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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师地论略纂
逾缮那者。俱舍颂云。极微微金水。兔羊牛隙尘。虮虱麦指节。后后增七倍。二十四指肘。四肘为弓量。五百俱卢舍。此八逾缮那。计十六里也 此洲六千五百者。俱舍云。三边各二千。南边有三半。有解云。此据周围。南面有五百。东洲量七千。彼云。三边如赡部。东边三百半。有解云。此处周围。东面有一千。西洲六千五百。彼云。径二千五百。周围此三倍。彼七千五百多此五百。北洲八千。彼云面各二千等。彼此皆同。故知此据周围之量。亦有解云。此据径量。大于彼说。由宗异故。
八德水者。一甘。二冷。三软。四轻。五清净。六不臭。七饮时不损喉。八饮已不伤肠。
神住中。别标四神。各住一级。四大王天。居持双山。俱舍颂云。坚手及持鬘。恒憍大王众。如次居四级。亦住余七山。彼无血手神。醉憍名亦别。宗乖憍则醉。名异体无违。次第又不同。亦不可和会。
非天胁者。其红石崖。似阿修罗胁。故以为名。如王舍城广博胁山。与此似相。
善住龙王。帝释之所乘也。变现等事。广说如经。
雪山侧无热池。涅槃云。香山顶。此云近雪山。楼炭起世经云。皆云雪北香南。此文为正。瑜伽涅槃各据一近处。亦不相违出四大河者。勘西域记。帝释宫纵广十千。俱舍云。周围一万。此全大。彼或合纵广量。亦同也。
四宝成山中。俱舍论说。西颇胝迦。北面金与此不同。宗异故。其轮王路。俱言绕此洲。王四天之相。余处亦有。或往余处。飞空而行故。唯此有洲其金路。此虽说金轮王。何废余王。有设拉末梨。似皂筴树此所无也 卵生鸟。居东面。以羽激水。二百由旬。取卵生龙。胎生居南面。激四百由旬。取胎卵龙。湿生居西。激八百由旬。取三。除化生。化生居北。激一千六百由旬。取四生龙。随应食之。广如经说。何经勘。
善法渐没恶法渐生。中有四。初总明有情化生。次明饮食渐生。次明恶内法生。后明恶外具生。感胜器业。唯初时生。余时器不熟。此业亦不熟。劫初之人。从意化生。诸根无缺。光明端政。腾空而行。恒受喜乐。地味既出。甘美异常。时有食者。余见随学 其地味者。妙苏陀味 地饼者。地中涌出饼 林条者。条相丛出。异常甘脆 无糠无[禾*乞]者。糠米皮[禾*乞]谷职也。或云[禾*乞]块也。前为正。不种自生。香而且美。后悭贪起。蔽拥自身。米加糠[禾*乞]方现。摄受积贮在家。食此光灭。身既沉重。不能腾空。
立司契者。司谓衙府。契谓要限。即官长也。
摩诃三末多。此云大等意。大众齐等。意乐共同。立以为尊。禀成司契。亦名差摩塞缚弥。此云田主。诸刹帝利。称此后也。即释迦之高祖也。故刹帝利。名王族种。婆罗门。云净行种。称梵王后。吠舍。云坐收种。坐而收利。戎达罗。云耕田种也。
恶外具生。中有二。初总。后别。别文有九。星宿亦同。以水颇胝所成也。故略不说 月行速者。谓南北路。速于日 不定者。绕山行迟于日。高下与持双山等。绕山而行者。此据通天。下星等非别洲星。如北斗辰。一洲转故。亦有表时善恶一方一国之所共睹。非于余处。起世经云。日宫有七重墙壁。乃至正方如宅。遥望似团。五风持行。一名持。乃至五名将行。乃至高十六由旬等。不同此说。勘彼文。
又此日轮近山为热远为冷者。照七金须弥。势分近故热。远之故冷。又此月轮于上稍欹便见半月者。俱舍云。近日自影覆故见月轮亏。今则不然。月自欹侧余面自映。故见其亏。非为日照。若日照者。空中应明。若自不障。渐渐见明。亦有天神菩萨并非天手障。以为日蚀。亦有一方一处变怪故 然鱼鳖等影现月轮者。余经说言。有赡部树影。俱卢舍。即五百弓。一弓六尺。即三千尺。成五百步。于可闻大牛鸣之势分也。
造地狱业。在成劫末。亦生地狱。即入住劫。地狱生中静息王者。琰魔王也。此有二类。一大菩萨化作。二实有情。鬼趣所摄。由治罚鬼。兼地狱生。故生地狱。非地狱趣。如人治罚诸畜生等。有云即彼趣余宗说在下五百由旬鬼国之中。今言生地狱中。故知地狱趣。以法治罚。名法王故。观此文意。生地狱后方生鬼畜理何不然。下自当释。
