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首五教仪开蒙

  由明不空。真如中道。不但说空以为至极。
  总相虽尔。别亦二门。先对他教辨异。
  初。对相亦十。所说八识。通如来藏。随缘成立。生灭与不生灭。和合而成。非一非异。一切众生。平等一性。皆同一乘。同一解脱。
  但是真如随缘成立。依他无性。即是圆成。一理齐平。故说生界佛界。不增不减。
  第一义空。该通真妄。真非俗外。即俗而真故。虽空不断。虽有不常。
  四相同时。体性即灭。缘境断惑。不二而二。有能所断。二而不二。说为内证。照惑无本。即是智体。照体无自。即是证如。非智外如为智所证。非如外智能证於如。既世出世智。依如来藏。始本不二。则有为无为。非一非异。故佛化身。即常即法。不堕诸数。况於报体。即体之智。非相所迁。
  次。对空亦五。但明自性常住真心。方为实理。此真如体。唯是一心。一心真实。本自能知。通於理智。彻於染净。所诠法义。具足三谛。色等即空。是为真谛。空即色等。乃为俗谛。一真心性。非色非空。能空能色。名为中道第一义谛。
  遍计执性。情有理无。依他起性。相有性无。圆成实性。理有情无。性有相无。一切诸佛。自体皆具常乐我净真实功德。身智通光。一一无尽。性自本有。不待机缘。
  次约当教详明。亦有十门。
  说棃耶识。乃是真如随缘合成。是故八识。通如来藏非唯生灭。就真如中。立种性故。遍诸众生。皆有佛性。信等五十二位之中。修至初住。即得不退。行成佛果。不定三祇。亦无百劫修相好业。地前留惑。受分段身。初地断种。受变易身。於二障中。正使习气。三贤伏现。见道除种。地上侵习。佛位究净。一切二乘。无不回心。
  报身相好。八万四千。修生法身。亦常无常。所住依果。在三界外。数世界种无量恒沙。为一佛界所摄化境。如来法身。唯以妙智。或以境智。释迦佛身。亦法报化。或立二身三身。或建四佛五佛。
  四顿教中。总不说法相。唯辨真性。一切所有。唯是妄想。一切法界。唯是绝言。五法与三自性俱空。八识及二无我尽遣。诃教劝离。毁相泯心。生心即妄。不生即佛。亦无佛无不佛。无生无不生。如净名默住显不二等。是其意也。
  总相如是别亦十门。
  说一切法。唯一真如。离言说相。名为种性。一念不生。即名为佛。有何行位渐次差别。既惟一念。无时可说。所依身分。亦不可说。一切烦恼。本来自离。二乘声闻。非回不回。
  一切佛身。唯一法身。相尽离念。平等平等。不可说有功德差别。亦不可说常与无常。依真而住。非有国土。如来法身。非境非智。释迦佛身。法非报化。是故唯立一实性佛。
  五圆教中。所说唯是无尽法界。性海圆融。缘起无碍。相即相入。如因陀罗网。重重无际。微细相容。主伴无尽。十十法门。各摄法界。
  总相如是。别亦十门。
  说一法界性起为心。或开十心以显无尽。菩萨种性。即因即果。尽三世间一切诸法。甚深广大。与法界等。摄前诸教所明行位。始从十信。乃至佛地。六位不同。随得一位。得一切位。一切时分。悉皆不定。念劫圆融。自在无碍。但分段身。至於十地。断除惑障。一即一切。一切二乘。并已回竟。悉无所回。
  佛实相好。有十莲华。藏世界海微尘数相。彼一一相。皆遍法界。业用亦尔。然德用体。通常无常。灵山净土。华藏世界。无量杂类诸国土海。皆是十佛摄化境界。如来法身。境智存泯。或具或绝。释迦佛身。非但三身。亦即十身。故立十佛以显无尽。
  若出断证分齐者。初小教中。先声闻位。有五。一。资粮位。修五停心。总别相念。三种观行。二加行位。观四真谛。渐能伏除烦恼分别。三。通达位。即须陀洹。断三界八十八使分别见惑。见真谛故。又名见道。四。修习位。谓於欲界九品俱生思烦恼中。断前六品。名斯陀含。断后三品。名阿那含。五。无学位。断上八地七十二品俱生思烦恼尽。名罗汉果。子缚已断。果缚犹存。名有余涅盘。若灰身泯智。名无余涅盘。
  次辟支。有二。一。缘觉。值佛出世。禀因缘教。观生灭门。觉真谛理故。二。独觉。出无佛世。独宿孤峰。观物变易。自觉无生故。虽名不同。行位无别。然断三界分别俱生。与声闻同。更侵习气。故居其上。
