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止观法门释要

  能熏所熏。若果若因。无不以一心为体。心具此德故名不空。
  △二明染法二。初立科。二各释。今初。
  次明具足染法者。就中复有二种差别。一明具足染性。二明具足染事。
  △二各释二。初明具染性。二明具染事。初又二。初正明。二释疑。今初。
  初明具足染性者。此心虽复平等离相。而复具足一切染法之性。能生生死。能作生死。是故经云。心性是一云。何能生种种果报。即是能生生死。又复经言。即是法身。流转五道说名众生。即是能作生死也。
  从此有彼名之为生。举体成彼名之为作。如水生波举体作波也。
  △二释疑七。初释性不可转疑。二释两性相违疑。三释两业起灭疑。四释性不相除疑。五释互论相违疑。六释本末同灭疑。七释相违不熏疑。今初。
  问曰。若心体本具染性者。即不可转凡成圣。答曰。心体若唯具染性者。不可得转凡成圣。既并具染净二性。何为不得转凡成圣耶。
  △二释两性相违疑。
  问曰。凡圣之用既不得并起。染净之性何得双有耶。答曰。一一众生心体。一一诸佛心体。本具二性而无差别之相。一味平等。古今不坏。但以染业熏染性故。即生死之相显矣。净业熏净性故。即涅盘之用现矣。然此一一众生心体依熏作生死时。而不妨体有净性之能。一一诸佛心体依熏作涅盘时。而不妨体有染性之用。以是义故。一一众生一一诸佛悉具染净二性。法界法尔未曾不有。但依熏力起用先后不俱。是以染熏息故称曰转凡。净业起故说为成圣。然其心体二性实无成坏。是故就性说故染净并具。依熏论故凡圣不俱。是以经言。清净法中不见一法增。即是本具性净。非始有也。烦恼法中不见一法灭。即是本具性染。不可灭也。然依对治因缘。清净般若转胜现前。即是净业熏。故成圣也。烦恼妄想尽在於此。即是染业息。故转凡也。
  △三释两业起灭疑。
  问曰。染业无始本有。何由可灭。净业本无。何由得起。答曰。得诸佛真如用义熏心故。净业得起。净能除染故。染业即灭。
  △四释性不相除疑。
  问曰。染净二业皆依心性而起还能熏心。既并依性起。何得相除。答曰。染业虽依心性而起。而常违心。净业亦依心性而起。常顺心也。违有灭离之义。故为净除。顺有相资之能。故能除染。法界法尔。有此相除之用。何足生疑。
  △五释互论相违疑。
  问曰。心体净性能起净业还能熏心净性。心体染性能起染业还能熏心染性。故乃可染业与净性不相生相熏说为相违。染业与染性相生相熏应云相顺。若相顺者即不可灭。若染业虽与染性相顺。由与净性相违故得灭者。亦应净业虽与净性相顺。由与染性相违故亦可得除。若二俱有违义故双有灭离之义而得存净除染。亦应二俱有顺义故并有相资之能复得存染废净。答曰。我立不如是。何为作此难。我言净业顺心故心体净性即为顺本。染业违心故心体染性即是违本。若偏论心体即违顺平等。但顺本起净即顺净心不二之体。故有相资之能。违本起染便违真如平等之理。故有灭离之义也。
  △六释本末同灭疑。
  问曰。违本起违末便违不二之体。即应并有灭离之义也。何故上言法界法尔具足二性不可破坏耶。答曰。违本虽起违末。但是理用。故与顺一味。即不可除。违末虽依违本。但是事用。故即有别义。是故可灭。以此义故。二性不坏之义成也。问曰。我仍不解染用违心之义。愿为说之。答曰。无明染法实从心体染性而起。但以体暗故。不知自己及诸境界从心而起。亦不知净心具足染净二性而无异相一味平等。以不知如此道理故。名之为违。智慧净法实从心体而起。以明利故。能知己及诸法皆从心作。复知心体具足染净二性而无异相一味平等。以如此称理而知。故名之为顺。如似穷子实从父生。父实追念。但以痴故不知己从父生。复不知父意。虽在父舍不认其父。名之为违。复为父诱说经历多年。乃知己从父生。复知父意。乃认家业。受父教勅。名之为顺。众生亦尔。以无明故。不知己身及以诸法悉从心生。复遇诸佛方便教化故。随顺净心能证真如也。
  违本即染性。违末即染事也。染性是理用。即与净性体融一味故不可除。染事是事用。招感生死故须灭除。穷子喻无明染性。父喻本觉真心。诸佛先证我之真心即是同体之父。方便教化令顺净心。则无明转为智慧。即染性而成净性。但除染事不除染性明矣。
  △七释相违不熏疑。
