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识论观心法要

  
   (壬)二释第二句
  
  此识中种。(由现识等)余缘助故。即便如是如是转变。谓从生位。转至熟时。显变种多。重言如是。谓一切种。摄三熏习共不共等识种尽故。
  
  三熏习者。一名言熏习。二我执熏习。三有支熏习。具如下文所明也。共相识种。能感依报。不共识种。能感正报。复有共中不共。不共中共。故名为等。具如大乘止观广说。
  
   (壬)三释第三句
  
  展转力者。谓八现识。及彼相应(心所)相见分等。彼(于种子。亦)皆互有相助力故。
  
  等者等取不相应行。虽依色心分位假立。自无实体。亦有相助力也。
  
   (壬)四释第四句
  
  即(从种生之)现识等。总名分别。(皆以)虚妄分别为自性故。分别类多。故言彼彼。
  
  等者。等取诸心所法。皆能分别故也。此等分别。复有性受界地现比非量差别不同。故云类多。
  
   (壬)五总显颂意
  
  此颂意说。虽无外缘。由本识中有一切种转变差别。及以现行八种识等展转力故。彼彼分别而亦得生。何假外缘。方起分别。
  
  初约染种现。生染分别竟。
  
   (辛)二例净种现生净分别
  
  诸净法起。应知亦然。(依附本识一切)净种(转变差别。及以)现行(净法)为缘。(助令)生故。
  
  诸净法。谓三乘智果也。初略解颂文竟。
  
   (庚)二广释颂义二。初征。二释。(辛)今初
  
  所说种现缘生分别。云何应知此缘生相。
  
   (辛)二释二。初正释缘生。二结斥指广。(壬)初中三。初且明四缘。二傍论十因。三正示缘生。(癸)初又二。初标。二释。(子)今初
  
  缘且有四。
  
  宗镜云。因缘。则于有为之门。亲办自果。无间。则为开导之义。万有咸生。所缘。则具虑托而方成。约亲疏而俱立。增上。则有胜势力。不障他缘。
  
   (子)二释为四。初释因缘。二释等无间缘。三释所缘缘。四释增上缘。(丑)今初
  
  一因缘。谓有为法亲办自果。此体有二。一种子。二现行。
  
  感果名因。助生名缘。有为法者。简非无为。指色心等。亲办自果为因。兼有助生之义。因即是缘。故名因缘。种子现行。次文自释。
  
  种子者。谓本识中善染无记。诸界地等。功能差别。能引次后自类功能。及起同时自类现果。此(功能差别。)唯望彼(次后自类。及同时现果。)是因缘性。
  
  此先释种子为因缘体也。能引次后自类功能。即种生种义。及起同时自类现果。即种生现义。此二皆名为因缘性。
  
  现行者。谓七转识。及彼相应(心所。)所变相(分)见(分。三)性(三)界(九)地等。(但)除佛果(极)善。(与三性中)极劣无记(之外。)余(一切法。皆)熏本识生自类种。此(转识等。)唯望彼(自类种)是因缘性。(问曰。第八何不能熏。答曰。)第八心品。(体是所熏。若以之为能熏。则便)无所熏故。(问曰。性界地等。何亦能熏。答曰。)非简所依(之自证分)独能熏故。(问曰。何除佛果及劣无记。答曰。无记)极微。(佛果极)圆故。(所以此二。)不熏成种。
  
  此次释现行为种子之因缘体也。宗镜云。前五转识。能熏阿赖耶相分种子。第六意识。能熏第八相见二分种子。第七末那。唯熏第八见分种子。又云。前七识见相二分能熏种。以此二分有作用故。又云。见分与力。令相分熏种。又见分是自证分与力。又云。前五识与第八识熏相分种者。但熏内身及外器实五尘相分种。余即不熏。以不能缘故。若第六缘第八见分时。熏得见质二种。皆是心种。即与第八熏得见分种。又自熏得第六见分种。中间相分即不熏。若第六缘第八相分时。或熏三种子。谓自熏得能缘见分种。若现量时。亦自熏得相分五尘种。又与第八熏得五根尘本质种。然多分只熏见质二种。第六缘第八三境相分时。只熏根身器界种。缘种子境。即不熏种。恐犯无穷过故。又云。第六能缘第八四分。唯熏见相分种者。以内二分。与见分同是心种。故于见分中摄。又云。第六若缘无为并不相应行及心所中一分假者。皆不熏本质种。实者即熏。以缘假法时。但是独影境故。亦不熏相分种。其能缘见分种即熏。若七缘第八见分熏种者。但熏见质二种。定不熏相分种。具中间相分。但从两头合起。仍道二性。一半从本质上起者。是无覆性。一半从能缘见分上生者。是有覆性。
  