  后明佛。从本因地初发心时。缘四谛境。发四弘愿。於三僧祇。修六度行。初祇从古释迦至於尸弃。值七万五千佛。若望声闻。即资粮位。二祇从尸弃至於然灯。值七万六千佛。齐暖位。三祇从然灯至毗婆尸。值七万七千佛。齐顶位。修行六度各各满后。更住百劫种相好因。是下忍位。次入补处。生兜率。托胎出胎。出家降魔。安坐不动。为中忍位。次一剎那。入上忍位。后一剎那。人第一位。发真无漏。三十四心。顿断分别俱生烦恼习气。在於染变化土。成劣应身佛。坐生草座。说小乘谛缘之法。令彼一类下下凡夫外道。转凡成圣也。
  二始教中。信等四位。伏除二障分别现行。与小教总相念齐。即资粮。乾慧地也暖等四加。伏除二障分别种现。与小教四善根齐。即加行。性地也。初地断二障分别种。与小教初果齐。即通达。见地也。三五七地。断二障俱生现种三五七分。与小教二三四果齐。即薄欲。离欲。已辨地也。八地断八分。与小教辟支齐。即辟支地也。九地断九分。与小教佛果齐。等觉断十一分。即菩萨地。修习位也。妙觉十二分尽。即佛地。究竟位。在於净变化土。成胜应身佛。坐天衣座。说大乘空相之法。分彼小乘。及下根凡夫外道。转小成大也。
  三终教中。七信伏二障分别俱生现行粗分。与始十向齐。十信伏二障分别俱生现行细分。与始第一齐。初住除烦恼分别俱生现行。与始初地齐。七住除所知分别俱生现行。与始七地齐。二行伏二障分别俱生种子粗分。与始妙觉齐。十行伏二障分别俱生种子细分。初向除二障分别俱生种子粗分。十向除二障分别俱生种子细分。四加伏二障习气。初地至妙觉。断习气十二分。在於受用土中。成受用身佛。坐金刚座。说大乘藏心之法。令彼权教菩萨。及二乘人。并一类中根凡夫外道。转权成实也。
  四顿教中。初信伏二障分别俱生现行。与终十信齐。七信除烦恼分别俱生现行。与终初住齐。初住除所知分别俱生现行。与终七住齐。七住伏二障分别俱生种子。与终二行齐。十行除二障分别俱生种子。与终十向齐。初向除习气一分。与终初地齐。二地除习气十二分。与终妙觉齐。妙觉除习气二十二分尽。在於法性土中。成法性身佛。坐虚空座。说一乘真性之法。令彼渐教菩萨。及二乘人。并一类上根凡夫外道。转渐成顿也。
  五圆教中。初信除烦恼分别俱生现行。与顿七信齐。七信除所知分别俱生现行。与顿初住齐。九信伏二障分别俱生种子。与顿七住齐。十住除二障分别俱生种子。与顿十行齐。初行除习气一分。与顿初向齐。初向除习气十一分。与顿初地齐。二地除习气二十二分。与顿妙觉齐。妙觉除习气三十二分尽。在於无障碍法界土中。成无障碍法界身佛。坐普融无尽师子座。说一乘缘起法界之法。令彼偏教菩萨。及一切回心佛果二乘。并一类上上根凡夫外道。转偏成圆也。
  言六宗者。一。随相法执宗。谓一切我法中。起有无执故。即小乘诸师。依阿含缘生等经。造婆沙俱舍诸部论等。
  於中又六。一。我法俱有宗。此中有二一。人天乘。二。小乘。谓犊子。法上。贤胄。正量。密林山部等。彼立三聚法。一。有为聚法。二。无为聚法。三。非二聚法。初二是法。后一是我。又立五法藏。一。过去。二。现在。三。未来。四。无为。五。不可说藏。此即是我。以不可说是有为无为故。然此一部。诸部论师。共推不受。呼为附佛法外道。以诸外道所计虽殊。皆立我故。
  二。法有我无宗。谓萨婆多。上座。多闻等。彼说诸法。二种所摄。一名。二色。或四种所摄。谓三世及无为。或五种所摄。谓一心。二心所。三色。四不相应。五无为。故一切法。皆悉实有。於诸法中。并不立我。以无我故。异外道计。又於有为之中。立正因缘。以破外道邪因无因。然外道见。虽有九十五种。或计二十五谛从冥生等。或计六句和合生等。或谓自在梵天等生。或谓微尘宿作等生。或执时方虚空等。而为世间及涅盘本。统收所计。不出四见。谓数论计一。胜论计异。勒沙婆计亦一亦异。若提子计非一非异。若计一者。则谓因中有果。若计异者。则谓因中无果。三则因中亦有无果。四则因中非有无果。余诸异计。皆不出此。虽多不同。就其结过。不出二种。从虚空生。即是无因。余皆邪因。然无因邪因。乃成大过。谓自然虚空等生。应常生故。以不知三界。由乎我心。从痴有爱。流转无极。迷正因缘故。异计纷然。安知因缘性空。真如妙有耶。广明异计。如瑜伽。显扬。婆沙。中。百。金七十论等。
