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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严原人论合解
处此宗中。以色心二法。及贪嗔痴为根身器界之本也。
此结小乘宗也。大钞云。小乘计生死根本。虽有多义。略举其三。一计色心。如正理论说经部师计现在色心等法为染净因。意云。如大乘第八为所熏故。二者。三毒为因。义如大乘能熏故。阿含云。贪恚愚痴。是世间根本等。三者合取上二义。同大乘有能所熏。方流转故。若尔焉异大乘。以彼但六识为所熏。非第八故。纵说赖耶。但有名字。能熏又非七识。故全不同。
过去未来。更无别法为本。
此以现在例余二世。同以色心三毒为本。更无别法。
今诘之曰。夫经生累世为身本者。自体须无间断。
此以大乘义破之。言自体须无间断者。如大乘说第八识故。论云。恒转如瀑流。又摄论云。无始时来界。一切法等依。既言无始时来。则知无间断矣。
今五识阙缘不起。(根境等为缘)意识有时不行(闷绝。睡眠灭尽定。无想定。无想天)。
五识阙缘不起者。谓大乘说眼识九缘生。一空。二明。三根。四境。五作意。六分别。七染净。八根本。九种子。耳识八缘生。前九中除明。鼻舌身三。各七缘生。谓前八中除空。(注中根即增上缘。境即所缘缘。略举此二。等余缘故。随阙一缘。即不得起)言意识者。即独头意识(注中举五位不行。闷绝睡眠二位。约下地说。无想二定。约上地说。谓无想定中。心想不生。此通外道所求之定。灭尽定者。前六七识一向不生故名灭尽。此定唯圣人得。二定次第。应先无想。言无想天者。即无想异熟。谓此天中。是第六识心心所等所不行处。此之五位。皆意识不行也)。
无色界天。无此四大。如何持得此身。世世不绝。
无色界四天。都无粗色。但有四蕴心心所故。得无色名。前五六识不起不行。即是无心。此即无色。彼计色心为本。今既皆无。将以何者持此身不绝乎。如大乘中。许有第八。持种之义则无此难。
是知专此教者。亦未原身。
此结小乘教未了义也。
三大乘法相教者。
具修二利。具证二空。运载至於菩提涅盘。究竟彼岸。拣异前小。故曰大乘。广说诸法。名法相教。
说一切有情。无始已来。法尔有八种识。
先总标法相所宗也。言一切者。通五性也。言无始法尔者。拣异外道八万劫等也。八种识者。一眼识。二耳识。三鼻识。四舌识。五身识。六意识。七末那识(末那。此云意恒审思量。胜余识故)八阿赖耶识(阿赖〔那。〕此云藏。具能藏。所藏。我爱执藏。三义故)。
於中第八阿赖耶识。是其根本。顿变根。身。器界。种子。转生七识。皆能变现自分所缘。都无实法。
次别明法相本末也。第八识阿赖耶。言是根本者。此识执持三性名言种子。与七能变。所变为所依故。从因至果。相续不断故。别名曰心。梵语质多。集起为义。集诸种子。起现行故。缘种子根身器界三类为境。总有三位。一我爱执藏位。名义如前。二善恶业果位。梵云毗播迦。此云异熟。有三义故。得异熟名。一异时而熟。过去造业。今世受报。今世造业。来世受等。二变异而熟。果生因灭故。三异类而熟。因通善恶。果唯无记故。三相续执持位。梵语阿陀那。此翻执持。谓从凡位直至转依。执持凡圣故。虽果中转成圆镜。亦但转名不转体故。具此多义。故能为本。言顿变根身等者。释成为本之义。能变即自证分。所变即见相二分。故成唯识云。变谓识体转似二分相见。俱依自证起故。依斯二分。施设我法。彼二离此。无所依故。又云唯识无境界。以无尘妄见。如人目有翳。见毛月等事。言转生七识者。成唯识引楞伽云。辟如巨海浪。斯由猛风起。洪波鼓溟壑。无有断绝时。藏识海常住。境界风所动。种种诸识浪。腾跃而转生。故知七识皆是赖耶转变所成。言皆能变现自分所缘者。谓七识各有见相二分。各从自证起故。言都无实法者。遮离识外实我法也。
如何变耶。谓我法分别。熏习力故。诸识生时。变似我法。第六七识。无明覆故。缘此执为实我实法。如患(重病心昏见异色人物也)梦(梦想所见可知)者。患梦力故。心似种种外境相现。梦时执为实有外物。寤来方知唯梦所变。
