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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识论观心法要
然第八识。总有二位。有漏位。无记性摄。唯与触等五法相应。但缘前(文所)说执受处境。二无漏位。唯善性摄。与二十一心所相应。谓徧行别境各五。善十一。(以徧行五心所)。与一切心。恒相应故。(所以亦与无漏第八相应)。常乐证知所观境故。(得与善欲相应)。于所观境。恒印持故。(与善胜解相应)。于曾受境。恒明记故。(得与善念相应)。世尊无有不定心故。(得与善定相应)。于一切法。常决择故。(得与善慧相应)。极净信等。常相应故。(与十一善心所相应)。无染污故。(不与根随烦恼相应)。无散动故。(不与四不定相应)。此亦唯与舍受相应。任运恒时平等转故。以一切法而为所缘境。镜智遍缘一切法故。
亦惟舍受。谓无漏位中。同于有漏之唯舍受也。以一切法为所缘境。谓不同有漏之唯缘三类性境也。初正释颂文竟。
(庚)二证有本识三。初征答总标。二别显教理。三总结劝信。(辛)今初。
(问曰)。云何应知此第八识。离眼等识。有别自体。(答曰)。圣教正理。为定量故。
(辛)二别显教理二。初引圣教。二显正理。(壬)初中二。初引大乘。二引余部。宗镜云。引七本经。即大三小四也。(癸)初又二。初正引经证有第八。二显大乘是圣言量。(子)今初正引三经四颂。
谓有大乘阿毗达磨契经中说。无始时来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诸趣。及涅槃证得。
阿毗达磨此云无比法。此即所引第一颂也。下文共作三番释义。
此第八识。自性微细。故以作用而显示之。颂中初半显第八识为因缘用。后半显与流转还灭作依持用。
此第一番释义。先分科也。
界。是因义。即种子识。(此种子识)。无始时来。展转相续。(能持一切漏无漏色心等诸法种子)。亲生诸法。故名为因。依。是缘义。即执持识。(此执持识)。无始时来。与一切(现行漏无漏)法(平)等(而)为依止。故名为缘。谓(种子识)。能执持(一切)诸种子故。(执持识)与现行法。为所依故。(由种子故)即变为彼(现行。由执持故)及为彼(现行所)依。变为彼者。谓(由种子)变为器(界)及有根身。为彼依者。谓与转识作所依止。以(执持识)能执受五色根故。(令)眼等五识依之而转。又与末那为依止故。第六意识依之而转。(以)末那(及)意识(皆)转识(所)摄故。如眼等识。(必须)依俱有根。第八理应是识性故。亦以第七为俱有依。是谓此识。为因缘用。
此释初半颂义也。
由此有者。(谓)由有此(第八)识(也)。有诸趣者。(谓)有善恶(等六)趣(也)。谓由有此第八识故。执持一切顺流转法。令诸有情流转生死。虽或业生。皆是流转。而趣是果。胜故偏说。(又)或诸趣(之)言。通(指)能(趣)所趣。(以)诸趣(之)资具。亦得趣名。诸惑业生。皆依此识。是与流转作依持用。
此释后半颂之第三句也。一切顺流转法。即惑业生等有漏种子。惑。谓见思二惑。业。谓善恶不动三业。生。谓胎卵湿化四生。所趣。即六道果报。能趣。即惑业。亦名诸趣资具。
及涅槃证得者。由有此识。故有涅槃证得。谓由有此第八识故。执持一切顺还灭法。令修行者证得涅槃。此中但说能证得道。(以)涅槃不依此识有故。或此但说所证涅槃。是修行者正所求故。或此双说涅槃与道。俱是还灭品类摄故。谓(颂中)涅槃(之)言。显所证灭。(颂)后证得(之)言。显能得道。由能断(之)道。断(破)所断(之)惑。(至于)究竟尽位。证得涅槃。能所断证。皆依此识。是与还灭。作依持用。
此释后半颂之第四句也。一切顺还灭法。即本有新熏二种无漏种子。还者。归趣之义。即能证之道。灭者。寂止之义。即所证涅槃。又能还能灭。皆是道谛。所还所灭。皆是灭谛涅槃也。第一番释颂义竟。
