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悲道场水忏法随闻录

  又复无始以来至于今日。或以鞭杖枷锁桁(下浪切)械。压拉拷掠打掷。手脚蹴踏。拘(时本作约)缚笼系。断绝水谷。
  鞭。以皮为之。杖。竹木为之。枷。以木为。锁。以铁成。桁。拘罪人之大械也。穿木加足曰械。拉(音腊)。摧也。折也。拷。打也。掠(力让切音亮)。捶治人也。打(音钉上声)。直触也。掷。抛也。蹴(音促)。蹑也。踏。践也。俱害物之苛者。拘缚。笼系义。(笼即樊笼。可以拘人。系。即系缚。可以絷人)断(音短)。截也。人之生也。全在水谷。故曰水去则荣散。谷消则卫亡。仲景云。水入于经。其血乃成。谷入于卫。脉道乃行。水谷可断绝乎。
  如是种种诸恶方便。苦恼众生。今日至诚向十方佛尊法圣众。皆悉忏悔。
  结○凡杀害之法。俱名恶。方便。如前鞭打。乃至断绝水谷。皆苦毒恼害事。发露忏悔竟。下发愿成德。
  愿承是忏悔杀害等罪。所生功德。生生世世。得金刚身。寿命无穷。永离怨憎。无杀害想。
  杀害。得多病短命之报。不杀。则寿命无疆。能即危脆身。得金刚身。金刚是坚固之义。以得无所得。无得而得。是真得也。自然心无怨憎。身灭杀害矣。
  於诸众生得一子地。若见危难急厄之者。不惜身命。方便救脱。
  此示得坚固身之由也。一子地。佛视众生。等同一子也。大经云。菩萨于一切众生得平等心。一切众生。必定当得一子地。故临刑将死危急之时。愿不惜身命。以种种方便救而脱之。令其死中得活也。
  然后为说微妙正法。使诸众生睹形见影。皆蒙安乐。闻名听声。恐怖悉除。我今稽颡归依於佛。
  然者。转上拔脱之辞。说法。如放生时。说三归。五戒。十二因缘。乃至称三宝为师。不堕三恶邪见等(大金光明经。说法施有五胜利。一法施。兼利自他。财施不尔。二法施。能令众生出于三界。财施之福。平出欲界。三法施。能尽净法身。财施。唯增于色。四法施。无穷财施有尽。五法施。能断无明。财施。唯伏贪爱)。睹形影者。有憎怨杀害心时。众生皆遭厄难。今以慈心护生。故蒙安乐(如鸽为鹰逐。投入佛影。〔情〕然无怖之类)。闻名等者。如云军中有一韩。西贼闻之肝胆寒等。今反是。如持观音名号。杀鬼尚不能以恶眼视之。皆由慈悲发愿。故恐怖悉除。我今下。起后。
  南无毗卢遮那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弥勒佛  南无龙种上尊王佛  南无龙自在王佛  南无宝胜佛  南无觉华定自在王佛  南无袈裟幢佛  南无师子吼佛  南无文殊师利菩萨  南无普贤菩萨  南无大势至菩萨  南无地藏菩萨  南无大庄严菩萨  南无观自在菩萨
  礼诸佛已。次复忏悔。(某甲)等。次忏劫盗之业。经中说言。若物属他。他所守护。於此物中。一草一叶。不与不取。何况窃盗。
  前忏杀业竟。次忏盗业(梵网云。若佛子。自盗。教人盗。方便盗。咒盗。盗因。盗缘。盗法。盗业。乃至鬼神有主物。一针一草。不得故盗。而菩萨以慈悲心。常助一切人生福生乐。而反盗人物。犯波罗夷罪)。属。附也。物是彼物。依附于彼。於我何有。不与而取。取伤廉。窃盗则伤义也。不盗戒有三等。上持一针一草。不与不取。中。下。金银重物。窃。私也(左传窃贿为盗。与劫字不同。劫。强取也。势胁也)。
