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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林宝训合注
续藏经 禅林宝训合注
清 张文嘉较定 张文宪参阅
禅林宝训序
此书盛行於江北。大着於吴中。而闽粤师僧。十有八九。莫之见闻。欲其禅林之振法道之隆。讵可得乎。余昔行脚云栖。目之如获至宝。怀之有年。虽不能力行。抑亦不敢须臾忽也。然是集。始自明教老人。终于懒庵大师。於中三百篇。皆从诸老苦心中流出。而其语言光明正大。直截简切。真为万世师法。然则会易而行之。诚难也。贵乎剪华取实。急救像季之流币。摧邪扶正。恢复上古之真宗。浇漓之风既息。浑朴之道已全。而口耳传流之弊。悖逆无根之说。曷繇而兴。故余每欲刊行与众共之。所愧囊空。弗克其事。用是鸠诸同志。剞劂流通。大有补于闽粤。倘遇血气衲僧磕着一言半句。将来盖天盖地。奚愁乎禅林之不振法道之不隆。非惟予之愿已足。亦不辜从上诸老口门放大宝光照耀天下。古今禅林之本怀也。
崇祯甲申春 七十三衲如佑稽首拜录
禅林宝训合注序
宝训其来久矣。而合注者何。迩见禅风盛希。法化流行。邪解蔓延。正因沦溺。山林乏主。城市多端。巧佞横生。荆榛肆出。间有贷招提而沽势位。假贿赂而鬻名称。反嗤坦直以世务不谙。乃逞偏私以傲游无忌。如斯敝习。后昆之典型安在。末季之砥柱奚归。不至为明教嵩圆通讷诸大尊宿所诃者鲜矣。况乎调御人才。轨模先哲。德言亟立。义诲惟勤。尤虑病足医门。钝多鞴所。若夫藏珠鱼目。袭玉珷玞。宁禁瓦砾塞空。驽骀载野者哉。然而片长寸技。虽录上裁。讵知败种焦芽。亦克抡选。大抵迩志求合。狭道苟容。不思矩矱丛林。匡扶佛祖。无怪其弁视乎宝训也。净慧居士。傍观有分。一日持是集到慧云。谋之於余。此可为今时滥污者鉴。即付木上座一任诸方检点。
顺治己丑年除夕前三日武林慧云禅寺住持释行盛撰
禅林宝训合注叙
古德有云。出家乃大丈夫事。非将相之所能为。夫功业被乎群生。勋名流乎奕世。至于将相。称极盛矣。而犹似不屑为。则此所谓大丈夫者。岂非全乎道德之风。远去凡陋之迹。体高亮之弘姿。挺孤奇之雅操。上足以合乎佛心。下足以拯乎含识。确然足为人天师表。照耀古今者乎。乃去圣逾远。人心雕斫。主者俯仰以取世资。学人随波而溷保社。佛法下衰。渐有江河之势。此妙喜竹庵二大士。所以有宝训之作也。夫二师当程朱倡明儒学之日。方容矩步。所谈者正心诚意。所辨者义利公私。其于释氏。真若宼雠然者。然今观所列。自明教嵩而下诸大尊宿。见地超卓。践履真实。非惟仅能固其籓篱而已。而又能使勋业若富郑公赵清献。文名若苏子瞻黄鲁直。道学若胡康侯张子韶。其他名公巨儒。无虑数十百家。莫不皈敬投诚。入廛垂手。即程子亦从而叹曰。三代礼乐。尽于此矣。朱子亦有言。愿盻指心性。名言超有无。其意虽欲折之。而卒无瑕隙可指者。则非特诸尊宿透悟之微。宗风之盛。足以杜其口。即其临事施为之际。崇道德。厉廉隅。远荣名。抑利养。光明正大。实有以大服其心也。向使趋炎附势。逐利钻名。或贡高我慢。背蔑师友。破碎大道。紊乱先规。问其名。则巍然知识之称。