又此颂中初句。显示此(第八)识自性无始恒有。后三(句)显与杂染清净二法总别为所依止。杂染法者。谓苦集谛。即所(趣)能趣(之)生及惑业。清净法者。谓灭道谛。即所(证)能证(之)涅槃及道。彼二皆依此识而有。依转识等。理不成故。
此第二番释颂义也。第二一切法等依句。是总显染净依止。第三由此有诸趣句。是别显染依止。第四及涅槃证得句。是别显净依止。所趣之生。是苦谛。能趣之惑业。是集谛。所证之涅槃。是灭谛。能证之道。是道谛。转识不能受熏持种。故非染净二法所依。
或复初句。显此(第八)识体无始相续。后三(句)。显与三种自性为所依止。谓依他起。徧计所执。圆成实性。如次应知。
此第三番释颂义也。一切法等依句。显依他性不离此识。由此有诸趣句。显徧计所执性。不离此识。及涅槃证得句。显圆成实性。不离此识。
今此颂中。诸所说义。离第八识。皆不得有。
总结上来三番释义。皆须约第八识也。第一颂竟。
即彼经中。复作是说。由摄藏诸法。一切种子识。故名阿赖耶。胜者。我开示。
此即所引第二颂也。下文解释。
由此本识。具诸种子。故能摄藏。诸杂染法。依斯建立。阿赖耶名。非如(数论)胜性。转为大等。(今)种子与果。体非一故。能依所依。俱生灭故。
此先释种子识。摄藏诸法。不同数论。冥初自性义也。冥性。亦名胜性。彼计因果虽殊。而体是一。今明种子与果。体非一故。一不同也。彼计果虽生灭。而因是常。令明能依所依俱生灭故。二不同也。
与杂染法。互相摄藏。亦为有情执藏为我。故说此识名阿赖耶。
此正释第三故名阿赖耶句义也。第八摄藏杂染种子以起现行。即能藏义。杂染现行熏成第八识中种子。即所藏义。有情执藏为自内我。即执藏义。具此三义。故名藏识。
已入见道。诸菩萨众。得真现观。名为胜者。彼能证解阿赖耶识。故我世尊正为开示。或(复通)诸(地前)菩萨。皆名胜者。虽见道前。未能证解阿赖耶识。而能信解(唯识道理)。求彼转依(之果)。故亦为说。非诸转识。有如是义。
此释第四胜者我开示句。兼结成也。第二颂竟。
解深密经。亦作是说。阿陀那识甚深细。一切种子如暴流。我于凡愚不开演。恐彼分别执为我。
此即所引第三颂也。下文解释。
以能执持诸法种子。及能执受。(五净)色根。(与根)依处。亦能执取结(缚受)生(诸趣)相续。故说此识。名阿陀那。无性有情。不能穷底。故说甚深。趣寂种性。不能通达。故名甚细。是一切法。真实种子。缘击便生。转识波浪。(而此种子识性。念念生灭)。恒无间断犹如暴流。凡。即无性。愚。即趣寂。恐彼于此(甚深细理。不能证解。更)起分别。(妄)执(为我)。堕诸恶趣。障生圣道。故我世尊。不为开演。唯第八识。有如是相。
无性有情。谓一阐提。为此第八识之所漂荡。令不出离。故云不能穷底。趣寂种性。谓定性二乘。为此第八识之所沦溺。而不觉知。故云不能通达。以其亲生现行。故名真实种子。阐提不起妄执。犹得暂游人天。若起分别。必堕恶趣。二乘不起妄执。犹得证出世果。若起分别。必障圣道。故佛不为此等凡愚说第八识也。第三颂竟。
入楞伽经。亦作是说。如海遇风缘。起种种波浪。现前作用转。无有间断时。藏识海亦然。境等风所击。恒起诸识浪。现前作用转。
此即所引第四颂也。前四句。单约喻说。后四句。法喻合明。幷可知。下文结示。
眼等诸识。无如大海恒相续转起诸识浪(之义)。故知别有第八识性。
已上正引三经四颂竟。已下结略指广。
此等无量大乘经中。皆别说有此第八识。
初正引经证有第八竟。
(子)二显大乘是圣言量。
诸大乘经。皆顺无我。违数取趣。弃背流转。趣向还灭。赞佛法僧。毁诸外道。表蕴等法。遮胜性等。(故一切)乐大乘者。(皆)许(此等大乘诸经。实)能显示无颠倒理。(以是)契中摄故。(喻)如增壹(阿含)等。(同为)至教量摄。
此因小乘不信有第八识。遂乃诽拨上所引证三经四颂。妄谓非佛所说至教。故今立量以显是至教也。量云。诸大乘经是有法。能显示无颠倒理。至教量所摄宗。因云。皆顺无我违数取趣。乃至遮胜性等契经摄故。喻如增益阿含等。