  问曰。既说无明染法与心相违。云何得熏心耶。答曰。无明染法无别有体。故不离净心。以不离净心故。虽复相违而得相熏。如木出火炎炎。违木体而上腾。以无别体。不离木故。还烧於木。后复不得闻斯譬喻。便起灯炉之执也。此明心体具足染性名为不空也。
  木喻净心。炎喻无明。染法烧木喻还熏净心。借喻本欲明理。执喻便成戏论。故诫令不得起执。谓灯炉出火何故不烧灯炉。
  △二明具染事。
  次明心体具足染事者。即彼染性为染业熏故。成无明住地及一切染法种子。依此种子现种种果报。此无明及与业果即是染事也。然此无明住地及以种子果报等。虽有相。别显现。说之为事。而悉一心为体。悉不在心外。以是义故。复以此心为不空也。譬如明镜所现色像。无别有体。唯是一镜。而复不妨万像区分不同。不同之状皆在镜中显现。故名不空镜也。是以起信论言。因熏习镜。谓如实不空。一切世间境界悉於中现。不出不入。不失不坏。常住一心。以一切法即真实性故。以此验之。具足世间染法亦是不空如来藏也。上来明具足染净二法以明不空义竟。
  △二明藏体一异为三。初立科。二详释。三总结。今初。
  次明藏体一异以释实有义。就中复有六种差别。一明圆融无碍法界法门。二明因果法身名别之义。三明真体在障出障之理。四明事用相摄之相。五明治惑受报不同之义。六明共不共相识。
  圆融无碍谓一不碍异异不碍一。非一非异而异而一。乃如来藏真实法性也。约一而异。故因果二种法身名别。约异而一。故真体在障出障理同。然事理互相融摄尚为易解。以事摄事尤为难知。故须以巧便示之。既知法界无碍。须明治惑受报不同之致。乃不执性废修。既知凡圣同而复异。须知共相不共相识。夫然后纤疑毕尽而常同常异。法界法门罄无余蕴矣。
  △二详释即为六。初明圆融无碍法界法门(至)六明共不共相识。初中三。初直明法界体一。二具明染净性事。三正明无碍圆融。今初。
  第一明圆融无碍法界法门者。问曰。不空如来藏者为一一众生各有一如来藏。为一切众生一切诸佛唯共一如来藏耶。答曰。一切众生一切诸佛唯共一如来藏也。
  空与不空其体无二。今欲辨法界非一非异即异即一圆融无碍之理。故约不空藏为问也。佛及众生尚祇一如来藏。岂令空与不空反有二耶。惟一藏体。一切生佛各得其全。是故佛圆融生亦圆融。佛无碍生亦无碍。净性与染性圆融无碍。净事与染事亦圆融无碍。净性与净事染性与染事圆融无碍。净性与染事染性与净事亦圆融无碍。以要言之。一一佛一一生。一一净性一一净事。一一染性一一染事。无非如来藏之全体大用。非分如来藏以为染净性事。亦不因一一染净性事遂成多多如来藏也。帝网之珠仅可为片喻而已。
  △二具明染净性事二。初标章。二释示。今初。
  问曰。所言藏体具包染净者。为俱时具。为始终具耶。答曰。所言如来藏具染净者。有其二种。一者性染性净。二者事染事净。如上已明也。若据性染性净。即无始以来俱时具有。若据事染事净。即有二种差别。一者一一时中但有染净二事。二者始终方具净染二事。
  △二释示二。初释性染性净俱时具有。二释事染事净有二差别。今初。
  此义云何。谓如来藏体具足一切众生之性。各各差别不同即是无差别之差别也。然此一一众生性中。从本已来复具无量无边之性。所谓六道四生。苦乐好丑。寿命形量。愚痴智慧等一切世间染法。及三乘因果等一切出世净法。如是等无量差别法性。一一众生性中悉具不少也。以是义故。如来之藏从本已来俱时具有染净二性。以具染性故能现一切众生等染事。故以此藏为在障本住法身。亦名佛性。复具净性。故能现一切诸佛等净德。故以此藏为出障法身。亦名性净法身。亦名性净涅盘也。
  如来藏具足一切众生之性。而一一众生皆以如来藏之全体为性。非是藏性之少分故。故仍具足一切十界染净法性也。具染仍名本住法身。亦名佛性者。欲令众生标心於极果故。若就法性之义论之。亦得名无明性生死性等。
  △二释事染事净有二差别又二。初明一时俱具。二明始终方具。今初。
  然诸一一众生无始已来。虽复各各具足染净二性。但以造业不同故。熏种子性成种子用亦即有别。种子用别故。一时之中受报不同。所谓有成佛者。有成二乘果者。有入三涂者。有生天人中者。复於一一趣中无量差别不同。以此论之。如来藏心之内俱时得具染净二事。如一时中。一切时中亦复如是也。
  此总约一切众生元无二性。故一时具足染净二事也。
