚以为必须待所司各拟以闻,然后据此簿考其当否以点定之,如此,则人君于一世之人才皆有所据以知其人,亦可因所举之得失以知其人之贤否。
苏轼曰:“天下之吏不可以人人而知也,故使长吏举之。又恐其举之以私而不得其人也,故使长吏任之。他日有败事则以连坐,其过恶重者其罪均。且夫人之难知,自尧舜病之矣,今日为善而明日为恶犹不可保,况于十数年之后,其幼者已壮、其壮者已老而犹执其一时之言,使同被其罪,不已过乎?天下之人仕而未得志也,莫不勉强为善以求举,惟其既以致官而无忧,是故荡然无所不至。方其在州县之中,长吏亲见其廉谨勤干之节,则其势不可以不举,又安知其终身之所为哉?一县之长察一县之属,一郡之长察一郡之属,职司者察其属郡者也,此三者其属无几耳,其贪、其廉、其宽猛、其能与不能不可谓不知也。今其属官有罪而其长不即以闻,他日有以告者,则其长不过为失察,其去官者又以不坐。夫职司察其属郡、郡县各察其属,此非人之所不能而罚之甚轻。”又曰:“今之世所以重发赃吏者何也?夫吏之贪者,其始必诈廉以求举,举者皆王公贵人,其下者亦卿大夫之列,以身任之居官,莫不爱其同类等夷之人,故其树根牢固而不可动,盖以连坐者多故也,如盗贼质劫良民以求苟免,为法之弊至于如此,亦可变矣。如臣之策,以职司守令之罪罪举官,以举官之罪罪职司守令,今使举官与所举之罪均,纵又加之,举官亦无如之何,终不能知终身之廉者而后举,特推之于幸不幸而已。苟以其罪罪职司守令,彼其势诚有以督察之。”
臣按:苏轼此言盖以职司守令于其属有可督察之势,而欲以举官之罪罪之。夫职司守令在其人,今日之己任则为其属,其属有罪而不察固有罪矣。若夫举官,前日之所举而今日有罪,彼又何预哉?臣愚以为,宜令举主于初举之时明具保任连坐之状,若其所举之人有不如所举,许其于事情未露之前具实发觉之,则原其缪举之罚。如此,则举人者有所恃而敢于荐扬,受举者有所畏而不敢改节矣。
以上崇推荐之道
卷一二
▲戒滥用之失
《易解》:六三,负且乘,致寇至,贞吝。
《大传》曰:负也者小人之事也,乘也者君子之器也。小人而乘君子之器,盗思夺之矣;上慢下暴,盗思伐之矣。
程颐曰:“六三阴柔居下之上,处非其位,犹小人宜在下,以负荷而且乘车,非其据也,必致寇夺之至。虽使所为得正,亦可鄙吝也。小人而窃盛位,虽勉为正事而气质卑下,本非在上之物,终可吝也。”
臣按:人品有君子、小人之别,而其所事亦有君子、小人之异。人君用人当随其人品而使之各事其事,则君子、小人各止其所而无有非所据而据者矣。非惟君子、小人各安其心,而天下之人亦莫不安之矣。上下相安而无暴慢之失,君子而乘君子之器,小人而任小人之事,凡居尊贵之位者皆世所谓君子也,凡任卑贱之事者皆世所谓小人也。上不慢而下不暴,则孰敢萌非分之望也哉?