  但自众生。唯见现在利故。以种种不道而取。致使未来受此殃累。是故经言。劫盗之罪。能令众生堕于地狱。饿鬼受苦。若在畜生。则受牛马驴骡骆驼等形。以其所有身力血肉。偿他宿债。
  此双出劫盗之因果也。不道而取。即非理强夺等为因。殃。咎也。殃累为果。是故下。引经证成。牛身偿债。如丛林谚云。吃常住饭。替常住忧。偷常住物。做常住牛。余可例知。等形。摄猪羊鸡犬等类。身有二力以代劳。血肉偿债。偿。酬还也。
  若生人中。为他奴婢。衣不蔽形。食不充口。贫寒困苦。人理殆尽。劫盗既有如是苦报。是故今日至诚求哀忏悔。
  三途未尽其恶。人中余报如此。贫者无财。寒者无衣。衣不足以遮蔽其形骸。丑自露也。食不足以满其口腹。神自倦也。困。悴也。倦剧力乏也。殆。将也。为人衣食丰足。治生有理。则不辜此一生。今反是。岂不将尽乎。劫盗下。结(古规绳颂云。盗财并斗诤。酒色污僧伦。速遣离即众。容留即败群)。上文总忏盗业。下文六章。别忏盗业罪相。下首章分六小节。
  (某甲)等。自从无始以来。至于今日。或盗他财宝。兴刃强夺。或自奋身。逼迫而取。或恃公威。
  一。兴刃强夺加刀杖而夺之也。二。自奋勇悍之力而夺取也。逼。驱也。迫。急也。三。恃(音是)。赖也。依也。公威。倚官长恣行虎威也。
  或假势力。高桁大械。枉压良善。吞纳奸货。拷直为曲。为此因缘。身罹(力之切)宪网。
  四。势力。即权势谋占之类。自制刑具。枉治于人也。压。欺凌义。良。是贤良。善。是吉义。吞。餐也。言吞占而纳之已。及奸欺而售之人也。拷直作曲。屈打成招之类。为此下。结。以是因缘。身遭法网也。罹。遭也。宪。法也。所谓生遭王法也。网。言人入囹圄。如鱼鸟之投网而不能脱也。
  或任邪治。领他财物。侵公益私。侵私益公。损彼利此。损此利彼。割他自饶。口与心吝。
  五。任。用也。邪治等者。不行正事。妄取之物也。侵公等者。因己在私。故侵公。又因己在公。更便侵私也。割。犹分也。饶。益也。结上文言。无非分他所有以自益。及其己物。则心与口。皆悭吝也。
  或窃没租估。偷渡关津。私匿公课。藏匿使役。如是等罪皆悉忏悔。
  六。估。市税也。偷渡等者。关津渡口。公漏输税。私匿渡钱也。公课者。官税国课。侵匿私用也。藏隐使役者。民间。则躲避差徭。军中。则走。背调戍等。下第二章。分十二小节。
  又复无始以来至于今日。或是佛法僧物。不与而取。
  一。总标三宝物。佛物。如造佛。供佛等物也。金翅鸟王。现身作盖覆佛。以为供佛。佛入深山。善住象王取藕华供佛。佛受阿耆达王请。林中坐夏。日藏马王。献麦供养。佛示疾。乳王。牛王。献乳供养。大财婆罗门。从此信佛。畜类尚然。况人道而不尊礼乎(要集问。云何故盗僧物罪偏重。答。施主舍一毫一粒。拟十方钟鼓一响。遐迩同闻。圣凡受用。俱成道业。冥资施主。得益无边。今愚痴众生。或啖僧食。或受用华果。或将僧奴随逐。或以僧畜乘骑。或私借贷僧物不还。或以官势。伺求僧过等。难於尽述。有道高士。守护不与。岂但愍其后招苦果。亦怜知事。未来同受其殃。人不知此。反以僧为恪而恨之。愚甚也)。
