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识论演秘

  论。三信有能等者。信有力言总有二释。一依人辨。如疏所明。二约法说。故有义云。或有力言即所信善。谓信善法能得能成有为无为.世.出世果。起希望故而修习之。虽非论文亦不违理。
  论。忍谓胜解等者。问此信因果为俱异时 答释具灯.疏。有义准下俱起。初师必同时。推寻事理。未决定时信不生故。由此信等必欲.解俱。若依后师亦许异时。设于事理未决定时信亦生故 详曰。后师因果同异无违。前师必同。理便焉有何所以耶。但言决定方有信生。不说言欲.解要俱时起。先决后信。岂失于决方生信义。设依彼文但可因并。准何说果亦俱生耶。由此言之否臧可暏。
  论。惭等虽善非净为相者。问若惭非净。如何前难云若令心净惭等何别 答惭既称善。何得非净。然不似彼净为其相。与信不同。由斯难.答望义不同。故无有失。
  论。止诸恶行为业者。准显扬论第一。业有五种。一断无惭障为业。第五增长惭为其业。中间三种同信中三。故彼论中指同前信。
  疏。即是二缘者。显扬自法等二是惭缘也。
  论。止息恶为业者。显扬业五。初断无愧。后增长愧。中三同前。余善之业皆有五种。但初.后业望除自障能自增长。中三皆同复不录之。准前可解。
  论。谓依世间诃厌增上者。有义诃谓诃责。厌谓厌离。见世间人及世间法。诃责暴人。厌离恶法。故于暴恶而生轻拒。而弹疏云。谓自厌恶此定不然。自厌恶者即是轻拒。愧之自性。非世间故。今者既显世间诃厌故前为正 详曰。恶法违己得世间名。为先厌之后方轻拒。何理不得。故下文云于己益损名自他故。故恶名他名世间者而无有失。又厌.轻拒二义不同。若不先厌何乃拒之。
  疏。由前一理二教者。即前标宗而是理也。二教可知。
  论。然集论说至理必应尔者。此说彼论据因果言。非彼论自约因果辨。彼论所明如前疏引。
  疏。若尔即三念住等亦尔者。此质意云。念住亦用无嗔为体。应同大悲非根所摄。
  疏。念住依惠故根所摄者。此师以彼对法为正。按彼第十四出念住体云。于一切种爱.恚俱烦恼并习气不现行具足中所有定惠等为体 释曰。总以五法。无贪.无嗔.大舍.定.惠而为体也。
  疏。且依约影显非真理文者。会瑜伽也。按五十七云。念住非根摄。无贪嗔所摄故。会之云影显非实。举佛余德依惠根收。显此念住理亦尔也。
  疏。此亦不然者。后师非前。未出所以。
  疏。如五见至此无痴亦尔者。前师举见证无痴实。
  疏。或作善事至非要圣果者。随因果位所修事毕即名为满。非唯圣极方得满名。
  疏。若言勤至然此中者。问起生下。言然此中者意云。此中勤者是何勤耶。文省略也。
  疏。乍可名纯者。虽非是精犹胜染法名乍可纯。
  论。二乘究竟道欣大菩提者。有义欣大菩提名无足者。且依胜说。理实数数入无漏观令观增明亦名无足。不尔定姓无无足故。
  疏。并前合为五解者。前者论.经所列五名 问后之四义解前五位。何得所释为能解耶 答即所列五即是解彼精进之义。故合为五。
  疏。问何故此中以无贪为首者。其难意云。前摽不放以勤为初。何故后结无贪为首。
  疏。答以前至从近而结者。此答意云。依次前云若善依持之文结故。无贪为首。
  论。静住为业者。有义问寂静住者但可名性如何名业。以性显业前后无。故集论中但云。不容杂染所依为业。故此论主应是错也 详曰。若以令心平等三种而为其业。可如所责。静住既非平等等三。如何难云以性为业。又静住即是不容染义。对法何殊独责此论由斯诸论文虽少异义理大同。幸不致惑。又性显业亦复何违。如第七八识思量.了别为性相故。若云心所无如是者。理亦不然。如此论中忿以愤发而为其性。对法即以愤发为业。岂不性.业同愤发故二论互举。又此明恼暴等为性。蛆螫为业。五蕴论云。发举恶言尤蛆为性。亦是性.业二论互明。此何不许。由此观之论实非错。
  疏。非谓行也者。行非平声。应从去声读。
  论。初中复位辨舍差别者。显平等三别之所以。故杂集第一云。心平等性者。谓以初中后位辨舍差别。所以者何。由舍与心相应离沉没等不平等性故。最初证得心平等性。由心平等远离加行自然相续故。次复证得心正直性。由心正直于诸杂染无怯虑故。最后证得心无功用住性。