结成三千大千世界一佛化境中云。俱胝者。俱舍第十二。五十二数中。第八数。名俱胝。谓一十百千万。洛叉。度洛叉。俱胝。以十相乘。洛叉当一亿。度洛叉当十亿。俱胝当百亿然西方有四种亿。一十万为亿。二百万为亿。三千万为亿。四万万为亿。今瑜伽显扬。数百万为亿。十亿为俱胝。故言百俱胝。为一佛土。华严千万为亿。名为百万亿。智度论十万为亿。名百亿。勘于华严二十五胜王菩萨品。如是安立。世界成已于中五趣可得。
别明世间成中。第二段明成已可得法。文分为二。初列二十四门。后随别释。释十九门。不释五门。一不解十时分。谓一时。二年。三月。四半月。五日。六夜。七刹那。八怛刹那。九腊缚。十目呼刺多。俱舍论云。刹那百二十。为一怛刹那。六十怛刹那。为拉缚。三十拉缚。为一目呼刺多。三十目呼刺多。为一昼夜。三十昼夜为一月。十二月为一年。一年为三时。谓寒热雨。各有四月。唯有八位。合此日夜为一。复无半月。今与彼别。时谓年外之劫。如前已说。半月即十五日。十五目呼刺多为夜。十五目呼刺多为昼。或时即彼时。
第二不解十受欲者。如经故。三不解八世法得者。得利故。不得者不得利故。不对面赞名誉。不对面骂名毁。面赞名称。面骂名讥逼恼名苦。适悦名乐。四不解三品。五不解四威仪。易故。
五趣四生。成唯识说。皆以异熟为体。或并五蕴。唯异熟无记性趣言种果者。谓异熟果。及名言种。并彼业者。顺趣故体非趣。若不尔者。相杂起故。广如彼论。
化生中或具不具六处者。不具谓无想天。无有第六意处。及一切生有死有。或云。劫初鬼畜。未必具根。而化生故。
建立依持。不说金轮略故。或即地故。
彼室宇等。或由造作。或不由造作者。谓帝释等城。北俱卢洲诸室宇等。猪狗等室。皆不由作。任业起故(四食义如章引)。
七摄事中。第六福业及方便作业者。修福业时。前方便业。
十资身具中。第七香鬘涂末者。涂谓涂身。香末谓末香。以散身上。
第八什物之具者。除余九外余床机等。资身之具。什物者。具义。非是十数。
八数随行中。第七第八。由第六起故言属彼。
二十二种发愤者。发愤缘故 邪业方便者。邪身语业方便也。
共住弟子近住弟子者。近住依止也。
四种入胎中。轮王正知入。中有末心。不起贪爱。知将生故 不知住出。心迷倒故。不知在胎及出胎。此说金轮。非余三种。或四皆尔。无文遮故 独觉知入住。不起贪爱。知在胎中。心迷出故。此说将得独觉之生。非于前位。
菩萨三时。皆正了知。十地皆尔 异生三位。皆不能知。
七苦不说第八苦者。成劫已有。非于住劫方新有故。
七慢。依五法起。谓上中下我及德生。如五蕴论及决择。皆通见修断。
憍体即贪。醉逸为义。心多纵下。慢谓高举。或陵于他。是二差别。如唯识第六说。
见闻觉知。如对法第一疏。及九十三说。见知现量。闻唯圣言量。觉是比量 所受所证所触所得者。或以鼻舌身三。及五识俱意。并定心意。如次配之。此释闻者属耳及意。教唯意缘。故九十三说。闻是圣言量。亦不相违。或耳鼻身舌。如次配所受等四。其五俱时意。皆是知。总通此四。闻是圣言量。故耳在知中。
第十九门众多言说句中有二。初总。后别。彼复云何下别也。释词句者。如解释论名等。戏论句者。如讽颂等。如初标门嗢拖南等。名释义句。或戏论。是有为法句。无为无名故。或欹嗢等。亦是戏论句。以文摄义。名摄义句。
字母者。谓三十三字十四音。十四音者。谓[呵/衣]阿噫伊邬乌仡侣纥闾吕卢医爱污奥闇恶。不取后二。故成十四。迦佉等五。遮车等五。吒搋等五。多他等五彼坡等五。夜逻罗缚赊娑婆诃叉。不取叉多。故三十三。将前十四音。约后三十三字。出生一切。此等能生一切字故。一切诸义皆能摄故。故名为母。出生字本。含诸义故。
别解中有十门。一人法所依。二得失随生。三七声异起。四三学建位。五世事差别。六饮食纵荡。七纯杂明闇。八众事不同。九劣弱衰丧。十斗诤断灭句。
初门中有十八。地者。如所诠总。法显能诠总。字以义为教依。或约初标总名。与后所释为所依故名地。
第二门中有十九。听制者。听说戒也 坚妙智退者。若勤精进。妙智乃坚。放逸懈怠。妙智乃退 沈量助伴者。沈谓昏沉。量谓量度。即掉举也 助伴者同时心所也 示现。教导赞励庆慰四句。即旧所言。示教利喜。后自当释。
第三门中。七例句者。即八转声。除第八呼。泛声有三。一男。二女。三非男女。一一各有八。一体。二业。三具。四为。五从。六属。七依。八呼。今此即是。男声中之一声。诠目丈夫之七啭声。如次配属体业具等。如枢要说。第八泛声酝补卢沙。更无别义。今但说七。