外宗乍闻识变之义。未达其旨。故此具释识变之相也。谓众生无始六七二识。横计我法。种种分别。熏在藏识。而成种子。藏识生七识之时。七识各有能变所变。彼所变境。似实我法。六七不了。执似为真。所以不了者。由无明覆故。辟如匠者。塑鬼庙门。他日经过。由迷醉故。悞为实鬼。而生惊怖。不知元是己所造作。凡夫愚迷。执实我法。不知元是自所熏习。自识变现。亦复如是。不言余识者。前五第八。无此执故。缘此执为实我法者。谓六七识周遍计度。坚执为实。牢不可破。如患梦人能生妄见。所见根身器界。全是心变。离心无别根身器界。虽似外境相现。而实非外也。然梦时执实。寤始知非。以喻凡夫迷唯识而执实。诸圣了唯识而亡执也。
我身亦尔。唯识所变。迷故执有我及诸境。由此起惑造业。生死无穷(广如前说)。
合前喻。梦时执有也。梦中执於梦境为实有。故於梦中或悲或喜。受苦受乐。种种异相。迷唯识人。执有诸境。起惑造业。亦复如是(注云广如前说者。即指前人天小乘中。所说善恶因果等。大乘望之。皆识所变。前宗不了。谓为实有耳)。
悟解此理。方知我身。唯识所变。识为身本。(不了之义如后所破)。
合前喻。寤时知无也。唯识所变者。唯者。拣持义。拣离识外实有之法。持取识所变法。非全无也。又唯者。决定义。决定唯有能变识故。又唯者。显胜义。非无心所等。但识胜故。举王摄所。故但言识。识以了别为义。八皆了别故。广如彼论。识为身本一句。结成所本也。
四大乘破。相教者。破前大小乘法相之执。密显后真性空寂之理(破相之谈。不唯诸部般若。徧在大乘经。前之三教。依次先后。此教随执即破。无定时节。故龙树立二种般若。一共。二不共。共者。二乘同闻信解。破二乘法执故。不共者。唯菩萨解。密显佛性故天竺戒贤智光二论师。各立三时教。指此空教。或云在唯识法相之前。或云在后。今意取后)。
此双举破大小乘法执。而下文但有破大乘法相之文。曾无小乘者以大乘既破。小岂复存。若别言者。与前不异。故不重说也。破执云者。佛於权教之中。就世俗谛。分别蕴处界等差别之法。欲显从缘假有。渐渐诱物。令知世出世间。诸法本空。悟无生理。众生不了。执为定实。故佛说空教。破彼诸法定相之执。名破相教。盖但除其病。非除药也。言密显等者。拣非明说。故云密显。真性空寂之理。即显性教中所诠。是即妙有之真空。非但空也。二宗空义要须审知(注中约教约时以显胜也。泛常多云。阿含四有。般若八空。今不但指般若名破相。余经亦有。如华严云。法性本空寂。无取亦无见性空即是佛。不可得思量。法华云。诸法从本来。常自寂灭相。涅盘云。乳无酪性。石无金性。众生佛性。犹如虚空。迦毗罗城空。大涅盘空等。金光明空品之类。但诸经中。有破情处。皆属破相。良以此宗判教。不局部秩也。智论云。从得道夜。乃至涅盘。常说般若。故云无定时节。是知以空为第二时者。就一类说。非尽理也。龙树立二种般若。共者为二乘。不共者为菩萨。然声闻有二。一者愚法声闻。一向不信大乘故。二者广慧声闻分达法空故。大品云。欲得声闻乘。当学般若波罗密等。肇公云。三乘同观性空而得道故。菩萨闻空。便知是即有之空。有遮表耳。故不着空见。不同二乘闻空。便厌有为。於严土利他。不生欣乐。但欲趣寂也。戒贤智光。约时立教有异。谓天竺那烂陀寺。同时有二大德。一名戒贤。二名智光。戒贤依深密等经。瑜迦等论。立三时教。以法相大乘为了义。谓佛初时说阿含等有教。第二时说般若等空教。第三时说深密等经。明唯识道理。不空不有。中道之教。智光依妙智等经。妙智。即大般若。或即文殊般若。中观等论。亦立三时教。以无相大乘为真了义。谓佛初时说有。第二时说不空不有唯识之教。以根犹劣。未能全入平等真空。故第三时方就究竟而说缘生即空。平等一味真空之教。故云各立云云。言或云在唯识前者。戒贤义也。或云在后。智光义也。今约破相。意在显性。故取智光)。
将欲破之。先诘之曰。所变之境既妄。能变之识岂真。
正破法相教也。前渐破小乘缘生实有之执。故说依他似有。以彼怖畏此真空。故犹存假名而接引之。今则实有之执既亡。假名一将何立。故破之耳。先总结彼宗意云。梦所见境。虽非实有。能见梦想。则不是无。故有力能变於境。今用无相宗心境俱空义诘之。意云。心境二法。相待以立。境既不有。心何独存。
若言一有一无者。(此下却将彼喻破之)则梦想与所见物应异。
由彼前来举於梦喻。成立境空心有义。彼谓梦境是无。梦想且有。今就彼喻以难之云。若如所立则心境成异。以一有一无故。
异则梦不是物。物不是梦。寤来梦灭。其物应在。