  或经像物。或治塔寺物。或供养常住僧物。
  二。经像物。别明法物与佛物也。三。修塔寺物。犹三宝物也。四。供僧物。即久住增也(庄椿录云。盗常住一文钱。一日一夜长三分七厘利。第二日夜。利上加利。来世作牛马偿之。故云作一生之容易。为万劫之艰难。若舍一文入常住。一日一夜。长福亦尔。侵渔常住者。察之)。
  或拟招提僧物。或盗取。误用。恃势不还。
  五。拟者。准拟。揣度以待也。招提。省文。具云招斗提奢。唐言四方僧物。即十方常住所有也。四方僧。是往来僧(与上常住对看。古云。常住一根草。劝君休要讨。佛地有伽蓝。阴司有阎老。有云。讹称招提。此翻别房施。或云对面施。后魏太武始光元年。伽造蓝。创立招提之名。昔守颙互将檀越供僧物造僧堂。招火枷之报。出人天宝鉴)。六。或盗取而用。或混误而用。如砖钱买瓦等。或恃势欺凌。借用不还。皆贪心所使也(经中开贪有二种。一。有力贪。以威势取人物者。二。无力贪。但能从他乞得者。常住物者。鸣钟本意。盖为十方。若曰以有限之食。供无穷之众。为间事者。是鄙陋浅度。琐人短见。岂宏智深识。达士高怀哉。四事供养三宝。犹天地生长。自受用福。宁有尽耶)。
  或自借。或贷人。或复换贷漏忘。或三宝物。混乱杂用。
  七。自借用不还。八。贷。借也。或随情逐意。借与他人。而人无义不还。九。以有换无。或先贷后还。因日久失记。遗忘不还漏。是忘而失记也。十。混乱杂用。如施旃檀塑佛。混而焚烧。或放生钱。混而斋僧。斋僧钱。混而造寺。皆犯误用罪。况为己私用乎。
  或以众物。谷米燋薪。盐豉酱醋。菜茹果实。钱帛竹木。缯彩旛盖。香华油烛。随情逐意。
  十一。众物。标。下二十件别开。豉。荳豉也。帛。币帛也。缯(音情)亦帛也。缯彩之旛。及缯彩之盖。华供养。如鹿母夫人。以一食净华。覆上辟支佛。五百世。尊荣豪贵。衣食自然。莲华承足等。油。灯油也(施灯油有四种功德。一。临终见日轮圆满涌出。二。见净月轮圆满涌出。三。见诸天众一处而坐。四。见如来正徧知觉)情。意思也。意。志也。志意。心之所向也(说文察言而知意。罪福决疑经。或施主本造释迦。改作弥陀。本作大品。改充涅盘。本造僧房。改供僧食。本施二众。改入一众。本拟十方。回入现前。许此处乃与彼处等。皆犯罪也。庄佛像有余彩色。不得作菩萨圣僧等形。以师徒位别。不得互用)。
  或自用。或与人。或摘佛华果。用僧鬘物。因三宝财物。私自利己。如是等罪。无量无边。今日惭愧。皆悉忏悔。
  十二。摘。手取也(大经云。达多往三十三天索华。因己福尽。故都无与者。遂自取华。未取。便失神通。还见己身在王舍城)。僧鬘(音瞒)。此云对面施(音义云。体境交现曰对。辍己惠他曰施)。因。就也。由也。如造像。造经。造塔。造寺。及唪经礼忏钱粮。乃至斋僧布施。放生钱等。皆三宝财物也。倘隐匿取用。谓之私自利己(大经说。此经如大海。有八不思议。第七不宿死尸。死尸。谓一阐提。犯四重禁五无间罪。诽谤方等。非法说法。法说非法。畜八不净物。佛物。僧物。随意而用等八不净物。香。华。金。银。宝物。妻子奴婢是也)。
  又复无始以来至于今日。或作周旋朋友。师僧同学。父母兄弟。六亲眷属。共住同止。百一所须。更相欺誷。