  疏。对法第十至为贪忧者。按彼论。解七觉支中舍觉支云。舍是不染污体。永除贪忧不染污位为自性故。有疏本云对法第十八道支中说者误也。
  疏。以忧根亦有舍者忧通善故。
  论。虽有义别至故不别立者。准瑜伽论五十六中。依嗔.贪等立余染法 应翻为净。为无异故。故此不言。即彼论云。多随嗔恚自在转义一切一分是有诤。多随爱见自在转义一切一分是有爱味。多随贪自在转义一切一分是依耽嗜。余处有文类知不录。
  论。欣谓欲俱等者。问何故根本.随惑不次而翻之耶 答同类邻明。欣.不忿等无嗔分故。故次欣后明不忿等。厌.不悭等俱无贪分。故次厌后明不悭等。余准可悟。
  论。不恨恼嫉等者。准瑜伽论八十九。依嗔而立七差别法。亦合翻之依于无嗔立于善法。故言等也。即彼论云。若烦恼缠能令发起执持刀杖斗讼违诤故名愤发。于不顺言性不堪忍故名恶说。于骂反骂于嗔反嗔等名为不忍。为性恼他故名抵突。性好讥嫌故名諀訿。心怀憎恶。于他攀缘不饶益相起发意言随顺随转名恚寻思。心怀损恼。于他攀缘恼乱之相起发意言。余如前说名害寻思。
  论。不悭憍等者。亦等瑜伽八十九说依贪所立诸烦恼法翻立善中。即彼论云。现行遮逼有所乞丐故名研求。于所得利不生喜足。设获他利更求胜利。名以利求利。耽著财利显不实德。欲令他知故名恶欲。于大人所欲求广大利养恭敬故名大欲。怀染污心显不实德。欲令他知名自希欲。于自诸欲深生贪爱名为耽嗜。于他诸欲深生贪著名遍耽嗜。于诸境界深生耽著说名为贪。于诸恶行深生耽著名非法贪。于自父母等诸财宝不正受用名为执著。于他委寄所有财物规欲抵拒故名恶贪。于所缘境深生系缚。犹如美睡隐翳其心名不应理转。心怀爱染攀缘诸欲起发意言。随顺随转名欲寻思。心怀染污攀缘亲感起发意言。余如前说名亲里寻思。心怀染污攀缘国土起发意言。余如前说名国土寻思。心怀染污攀缘自义推托迁近后时望得发起意言。余如前说名不死寻思。心怀染污攀缘自他。若劣若胜起发意言。余如前说是名轻蔑相应寻思。心怀染污攀缘施主。往还家势起发意言。随顺随转是名家势相应寻思 问此中言贪与根本贪而何别耶 答彼根本贪名不善根。此即不尔故有别也。
  论。不覆诳谄等者。即瑜伽论六十二中.及八十九憍许亦是入所翻中。六十二云。云何为憍。谓于增上惑毁犯尸罗由见闻疑他所举时。遂托余事假他余事惑设外言而相诱引。云何为许。谓怖他故。或复于彼有所希故。虽有犯重而不发露。亦不现行。非实意乐诈于有智同梵行所现行。亲爱恭敬耎善身.语二业。八十九云。心怀染污为显己德假现威仪故名为憍。心怀染污为显己德。或现亲事或行耎语故名为诈 问二文何别 答初约覆罪。后为显德。故二文别。
  疏。对法解慢等者。按彼释云。不敬者谓于师长及有德所而生憍傲。苦生者谓生后有故。
  疏。合根本二十六随烦恼中者。意云。本.随总二十六。于中十一翻入其善。疏文倒也。应云合根本.随烦恼二十六中。
  论。相用别者便立之者。问不放逸等无别相用云何立之 答前云无用无彼四外别体之用。今云有用有彼同体差别之用 问虽用有别体相还同。如何别立 答相之与用随有一别即立善中。非相.用二全别方立。
  疏。下之八法或复十法者。八谓大随。十加邪欲.解。
  论。论说十一六位中起等者。问此师善法极多几俱 答如疏具明 有义于无漏位容九俱起。轻安有漏。惭.愧起一。无第二故。有漏定心容八俱起。除舍.不逸.惭.愧随一。散善容七。前八之中除轻安故 详曰。此望疏谈随显少差义无越也。而疏意云。由此师引六位为证。恐惑者云此师许彼决定等位。但一信等故。云此师而皆许俱也。即显六位一一容与余所等并名皆许也。非说十一俱起名皆。九.八.七俱理准可悉。故不缕言故亦无咎 有云。疏主许十一俱此乖本旨 岂可疏主不解前师惭等不并言十一俱。
  疏。虽惭与愧至合一位摄者。此释伏难。难意云。惭.愧二法起既不俱。何故六位合居一处。故此答生。