彼云。设如心境异者。有何过耶。故复难云异则心境相乖。何以故。以能梦非所梦故。既梦与物两不相是。即应梦觉物亦在也。如庄周梦蝶。蝶若非梦。梦亦非蝶。庄周睡觉。蝶应尚在。以周与蝶二物异故。法中可知。此则反彼境空心有。成心空境有也。
又物若非梦。应是真物。
如庄周所梦之蝶。若非梦者。应是真蝶。若是真蝶。还成境有。乖唯识矣。问曰。此与前难何殊耶。答曰。前约有无。此约真假。前过尚轻。容假有故。此过尤重。真即实故。
梦若非物。以何为相。
如梦不是蝶。应离蝶外别有梦相。若别有者。其相若何。彼辞穷矣。
故知梦时。则梦想梦物。似能见所见之殊。据理则同一虚妄。都无所有。诸识亦尔。
圆觉钞云。所言梦者。但是寤人睡时本有识心。由昧略故。忽然妄现能见之想。及所梦身所见境界等相。即呼此。相而为梦也。於此虚妄一梦之上。似有内心外境之异。内心。即倒想。外境。即梦所见身。及所经由之地等。理实而言。心外无境。境外无心。所见之境。既脱体全空。能见想心。岂独是有。故曰。同一虚妄。都无所有。又梦所见境。分明似有。岂便有耶。若谓能执之想。寤来虽无。不妨未寤之时而是有者。所见之境。寤来虽无。不妨未寤亦应是有。若尔。即是心境俱有。何言唯识。是知众生本有性净真心。由不了故。遂有三细六粗等现。即呼此等云唯识也。於此妄识之上。似有内心外境之殊。其实境是识境。识是境识。佛於权教说唯识理者。良由未显性净真心。且含在第八识中。以接劣机。待其根熟。方显心境俱空。至终教了义。方显真心本觉也。
以皆假托众缘。无自性故。
由此八识托众缘生。谓亲因缘。(识种子是)增上缘。(所依根是)所缘缘。(境界)等无间缘。(谓前念引后念)八识皆具此四缘。别而言之。眠识九缘生等。既托诸缘。即无实自性也。
故中观论云。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是故一切法。无不是空者。又云。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起信论云。一切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别。若离心念。即无一切境界之相。经云。凡所有相。皆是虚妄。离一切相。即名诸佛(如此等文徧大乘教)。
此引三文。以证破相之义。引中观偈意。初谓法若实有。则不假因缘。既假因缘。即无自性。故是定也。次谓法既因缘生。故即法即空。不同二乘析法空也。起信论意。谓一切我法。皆依八种妄识所变。有种种相。离识之外。无别我法。此约生灭门中。就世俗谛则有。若就真如门。能变之心。尚不可得。况所变境。心境两忘。离言绝相矣。经云下。金刚般若文也。因须菩提疑菩萨修离相行。云何感得三十二相等有相之果。故佛呵云。须菩提。汝以三十二相为真佛耶。凡所有相。从缘假有。如幻如化。皆是虚妄。若取相者。非见佛也。下文云。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意恐须菩提见呵有相为妄。却执无相为真虽离有边。还落断见。故佛意云。若知诸相从缘本空。即不离幻相。便见真佛。非离相外。别有佛也。今但用初二句。以相虚妄。显破相义。其下二句。通显性实教意。故不引之。离一切相二句。意谓凡夫所执一切五尘色相等。皆情计妄有。若离情计。相本寂然。清净法身。於斯显矣。皆破相义。
是知心境皆空。方是大乘实理。
此结成破相正义也。前法相中。一有一空。非尽理故。
若约此原身。身元是空。空即是本。
结成所本。
今复结此教曰。若心境皆无。知无者谁。
由此教中。但约遮诠。说一切皆空。未显不空真实之性。故诘云。知无者谁。乃约显性教义。以难破相教义也。肇公云。若无圣人。谁与道游亦此意也。
又若都无实法。依何现诸虚妄。
实教中世出世法。皆依不空本觉心现。故起信云。二者因熏习镜。谓如实不空。一切世间境界。悉於中现。不出不入。不失不坏。常住一心。以一切法。即真实性故。圆觉云。一切诸众生。无始幻无明。皆从诸如来。圆觉心建立等。皆显真心随缘成事。不但空寂而已。
且现见世间虚妄之物。未有不依实法而能起者。如无湿性不变之水。何有虚妄假相之波。若无净相不变之镜何有种种虚假之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