第四门依受戒法说。施设者。敷设座所。教敕者。语言训示。标相者。结界。静息者。打静无言。表了者。和僧问事。轨则者。答所表事。安立者。置受戒人眼见不闻之所。积集者。大众聚集。决定者。问遮难事。配属者。表白问遮。论羯磨所行之事。惊骇者。问遮劝发上品心等。初中后句者。说三羯磨。族姓想者。此受戒人婆罗门等姓。立宗者。乞求为[敬/巾]。言说者。教化他人。成办者。坚持戒故。乃至当得阿罗汉果。受用者。即受戒已。依僧受用财法二利。未得法应寻求已得应守护。自有过失。羞耻还净。他有过怜愍谏举。于勤苦事。皆能堪忍。于生过法。恒起怖畏。弃恶引善。名简择句。
第七门中。杂和糅者。杂本释诸经论等。余皆如名。起其义解。成可知矣。
瑜伽师地论略纂卷第一
旹享保六(辛丑)十二月十六日一交加粗点毕
沙门高范(胎生六十七法腊五十五)
瑜伽师地论略纂卷第二(论本第三第四第五)
基撰
意地之中。大文分二。上以五门。辨意地体。下以十门。释意地义。文分为三。初牒前五门三处所摄。标起论端。次今当先说色聚诸法下。别释十门。后总以颂结。
除假法者。无别种生。又无别体。故今除之。非意地下。此地中辨四相故。
言十门者。下颂云。色聚相应品。世相及与缘。善等差别门。巧便事为后。其善等中有三门。一三性。二十二处增数。三释十二处名义。色中有二。初标。后释。释分为七。初明大种五因造色。二明极微有无差别。三明大造二不相离。四明色聚诸事多少。五明诸色相续间断。六明三类色聚差别。七明色聚依六处转。
大种造色能为五因。一生因。二依因。三立因。四持因。五养因。如文配属 依因中。由造色生已不离大种处而转者。此说即质造同聚造。实造非假造。由诸日光。孤行香等。离大种故。生无色界定道戒色。无四大故。势依彼有。皆有依因 持因中。由随大种等量不坏者。亦依同聚四所造义。击质发声大质故。或五境附质。皆等质量。疏远已去。方大于质 养因中。对法第一说。谓由大种养彼造色。令增长故。彼说一切大种。皆养造色义。今此论中。唯说长养。四大资四缘生。能养造色。然所造色。大种亲养。大种要藉四缘资长。方养造色。今说外缘。大方能养。非外四缘。是此养因。相依而有。是造义故。生等五因。皆增上摄。或有五义。或不具五。非谓定具。如上可知。若依实义。亲所造义。必同性造非异性。必同类造非异类。有漏无漏。必类同故。必同界造。非异界。定散必同。非异法造。若假说造。疏相依造。随应无遮异熟长养等流三类。或各亲造。或绮互造。理亦不遮。种种义门。如别章说。
于色聚中曾无极微生等者。此显顿变。非渐积义。不同萨婆多聚中有极微。
又非极微集成色聚者。极微无体。不同经部种成大义。合前一种。不同胜论粗细俱实。如唯识第一疏解。
极微亦有方分者。方谓诸方。分谓细分。虽有诸方。而无细分极微。乃是粗色所有。自更无他。唯识第一云。极微无方分。方即是分。非诸方义。二文虽别。亦不相违。
二不相离中。文分为二。初略解二种。又此遍满下。重解二种 同处不相离者。随无根处。诸无根色。随有根处。诸有根色。自类大造。皆同一处相涉入义。非是极微各别住义 和杂不相离者。谓自类大种。与余类大种。更相涉入。俱一处义。故论下云。前是共大种聚。后是不共大种聚。此解和杂中。亦云。即此大种极微。与余聚集。能所造色处俱。故不同萨婆多极微各别。同聚体异。俱舍颂云。欲微聚无声。无根有八事。有身根九事。十事有余根。今者大乘。同异类。一切大造。无别极微。随所有聚。皆相涉入。名不相离 又同处不相离者。随有根无根。一切大极微中即有。随应一切所造色极微。更相涉入。合成一物。无别极微二处而住 和杂不相离者。即此一大种极微。与余一切大种所造极微。虽同一处。非成一体。性各别故。用各异故。知非一性。诸根于中遍受用故。不相碍故。知同一处。同处不相离。性各别故。用各异故名杂。同一处故名和。处所无二。俱依一所。体仍各别。故名处俱。其不相杂义意可知 又此遍满色聚下。因文便故。先解和杂不相离 又一切所造色下。方解同处不相离。胡麻等聚。体类别居。大造极微。不同于彼。但如诸物石磨为末。以水和合。处所难分。其性各别。是和杂不相离义 又一切所造色下。乃至大种所据处所。其即质造 诸所造色还即据此。大种造色。同依一处。不同他宗。类各别住。是不相离义 上来所释后之二文。顺前解二处中后复次义。若依初复次义。同类异类大造相望。义准应悉。此义如决择五十四。六十五等。对法第五疏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