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要决科注

续藏经 西方要决科注
  

  西方要决科注卷上

  此书大意。分有四种。一造主正否。二所说次不。三正说大旨。四宗趣定判也。一造主正否者。或曰。非是慈恩正释。文状义理。违自宗也。谓许凡夫往生。及引旧译。而不依新翻等是也。仁和寺济暹律师。考文成五种疑。谓一判往生难易。违上生经疏。二本觉圆明。言乖始觉菩提之义。三同归一乘。语不类三乘真实之旨。四判兜率退不。与自作疏差异。五定来迎有无。背上生经文。以此等义。为非正释。或曰。定是慈恩之造。谓弘仁帝勑求五宗章释。兴福寺徒记慈恩释而牒入之。安远律师。着六宗章疏目录。以为慈恩造。惠心永观并称慈恩。吾祖黑谷取证於此书。而属二门所立人师。故知慈恩正释也。若夫论凡夫往生之义者。说彼方身土。凡有三家。一是他受用。二唯是变化。三是通二种。疑者何执一槩。若依第一释义言者。亦滞自力一途之分判。夫愿力之所牵。位该於上下。五乘齐入。道绰善导及感师等。同判此义而为不共。极谈本愿所摄。唯识之所不判。性相之所未摄也。况文中曰。生化土见化佛。何其暗乎。又至所引经论者。为难观经等释宗义也。岂有诤新旧以相对也。盖是立敌。共许为本之谓。辨其律师勘文。至文中可知焉。二所说次不者。解有二义。一曰。唯是直陈。未必鳞次也。一曰。非是无其序。谓初之十三。就解而辨终之。其一明修行之方轨等是也。三正说大旨者。令人舍圣道而归净土。永绝轮回。速成不退。是其大猷也。四宗趣定判者。一部所诠。偏劝往生。令专念佛。以念佛为宗。往生为趣也。题曰。西方要决。盖斯谓也。
  西方要决释疑通规
  西方。指示令往之处也。要。枢也。决。定也。释。解也。疑。执滞不通也。通。会也。规。度也。凡於西方一门也。举其枢要而定邪正。以解疑网。会通诸难。学者依之取悟之度也。或古今不易。千岁则之。谓之通规亦得。斯乃西方之要决。即释疑之通规也。
  大慈恩寺沙门 基 撰
  慈恩寺。在晋昌坊。本名净景寺。高宗为母文德皇太后长孙氏。太宗后。怀高宗将产。数日分娩不得。遂诏医博士李洞玄候脉。奏云。缘圣子以手执母心。所以不产。太宗问如何。洞玄奏曰。留子母命不全。母全子死。帝沉吟良久。皇后奏曰。留子帝业。永昌。太宗依奏。洞玄於六月二十一日。奉勑取圣子。遂乃隔腹针之。透心至手。圣后崩。太子即诞。后为君。手至天阴。常手中有[病-丙+盘]痛。帝问嫔妃。不对。候大朝日。问诸大臣。方奏斯事。帝闻。闷绝躄地。良久乃苏。曰。寡人不孝。致慈母早崩。将报深恩。乃勑造大慈恩寺。度僧一百人。造观一。名昊天观。宫一。名罔极宫。度道士五十人。高宗贞观十年生矣。沙门此云勤息。勤善息恶也。即出家都名。师。讳窥基。字洪道。姓尉迟氏。京兆长安人也。唐左金吾将军宗之子也。母裴氏。梦掌月轮吞之。寤而有孕。及乎盈月诞弥。与群儿弗类。至年十七。遂预缁林。奉勑为奘师弟子。始住广福寺。寻奉别勑。选聪慧颕脱者。入大慈恩寺。躬事奘师。学五竺语。解纷开结。统综条然。闻见者。无不叹伏。奘公曰。五性宗法。唯汝流通。他人则否。亲授瑜伽师地唯识。尽领其妙。恢廓源流。以永淳元年。壬午示疾。至十一月十三日。长往於慈恩翻经院。春秋五十一。法腊无闻。葬於樊村北渠。祔三藏茔焉。撰。述也。造也。
  【科】仰惟释迦启运。弘益有缘。教阐随方。并沾法润。亲逢圣化。道悟三乘。福薄因疎。劝归净土。
  法华提婆品曰。我阐大乘教。度脱苦众生。药草喻品曰。佛所说法。譬如大云。以一味雨。润於人华○佛出兴世。受法王录。化加三千。普度群庶。随器开导。泽靡不被。然生居在世。胜缘已具。圣化亲奉。各得其道。时浇缘阙。惑障弥重。贫穷无福。无由亲修。岂堪秽土。行业劝也。良有由哉。
  【科】作斯业者。专念弥陀。一切善根。回生彼国。弥陀本愿。誓度娑婆。上尽现生一形。下至临终十念。俱能决定。皆得往生。
  凡此一节。述观经及大经意也。本愿之文。泛曰十方。今言娑婆者。盖举近而已。天台道绰。释曰。偏有因缘。斯之谓矣。
  【科】当今学者。特怀疑虑。为诸经论。文有相违。若不会通。疑端莫绝。略陈十四种释湍流。博识通才。幸寻取悟耳。
