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佛藏
- 大藏经
- 论藏
- 论疏部
- 成唯识论演秘
成唯识论演秘
论。如是三惠至俱已舍故者。问下明菩萨一一刹那四道具有。如何今言见道等中无加行耶 答若加行道通漏无漏。加行智者唯是漏摄。故不为例。或加行智亦通无漏。今依漏说亦不相违。
论。八地已去至现唯无漏者 问八地已上五识中善亦非无漏。如何施等唯无漏耶 答五识中善既非增胜。非立为度故不相违。
论。此十义类差别无边等者。按瑜伽论七十八中。广有诸门故指彼也。今略引云。总说一切波罗密多清净相者。当知七种。一者菩萨于此诸法不求他知。二者于此诸法见已不生执著。三者即于如是诸法不生疑惑。谓为能得大菩提不。四者终不自赞毁他有所轻蔑。五者终不憍傲放逸。六者终不少有所得便生喜足。七者终不由此诸法于他发起嫉妒悭吝 又云。无染著性无顾恋性正回向性最为广大。无罪过性无分别性无有染污。思择所作最为明盛。已入无退转法地名不可动。若十地摄佛地摄者名最清净 又云。何因缘故菩萨所得波罗密多诸可爱果。及诸异熟常无有尽。波罗密多亦无有尽。善男子展转相依生起修习无间断故 又云。当知一切波罗密多各有四种最胜威德。一者于此波罗密多正修行时。能舍悭吝犯戒心愤懈怠散乱见趣所治。二者于此正修行时。能为无上正等菩提真实资粮。三者于此正修行时。于现法中能自摄受饶益有情。四者于此正修行时。于未来世能得广大无尽可爱诸果异熟 又云。当知一切波罗密多大悲为因。微妙可爱诸果异熟饶益一切有情为果圆满。无上广大菩提为大义利 又云。以般若波罗蜜多能取诸法无自性性。
论。依彼种立异生性故者 问若尔如何下愚相。即云执著我法愚是毕生性障。岂此愚者唯约种谈 答性狭障宽。异生性障即通种.现。谓异生性及异生性种类现行。总合名为异生性障。故无违也。
疏。六十六立五无记者。谓异熟等四加自性一。自性体者。谓诸色根是长养者。及外诸有色处等非异熟等所摄者。除善.染污色处.声处。
疏。如实义至名为自相者。总明因明自.共二相。唯分别心安立等者。方名共相。若非安立纵五蕴上空.无常等皆名自相。一一各附自所依蕴不通余故。即无常等亦名实义。异彼分别心所立故 问经中二相其义云何 答五蕴等体名为自相。蕴上无常.苦.无我等名为共相。虽一一蕴无常等别。彼此相似以立共名。不说散心分别安立名共相也。故与因明所说不同 问初后二师义何别耶 答大意是同。广略异耳。明经中意与前师同。唯叙因明有别前也。然疏中云彼因明论至与此不同者。并依佛地叙因明论二相之义。结与经别。经别之义同于初师更不言也。故佛地论叙因明已。而总结云此经不尔故不相违。
论。断惑证灭期心别故者。问若无间道不证灭者。何故说彼无分别智是缘理智 答所缘之理但名真如不名择灭。犹有粗重而未断故 若尔断惑证灭别者。如何下说菩萨利根刹那刹那断惑证灭 答彼依异品相望而谈。此约一品故不相例。
疏。无间道粗至解脱得自在故者。有义释云。无间道时伏受等种。解脱道位除彼粗重。
疏。亦显所知障断不得无为等者。详曰。今助一释。断所知障亦得无为。如显扬云。想受.不动二无为者。若断障得择灭所摄。彼障即是所知障摄 又此论下云。许无住处亦择灭摄。经言三乘无差别等。而依离缚断烦恼说。亦不相违。
论。如入二定说断苦根者。即欲界中苦受所引不安隐性名苦粗重。初定力微未能发生殊胜喜乐及胜轻安。未遍适悦故未能断彼苦粗重。二定相违故彼方断。又婆沙论八十一云。问离欲染时断忧及苦。契经何故说第二定而灭苦耶。答依过对治故作是说。谓离欲染虽断苦根。而未名为过苦对治。于初静虑得离欲时过苦对治故说苦灭。苦对治者谓初静虑。广如彼说。
论。又十无明等者。按摄论本云。以于十相所知法界。有十无明所治障住 释曰。由彼十相所显真如名十相法界 又云应知如是无明。于声闻等非染污。于诸菩萨是染污 十无明名一一如下疏中牒也。准此故知。异生性障非十无明。以异生性非无记故非唯智障。
疏。有或九故者。若初地中唯断见惑。而更不断修道惑等。修道但应有于九地。何故论说修道十地。