而综其实。有出于庸俗之所羞为者。亦何以绍隆佛种主持正法。令世之贤人君子。无所议其后乎。即世或为所蒙蔽。而清夜思之。宁不内愧于心耶。故夫二师是编。扶衰起敝。足与儒家近思录诸篇相表里。诚释门之龟鉴。而衲子之楷模也欤。顾其书虽行。颇患残缺。乃东吴善师补缀于前。而云栖建师音义于后。可谓全矣。然音义虽具。而独本单行。翻阅不便。余故与弟程叔。删其繁芜。增其未备。酌为定本。各附注于本条之下。以便观览。惟愿有志于为大丈夫者。自学地以至于出世为人。日手此一编。以作韦弦之佩可也。
庚寅夏日武林净慧居士张文嘉仲嘉甫述
禅林宝训序
宝训者。昔妙喜竹庵。诛茅江西云门时共集。予淳熙间。游云居得之老僧祖安。惜其年深蠧损。首尾不完。后来或见于语录传记中。积之十年。仅五十篇余。仍取黄龙下至佛照简堂诸老遗语。节葺类三百篇。其所得有先后。而不以古今为诠次。大槩使学者削势利人我。趋道德仁义而已。其文理优游平易。无高诞荒邈诡异之迹。实可以助入道之远猷也。且将刊木以广流传。必有同志之士。一见而心许者。予虽老死丘壑。而志愿足矣。东吴沙门净善书。
妙喜
妙喜者。临安府径山宗杲大慧普觉禅师。江东宣州宁国奚氏子。嗣佛果克勤禅师。南岳下十五世。十三入校。不乐世典。诣东山慧云院惠济禅师。十七落发披缁。后入云居之西。古云门寺之旧基。诛茅结庵经二十年。辟地湖湘转仰山。邂逅竹庵珪禅师。相与着颂古百余篇。此宝训是其时集也。
竹庵
温州龙翔竹庵士珪禅师。成都府史氏子。嗣佛眼清远禅师。南岳下十五世也。
诛茅
诛茅者。斩草也。谓诛斩茅草结庵隐居也。
淳熙
淳熙宋孝宗年号。
祖庵
未详氏族法嗣。
黄龙
隆兴府。黄龙惠南禅师。信州张氏子。嗣石霜楚圆。南岳下十一世也。
佛照
庆元府。即明州育王寺。德光佛照拙庵禅师。临江郡彭氏子。嗣大慧宗杲禅师。南岳下十六世。依本郡东山华光寺吉禅师祝发。后来孝宗淳熙三年十一月。诏入选德殿谈禅。淳熙五年赐佛照号。达於天下。宗风大振也。
简堂
台州国清寺简堂行机禅师。本郡杨氏子。嗣护国景元禅师。南岳下十六世也。
东吴沙门净善
东吴苏州郡名。沙门略梵谓也。全谓沙迦门曩。此云勤息。谓勤行善法。自灭诸恶。净善乃序主讳。后学不可双称。当曰上净下善也。
禅林宝训合注卷第一
虎林净慧居士张文嘉仲嘉父较定
明教嵩和尚曰。尊莫尊乎道。美莫美乎德。道德之所存。虽匹夫非穷也。道德之所不存。虽王天下非通也。伯夷叔齐。昔之饿夫也。今以其人而比之。而人皆喜。桀纣幽厉。昔之人主也。今以其人而比之。而人皆怒。是故学者患道德之不充乎身。不患势位之不在乎己(镡津集)。
明教
杭州佛日明教契嵩禅师。字仲灵。自号潜子。藤州镡津李氏子。嗣洞山晓聪。清源下十世。七岁出家。十三得度。十九游方。常戴观音像一轴。日诵圣号十万。率以为常。世间经书莫不徧览。作原教论十万余言。儒释之道一贯。以抗韩愈排佛之说。知开封府龙图王公素。欧阳修。程师孟奏进。仁宗览之嘉叹。付编修入藏。曰辅教篇三卷。赐紫衣方袍明教之号也。
和尚
梵本正名邬波迦。传之于阗翻为和尚。传至此土翻为力生。谓出家者。因师之力。而生长法身。出功德财。养智慧命。故曰力生也。
道