  三。法无去来宗。谓大众。说转。鸡胤。制多。西山。北山。法藏。饮光部等。唯说现在诸有为法。及无为法耳。以过未之法。体用俱无故。
  四。现通假实宗。谓说假部。就前现在有为法中。在五蕴为实。在界处为假。随应诸法。假实不定。其成实论末经部师。即是此类。
  五。俗妄真实宗。即说出世部等。谓世俗法皆假。以虚妄故。出世法皆实。非虚妄故。
  六。诸法但名宗。即一说部等。谓一切我法。但有假名。无实体故。
  二。唯识法相宗。谓一切诸法。皆唯识现故。即无着天亲。依方广深密等经。造瑜伽唯识论等。
  三。真空无相宗。谓一切诸法。皆空无相故。即提婆清辨。依般若妙智等经。造中百门掌珍论等。
  四。藏心缘起宗。谓一切诸法。唯是真如随缘。具恒沙性德故。即坚慧马鸣。依胜鬘涅盘等经。造宝性起信论等。
  五。真性寂灭宗。谓相想俱绝。直显性体故。即马鸣龙树。依楞伽般若等经。造真如三昧智度论等。
  六。法界圆融宗。谓无尽法界。如因陀罗网。主伴重重圆融无碍故。即龙树天亲。依华严等经。造不思议十地论等。
  言三观者。先所依体事。总为十对。
  一。教义。即小始终顿圆。为教。七十五法。五位百法。八十一科。二门三大。一百八句。二智十如。六相十玄。为义。
  二。理事人空。二空。依言离言。法界。真如。为理。亦漏无漏。有为无漏。无为无漏。非漏无漏。普融无尽身土。为事。
  三。境智。四谛。二谛。三谛。第一义谛。无尽谛理。为境。无漏净慧。根本后得。权实无碍。内证自觉。十十无尽。为智。
  四。行位。观四真谛。六度万行。四信五行。遣二无我。一摄一切。为行。资加等五。信住等六。为位。
  五。因果。七方便等。等觉已下。为因。须陀洹等。妙觉。为果。
  六。依正。净化。劣。胜受用。法性。法界。身土为依为正。
  七。体用。五分法身丈六报身。离一切相凝然法身功德满足四智报身。体大法身相大报身。绝待离言一实之性不分三异清净法报。真应相融一多无碍圆满十身。为体。随形六道。三类分身。真如用大为他报化。智随物现。法界缘起无尽身云。为用。
  八。人法。人天。小乘。菩萨及佛。为人。四谛因缘。三空八识。三觉九相。四十一门。十无尽句。为法。
  九。逆顺。六群比丘。尼犍。达多。广额。世论。无厌。胜热。为逆。十大声闻。弥勒。文殊。大慧。普贤。五十三员诸善知识。为顺。
  十。感应。六道二乘。五性三乘。权教圣凡。渐教贤圣。偏教种类最上利根圆器。为感。化身佛及菩萨。真佛悲愿起报化等。如来大定智悲愿力现他受用。三种无作意成身。诸善知识及十身佛。为应。
  此十对法。诸佛菩萨辟支声闻四圣法界。乃至地狱饿鬼畜生天人修罗六凡法界。性中无有不起具也。经云。若人欲了知。三世一切佛。应观法界性。一切唯心造。
  次能依观法。门有三重。
  第一真空绝相观。於中自有四句十门。
  第一句会色归空观。又开四门。
  一。色非断空门。幻色不即是断空故。二。色非真空门。实色不即是真空故。三。色空非空门。实色断空。非真空故。四。色即是空门。色空无性。即真空故。
  第二句明空即色观。亦有四门。
  一。空非幻色门。断空不即是幻色故。二。空非实色门。真空不即是实色故。三。空非空色门。真空非断空实色故。四。空即是色门。空无我理。即空色故。
  第三句空色无碍观。谓色即空而色不尽。空即色而空不隐。无障无碍。为一味法。
  第四句泯绝无寄观。谓此所观真空。不可言即色不即色。即空不即空。迥绝无寄。言解不及。
  如色空既尔。一切法亦然。经云。法性本空绝。无取亦无见。性空即是佛。不可得思量。
  第二理事无碍观。亦有十门。
  一。理遍於事门。谓无分限之理。全遍有限事故。
  二。事遍於理门。谓有分限之事。全同无分理故。
  三。依理成事门。事揽理成故。
  四。事能显理门。理因事显故。
  五。以理夺事门。理外无事可得故。
  六。事能隐理门。事外无理可得故。
  七。真理即事门。理非事外有故。
  八。事法即理门。事非理外有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