《鼎》:九四,鼎折足,覆公餗(鼎实也),其形渥(赧汗也),凶(形渥本义以为刑剭,谓重刑也)。
子曰:“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谋大,力小而任重,鲜不及矣。《易》曰:‘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言不胜其任也。”
程颐曰:“大臣之位,任天下之事者也。天下之事岂一人所能独任,必当求天下之贤智与之叶力,得其人则天下之治可不劳而致也,用非其人则败国家之事、贻天下之患。阴柔小人不可用者也而用之,其不胜任而败事,犹鼎之折足也。鼎折足则倾覆公上之餗,餗,鼎实也。居大臣之位,当天下之任,而所用非人至于覆败,不胜其任,可羞愧之甚也。”
朱震曰:“位欲当德,谋欲量知,任欲称力,三者各得其实则利用而安身。小人志在于得而已,以人之国侥幸万一,鲜不及祸,自古一败涂地、杀身不足以塞其责者,本于不知义而已。”
臣按:先儒有言,古之人君必量力度德而后授之官,古之人臣亦必量力度德而后居其任,虽百工胥吏且犹不可,况大臣乎?为君不明于所择,为臣不审于自择,必至于亡身危主、误国乱天下,皆由于不胜其任之故也。虽然,人臣不审于自择,一身一家之祸尔,人君不明于所择,则其祸岂止一人一家哉?上以覆祖宗千万年之基业,下以戕生灵千万人之身命。呜呼!人君之任用大臣焉,可不量其德、询其知、度其力而轻授之尊位、与之大谋、委之大任哉?
《书说命》曰:官不及私昵,惟其能;爵罔及恶德,惟其贤。吕祖谦曰:“官爵及私恶,非宪天聪明矣。”
臣按:天下治乱在乎庶官用人,惟其贤能则事得其理,人称其官而天下于是乎治矣。官不用能,苟己所私昵者亦任之以官,爵不论德而人有恶德者亦畀之以爵,不复计其人之称是官与否、其德之称是爵与否,则庶事隳而名器滥矣,天下岂有不乱者哉?
《诗曹风候人》篇曰:彼候人(道路送迎宾客之官)兮,何(揭也)戈与礻殳(殳也),彼其(音记)之子,三百赤芾(冕服之鞸,三命赤芾)。维鹈(小鸟也)在梁,不濡其翼,彼其之子,不称其服。
朱熹曰:“此刺其君远君子而近小人之词。言彼候人而何戈与礻殳者宜也,彼其之子而三百赤芾何哉?”陈澔曰:“鹈鹕常入水中食鱼,今乃在鱼梁之上窃人之鱼以自食,未尝濡湿其翼,如小人居高位以窃禄而不称其服也。”
臣按:人品有高下,爵位有崇卑,人品之下者居卑位而执贱役,人品之高者居尊位而任大政,宜也。顾乃使卑贱之人衣尊贵之服、居清要之任,岂得为称哉?
《论语》:哀公问曰:“何为则民服?”孔子对曰:“举直错(舍置也)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程颐曰:“举错得义则民心服。”
谢良佐曰:“好直而恶枉,天下之至情也。顺之则服,逆之则去,必然之理也。然或无道以照之,则以直为枉、以枉为直者多矣,是以君子大居敬而贵穷理也。”
臣按:人君任贤退不肖,所举用者皆正直之士,所舍置者皆枉曲之人,则凡布为纪纲、施为政事者咸顺乎人情而不拂其性,而民无有不心服者矣。苟为不然,于其枉者则举用之而于其直者反舍置焉,是谓好人之所恶、恶人之所好,非但不足以服人心,将由是而驯致于祸乱也不难矣。
汉文帝问上林尉诸禽兽簿,尉不能对,虎圈啬夫从旁代尉对甚悉,诏张释之拜啬夫为上林令,释之前曰:“陛下以周勃、张相如何如人也?”上曰:“长者。”释之曰:“此两人言事曾不能出口,岂效此啬夫喋喋利口捷给哉?且秦以任刀笔之吏,争亟疾苛察相高,其敝徒文具而无实,不闻其过,陵迟至于土崩。今陛下以啬夫口辩而超迁之,臣恐天下随风而靡,争为口辨而无其实。夫下之化上疾如影响,举错不可不审也。”帝曰:“善。”就车召使参乘,徐行问秦之敝,拜公共汽车令。
臣按:古人论郭之所以亡以其善善而不能用、恶恶而不能去,文帝一闻释之之言即不用啬夫,不徒善释之之言,而又引之以同车,用为公共汽车令,可谓恶恶而能去、善善而能用矣。且释之欲言啬夫之辩给,先引周、张之谨讷,其《易》所谓纳约自牖者夫。臣于是非但见文帝听言之易、用人之谨,而又且见汉世去古未远,而其君臣相与之无间也。后世人君于其臣,有事固未尝问,问或不敢答,况敢于未言之先而设问以启之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