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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识论演秘
论。未转依位至无我相故者。按瑜伽论六十三云。问若彼末那于一切时思量为性相续而转。如世尊说。出世末那云何建立 名假施设不必如义 又对治彼远离颠倒正思量故 释此中难意。若四惑俱恒思量者。即出世位而无四惑。复不思量。何名末那。初答意云。夫立名者但假施设未必称义。故出世意虽不思量亦得名意。与疏稍别。
论。此四常起扰浊内心者。内心之义传有两释。一云内心体即第八。由第七识相应四惑缘第八识令成有漏故名扰浊。二云内心即第七识。由相应惑而成染污名为扰浊 详曰。今同后释 所以者何 答言扰内心令外转识恒成杂染杂染者不由第八第七能故 又别释者。内心通取七.八二识。第八由之成有漏故。
疏。说四种爱至七慢分别者。相摄如灯。具明四爱如法华摄释第三.第四。
论。瑜伽论至宁不相违者。按五十八云。贪染令心卑下。憍慢令心高举。是故贪.慢更互相违。捡两本论皆五十八。疏云五十五捡文者误。
论。分别俱生至义乖返者。按五十五。贪.嗔互相无。此惑与慢.见。谓染爱时或高举或推求。慢之与见或更相应。谓高举时复邪推构 捡两本论。并五十五。疏云五十八亦恐捡错。又按对法第六云。谓贪不与嗔相应。如嗔疑亦尔。余皆相应。故知贪与见.慢相应 又云。见慢皆不得与嗔.疑相应。不障见.慢自相应也。
疏。文与前别者。与前第三所明文别。
疏。与第八识所简乃同者。同彼简去别境.及善.随惑.不定。
论。定唯系心至刹那别缘者 问若据有为定境不一。依相续说八非间断。如何说七刹那别缘。七系于八。由八而有似一常故 答定有专注一境之相。境对称一。第七不尔。据境有为故云别缘而非第七作别缘解。而似一常依相续说 若尔本智相应无定。无一相故 答一解虽无。有深专义有定无失。诸师上下或云别缘。或说缘一。准此应悉。
疏。问如定变化障者。依定得通能起变化。由彼硬涩无堪任性。能障于彼变化等事。变化之障。依主得名。
疏。或父外意者。瑜伽文外。彼论不言世俗有者有实体故。
疏。然忘念一至不别说者。与别境念行相相似。念前说无。忘念同念故不说也。有义若尔不正知亦尔何须解之。故此但是论主遗忘 详曰。疏若断云忘念别境念分摄故不说之。可如所责。疏捡行相有似.不似。故说.不说。一何辄斥。岂自不得论之妙旨。推过论主言遗忘乎。次前疏云是别境故此不说者。对邪欲解摄相说也。此方悉陈。
疏。耶欲耶解至故此不说者。有义非由别境。但依二十故不说之 详曰。五遍染家亦不说言而依二十随烦恼说。如何简略依二十耶。若言虽不说依二十。二十随中有不遍故故须简者。若尔二十二中亦有不遍。何不依简。故如疏说理甚无违。
论。要缘曾受境界种类等者。有义如等流五识所缘现境。虽非曾受而是率尔五识所得境之种类名曾受境。五识既尔意识准知。此之后心缘前类境亦得念起。今第七识唯缘类故。故说有念。所执赖耶是无始时曾受类故。缘现境故非缘曾受 问设缘过去。彼已灭故但缘现影。此即一切皆缘境类。如何曾受与境类别 答理实二境皆是现在。本质过去名为曾受。质若现在但名为类。七与五境质唯现故但名缘类。意识有时质久灭故。名缘曾受故有别也 详曰。现在等流五识之境。岂非过去等流识等境之类耶。若许是者何乃不言。若不许者有何所以。又现意识缘久灭境。境体既无何是曾受。故虽重释尚疏遗也。故今应云。是前率尔.等流识等境之类也。过去本质虽体实无。而变相缘。相似于彼名缘曾受。
疏。能发恶者等是者。释前师难。前师难云。不正知者谓起外门能发恶业。岂第七识能有此事不正知俱。故今会云彼约六识非据第七。
论。瑜伽论至三界系故者。按彼五十八云。云何名随烦恼。略由四相差别建立。一通一切不善心起。谓无惭.无愧二通一切染污心起。谓放逸等。三于各别不善心起。小十随惑。若一生时必无第二。四善.不善.无记心起谓不定四。不定四法瑜伽亦名随烦恼也。放逸等十既云遍染。明知第七有不定惑。
论。诸疑理者至亦胜解者。问何故疑理事须印 答事理虽别然必相依。如于苦谛即有苦事.苦理.苦如。由此疑理于事有印。