心通曰道。又成名之谓道。即佛祖微妙之道也。在儒即允执厥中之妙道也。
德
身正曰德。立身之谓也。僧有戒定慧。儒有孝悌忠信。皆谓之德也。
王
王去声。凡有天下者。人称曰王。又身临四海曰王。
伯夷叔齐
孤竹君之二子也。孤竹国名。姓墨胎氏。其子伯夷名允。字公信。季子叔齐名智。字公达。谥曰。伯夷叔齐。其父将薨。遗命立叔齐。齐以天伦为重。我在位不义。伯夷以父命为尊。我在位不孝。二人俱逃。国人立其仲子为君。其二人闻西伯昌善养老。盍往而归之。文王卒。武王伐纣。二人叩马首而谏曰。父死不葬。爰及干戈。可谓孝乎。以臣弒君。可谓忠乎。左右欲兵之。太公曰。此义人也。扶而去之。武王平定。天下宗周。夷齐耻不食周粟。遂隐首阳山。采薇而食。卒之饿死。
夏桀
名履癸。帝发之子。谥法贼人多杀曰桀。荒淫无道。得施氏女名曰妹喜。作琼楼瑶台。极意取娱。酒池运船糟堤可望十里。龙逢以忠谏不从而杀。殷汤有德。伊尹佐汤伐桀。桀战不胜。奔三棕国。汤又从而伐之。放桀於南巢而死。
商纣
名辛。亦名受。帝乙之子。谥法残义损善曰纣。得苏氏女妲己。甚宠爱之。设酒池肉林。使男女裸形相逐其间。作长夜宫。用炮烙之刑。刳孕剒涉。造鹿台。七年乃成。虐害忠良。臣叔比干。竭忠而谏。遂剖心而死。太师箕子。徉狂而为奴。庶兄微子。为其亡仁。避而去之。后武王举兵伐之。败登鹿台。蒙头赴火而死。
周幽
名宫涅。宣王之子。谥法壅遏不通曰幽。殆政虐民。遂致岐山自崩。山川水竭。得褒人女名褒似以宠之。乃贬申后。并太子宜臼。褒姒不好笑。於骧山举火。戏媚褒姒之笑。后申侯怒。召犬戎杀於骊山之下。
周厉
名胡。夷王之子。谥法杀戮无辜曰厉。王行无道。侈傲暴虐。国人谤之。王使卫巫监谤。但有谤者尽杀之。召公谏曰。塞下之口。遂上之过。恐为社稷忧。王不听。国人叛之。祸及於王。王乃出奔於彘。太子幼。周召二公相和恊。共理国事。故称共和也。小雅二十二篇。皆文武成康之善政。至此而尽废矣。
明教曰。圣贤之学。固非一日之具。日不足继之以夜。积之岁月。自然可成。故曰学以聚之。问以辩之。斯言学非辩问。无以发明。今学者所至。罕有发一言问辩於人者。不知将何以裨助性地。成日新之益乎(九峰集)。
圣
灵明洞鉴曰圣。又圣犹正也。以正教诲人也。
贤
超凡亚圣曰贤。
学聚问辩
学聚问辩者。谓人苟不务学。则无以会众理。而使有诸己也。学弗问无以辩别众理。使之条件不紊。而精粗本末。或不知所择也。出易经九二之文也。
裨
补也助也。
日新
汤之盘铭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然在彼学者。进业修德而转新也。如沐其身。涤除旧染之污而自新也。
明教曰。太史公读孟子。至梁惠王问何以利吾国。不觉置卷长叹。嗟乎。利诚乱之始也。故夫子罕言利。常防其原也。原者始也。尊崇贫贱。好利之弊。何以别焉。夫在公者。取利不公则法乱。在私者。以欺取利则事乱。事乱则人争不平。法乱则民怨不伏。其悖戾斗诤。不顾死亡者。自此发矣。是不亦利诚乱之始也。且圣贤深戒去利。尊先仁义。而后世尚有恃利相欺。伤风败教者何限。况复公然张其征利之道而行之。欲天下风俗正。而不浇不薄。其可得乎(镡津集)。