  湍。波流潆回之貌也。言疑滞不通。如水之潆回也。多闻强记。谓之博识。博见古今。足以有为。谓之通才。
  【科】第一金刚般若经云。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科】疑曰。般若经说。色声求佛。判为邪道。弥陀经等。乃教观佛身相。又念佛名也。既求佛不离色声。如何不入邪道。
  等者。摄余二经也。令声不绝。令心想相。心口之所行。专事於色声。故曰不离。
  【科】若归正路。净土是可依凭。经判为邪。纵作恐归魔境。
  因若行邪道。果必感魔境。行者不了而归依之。轮转无穷。可畏之甚也。
  【科】二途莫决。皂白请分。
  皂。黑染也。
  【科】通曰。大师说教。义有多门。各称时机。等无差异。
  瑜伽论云。能化导无量众生。令苦寂灭。故号大师。千途唱异。会归同致。故曰。无差也。
  【科】般若经说。自是一门。弥陀等经。复为一理。
  门约能入。理言所趣。文互现焉。
  【科】何者。
  【科】一切诸佛。并有三身。法佛无形体。非色声。若以色声相取。此即为邪。
  准唯识论。清净法界。众相寂静。超过寻思言议之道。故曰。无形非声也。
  【科】良为二乘及小菩萨。闻说三身不异。即谓同有色声。但见化身色相。遂执法身亦尔。乃以化身之相。求见法身。妙理精微。相声永绝。既以色声求睹。故说为邪。
  如萨婆多。执佛化身。以为真佛。地前亦迷。故曰遂执。离相寂然。绝诸戏论。故曰。精微永绝○有人疑曰。三身不异。不似相宗之所谈也。今会曰。非是言相。即唯是摄相归性而已。故法华玄赞曰。应化非真佛。亦非说法者。推功归本。即法身也。
  【科】弥陀经等。劝念佛名观相。求生净土者。但以凡夫障重。法身幽微。法体难缘。且教念佛。观形礼赞。障断福生。愿行相资。求生净土。拟逢化佛。以作不退良缘。
  准观经云。具足身相。犹为难缘。故曰。非是凡夫心力所及。何况极妙之真身乎。观佛身形。观经所说。礼拜赞。叹论文所劝也。故有等言○西方身土。论其报化。诸师异解。今师所判。亦非一准。佛土章云。西方通於报化二土。述记中。指云他受用。此中判曰。化身化土。各述一义耳。
  【科】所以上代通人。咸依此教。观形念号。求见化身。冀命终时。亲来接引。遂感弥陀化主。降念相迎。报尽乘华。即生彼国。
  广见古今者。名为通人也。且安乐集。列六大德曰。并是二谛神镜。斯乃佛法纲维。皆共详审大乘。叹归净土。如昙鸾法师。临命终时。寺傍左右。道俗皆见。幡华映院。尽闻异香。音乐迎接。遂往生也。余之大德。临命终时。皆有征详。盖其通人欤。
  【科】初心后境。理契无违。念号观形。并非邪道。岂得独怀一执。不悟圣心。异说纷纭。令他致惑。
  念观俱正。故曰并非。纷纭。乱貌。非特损自。亦至谬他。乱想之过。甚哉。
  【科】寻斯要决。皂白足分。犹预既无。归心妙业。勿生乱想。反堕三途。众苦迫伤。悔之何及。
  准观经云。诸恶所归。自然迫促。当斯之时。悔复何及。
  【科】第二。佛藏经云。若有比丘。见有佛法僧戒可取者。是魔眷属。非我弟子。我非彼师。非我摄受。
  此经十品说。都不出此意也。
  【科】疑曰。佛藏经说。心外见佛。皆说是魔。佛非彼师。说彼非佛弟子。如净土教。专遣念佛名。观佛相好。求生佛国者。即非佛弟子。佛非彼师。云何得佛护念。往生净国。
  阿弥陀经云。为一切诸佛共所护念。称赞经云。慈悲加佑。令心不乱。锋楯若此矣。
  【科】仰寻二教。无不佛言。两说既殊。若为取判。
  【科】通曰。教迹万差。同归一实。随根差立。义别言诠。
  会随机权。归一乘实。故曰同归。随宜诠义。言教差别。故曰义别○律师考此文曰。乖一乘方便之义。今会云。约不定性。会三归一。名同归一实也。是故不出三乘真实之旨。法华玄赞。此说一乘。故义贯通。若言佛乘。举果摄因。名云菩萨乘。举因摄果。称斯之谓矣。斯乃摄论所说。彼宗盛谈焉。广如赞文也。
  【科】审察两经。文乖理一。
  【科】何者。
  【科】佛法僧戒。有三种不同。一者真谛。二者别相。三者住持。
  别释中略后一盖至下具录也。
  【科】真如体净。二障斯亡。本觉圆明。即为真佛。
