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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摩诘经注
不著己乐庆于彼乐。
别本云。不著己乐。庆于他乐。什曰。凡夫见他乐则生嫉。他苦则心安。自乐则生著自苦则心动。菩萨则不然。见他乐不嫉其心随喜。他苦心动欲令解脱。自乐不著自苦心安。
在诸禅定如地狱想。
什曰。禅定有三种。一大乘二小乘三凡夫。凡夫禅生高慢我心。小乘禅独善求证能烧众善坏无上道根。于菩萨则为恶趣。故视之如地狱也。肇曰。禅定虽乐。安之则大道不成。菩萨不乐故。想之如地狱也。
于生死中如园观想。
什曰。意存兼济故乐游无畏。肇曰。生死虽苦大道之所因。菩萨好游故。想如园观也。
见来求者为善师想。
什曰。本无施意。因彼来求发我施心。则于我为师。故起师想。如月氏王出行游观。有数千乞人。在路侧举手唱声各请所须。王问大臣。此是何人何所陈说。臣答言。乞人也。王智慧利根即解其意。语大臣曰。彼等我大师。非乞人也。汝不解其言耳。彼所须者。为我说法非为乞也。彼言我等前世亦作国王。不修布施故受斯报。王今不施后亦当尔。以此故当知是我大师也。肇曰。乞者虽欲自益而实益我。故想为善师也。
舍诸所有具一切智想。
什曰。舍诸所有。谓身命及国城妻子悉能弃舍。给施众生。给众生时。了知此施必能具足一切智。明见因果施而无悔也。肇曰。凡所施与妙期有在。又审因果之不虚也。
见毁戒人起救护想。
肇曰。戒为人护。毁戒则无护。菩萨自己有护。故欲护无护者也。
诸波罗蜜为父母想。
什曰。取其能生法身也。亦云子有所须。则咨之父母。菩萨所须。则求之六度。取其饶益比之父母也。肇曰。余四度行转深。法身之所由生。故想为父母也。
道品之法为眷属想。
什曰。助成圣道。令其尊胜。犹人有眷属益其贵也。肇曰。助成我者。三十七道品。犹人有眷属相助成者也。
发行善根无有齐限。
什曰。上说始种善根。今明修习增进。修习增进名为行。万善斯行无所齐限。亦云不以劫数为限也。肇曰。上云种善根。此云无齐限。转增广也。
以诸净国严饰之事成己佛土。
什曰。取彼净国相。然后修行称之故致净国。与彼无异。是名以彼成己也。肇曰。为好饰者。净土。不得不尽净土之美。
行无限施具足相好。
肇曰。开四门恣求者所取。无碍大施法也。此施相好之所因。别本云。行无阂施。什曰。或施心足而财少。或财足施心少。二事不具。则不能应无方之求。今二事兼具故。能无所齐限。恣物所求焉。
除一切恶。净身口意。
什曰。身口意净故众恶悉除。因净则果妙相妙之所以具也。肇曰。此明当大施时。诸恶悉除三业悉净。故致净相之报也。
生死无数劫意而有勇。
什曰。勇明其有力。上说意净。此说有力净而有力。故大愿果成也。肇曰。生死长久苦毒无量。自非智勇孰能处之。
闻佛无量德志而不倦。
肇曰。不以佛难及。倦而不修矣。
以智慧剑破烦恼贼。
肇曰。烦恼之寇密固难遣。自非慧剑。无以断除。
出阴界入。
什曰。烦恼既尽则随法化生。法化之身超出阴界入也。
荷负众生。
什曰。必令究竟不中弃也。
永使解脱。
肇曰。法身超三界。阴界入所不摄。故言出。若受阴界入身处情尘之内。则自同羁琐安能济彼。
以大精进摧伏魔军。
什曰。魔天魔也。肇曰。魔兵强盛。非怠者所能制也。
常求无念实相智慧。
什曰。无取相念也。凡夫行有念智慧。则高慢益甚。是故菩萨求无念智也。肇曰。真智无缘故无念为名。俗智有缘故念想以生。
行少欲知足而不舍世法。
肇曰。不以无欲。而舍世法自异。
不坏威仪。
什曰。和而不同。
而能随俗。
肇曰。同俗俯仰不失道仪。天下皆谓我同己。而我独异人。
起神通慧引导众生。
肇曰。见形不及道者。非通变无以导焉。
得念。
肇曰。正念。
总持。
