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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两序须知
已上数条。当职者。各宜临事觉察。量力行之可也。或有欵数不周。惟冀随时体谅。此谕。
某年某月某日本山住持某立。
方丈侍者须知
侍者之称。侍住持以近道也。清规所列有五。曰烧香。曰书状。曰请客。曰衣钵。曰汤药。颊辅最近。肘掖尤亲犹身之有臂。头之有项。先辈多任丛林干练谨恪之士为之。其为住持莅众攸关故也。傥制行不勤。立身不端。非惟有负道法。抑亦无裨倚任。因立数条。端为本寮龟鉴。庶继起近事者。亦得遵而行之。而无覆餗云耳。
烧香。凡住持上堂小参。普说。开室时。预备香几。炉爇无失。乃至念诵放参。节腊特为。诸山名胜尊宿。挂搭行礼。焚香亦如之。朔望住持礼佛。具带小盒香片随行。伺候拈举。时常拭净匙炉。片截檀束。或揩拂杖屦。晒熏被席。并床帐座榻诸余之属。宜净扫无怠。 书状。凡住侍上堂小参。开室普说法语。并书问酬答偈赞等。逐一记录。或代制文字。往复简札。先具稿呈覆。端的然后行事。如书记偶缺。山门一应文翰。悉当代理。 请客。凡住持应接往来宾客。诸山尊宿。至管待当道檀越。或请主专使等。须预令客司备茶汤。或小食陪饭。随时丰俭。及留请两序。茶汤相欵。亦宜预备。若上堂小参普说。夏冬二制诸期内。朔望。五日一参等。或斋主。或头首执事请迎。当先覆住持。勿致临时造次。不壮丛林巨典。又檀越尊客初到山。谒方丈毕。集会众头首执事。客厅相看。数至者不论。遇朔望清旦。云集竟。若有檀越尊客在山。宜通知客。相看亦然或维那知客。俱不赴众。或在假。其一切行事。已上三侍者皆当摄之。(或云。书状不当干涉余事。无据)若住持久出则归众行立。暂出则俱不离班位。
衣钵。不立班次。兼通内外庶务。翼赞住持。纳忠救过。和众调事。其有执事去住。人众辛劳。时宜商覆存恤。若有寸长片善。合围拱把之才。不特先容而已。须安置得宜。俾玉成有日。如密庵以如侍者而得松源。东叟得升首座是也。
乃至整洁巾瓶。修顿衣钵。早暮近侍。小心左右。毋懒略忽怠。以致住持动念。 汤药。朝夕供奉方丈汤药。制拣方料。简慎品味。其中根性优劣。补泻不同。或汤或丸。火候缓急。因时调服。一一须知谨察。若和适饮食。酸冷甘咸寒暑节侯。温扇剃浴等类。宜随时加审。毋致违和。迨至起居应接。勿得差迟。须择年壮谨愿者充之。或佐助衣钵侍者。抚恤近事行者。或暂缺烧香请客。悉当摄行。立班。与烧香书状请客同(其外圣僧侍者。在众后行道。不在此限)。
侍者之职。内近住持。外临大众。须以佛祖为心。肃雍上下。期法道底于大成。山门因而綦隆。或矜伐自居。不以平等处人。则修持之事勿论。赞助之功何有。且晨昏在侧。举心动念。皆所领会。如其有命。须用心体贴。大小曲折。靡不周悉。临机圆融。相时通变。总要不违住持之意。不牾大众之心而已。同事诸职。尤宜和睦。互相肘臂。勿以久侍后进。而生轻慢。
其数条外。更有欵细。不及详举。各宜觉察行之毋。待住持谆谆可也。惟当职者照谅之。此谕某年某月某日本山住持某立。
东序
据住持上堂时。列次为东序。
监寺须知
梵语摩摩帝。此云寺主。又云知事也。知事之职。贵以尊主爱众为念。故古昔丛林盛时。多请首座西堂书记。以充此职。其或腊高事谙。廉能公谨。众所素服者充之。