论。四微细障最下品者。具如疏辨。有义弹云。应说地地第九品摄。不应说为三品中下 详曰。见等余惑第九品者。一切应是此微细障。是下品故。既有此滥故疏三品遮简尤善。
论。二身见者。二释如疏。有义法执之中有我.我所二身见故 详曰。虽萨迦耶兼摄我所。观今文势不取我所品 所以者何 答明二见已既问宁知唯第六俱。既与第七相对问答。第七岂许有我所见。由此故疏第二解胜。
疏。以十种方便智至入者。入第七地十方便智。彼广。不录。
论。入十地至及所含藏者。问后后地中所有功德。前前地中颇亦得不 答亦许得。故瑜伽论四十八云。如是所说后后住中支分功德。非前前住一切都无。然下品故不随其数。当知即彼展转修习成中上品。于余后地证得成满方乃建立。
论第十卷
疏。此中意说已断处故者。问若约已断烦恼亦应言如来位。若依正断所知亦合在金刚心。何故不同 答大论二障据影略说。说彼二障一在金刚一如来地。亦不相违。
论。真见道中一切顿断者。纵三心见道亦顿断也。故瑜伽论五十九云。见断烦恼顿断非渐。所以者何。由现观智谛现观故。能断见道所断烦恼。然此现观与坏缘谛作意相应。是故三心顿断一切迷苦谛等见断烦恼。
疏。尚不许九无间道入根本定等者。次第那含断欲九品无间。皆依未至定起。
论。通缘内外至有众多故者。有义弹疏而自释云。今说通释烦恼.所知六识俱者渐断所以。如前第七双释二障顿断所由。故知此文合解二障渐断所以。不尔烦恼如何不释 详曰。第七二障顿断无差。邻次双明顿断所以。六识二障前后别明。就烦恼中小大有异小渐大顿。次明所知唯大唯渐。后方释彼渐断所以。文势既隔何得通释烦恼渐因。又烦恼障菩萨顿断文已自彰。缘内外言如何显顿反明渐耶。由斯但辨所知渐由示方隅尔。
论。必各别起无间等者。问四义云何 答按对法论第九说云。加行道者。谓由此道能舍烦恼。所以者何。由正修如是道时。能渐舍离各别上品等烦恼所生品类粗重一分渐得转依。无间道者。谓由此道无间永断烦恼令无所余。所以者何。由此道无间能永除遣此品烦恼所生品类粗重令无有余。又转粗重依得无粗重。解脱道者。谓由此道证断烦恼所得解脱。所以者何。由此道能证烦恼永断所得转依故。胜进道者。谓为断余品烦恼所有加行.无间.解脱道是名胜进。所以者何。为断此品后余烦恼所有加行.无间.解脱。望此品胜名胜进道 释曰。所断粗重即惑种子。或无堪任。所言转依即第八识。能离识上一分粗重名之为得 或成实性亦为转依。得义同前 又按俱舍说云。无间道者约断惑得无能隔碍故 释曰。由断惑得令不至生。无有力能隔碍圣道令不证灭名无间道 由解脱道已至生相决定现起能证灭故。已解脱惑得与离系得俱时起故 释曰。已解脱得与离系得俱时而生。正证离系果故名解脱。犹如世间驱贼闭户。故随何品要俱二道。与大乘别。如前断惑证灭别辨。
疏。此依容预不尔便违对法者。容预胜进而即别起。非容预者以彼后品加行.无间.解脱三道为胜进道。对法说故违意可知。
疏。若别别断至故具四道者。谈体一智。据义不同分为四道。容预.欣求即是胜进.加行义也。
疏。即是别别望前有也者。此显彼论据于菩萨别起道说。故言后三是前胜进。与此论别。
疏。又云至即二乘者。复会对法。后明胜进依二乘说。按彼论云。又复弃舍断烦恼加行。或勤方便思惟诸法。或勤加行安住诸法。或进修余三摩钵底诸所有道名胜进道。释论云。又复者为显余义。舍断烦恼诸加行道。但正思惟契经等法。或复于先所思所证法中安住观察。或复进入余胜品定。诸如是等名胜进道 释曰。明非断惑诸胜进道。简彼断惑胜进道。故云弃舍断烦恼行。余文可量。
疏。或总通三乘者。重明对法两文皆通三乘说也。
疏。今此既论至是前胜进者。显此论说二乘胜进。言或总者同彼对法后品三道皆前胜进。
疏。若不尔至胜进者故者。又显此论或总别言不同对法望后品说。若不尔者初品以后所有品道皆胜于前。此即无有不起若别若总二胜进道。既不如是明不同彼。或总言显是不定也。义如疏辨。对法不言或总别故。容有不起胜进道时。