  现行同类展转相望。皆非因缘。(以彼各从)自种生故。一切异类展转相望。亦非因缘。不亲生故。有说异类同类现行展转相望为因缘者。应知假说。或随转门。有唯说种是因缘性。彼依显胜。非尽理说。圣说转识与阿赖耶。展转相望为因缘故。
  
  此简示结成因缘义也。先简同类。现行相引。是等无间。非是因缘。设无种子。则现行不能自引现行。譬如炷若尽时。前焰不能引生后焰故也。次简异类现行相助。是增上缘。亦非因缘。以其不亲生故。次示或说现行展转得为因缘。或说唯种是因缘性。一是随转假说。一是但依显胜。次圣说下。结成种子现行。决定互为因缘。初释因缘竟。
  
   (丑)二释等无间缘
  
  二等无间缘。谓八现识及彼心所。前聚于后自类无间。等而开导。令彼(后聚自类决)定(得)生。
  
  等者。自类也。无间者。中无间隔也。缘者。助生也。八现识及彼心所。正出缘体。为简色不相应及无为法。无有等无间缘义也。心王必有心所与之相应。和合似一。名之为聚。前后者。显非同时。自类者。显非他类。如前眼识望后眼识。乃名自类。若望耳鼻识等。即名他类也。
  
  多同类种。俱时转故。如不相应。非此缘摄。由斯八识。非互为缘。
  
  此简种子非等无间缘。并简异类现识亦非等无间缘也。且如八识及诸心所。各有种子。与彼现行俱时而转。就种生现。得为因缘。现非种引。非等无间。譬如炷能生焰。不能引焰。以引后焰者。必由前焰故也。故种与现。如不相应。非此等无间缘所摄。既种与现。虽是同类。由其种现异故。便非此缘。则八识现行。各各异类。尤不相应。岂容互作等无间缘哉。
  
  心所与心。虽恒俱转。而相应故。和合似一。不可施设离别殊异。故得互作等无间缘。
  
  此释伏难也。难曰。种子与现行。以同时故。不为等无间缘。八识现行。以异类故。亦不为等无间缘。则心所与心。亦是同时异类俱转。如何得作等无间缘耶。今释之曰。虽恒俱转。而所依不异。所缘相似。又必同性。是故相应和合似一。得为等无间缘也。然但约为缘。则心与心所。便得互作。若约为依。则又独指心王。如第四卷中所明。
  
  入无余心。最极微劣。无开导用。又无当起等无间法。故非此缘。云何知然。论有诚说。若此(前)识等无间。彼(后)识等决定生。即说此(前识)是彼(后识)等无间缘故。
  
  此更简去入无余涅槃之最后心。不名为等无间缘也。以更无当起之法。则无所用其开导故。引证可知。问曰。若依法华。则无有一人入于二乘涅槃而灭度者。此云何通。答曰。彼是显实。此且施权。不应为难。
  
  即依此义。应作是说。阿陀那识。三界九地。皆容互作等无间缘。下上死生。相开等故。有漏无间。有无漏生无漏定无生有漏者。镜智起已。必无断故。(无垢)善(识)与无记(异熟。)相望亦然。
  
  此下别约八识以判等无间缘。今先判第八识也。镜智。约相应心所。相应心所。有二十一。独言镜智者。智为胜故。善与无记。约第八心王。相望亦然。谓异熟无间有无垢生。无垢定无生异熟者。
  
  (问曰。)此(第八识。在)何界后引生无漏。(答曰。)或从色界。或欲界后。谓诸异生。(直发大心)求佛果者。定(于)色界后(身。)引生无漏(第八净识。以因行既满之)后。必生在净居天上大自在宫。得菩提故。(若夫)二乘(极果)回趣大菩提者。定(于)欲界后(身。)引生无漏(第八识。以)回趣(所)留(生)身。唯(在于)欲界故。彼虽必往大自在宫。方得成佛。而本愿力所留生身。是欲界故。有义。色界亦有声闻回趣大乘愿留身者。既与教理俱不相违。是故声闻(之)第八无漏。色界心后亦得现前。然五净居(天中。)无回趣者。经不说(生)彼(天者)发大心故。
  
  此兼论第八引生无漏之界地也。色界亦有声闻回趣大乘。谓阿那含生色界已。证阿罗汉。身未入灭。即留色界之身。以俟功德成满也。然生五净居天。则无回趣之义。以彼多属定性声闻故耳。问曰。大佛顶经云。从是有顶色边际中。若于舍心发明智慧。慧光圆通。便出尘界。成阿罗汉。入菩萨乘。如是一类。名为回心大阿罗汉。何故此云经不说彼发大心耶。答曰。大佛顶经。虽属方等。然是纯明圆理。故得出尘而为菩萨。成唯识论。虽亦大乘。然是带通明别。故入无余。则无心智。即今所谓大自在宫得菩提者。亦是带劣胜应身相。以劣唯阎浮。胜须华藏。今寄净居。乃是梵网千释迦之一耳。起信论中。亦同此意。理虽圆别。事犹带通。权实相须。其旨非浅。圣意难测。但应仰信。
  