因立数条。端为本寮龟鉴。庶后来当职者。亦得依而行之。而无虞败事云。
在任官员到山。其往来迎送之礼。先要同知客禀白方丈议。妥然后行之。 在任官员到山。先要同库司知客商量。打点斋馔若干。汤粿果品若干。禀白方丈。然后行事。其官房床帐器用。香烛柴炭。及到时汤馔食物等。亦须同知客留心照顾。毋得忽略(或官员在道者。特令斋茶相陪。礼当随时别议)。 本处檀越施主宰官居士到山。应加温存。早晚陪论。或欲诣诸寮。及四处观瞻者。皆得引往。 本处檀越施主等。合行庆吊人事者。当会议禀白方丈。 本处檀越施主等。所当周旋敬重者。凡遇年节及闲暇时。宜亲造其家。殷勤顾问。 本处及诸方名僧尊宿到山。早晚亦须客房照管。 本处女客到山。宿食语言。应加照顾。但不得亲厚。 掌理家事。常到库司。会计钱谷出入簿书。预令岁计有余。毋致临时空乏。 岁例分饭斋。应及时料理。并请定明年收饭者。 春冬二期解制。预请化主。须同知客商确。禀白方丈。 常住欠缺物件。宜与副寺商议。发银置办(如柴草盐油。豆麻禾麦等。可以随缘募入者。当及时会议。拨众理之为得。又正四月间。雨水淋漓。及冬天霜雪严寒时。预先分付务众。备积柴薪。以充后用)。 各寮帐席被绵等。有破损者。当照管。请人收葺。 凡常住财物。虽毫末锱铢。十方众僧有分。如非寺门外护官员。檀越宾客。迎送庆吊。合行人事者。并不可假名支破侵渔。 凡事有关系者。必会议禀方丈才行。不可妄擅己意。 凡方丈所嘱大小事务。行之果否。当回覆。 出入寺院。须禀白方丈。及库司知客。恐临时有事。以便代理。 差设庄库职务。必须公平。毋用私党。致怨上下。 训诲行者。不妄鞭捶。设当惩戒摈罚。亦须禀议。量情示警。毋纵威暴。激其诤端。扰乱丛席。 各寮行众有口舌斗诤者。当为据理劝解。毋致多事。 田园二房等寮。须时常往彼慰谕。令各安心长远。倘有不如法。及亟起单者。亦当调度之。毋致动念他往。 各寮行众。有不耐烦告退者。当为劝勉安慰。发其道心。至不得已则从之。任知客拨众代补。 处众要宽和。不得恃职亢上凌下。 各寮执事。巨细相通。不得别户分门。妄生彼此。 凡服劳疾病者。朝暮饥渴寒温应加照顾。 行众有轻心肆骂者。当会议处置不得私自革退。 不可私收徒众。滥授法名。倘有真心皈依者。当会议知客。禀白方丈。 早暮勤事香火。课诵勿失。并二时斋粥赴堂。除有事别论。 普请宜随众。除有事。 凡遇年节。及期内朔望。无施主设斋请住持上堂。预先日前下午。俟禅堂开小静后。衣具秉香。同众头首。方丈拜请。次早再三请。亦如之。除有事别出。则库司代职。 朔望之辰。大众云集举赞。当出位佛前上香。展具三拜。至维那祝白。亦出位展具三拜。复至韦驮四处。礼亦如之。除有事别出。则库司代职。 凡遇常住斋供时。当佛前举香展拜。除有事。库司代职。 凡遇常住斋茶。当与知客拜请住持。除有事。库司代职。 每夜开小静后。到库房。同知客直岁营办。议行明日之事。 常住所有田庄山界。苗租书契等。须收拾安放库房。随时照管。 田园播植收种。宜及时催趱司田园者。 本寮所有常住什物。宜私自登簿。以便查考。 退职日。将本寮所有什物。并各项书契等。照簿简点分明。交与新监寺掌管。毋得溷乱。
已上数条。当职者。各宜临事觉察。搀先行之。毋待方丈频为口嘱可也。或有欵数不周。惟冀随时体谅。此谕。
