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诃止观辅行搜要记

  次当知下。示见过患。明观功能。於中又二。初明方便。通且寄外外。故云避具入绝。前约佛法。亦云乃至避别入圆。以正观遂而破之。故云无远不届。具如向来一十四重。次若得下。约直断道。以见望思名之为多。故云从多。且从见遍望余未遍。言三结者。问。见八十八。如何云三。答。论云此三是三三昧近对治法。身见空近治。戒取无愿近治。疑无相近治。此三复生三种增上身见。生六十二戒取。生一切苦行。疑於过未遍见犹豫。若说三结即具诸见。
  次问下。释疑。又二。先释能。次释所。破疑各有问答。初问能破止观既有三种。空破已多。二何所破。言无量如前。外外乃至圆绝尚用三藏破之。说复衍初。当知后观更何所破。答者空破见思但成有。乃至圆门亦但见摄。思尚未破何虑无耶。借使通。皆以见为名。后二自有无及二边。故知下。结意。
  云何下。兼责。前来诸见横起。诸见尚在。未得初观。况复二耶。云何诸师自谓真道。故大论下。明有无皆见。即大论序归敬偈文。又通以诸见而为有者。为斥二我。又非但斥小。但未得涅盘无。皆名有也。
  次问者。既一切见同斥为有。有见既多。无亦应然。答意者。夫入涅盘无。故有非一。空无中妄。故不可多。
  大文第二明得失。先标。次释。释中先问意者所破之见既皆是失。能破止观始从外外终至圆门亦有失不。答中四意。初列四句。次举四譬。三前二下。判。四所以下。释。释自四句。初二句是外道得失。亦云修正观者。本佛弟子。自观起见。过同外道。於中复辨事惑尽者。且名为得。事惑未除。唯恶名失。又外道中常见者得。断见者失。此且寄外而论得失。次佛弟子两句者。虽复用观。见惑未断。名之为失。惑即入真。方名得。初人望外失却成得。不起见故。具如前文。於一一见。判行判根。上根即是佛弟子得。中根即是佛弟子失。下根即外道得失。
  大文第三明位者。文虽列四。令遍识耳。今在衍初遍知。即是在在於文旨。於中二。先正明位。次结成。初又二。初正列位。次料简。初又二。初正列。次断伏下。判同异。次问下。料简兼示文旨。次显不次。初问答如文。问意者只应直明别圆之位何须前三。若且论次第。只应列别。此是止观正文。读者尚昧。前前处处数有文旨。今於答中复申四意。一上明下。恐发宿习故须具辨。次又欲下。为令行者遍识不滥。三又半下。明后三教为圆助道。四又岂下。开显但实何须譬空。显体不异也。
  次体假下。结成止观。见思名止。达空名观。通结前来一切诸见。见息达空无非止观。此是第一节示文旨竟。

  止观辅行搜要记卷第五
  止观辅行搜要记卷第六

    天台沙门释湛然於佛垄述
  次释破思假。初云正三毒者。思惑有四。慢入痴摄故但云三。非背使故名为正。
  历三下。头数。
  三界下。品数。下四上二各三无嗔。故三界但十。言九品者。以下下智断上上惑。乃至以上上智断下下惑。惑之与智俱不自分。由智必先下。惑必先粗。故使尔耳。若尔皆无量品。辨品制果大分言之。如判往生意亦如是。皆能等者。明惑功能。於未断位皆能与力。润三界生。初果七返者。从极为言。楞伽云。下七中三五上即生涅盘。成论云。如药等如灯灭等者。在出曜经。虽复等者。道共戒力一切不犯。虽有事惑独头相应。可法从缘不计性实。以於三毒无耶曰正。三界不同简异见惑。见惑随着作四趣因。初果身中起亦离合。有舍有取。称思惟者。从重虑得名。
  数人下。成论人难数人。初以上贪对难下爱。次若言下。以名异义同为难。言一并者。彼复更有以瞋并恚。上界既以轻贪名爱。何不以轻瞋名恚而言无耶。
  但佛下。和通。
  但令下。明立名意。
  二明体观者。空兼折是故别标。今是衍初门。非正显彼。唯折辨异故来。
  欲惑下。且举一品各有三假。初因成中亦欲对心。因缘力故所起想着名所生法。六欲者。大论释九想中云。能治行者七种染欲。一或有人染着青黄等色。二但染形容。三着威仪进止。四着言语辨捷。五着细滑。六着人相所谓男女。七所着人总。第七总六。今无之。难陀欲习具如前辨。法华等者。举轻况重。尚遮於想。言欲相者。如俱舍六。受欲交抱执手笑视淫。地居形交。夜摩抱持。上三如次。执手笑视。尚离内想。况复视笑。