  论。应说信等至十遍善心者。问忿等依嗔立。嗔位忿等无。行舍等依他。四法无方起 答设尔何失 若尔云何十遍善心 有义问答展转释之。文多不录。但写意云。忿等嗔分。与嗔不俱。舍等义别。故得俱起。难舍等义别可名为假。忿既别生应非假摄。答以体即嗔无别名假。难嗔既不俱云何体嗔。答即说嗔体名忿等故。难既忿即嗔。如嗔非假。答说嗔作忿。忿何不假。难忿时无嗔。云何说嗔以之为忿。答从嗔种生说嗔作忿。难受受种生名受非想。忿嗔种生名嗔非忿。答忿嗔种起义别名忿。受受种生领纳非想 详曰。忿嗔种生假不俱者。不害应然。离无嗔无应二不并。岂可不害别有种生。由斯不得言嗔.忿二种同不俱。故应说云。忿等依嗔境行粗违而不俱起。不害不尔。随何善位皆不损物。故得俱生。行舍等二准此应知 问瑜伽五十六云。问诸法谁相应。答他性相应非自性。既不相应云何俱起 答但是相应而必俱起。自有俱起不是相应。色.不相应虽有心俱非相应故 问四事阙何 答相应四义阙事等也。不害.无嗔无别体事。舍.不放逸对勤.三根亦准此知。望余信等可名相应。用不离体不害舍等亦具四义。
  论。有义定加行亦得定地名等者。问何故瑜伽五十六云。谓轻安俱三摩地及彼眷属。并彼果法所不摄义。是欲界系。既云轻安所不摄故方名欲界。云何言欲得有轻安 答如疏明。
  疏。然自有寻伺等有长短者。遍三地有名之为长。虽三地有而不遍者故说为短。即如轻安初寻伺地。而不遍有故名为短。
  疏。第二又解定所引善等者。此解定引证因五识。成事智俱通证因果。
  疏。此据因位者。结定引因。
  疏。若在佛果此为正义者。明其第二成事智因以下。正义许成事智在佛方有。
  疏。或初地时等者。显成事因亦证因五。
  疏。若作此解至有轻安故者。显释成事在因位非。及明非理。
  疏。彼前但据至非为尽理者。释前难也。并会前释欲无轻安之所以也。
  疏。第三又解等者。此释意云。文虽总言五有轻安。意谈三识。轻安在色。鼻.舌唯欲故但三识。言总意别故不违前 问三解何正 答而有断云。第三为正。初说违文。果位唯善自他共许。何烦更说定所引言。第二违理。前言欲界无有轻安。今复成有故违理也 有义释云。三皆无违。初标宗故。未论因果故说善言。大地菩萨生欲界中无漏引生亦无有失。会前文者如疏具明 详曰。第二释中定所引善在因可然。成所作智不唯果者违护法义。三释优劣思可知之。
  疏。余受可有即通果心者。余乐舍受得有轻安。言即通果指有之心。
  疏。若尔鼻舌至如何通者。显是通果方有轻安理非善正。有相例失。
  疏。苦根虽名无漏至五识不俱者。五识不俱而有二义。一五总不与轻安俱也。由有苦故。二但苦受相应不俱非余舍乐不容俱也。前释善也。故疏下云。然实菩萨至但除苦受。若准后解以显菩萨五得有讫。然实等文岂不烦剩。故知前善。
  疏。不断违文者。违对法论恶趣之报皆见断文。
  疏。善染二因至皆名为断者。总望因果皆得断名。约四断义别别明之。如下.及灯。故此不叙。
  疏。不生名断其因亦断者。据不生故以释断义。无想天因入见名断。永不生故。
  疏。百法等说者。百法显痴通于利钝。故安钝利两惑中间。唯识明痴是不善根。故贪.嗔下慢等上列。
  疏。爱佛贪灭皆染污收者。有义今解此等非是法执。若不坚著但起欣求。此既善心不可名执。可同有部名善法欲。若起染爱是烦恼贪 详曰。如名起义既云贪佛。岂有贪法非是染执名为善耶。若但欣求不起染执。谁言此等名之为贪。又谁不知是善法欲劳为分别。
  论。谓由爱力取蕴生故者。释此贪等圣教非一。大意无著但广略异。盖作者意取尚不同。今引异要同繁不取。显扬第一云。业有五能障无贪为业。障得菩提资粮圆满为业。损害自他为业。能趣恶道为业增长贪欲为业。余嗔等业皆有五种。初后二别。中三并同。思作可悉 五十五中贪由十事生。一取蕴。二诸见。三未得境界。四已得境界。五已所受用过去境界。六恶行。七男女。八亲支。九资具。十后有及无有。
  论。云何嗔等者。五十五中由十事生。一己身。二所爱有情。三非所爱有情。四过去怨亲。五未来怨亲。六现在怨亲。七不可意境。八嫉妒。九宿习。十他见 又五十八云。谓有四种。具如疏列。略为二释。一云。一于损己他见。二损己他有情。上损己言谈下两处。一云于损己。二他见他有情。余二可悉。
  疏。独头无明迷理等者。问前第五云。独行无明而有两种。谓主.非主。非主无明通于见修。云何今判唯迷理耶 答且然。瑜伽是主者说。五十八云。又此无明总有二种。一烦恼相缠相应。二独行。若无贪等诸烦恼缠。但于苦等诸谛境中。不如理作意力故钝惠士夫诸不如实简择。覆障缠裹闇昧等心所性名独行无明 又非主者。多迷理起。从多分言。由斯疏中不言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