某年某月某日本山住持某立。
维那须知
维者纲维。华言也。那者梵语。此云悦众也。又声论以次第翻之。谓能知僧事次第也。是故膺其任者。必恪守繇来已然之规。而众乃可不紊。若夫图安玩法。矫众自矜。其何以克当哉。因立数条。端为本职龟鉴。庶后继者。亦得依而行之。而无虞败事云。
行事要公正宽和。毋恃职过威以凌众。 凡事照顾堂规。毋自己懒散嬉戏以导众。 凡事可以权变随宜者。毋死执。 堂众存心不等。当善为调度约束之。毋致互相怨诤。 或有众小犯於我者。毋故怀忿藏私。必革其单而后已。除大事。议禀处置。 堂众有病。须照顾。 堂众告假出入。宜审实。 结制须整肃堂规。毋纵众懒散。各处闲谈。并看阅文书等。 堂众行事。具载堂规。有小可初犯者。面嘱之。不用白众。 有屡犯堂规动众者。当禀白方丈处置。不得苟留。 有犯堂规动众者。当会议举出。听板首理断。如板首阙职。则自己随轻重量情罚之。 凡举众。听板首理断。先已议定。毋临时执意。互相亢凌。 於板首书记等。须体谅相尊。同心恊力为贵。毋恃职藏私。以致大小不平者。 凡事要同板首副悦商量。毋纵意而行。以致失睦。 堂外头首执事。各各相通。毋自别户分门。妄生彼此。 堂内香灯侍者。宜体悉善用之。毋恃职欺凌。以致轻心告退。 凡方丈所嘱大小事务。行之果否。当回覆。 凡遇年节朔望。请住持上堂。先於日前下午。开小静后。令侍者各寮白诸头首。聚会同上方丈。及住持出。知事上香毕。齐展拜。白云。明日(某节某旦)请和尚上堂。次早再请亦如之。但不必白也(如系施主设斋。知客各处送礼说明。诸头首自随时应候。至明日再请。恐或有事忙地隔。不闻开小静者。须令侍者。到寮白之为当)。 住持登座。举赞白椎。自有定例。毋越次。 期内初逢十日。上午开小静后。令侍者各寮白诸头首。请住持当晚小参。已后亦然。除住持回覆免请者。 凡遇斋茶。当领众同诸头首。向住持作礼三拜。然后归位。 凡遇十四三十晚。课诵毕。当领众礼拜方丈。 朔望之辰。举赞祝白。照依旧例。毋越新逆众。 朔望云集时。唱名三拜。当依次。毋得混乱。如某执事阙职。亦须唱过。不可失也。 朔望云集毕。当领众礼方丈。各处巡寮。如寺广事烦。难以周遍。则散期时不巡寮亦可。 各事轮牌。板首不在其数。如轮流堂众。照依名次。毋偏重。除病告假者。 早晚课诵勿失。并二时斋粥赴堂。除有事别论。 定香。宜随时酌量。 单荐。要及时普众处置(如四月十月之间。打晒增减是也)。 单帐有破坏者。预白库司置办。然后请众收葺。 供仪。收积以公众用。 堂众名数。及出入告假。当上板记定。以便查考 有事不得随众。当令副悦知之。如系公务隔日者。宜白众告假。 凡遇剃头日期。於上午开小静后。令侍者先请板首。然后照位次轮流。毋混乱。 凡遇浴期。诸头首浴毕。然后照班轮出。毋混乱。 凡众进堂。及失板等。当令侍者引礼方丈。各处巡寮。如斋粥二时失板。就本堂问讯。 住持入堂。宜肃众。 尊客入堂。当出位立西边。相见作揖。以存大体。 堂内所有物件。如系香灯侍者照管者。当嘱之。毋致损失。 退职日。或有物件及供仪等。当简点分明。交与副悦众代管。
已上数条。当职者。各宜临事觉察。搀先行之。毋待方丈口嘱可也。
或有欵数不周。惟冀随时体谅。此谕。
某年某月某日本山住持某立。
副寺须知