太史公
姓司马。名谈。为太史令。其子名迁。袭其父职。乃尊其父。故称公也。西汉龙门人。
孟子
名轲。字子舆。邹国人。作孟子之书七篇。
梁惠王
魏侯[荤-车+(卸-ㄗ)]也。都大梁。僭称王位。谥曰惠。史记惠王三十五年。卑礼厚币以招贤。而孟子至。梁王问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何以利吾国乎。孟子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王问意。强兵富国之类。孟子之对。不以富为利。以义为利也。
罕言利
罕者。少也。罕言利与命与仁。命之理微。仁之道大。利之害义。谓圣人恐学者陷溺於利。以利灭公。贪利害义。沦於污下。故罕言之。
尊崇贫贱
尊崇。天子也。贫贱。庶民也。谓自天子至庶民。同害贪利之病。有何差别。
弊
病也。
张
施也。
征
取也。
明教曰。凡人所为之恶。有有形者。有无形者。无形之恶。害人者也。有形之恶。杀人者也。杀人之恶小。害人之恶大。所以游宴中有鸩毒。谈笑中有戈矛。堂奥中有虎豹。邻巷中有戎狄。自非圣贤绝之於未萠。防之於礼法。则其为害也。不亦甚乎(西湖广记)。
有形恶小。无形恶大
论云。有形之恶。其来有方。其敌可御。无形之恶。其来不测。其害非细故。所以杀人之恶小。害人之恶大。杀人者以迹言之。害人者以心言之。迹虽杀人。其过可恕。忍心害理。其殃极甚。是故有形之恶。显然可见。无形之恶。冥然莫测。以人之可见可知。故以为轻为小。以人之莫见莫知。故以为重为大也。
游宴
游。逸也。宾主合欢安静之筵也。
鸩毒
鸟名。其形如鸡。其色紫绿。颈长八寸。以蛇蝮为食。其毛羽历於饮食之间。食则杀人也。
戈矛
皆兵器也。戈。平头戟。长六尺六寸。矛。长二丈。其形如钩。俱伤人器也。
堂奥
正房曰堂。幽深曰奥。
邻巷
五家为邻。二十五家为巷。
戎狄
西戎北狄也。
礼法
天理之节文。人事之仪则。法者。制度品节也。左传曰。藏於杳然冥然之间。而发於卒然之际。非圣人以礼为之防。则人之类灭久矣。
明教曰。大觉琏和尚住育王。因二僧争施利不已。主事莫能断。大觉呼至责之曰。昔包公判开封。民有自陈以白金百两寄我者亡矣。今还其家。其子不受。望公召其子还之。公叹异。即召其子语之。其子辞曰。先父存日。无白金私寄他室。二人固让久之。公不得已。责付在城寺观修冥福。以荐亡者。予目睹其事。且尘劳中人。尚能疎财慕义如此。尔为佛弟子。不识廉耻若是。遂依丛林法摈之(西湖广记)。
大觉
明州育王寺怀琏禅师。字器之。福建漳州陈氏子。嗣泐潭怀澄禅师。清源下十四世。宋仁宗皇佑二年。正月诏住京师十方净因禅院。二月十九日。诏对化成殿问佛法大意。奏对称旨。赐号大觉禅师。归居於阿育王山广利寺。
包公
名拯。字希仁。谥孝肃。官为御史。天性严厉。未尝有笑容。知开封府日。有民李觉安。生子年幼。因病以白金百两。寄与张惠明。觉安命终。惠明还归其子。其子不受。一谓受人之寄。可当还之。一谓父无所寄。不当受之。各尽其心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