疏。事决不生疑等者。此难意云。疑与胜解俱时而生境有理事。疑缘于理。胜解缘事。既不同取。便违同一所缘之义。
疏。理疑亦解生者。此释意云。胜解于彼所疑之理而亦解生。即所缘同行相有别 问疑所疑理而胜解生可同所缘。印所印事疑不缘之所缘还异 答事亦有疑。但相微隐。疏示一隅故不言备。
疏。前解但约事疑者。即前引彼五十八云。疑由五相至如何有欲胜解二数。此解约彼事疑为难。
疏。以疑理所引等者。外[跳-兆+屬]前难故此释之。外难意云。若缘事疑是烦恼者应非见断。见断唯是迷理惑故 答意易详。
论第五
论。违圣言故者。即违瑜伽第十一说诸禅出受。疏云十二二字误也。按彼论云。无相者经中说为无相心定。于此定中舍根永灭但害随眠。彼品粗重无余断故。非灭现缠。住无想定必有受故。于此定中容有三受。谓喜.乐.舍 释曰。无漏定心而缘真如名无想定。或相应舍被惑所杂。或为缘缚。能杂能缘舍根。惑种名舍粗重。断此惑种名断随眠。据此等断名断舍根。非断现受。余文可悉。
疏。若许喜乐等者。问前师但言喜受相应。如何牒言许喜.乐耶 答为二释。一依三受而以明之。二就理言喜粗.乐细。粗犹上有。细必不无。
疏。第七所缘至为境界故者。此释意云。随缘何地所引果识。第七俱受即与先世引业受同。何所以者。缘彼引业所感果故。疏云相应是随顺义。若与彼业受不随顺。即不能缘彼业之果。
疏。又地所有至与彼受俱者。此第二释。随所缘识所生之地。七与彼地第六意识增上受俱。俱者即是喜.忧等同。何所以然。由缘彼地引业之果。故与当地增上受同。如生恶处忧受增上。余趣准知。前据与彼能引受同。后同所缘当地增受。故二别也。有义随第六识增上受俱。如初转依随六增上。故受俱起亦随第六。
论。任运一类等者。如阿赖耶任运一类而无转易。不与思惟所引之受而共相应。此何不尔。何知以然 答按瑜伽论六十三云。阿赖耶识相应受于一切时唯是不苦不乐受。于一切识三受位中恒相续流。乃至命终无有断绝。所余二受当知思惟之所引发非是俱生。时时作意引发现前。以八例七七同唯舍。
疏。彼是自相别义者。异熟果相。种子因相。是阿赖耶识自相别义。摄持因果为自相故。
疏。欲界中不伏修惑等者。即欲意识俱生我见依不断问。依断家答。
疏。彼定心至为有顶依者。意明平等通诸地有。法观第六引彼平等智以为所依。生空第六即以随身界系第七而为所依。故云不定 问无漏第七与能依识即许同地。有漏末那而与第六地系许别。竟何意耶 答有漏末那而有二义。一随依系。缘彼依故。二非六引。故与第六地不必同。无漏亦二。一不系故。而随观察通缘理事。二由六引。故随能依而同地也。
疏。不可以因数等难者。不可以受因.果是同。便难因.果令似所等。
疏。此微细言摄论二本皆第一说者。按无性论牒本论云。此意染污故有覆无记性。与四烦恼常共相应。如色.无色二廛烦恼。是其有覆无记性摄。色.无色廛为奢摩他所摄藏故。此意一切时微细随逐故 释三界者有情所归所集之所。犹彼市廛。而梵云阿缚遮罗。
论。谓生欲界至应知亦然者。按瑜伽论六十三中明亦同此。故彼论云。随所生处是诸烦恼即此地摄 释随第七识所生之处。彼相应惑亦同地摄 又显扬十九云。若生此界中补特伽罗。当知此意相应烦恼。即是此界体性所摄 释瑜伽约地。显扬据界。粗细少差大意一种。
论。阿罗汉灭定等者。准瑜伽六十三中不言灭定。故彼论云。诸离欲者世间治道。若现在前。若不现前。此诸烦恼现行不绝。若诸有学已见迹者。出世间道现在前时。此诸烦恼不得现行。从彼出已还复现行。善通达故。未永断故。若诸无学此一切种皆不现行。是诸烦恼当知唯离非想非非想处欲故一时顿断。非如余惑渐渐而断 释言此烦恼者。此第七识相应四惑。与此论别。会释如疏。
疏。八十八至不伏相似等者。六.七惑别。金刚断异是不同也。然俱世道不能伏之。名不伏相似。按彼论云。又见杂染得解脱时。亦能于余毕竟解脱。非余杂染得解脱时。即能解脱诸见杂染。所以者何。由生此者依世间道。乃至能离无所有处所有贪欲。于诸下地其余烦恼心得解脱。而未能脱萨迦耶见。由此见故于下.上地所有诸行和杂自体不观差别。遍计为我。或计为所。由此因缘虽升有顶而复退还。由出.世道先断一切萨迦耶见。后能永断所余烦恼。由此因缘无复退转。