古规曰库头。今诸寺称柜头。北方称财帛。其寔皆此一职。盖副贰都监寺分劳也。副寺之职。贵乎出纳公平。若夫储畜常住。减克众僧。则非所以护众矣。
因立数条。端为本寮龟鉴。庶后来登职者。亦得依而行之。而无虞败事云。
掌常住钱银。出入切记随时上历。至每月十四三十晚。令库子预备椅桌茶果。请方丈及头首到寮。结算每日用出若干。收入若干。除用外寔存库若干。算毕。书记登簿。佥单。或方丈不出。乃同监寺知客呈方丈。
至一年终。又总结算每月用出若干。收入若干。除用外寔存库若干。算毕。登簿缴单亦如之。外有米麦布帛五味等。出入亦当记随时上历。以便考算。 库内钱银布帛米谷等。日夜要关心系念。以防有失也。 仓库踈漏。鼠雀侵耗。米麦蒸润。一切物色。顿放守护。有不如法者。并须及时处置。 库内要多发银两买办。当会议监寺。或知客。禀白方丈。 方丈所嘱大小事务。行之果否。当回覆。 各寮执事。巨细相通。不得别户分门。妄生彼此。 处众要宽和。不得恃职亢上凌下。 二时斋粥赴堂。不得狥私背众。除有事。 上下库子。须与监寺知客商量。择有心力。能权变守己廉谨者为之。 管待库子。凡事要公正商量。不可结怨狥私。擅为革退。 凡常住财物。虽毫末锱铢。十方众僧有分。如非寺门外护。官员檀越。宾客迎送。庆吊合行人事者。并不可假名支破侵渔。 什物动用。期乎节俭公平。不得轻与滥费。亏损常住。 凡事以护惜常住为心。而又不可过执。克减大众。甚至重入轻出。致外议不平者。 常住果品。不得狥私鬻众(果品鬻众。亦人情方便耳。但待客之需。期以足用为最。且亦贸易事烦。未免有多寡贵贱之诮。不如除之尤善)。 病僧合用供给之物。有即及时应付。毋得苦难。 首座西堂寮。合用茶果供给者。当令库子办送。 凡有常例合用茶果者。取即应之。并戒期内所用茶果亦如例。 常住犒劳执事。令库子同知随。铺排食物照管。 凡众为化主公干出山者。所有嚫仪。当预分留之。 朝暮出入。当令库子看守。如无人在库。不宜轻出。 库内缺少蔬果。油盐糖豆。器具杂物等。当预先置办。毋致临时乏用。 家常日用。糟酱米醋豆油等。当及时请熟谙者。相帮制办。 库内果品。如糕饼等。所应自制者。随时置办。 库内待客小菜。合用香椒五味者。令库子精制。 遇斋供时。令库子安排佛前果品。及住持位等。一如旧例。或施主欲丰厚美观者。宜添设之。 施主设斋备供仪。凭堂内侍者赍入。厚薄照如常例。或施主另意添设者别论。 施主设斋散嚫。如知客事忙。宜代理(又散嚫有平等双分不一者。随时酌量)。 施主某日设斋。虽知客预先引到。而斋事亦当与知客商之。 凡遇年节朔望之辰。及请住持上堂时。令库子方丈排设香烛。一如旧例(如库房远离方丈。即知客遣行者理之亦得。不必拘执相推可也)。 监院有事别出。如遇年节朔望。请住持上堂。及朔望佛前举香。常住斋供时举香。皆当代职。 监院有事别出。如遇常住斋茶。当与知客拜请方丈。 岁例分饭斋。应及时料理。并请定明年收饭者。 监院阙职。及有事别出等。如田庄税契。出入迎送。庆吊差拨。各处要紧事务。当会议知客。共职之。 库内所有器用什物。当置簿记定。以便查考。 大小诸寮。所有器用什物。当置总簿记定。以便查考。 退职日。须请诸头首。结算簿书。将钱银布帛米谷。一切器用食物等。逐件简点分明。交与新副寺掌管。毋得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