  若取下。正明因成。六动意根成所生法相续。中云致行事者。为防行事制内相续。假虚总了不实。言道理者。尚推心假。况计婚礼。是名不及西方外道。
  次正推因成中先列句。
  若从下。用观。
  四句下。二空。无欲性空。无句相空。
  利根下。结。具如破见中说。
  设未相应下。亦用六十四番。
  若纯下。相续。准因成说。 次初品下。余品余使比因成说取。
  九品下。结成无生。无生者只是二空。
  次料简中。问如文。答中二论判别。由道异故。
  若从下。判两道。
  次破色思。先明智异。言世智者。依六行故。无漏缘谛。
  若初习下。判性。欲界身资名为事惑。当界中惑名为性障。於初禅中。初文即是初禅发相。
  次其中下。初禅中惑。
  次品下。初禅三假。若不下。破意。
  今用下。六十四番。从二禅去并以下地定为上地因缘。上为缘空起。即是所生之法。第三禅中云舍为难者。无圣种观无想定。禅境中明五那含者。此禅九处。五是圣居。名五那含。无想唯凡。三通凡圣。以有半超。遍没者。熏禅五差故分五地。大品通熏九地。所言熏者。即以无漏熏於有漏。从多有漏及多无漏。如是各减至各二念。名加行成。至各一念。名根本成。言五差者。谓下中上上胜上极。一品各三。即三六九十二十五。次第生於五净天处。言挟熏者。以前后无漏熏中间有漏。故名为挟。言五天者。无烦.无热.善见.善现.色究竟。
  次破无色。中云有对等者。此三三在色欲。入无色作方便灭。大论云。一可见有对。二不可见有对。三不可见无对。大论云过一切色灭。初色灭有对。色即灭。次色不念种种色相灭。第三色。初色是色。次色即是五根四尘。第三色即是法。入少分无表色也。准念应云。背舍等中八种色也。空观成时。无表亦破。灭色方便具如禅门。想身如甑笼细渐渐空虚。问。无色定有定无色耶。答。小教定无。大乘须有。今且依无。
  是时下。正明假观。次无所有处中先破古谬。禅门中问。无所有处缘少识入定如何。答。不然。但缘无所有。但以意根对彼法尘。生少识想。非取少识缘之入定。故今便破所有及有用等。
  先识处下。次明非想。言依八圣种者。此中文略。应云空处如病。识处无所有处如文。非想处如判。今不云者。且依有漏故云胜定。若必依圣种。即病等四。及无常等四。前四对治。后四缘四谛。又有总别观。彼四阴如次以对受想行识。问。四禅但六行。无色何须八。答。定细难舍故。
  阿毗昙下。释悲想名。引文甚略。立世云。非如四色及以三空。故名非想。非无想天及无心定。名非非想。人师尚不许引色无想天。况具引四禅。既是论文。取亦无失。故今俱存。今望三空展转以释。
  大论云一常有漏。此小教判大论。问。何故无无漏耶。答。非田器故。无漏处中。彼欲不定。非想愚呆。及此故有。
  此定下。非想具惑。言细法者。彼地犹有十种细法。谓受.想.行.触.思.欲.解.念.定.慧。此十与彼无色受等和合生。彼欲入灭定。先须破之。
  应知下。用观意。既知彼地细想三假。修观破尽名事无生。真谛理穷名理无生。岂由於地而住有漏。
  若用下。判智。是名下。结破思遍。
  三明破位中初三藏位。成论之外悉名异部。先释声闻。且依修道等者。此中大师用旧婆沙。与俱舍论不无小别。委明家家一种子等。具在俱舍.婆沙中明。俱舍云。断欲二四品。三二生家家。断至五二向。断六一来果。此依次断。今文云超。即小超人。本在凡地。未得色定。欲惑未尽。至十六心超断五品。名为家家。此超断五且同於四。随其本断品数多少。得家家种子向果等名。六种那含位在其中者。大论云五那含者。谓中生行不行及以上流般复有六种。加於现般。得那含已应生色界。根缘不同以分五六。第九无碍等者。一品各一无碍一解脱。断名无碍。证名解脱。亦云伏断。
  三界下。结成无生。尽无生者。毗昙云。尽智者。我知苦乃至道。无生智者。我知苦已乃至知道已。不复更修。亦云世智无漏智。亦云二脱。
  次释通位。共声闻等者。即七地前。若尔。过此非共。答。从初立名。不同圆别。若三藏中。菩萨不断故非共。观行不殊故非不共。
  所言下。略释此意。正言虽复不同。终是共位。
  乾慧下。正释。初释五停四念。并望三藏立内外名。然巧拙虽别。治观欲同。未有理水故乾。薄有理解名性。忍者因也。见谓见谛。稍轻名薄。全尽名离。功毕名办。