  准唯识论。清净法界。非漏随增。性净圆明。虽有客尘。而本性净。故曰。真体障亡。此性本有二身。觉悟平等。自性具无量德。离诸戏论。故曰。本觉圆明。或可法尔无漏。本有种子。名为本觉。斯据今师自释楞伽之文。而存二义也。律师考此文曰。违立始觉菩提之义。岂其然乎。
  【科】守性不改。胜智轨成。大士同缘。万行斯着。即为真法也。
  任持凝然。故云不改。可范生解。谓之轨也。诸佛轨之。而得成佛。菩萨乘之。到如来地。故曰成缘。大功德法之所庄严。有无为依。故曰行着。
  【科】冥符理会。乖诤绝言。此真僧也。
  与一切法。不一不异。故云冥符。是一切法平等自性。故曰理会。言思路绝。离於戏论。故名为乖诤绝言也。斯乃实和合之相也。
  【科】性洁澄严。体净无垢。即为真戒也。
  诸漏永尽。性净圆明。故曰洁严。虽有客尘。而本性净。故曰无垢。是戒珠之真实者也。
  【科】据斯胜义。故说真谛。
  此非世俗。故云胜义。
  【科】涅盘经云。若能观三宝。常住同真谛。此即是诸佛最上之誓愿。即其义也。
  大众所问品之偈也。
  【科】言别相者。佛有三身。即法报化也。法有四种。即理教行果也。僧有二种。即有为无为也。戒者。即在家出家。修道行者。止作二持。一切戒品也。
  法。即名清净真如也。报。是自他受用二类也。化者。十丈丈六。及随类化也。体依聚义。并名身也。教。是本质影像。理。即二空真理也。行。是六度万行。果。即菩提涅盘也。轨持生解。故皆名法也。声闻名为有为。如来称曰无为。见於涅盘经也。行。为出世。故曰修道。三业防非。十支修善。谓之止作。止即摄律仪戒。作是摄善摄生也。前一止是持。作即犯。后二作即持。止是犯。故曰。止作二持也。摄尽诸品。故云一切也○释真谛中结曰故说。此标云言别相。标结有无互文耳。
  【科】但修别相。为证真谛。起行之徒。只知别相。便为究竟。不悟真原。学戒之流。并为助道。佛之名相。应现非真。用接少凡。权为憩室。下愚不了。预执为真。所以佛诃。称魔眷属。
  准涅盘云。说三宝之异相。为度声闻凡夫。故未究竟。於佛性中。即有法僧。凡愚不了。执差别相。故曰只知不悟等也。戒如大地。一切善法。由此而生。发慧证理。真为资缘。涅盘经云。若不持戒。云何当得见佛性耶。未是直路。须以定慧相资。故云为助。对修别相。是故曰并也。
  【科】佛之真子。要达二空。远契如如。方期本愿。端居名相。不悟真空。却入魔乡。远佛违法。
  过五百由旬。而悬到宝处。故曰要达远契。真子所期。固在佛果。苟中路怠。岂本意乎。故云期本。佛之名相。入宝所之绪也。妄止宿屋端。则将还魔宫。佛法弥远矣。
  【科】阴魔将越。必因常住法身。烦恼障除。要赖虚空等定。出天魔界。还由慈力等持。冀殄死魔。功据神足之定。仰瞻四方。非大圣之莫能。伏察四魔。岂下流之有效。
  大智度论曰。得菩萨道。故破烦恼魔。得法性身。故破阴魔。得道得法性身。故破死魔。入不动三昧。故破他化自在天子魔○对治扰乱。须依寂静。故曰赖空定也。若治瞋恨。莫过慈力。所以菩萨入大慈定。军魔兵仗。变为莲华。摄论云。依慈等持。能破天魔。若能修四神足。可住寿一劫。若减一劫。所以殄死魔也。如阿含经说焉。
  【科】若不栖神至道。绝爱网之无由。系想归真。隔生途之乱轨。所以佛教凡流。且学乱固。
  真实出世。谓之至道。爱能缚人。喻如网也。注想一处。归真正境。谓之系想归真。乱轨乱固。并名净土之法。皆不拘度。而成度之谓也。祖师所谓不共极谈。盖斯谓乎。春秋传云。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不轨不物。谓之乱政。固之为言也。自能守之。而其则不忒也。或当改作因也。夫降四魔者。依寂静力。净土之法。未必如此。所以得乱名也。
  【科】若想西方。且求不退。得生化土。见佛化身。化主提携。得无生忍。平等法界。了达分明。籍此神功。坏诸魔网。近超三界。远证菩提。
  观经云。见佛色身。众相具足。见诸菩萨。色相具足。光明宝林。演说妙法。闻已即悟无生法忍。又云。得百法明门。住欢喜地。故云。得忍等也。天魔邪业。缚生如网。证平等理。心无所着。何之邪网而得缚乎。先生佛家。谓之近超。当坐道场。故曰远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