疏。问至能缘此识亦应断者。此中征意。若不许断而违其理。若随所缘亦名断者。如何论云与有顶地下下烦恼一时顿断。先已断故。何名顿断耶。
疏。实理解至以此例彼者。更无恶业所招之果。第八言除。修惑犹在。我执未亡。能缘第七不得言断 问见道但无一分第八第八名舍。亦阙一分能执第七第七应舍 答因亡果丧第八可舍。七非业招。执体不无。何得名舍。
疏。今此不依。至亦通无漏故者。虽复佛地.无性二论说有净识。然佛地经.及无著论不说有之。由斯不取末论为证。
论。显扬论至平等行等者。按彼论云。意者谓从阿赖耶识种子所生还缘彼识。我痴.我爱.我我所执.我慢相应。或翻彼相应。一切时恃举为行。或平等行与彼俱转了别为性。
疏。然所引识至无藏识故者。以瑜伽论而言藏识或二转等。所以此论不难无学以彼无学无藏识故 有义文略不说 详曰。非为略也。为引大论识起多少以之为难。本论既举藏识为法。所以不得难于无学。故疏为正。若也不取彼文为理。而难无学即无伤也。
疏。第八至如余七识者。问前师自许圣道.无学第六无依。识性因转。岂非犯于他不定耶 答俱有依中含共不共。圣道等位第六意识。彼亦许有共俱有依。宗法之中既不别言故无不定。
疏。若成前总宗至意识无依者。有义弹云。无学.圣道意识皆在有法中收。岂得约宗有法之中有不定耶 详曰。夫五不定因于二喻。或有或无无所立处即为异喻。立者虽立圣道等意在有法中。然后陈宗圣意非有。以理而言合居异喻。因既于转。何非不定。谁望有法出不定耶。若言前立在有法中。如何复言是异法者。斯亦无爽。前依总立云有法收。出过据理合居异品。亦如古立宗因违云。如立声常一切皆是无常故因。陈那正云。一切皆是无常故者而是异喻。非是因也。彼既以理正因为喻。今亦以理正宗为异亦何失乎 又因明论云。异法者若于是处说所立无 释除所立外所余法处。但无所立即宗异法。圣道等意既无所立为异何咎。若不尔者。于是处言摄无所立法不尽也。止滥不穷便诸过起。由斯疏判理固无违。
疏。若以六识至无第七者。有义弹云。别宗如前宗违比量。因无不定已成似量。外量如前之支无过。因云第六意识摄故。如无学等第六意识。外人岂将真量与似量为不定过耶。若彼外量取因量因云六识摄。亦有不定之失。此即共不定。如何说有决定过耶。此弹意云。相违决定前后两家之支并具。今者前量六识摄因已犯不定。所立别宗复违比量之文便缺。后.家举彼第六意因之支乃具。阙不阙别。何理得成相违决定。若也敌者还取前因。即是六中共不定摄。何成第六不定过耶 详曰。直观疏文诚有斯失。论疏主意据改其因。前因之中而言略也。如义灯正故疏无失。
疏。此为初元者。第七我执初不起位。
疏。不可说彼得互舍者。不得以八同七令舍。以七同八而亦不舍 何以不得 答染污过尤。暂灭名舍。净法他缚永无名舍。
疏若定尔者至非法观果者。此难意云。若也定许法观及果皆平等者。八他已去无非法观及法果时。即应恒时起平等智。
疏。由此应说邻近果者。此答意云。虽二后得皆名为果。远近既殊。故平等智而不恒起。
疏。或八地已去无分别智至无妨者。此第二解。以二本智自入二观。二后得智各望自本名之为果。
疏。若约后义即果全论者。但法空果即起平等。更不远果而以去之。故云全论。
疏。或第八未舍名至此解难知者。以执藏义正名赖耶。平等非执。故所缘八何名赖耶。
疏。既无能藏藏义应暂舍者。此乃[跳-兆+屬]前难知意难 若无能藏所缘第八不名赖耶。既无能藏赖耶应舍 答此难意如初位辨故不重云 详曰。赖耶之名而既未舍。许缘何失。若要起执方名赖耶。既不执时名何不舍。由此理论许缘无咎。
疏。深喻至人中起事执者。法空理深迷斯至理名为深也 问谓人是人执。而与浅喻竟何别耶 答据迷于杌分成浅深 问谓人设喻迷生空理名深何失 答意明我.法相依而起宽狭不等。事理相托故不喻之。
疏。彼虽非执等者。虽言兼于得失。今取得也。
疏。若不然者至无有漏心隔者。若也不许细障行尔。即应三地法观恒行。以无有漏而为隔故。或不然者。显彼细障有不行时即法观起。前解为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