疏。得十意乐平等净心者。按十地论第七经云。一过去佛平等染净心。二未来佛。三现在佛。四戒净。五心净。六除见疑悔净。七道非道智净。八行断智净。九思量一切菩提分法上上净。十化度一切众生净。彼论解云。于平等中心得清净。是诸佛法及随顺诸佛法。谓初三世佛十力等是即诸佛法。余七随顺诸佛法也。佛法因此戒.定.智惠化众生成。戒即第四。定是第五。六.七.八.九总智净摄 释曰。于三宝所离疑惑心。知佛所说道能出离。外道非道不能出离。又谓我应断下.中行而为发起上妙圣行。如次。是彼六.七.八相。
疏。不行契经等种种法相中者。由知法无相故。不以有相行。于契经等种种法相中。观契经等为有相也。
论。八不增减真如等者。如疏具辨。摄论中边与此同异。有义自释。复弹疏云。初应正同世亲所说。义无别故。无性后释亦与此同。不可如疏说此彼别 详曰。乍观似同。穷理少异。摄论直据断染得净明无增减。此约离执明无增减。即同中边。由证此如而离于执。不见一法而有增减。举彼所见不增减法以显真如。不增减之真如。依主释也。以此而言疏意远矣。
论。即此亦名相土自在等者。问此相自在即中边论四自在中无分别摄。何故此相名无分别 答无分别智之所起故从因为名。此论言相依果受称。故不相违。
论。有漏曾习等者。问何以曾习不能断惑 答言曾习者是曾得也。此曾习道若能断者。既应二障无始不成。以能治道先已起故。虽道曾得而障不亡。故知曾习非能断也。
疏。然约缘缚至可说地断者。显所知障而不可说上下自他断差别也。以非相应.所缘等缚不同惑障。
疏。此即在下断上至非缚法故者。此言即此所知障也。言非润生非缚法者。显异烦恼。故在上下随断下上。理无有违。
疏。又解至类亦应然者。类同烦恼断有次第。
疏。即二障至各有四句者。以所知障类同烦恼断有次第。故所知障六七相望亦成四句。四句作法同烦恼说。但易其名思可知也。
论。一切有情至可言具四者。问无住涅槃菩萨证不 答传有两释。一曰不得。此论说云出所知障而证得故。若尔摄论云何会耶。彼谓菩萨有无住故 解云。无住涅槃由菩萨证非彼已得。如修习位说得转依非已得故。二云许得。分断所知所显真如悲智依故 有义断云。今依前解说出烦恼得有余依要全出离。说出所知得无住处明非因得 详曰。后释为胜。言出所知而有二义。一者全出名之为出。此举胜者影显菩萨。如有余依举二乘者以显于佛。二者分.全俱名为出。亦如三乘见.修.无学三无漏道俱名出世。由此有余言障永寂。无住不尔。若要障尽亦应同彼言障永寂。既不如之。故与前别不可为例。又由悲智不住于二。所证之理名无住处。五地既断背于生死乐涅槃愚。而由证彼无差别理。此岂不名无住之义。况乃摄论明言有也。岂随己情强通圣教。
论。若声闻等至说彼非有者。按胜鬘经云。阿罗汉.辟支佛有余生法不尽故有生者 释曰。明我生已尽智不究竟。即知苦智。知苦智二。一知分段。二知变易。二乘断初未断变易故言有生 有余梵行成故不纯者 释曰。梵行已立不究竟也。即证灭智。涅槃名梵。证梵之因名为梵行。梵行有二。一分段因尽显有余依。分段果尽显无余依。二变易果尽显无余依。无漏依在显有余依。二乘定姓及不定姓。于前一中得有全分不得第二。虽有所成而为变易因果所杂故名不纯。事不究竟故当有所作者 释曰。所作已辨不究竟也。是修道智。修道有二。一治分段。二治变易。二乘但修分段对治。余治未修故事不究竟。事不究竟故当有所作 不度彼故当有所断者 释曰。不受后有不究竟也。是断集智。所断有二。一分段因。二变易因。二乘断初第二因名不度彼。不度彼故当必须断 不断彼故去涅槃界远者 释曰。由前四智皆不究竟故。去如来大涅槃远。举第四智显前三智。
论。非择灭摄说暂离故者。即显扬论十八中云。谓非择灭等四种离系者。谓缘差脱毕竟离系。简择烦恼究竟离系。苦乐系时离系。心心法暂时离系。释非择.择灭.不动.想受如次为四。后二既云系时离系。明是四中非择灭摄。
疏。对法至不可为难者。此遮伏难。伏难意云。按对法云。有二种应断法。谓诸烦恼及此所依受。受有二种。谓变异及不变异。如其次第苦乐非苦乐。当知烦恼断故建立择灭。二受断故如其次第建立不动及想受灭。既云断受得二无为。二无为者如何。不是择灭摄耶。疏意释者种断现息俱名为断。受等据现暂尔不行。若不尔者于择灭中。何不摄彼不动.想受。既开不摄。明非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