  三别名名通位中。先破立不同中。先总破其不解通位。何者下。别责。何以两地不同。后应不出入观。
  人师下。挫其不解经意。今言下。略示。
  别见下。略释。
  然名下。判断。例如下。引例。此十六心位同道别。判见例然。总而言之。若知此位以别名名通。别位居故。今通不同。故立此式示后学者。使古今异说冷然可见。
  言借别下。正明借位。先借别位。始终名通。以通教地前无位。故以前凡位对初二地。地后无位。故借别法云佛地名九。十地经论不定故有或言。大品云十地如佛。及楞伽云远行至佛是佛种性。患二乘种性。岂非借别名耶。
  次若单借别十地。且以地对地故耳。
  四别名名通菩萨位者。以人人相望。理应不定。如此下。将菩萨位以斥旧师。薄即下。正断思位。
  旧云下。序旧不同。但六地下。次今家难。先难六地。止离欲惑。岂齐罗汉。次纵云任对三果行四果向。仍名离欲。岂齐罗汉。次难七地。最后品尽名第七者。此则可然。亦名离欲。向若属果。初禅一品即属已办。一品未办。岂齐罗汉。今若下。今家为申。以将十度对果名便。经中别义多对千度。立此义者。亦恐后人不晓经中名通之意。次此皆下。推功。
  次问者通可从共别立菩萨恐无诚证。答中经论各有二处明文。初引论文。三处燋炷者。意指乾慧。别在菩萨。共非初焰。初焰断故。大论云。十地有二。一菩萨初地为初焰。二声闻见地为初焰。於中尚以乾慧伏道为菩萨初焰。退取断位有何不可。经中下。经文自有独菩萨位是别位。三种菩萨者。共地中同二乘人三四地断。
  又大品下。况释通。佛地边尚有菩萨地。况前九耶。故皆可别立。言邻极者。别佛地即过於十地。借故名邻。若无下。证共十地边有独菩萨。言修治者。於十地边皆云修治地业。次引大论。於十地边立忍等名。大品亦尔。
  如此下。正申今意。既许别立。亦借别名名其别立。其如经论有斯义何。
  次明断品少制果多。答可见。
  次问者。惑重教多。其义一也。既多制果应多立禅。禅防散故。答意者。亦由散多非禅相应。次问者。六七地前与二乘共。菩萨於彼何故立忍名耶。答中三义故。初引十五十六心例忍因智果。十五心内目辨因果未证果。因果俱国故。菩萨人於彼二乘因果俱因。余二可见。
  次明别教破思位者。前为显通。今目辨别复显竖义。故次明之。问。章初无别圆。何故此中释。答。前成入空是故不列。及论文旨故并明之。十行出假不复关前者。当别教位尚不关空。况后通藏。前不列者在於斯。次圆位中八九十信断习尽者。习言不指尘沙无明。附界内故。故且云尽。例亦应云不复关前。以永别故却不论。引华严者。恐人不了粗惑先除初证初住。却望十信。故云界内习尽。
  次华严下。证初住位。近代皆云地前伏惑。云何消通住过牟尼。此是第二节示文圆旨。云何下。释华严意。初文略释。
  名尔下。征。
  然以下。答。佛道属於别圆地住。尚过二佛。先复菩萨。约当分说。
  复次下。辨同异。断见思得名等别。此亦辨前破思假。佛位智用各别。亦是遥判教诸智断。初文四教思智。若言下。判向同异。初文是当通教。三乘比望。
  若言下。以别圆菩萨比藏通二乘。同断见思智用不等。亦可更云智断俱异。即是通教不断别惑。此中未论别惑。故不论也。又通三乘自相望者。亦可云智同断异。正习断异故也。
  问下。料简超果。初一问答可见。
  虽不下。明果虽超。品位不失。如通人行岂无里数。次问者。利方名超。身子初闻三谛。何以但得初果。答者。大论云。闻佛与舅论义时。有云闻頞[鞥-合+(白-日+田)]说三谛时。或云七日十五日后得无学。此岂非超。阿难为侍者者。大论。佛求侍者心在阿难。如日东出而照西壁。至结集时为迦叶诃。始得无学。以罗汉人不合为侍。故自不取。
  通教菩萨下。一往且明不超。故云亦应有超。菩萨荷负故不论超。虽超不超。思惑须断。
  超果下。分别。言本断者。本在外道。世智所断。随本多少故今不同。本得非想定即是已断。下八地思不名罗汉向而名那含者。彼有漏智力劣故也。若本得禅等。比决说之。或三两品等。如前已说。正习尽者。三藏佛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