  第三章分二节。今初。周旋。旌旗之指麾也(玉篇云。周旋。无亏也)。委曲保全之意。同志曰朋。递相恭敬曰友。和尚曰师。清众曰僧。父。母。兄。弟。妻。子。曰六亲。或共住。或近居。得周旋所须之物。彼此互相欺诈诬誷。百一。即大小多寡之变文。欺。是诳之以理之所有。誷(罔同)是昧之以理之所无(出论语第三)。如指有说无。多说少之类(六祖遗金供母。五祖山门养母。睦州织屦供亲。敬脱担母听学。皆不背于亲。孰曰出家不孝于父母乎。孝衡钞云。大孝释迦尊。历劫报亲恩等)。
  或於乡邻比(音皮)近。移篱拓(他各切)墙。侵他地宅。改标易相。虏掠资财。包占田园。因公托私。夺人邸店。及以屯(音淳)野。如是等罪。今悉忏悔。
  二。周礼。百家之内为乡。五家为邻。邻。近也。比。相次也。近。左右两邻也。拓。开也。或移篱落。托开墙基。以古或尺或寸之地也。标。如木标。界石。以定交界彼此之限者。虏掠。抢虏劫掠也。包。收裹之也。古据也。(如四围田地。并属黄家。而中间一丘属白姓。白弱黄强。田绝水道。地绝行路。使其必弃。白必归黄。是以田地包裹而外而〔古〕之也)因公托私。藉公事而狥己私也。邸。客舍。屯。聚也。或山野屯聚。下第四章分二节。
  又复无始以来。或攻城破邑。烧村坏(音怪)栅。偷卖良民。诱他奴婢。
  一。或镇或村。四陲必各有栅以防不虞。而故意坏之曰坏。良民。清白百姓。不愿鬻身。而故强之。不从。则诱之。希图身价。即名为偷。
  或复枉压无罪之人。使其形殂血刃。身被徒锁。家缘破散。骨肉生离。分张异域。生死隔绝。如是等罪。无量无边。今悉忏悔。
  二。枉。屈也。压。欺诈也。殂。死也。刃(音任)。刀刃。尖铦也。徒有二义。一。轻者。徒隶也。言身被隶锁也。二。重者。被人枉作囚徒。且被锁禁耳。缘。即增上缘。以父母妻子奴婢。衣食财宝等。与我有增上缘故。张。开也。异域。他邦也。下第五章。
  又复无始以来至于今日。或商估博货。邸店市易。轻秤小斗。减割尺寸。盗窃分铢。欺誷圭合。以粗易好。以短换长。欺巧百端。希望毫利。如是等罪。今悉忏悔。
  行卖曰商。坐贩曰贾。估(贾通)。市税也(又论价也)。博。通也。市易。贸换也。尺寸。约长短说(十寸曰尺。十尺曰丈。谚云。秤平斗满谓之公道生涯。今云秤轻斗小。虽或平满。亦是欺心。故须忏悔)。铢者。四分一厘七毫为一铢。二十四铢成一两零八毫也。圭合者。六粟为圭。十圭为撮(三指撮也)。十撮为抄。十抄成勺。十勺成合。十合成升。十升成斗。即极微之物。亦不可欺誷而取。粗好。短长。与上轻重长短大小多寡较显。欺巧下。结。如此欺罔机巧。百端而出。不过希望秋毫之利耳。下第六章。
  又复无始以来至于今日。穿窬墙壁。断道抄掠。抵捍债息。负情违要。面欺心取。
  穿。通穴也。窬。是穿木户。凿垣为空也。断。截也(拦路[打-丁+要]截。劫掠之类)。抄。遮取也。掠。劫夺也。抵。言相触也。捍。卫也。债。逋财也(即母钱)。息。即子钱。要(音腰)。约也。言辜负前情。违背旧约也。面欺。当面欺凌也。心取者。私心谋取。皆偷盗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