  第七转识。三界九地亦容互作等无间缘。随第八识生处系故。有漏无漏。容互相生。十地位中。得相引故。善与无记。相望亦然。于无记中。染与不染。亦相开导。(以)生空智果前后位中。得相引故。此欲色界。有漏得与无漏相生。非无色界。(以)地上菩萨。不生彼(无色界)故。
  
  此判第七识之等无间缘也。平等性智相应。名为无漏。我法二执相应。名为有漏。十地位中。入法空观。则名无漏。出法空观。则名有漏。故互相生。无漏即是善性。有漏即无记性。故云相望亦然。又我法二执相应。名为有覆。亦名为染。伏断我执。但与法执相应。名为无覆。亦名不染。初二三果圣人。入生空观位中。则名不染。未入之前。已出之后。则名为染。故亦互相引也。钝根二乘。得生无色。以厌色故。地上菩萨。不生无色。以无益故。然菩萨若证二十五王三昧。亦必应现无色。今亦依权说耳。
  
  第六转识。三界九地有漏无漏善不善等。各容互作等无间缘。润生位等。更相引故。初起无漏。唯(在)色界后(心。以)决择分善。唯(在)色界(有)故。
  
  此判第六识之等无间缘也。二空观智。皆名无漏。无漏唯善。我执相应。名为有漏。有漏则有善。恶。有覆。无覆不同。然皆互相引生。决择分善。即暖等四加行位所修善根。要依四禅方发无漏。故云唯色界后。所谓因定发慧也。然人中若能成就四禅。即名四禅。后心。非谓必生四禅天上。
  
  眼耳身识。(于欲色)二界(杂居离生)二地。鼻舌两识。(唯于)一(欲)界一(杂居)地。(各以)自类互作等无间缘。善等相望。应知亦尔。有义。五识有漏无漏。自类互作等无间缘。未成佛时。容互起故。有义。无漏(五识在于)有漏(五识)后起。非无漏(五识之)后容起有漏(五识。以)无漏五识。非佛无故。彼(因位中之)五色根。定有漏故。(以根)是异熟识(之)相分摄故。(若谓)有漏不共必俱同境(之五)根。(而能)发无漏(五)识。理不相应故。此二于境明昧异故。
  
  此判前五识之等无间缘也。互作。谓六道相望。善等。即三性差别。次释有漏无漏。有两家解。初义非。次义正。明昧异者。无漏根发成所作智相应五识。则于境明。有漏根发有漏五识。不论善恶无记。皆于境昧也。二释等无间缘竟。
  
   (丑)三释所缘缘
  
  三所缘缘。谓若有法。是带己相。心或相应所虑所托。此体有二。一亲。二疏。
  
  带彼相起。故名所缘。助生于识。故复名缘。谓若有法者。即能为生缘义。简徧计所执。其体是无。纵是所缘。而无缘义也。是带己相者。即显是所缘义。简根及种子。识无其相。虽得为缘。而非所缘也。具此有法带相二义。名所缘缘。而心王与心所之或相应者。以此为所虑处。即以此为所托处。所虑故名为所缘。所托故复名为缘。宗镜云。一有所虑非所托。即徧计妄执我法等是。以无体故。二有所托非所虑。即镜水所照物等是。以镜水非能虑故。三俱句。即一切所缘缘实相分是。四俱非。即除镜水等所照外。余不缘者是。
  
  若(此相分。)与能缘(之见分同一所依。)体不相离。是见分等内所虑托。应知彼是亲所缘缘。
  
  此先释亲所缘缘也。体不相离。谓四分唯是一体。宗镜云。一有亲所缘缘。从质及心变起。即五识缘五尘相分是。二有亲所缘缘。但从心变。不仗质起。即第八缘三境相分是。三有亲所缘缘。不由心变。亦不由质起。即根本智所证真如是。四有亲所缘缘而非相分。即内二分互相缘是。
  
  若(此本质。)与能缘(之见分。)体虽相离。(然借)为质。能起内所虑托。应知彼是疏所缘缘。
  
  此次释疏所缘缘也。
  
  亲所缘缘。(但是)能缘(之心决定)皆有。(以)离内所虑托。必不生(于能缘心)故。疏所缘缘。能缘(之心)或有(不定。以)离外所虑托。亦得生(于能缘心)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