又圣慈氏。以七种因。证大乘经。真是佛说。一先不记故。若(使诸)大乘经。(或是)佛灭度后。有余(恶人)为坏正法故(假造)说。何故世尊。(于经律中)。非(亦)如(彼)当起诸可怖事。(而)先预记别(之)。二本俱行故。(自佛灭后)。大小乘教本来俱行。宁知大乘独非佛说。三非余境故。大乘所说广大甚深。非外道等思量境界。彼(外道)经论中。曾所未说。设为彼(外道)说(此大乘法)。亦不信受。故大乘经。非(是)非佛(所)说。四应极成故。若谓大乘。是(或过去或他方)余佛(所)说。非真(释迦)佛语。则(佛佛道同。正显)大乘教是佛所说。其理极成。五有无有故。若(汝许)有大乘(法者)。即应信此诸大乘教是佛所说。离此(诸经之外)。大乘(妙法更)不可得故。若(汝谓)无大乘(法。则)声闻乘教亦应非有。以离大乘。决定无有得成佛义。谁出于世说声闻乘。故声闻乘(法。汝即许)是佛(之)所说。(而独)非(毁)大乘教(典。不肯信受)。不应正理。六能对治故。依大乘经。勤修行者。皆能引得无分别智。能正对治一切烦恼。故应信此是佛所说。七义异文故。大乘所说。意趣甚深。不可随文。而取其义。便生诽谤。谓非佛语。是故大乘。真是佛说。如庄严论。颂此义言。先不记俱行。非余所行境。极成有无有。对治异文故。
初引大乘竟。
(癸)二引余部。凡有四经。
余部经中。亦密意说阿赖耶识。有别自性。
密意说者。恐彼愚法声闻。妄起分别。执之为我。故未敢显了开示也。
谓大众部阿笈摩中。密意说此(第八识)。名根本识。是眼等识所依止故。譬如树根。是茎等本。非眼等识。有如是义。
此即所引第一经也。阿笈摩。此云契经。
上座部经。(及彼)分别论者。俱密意说此(第八识)。名有分识。有。谓三有。分。是因义。唯此(第八识。是)恒(是)遍。(得)为三有(之)因。
此即所引第二经也。
化地部(中。亦密)说此(第八识)。名(为)穷生死蕴。离第八识。无别蕴法。(能)穷生死(边)际。(而恒)无间断时。谓无色界。(则)诸色间断。无想天等。(则)余心等灭。(若夫)不相应行。(则)离色心等无别自体。(前文破法执中)。已极成故。唯此(第八)识。(可)名穷生死蕴。
此即所引第三经也。蕴。谓五蕴。于五蕴中。色受想行。及前六识。俱不能穷生死边际。或有间断故。或无别体故。
说一切有部增一经中。亦密意说此(第八识)。名阿赖耶。谓爱阿赖耶。乐阿赖耶。欣阿赖耶。喜阿赖耶。谓阿赖耶识。是贪总别三世境故。立此四名。有情执为真自内我。那至(此执)未断(之时)。恒生爱著。故阿赖耶识。是真爱著处。不应执余五取蕴等(为真爱著处也)。谓生一向苦受处者。于余取蕴不生爱著。彼恒厌逆余五取蕴念我何时当舍此命。此众同分苦身心。令我自在在受快乐故。五欲亦非真爱著处。谓离欲者。于五妙欲虽不贪著。而爱我故。乐受亦非真爱著处。谓离第三静虑染者。虽厌乐受。而爱我故。身见亦非真爱著处。谓非无学(而)信无我(理)者。虽于身见。不生贪著。而于内我犹生爱故。转识等亦非真爱著处。谓非无学(而)求灭心者。虽厌转识等。而爱我故。色身亦非真爱著处。离色染者。虽厌色身。而爱我故。不相应行。离色心等无别自体。是故亦非真爱著处。(可见一切)异生(及诸)有学起我爱时。虽于余蕴有爱非爱。而于此(第八)识。我爱定生。故唯此(第八识)。是真爱著处。由是(知)彼(增一经中所)说阿赖耶名。定唯显此(第八)阿赖耶识。
此即所引第四经也。爱字。总约三世。乐字。别约现在。欣字。别约过去。喜字。别约未来。故云是贪总别三世境也。一向苦受处。谓无间狱。及一分畜生饿鬼。余取蕴。谓除第八识外所有五蕴诸法。离欲者。谓初禅以上。离第三静虑染者。谓第四禅以上。身见。谓依身执我之见。求灭心者。谓修第九灭尽定人。离色染者。谓空无边定以上。余可知。初引圣教竟。
(壬)二显正理三。初结前生后。二引经显理。三结略指广。(癸)今初。
已引圣教。当显正理。
(癸)二引经显理十。初持种心。二异熟心。三界趣生体。四有执受。五寿暖识。六生死时。七缘起依。八识食体。九灭定有识。十染净心。(子)初中三。初引经证识。二斥异解。三总结成。(丑)今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