  △二明始终方具。
  然此一一凡圣。虽於一时之中受报各别。但因缘之法无定。故一一凡圣无始以来具经诸趣无数回返。后遇善友教修出离。学三乘行及得道果。以此论之。一一众生始终乃具染净二事。何以故。以一众生受地狱身时无余趣报。受天报时亦无余趣报。受一一趣中一一身时亦无余身报。又受世间报时不得有出世果。受出世果时无世间报。以是义故。一众生不得俱时具染净二事。始终方具二事也。一切众生亦如是。是故如来之藏有始终方具染净二事之义也。
  此别约一一众生迷本藏性幻起染净二事。繇情执故不得言一时俱具也。
  △三正明无碍圆融三。初法说。二喻说。三引证。初中五。初明无差而差之理。二明全理成事。三明全事摄理。四明全事摄事。五结成差即无差。今初。
  问曰。如来之藏具如是等无量法性之时。为有差别为无差别。答曰。藏体平等。实无差别。即是空如来藏。然此藏体复有不可思议用。故具足一切法性。有其差别即是不空如来藏。此盖无差别之差别也。此义云何。谓非如泥团具众微尘也。何以故。泥团是假。微尘是实。故一一微尘各有别质。但以和合成一团泥。此泥团即具多尘之别。如来之藏即不如是。何以故。以如来藏是真实法。圆融无二故。
  答中先明正义。次以喻反显。约平等名空。约差别名不空。体实非空不空。双照空与不空者也。但会用归体则差即无差。而体亦不名无差。以用非体外故。全体起用则无差而差。而用亦不名差。以体非用外故。此义云何下。恐人以泥团喻藏性。以众尘喻诸法。设尔则诸法反为实有藏性。反是假成。岂其然哉。言泥团是假微尘是实者。乃随情说假实耳。若随智说。则泥团众尘并皆无性。一切惟心。既一切惟心。则微尘之藏性不少。泥团之藏性不多。一一皆是圆融无碍之真实法性矣。
  △二明全理成事。
  是故如来之藏全体是一。众生一毛孔性全体是一。众生一切毛孔性如毛孔性。其余一切所有世间一一法性亦复如是。如一众生世间法性。一切众生所有世间一一法性。一切诸佛所有出世间一一法性亦复如是。是如来藏全体也。
  此明如来藏不变随缘作一切世出世法时。乃至一毛孔性皆是举全体而成之。非是少分藏性。以藏性真实圆融不可割裂非有分剂故也。
  △三明全事摄理。
  是故举一众生一毛孔性即摄一切众生所有世间法性。及摄一切诸佛所有出世间法性。如举一毛孔性即摄一切法性。举其余一切世间一一法性亦复如是。即摄一切法性。如举世间一一法性即摄一切法性。举一切出世间所有一一法性亦复如是。即摄一切法性。
  此明一切法随缘不变全事即理。无有一毛孔许而非藏性。全体既是藏性。全体即是一切世出世法性之全体。以无事外之理故也。
  △四明全事摄事。
  又复如举一毛孔事即摄一切世出世事。如举一毛孔事即摄一切事。举其余世间出世间中一切所有。随一一事亦复如是。即摄一切世出世事。何以故。谓以一切世间出世间事。即以彼世间出世间性为体故。是故世间出世间性体融相摄故。世间出世间事亦即圆融相摄无碍也。
  此明随一一事既全揽藏性之理。必尽摄藏性所具世出世间之事。以既无事外之理。尤必无理外之事故也。以一事遍摄法界之事是名事事无碍法界。
  △五结成差即无差。
  是故经言。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
  前云藏体具足一切法性。即是无差别之差别。今随举一毛孔事即具世出世事。则一一毛孔皆是藏性全体大用。当知差别即无差别矣。是故心则具佛法及众生法。佛则具心法及众生法。众生则具心法及与佛法。俱是能具。俱是所具。俱是能造。俱是所造。不可谓心但是能具能造。佛及众生但是所具所造也。
  △二喻说亦五。初喻无差而差之理。二喻全理成事。三喻全事摄理。四喻全事摄事。五结显差即无差。今初。
  譬如明镜。体具一切像性。各各差别不同。即是无差别之差别也。若此镜体本无像性差别之义者。设有众色来对。像终不现。如彼炽火虽复明净。不能现像者。以其本无像性也。既见镜能现像。定知本具像性。以是义故。此一明镜於一时中俱能现於一切净秽等像。而复净像不妨於秽。秽像不妨於净。无障无碍净秽用别。虽然有此像性像相之别。而复圆融不异。唯是一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