什曰。以念持念。持能持法。故既言念又言持。亦云众念增长。则成持也。
所闻不忘。
肇曰。由上二种持也。
善别诸根断众生疑。
肇曰。慧也。
以乐说辩演说无阂。
肇曰。乐说辩四辩之一也。上云念定持辩。此云念持慧辩。定慧互有其用。迭在四门者也。
净十善道受天人福。
什曰。以不堪受道故为说法也。肇曰。不为福报修善。名为善净。然为物受报。报在欲界人天也。
修四无量开梵天道。
别本云。四无量令生梵天。什曰。欲使作梵天请转法轮。处尊别物也。亦菩萨自行。自生梵天也。
劝请说法随喜赞善。
肇曰。修四等即开梵道也。现为梵王请佛说法。随喜赞善以弘正教。如尸弃之流也。
得佛音声。
什曰。是赞善报也。肇曰。经云有八种音。亦云有六十种音。密迹云。佛不思议音。应物无量也。
身口意善。
肇曰。如来三不护法也。
得佛威仪。
肇曰。凡所举动。一则如来音声。三不护威仪。皆佛事也。菩萨虽未全具。然豫入其境故言得也。
深修善法所行转胜。
肇曰。善法谁不修。贵在深胜也。
以大乘教成菩萨僧。
肇曰。僧徒虽众。所贵大乘。
心无放逸不失众善本。
肇曰。放逸乃众恶之门。丧道之根。心无放逸则无善不集。善法无量。故略言本也。
行如此法是名菩萨不尽有为。
肇曰。修如上法自行化彼。功德日茂不尽有为也夫善有为法变坏物耳。废舍不修则日耗日尽矣。
何谓菩萨不住无为谓修学空不以空为证。
肇曰。自此下皆无为观行也。观无为必睹恬怕之乐。而能不证涅槃永处生死。名不住无为也。空无相无作。三乘共行。而造观不同。二乘空观唯在无我。大乘空观无法不在。以无法不在故空法亦空。空法既空故能不证空。
修学无相无作不以无相无作为证。
肇曰。二乘无相唯在尽谛。大乘无相在一切法。二乘无作不造生死。大乘无作万法不造也。
修学无起不以无起为证。
肇曰。诸法缘会而有。缘散而无。何法先有待缘而起乎。此空观之别门也。
观于无常而不厌善本。
什曰。无常则无法不灭。灭而不断故。故修善不厌。亦观无常是泥洹道。泥洹道则背善本。今不住无为故不厌有也。
观世间苦而不恶生死观于无我而诲人不倦。
什曰。无我则众生空。空而非无。故诲人不倦也。
观于寂灭而不永寂灭。
肇曰。二乘以无常为无常。故厌有为善法。以苦为苦故恶生死苦。以无我为无我。故怠于诲人。以寂为寂故欲永寂。菩萨不以无常为无常。故能不厌善本。不以苦为苦。故不恶生死。不以无我为无我。故诲人不倦。不以寂为寂。故不永寂也。
观于远离而身心修善。
什曰。远离有三。一离人众五欲。二离烦恼。三诸法性空远离。今观性空远离。而不厌善也。肇曰。远离无为之别称耳。虽见无为远离之要。而身心不离有为善也。
观无所归而归趣善法。
肇曰。诸法始无所来。终无所归。虽知无归。而常归善法也。
观于无生而以生法荷负一切。
肇曰。虽见无生。而处生荷彼也。
观于无漏而不断诸漏。
肇曰。凡诸无漏与无为同。体自无相皆无为行也。虽见无漏。而与彼同漏。同漏有二。有为入生死。实未断漏者。有已尽漏而现不断者。
观无所行。而以行法教化众生。
肇曰。法性无业何所修行。虽知无行而教必以行者也。
观于空无而不舍大悲。
肇曰。诸法之相唯空唯无。然不以空无舍于大悲也。
观正法位。
什曰。谓无生灭。取证法也。
而不随小乘。
肇曰。正法位者。观无为取证之地也。
观诸法虚妄无牢无人无主无相本愿未满而不虚福德禅定智慧。
肇曰。诸法因缘所成。虚假无本。以何为实以何为主。虽知如此然本愿未满。不以功德定慧虚假而弗修也。生曰。不住无为。是穷理将入生死之怀。以满愿为极。故终明之焉。
修如此法是名菩萨不住无为。
肇曰。备修上法。则不证无为。证谓观无为自证道成。自证道成即住无为也。
又具福德故不住无为。
肇曰。上直明菩萨不尽有为。不住无为。未释所以不尽所以不住。夫大士之行行各有以。妙期有在。故复对而明之。夫德之积也。必涉有津。若住无为。则功德不具也。
具智慧故不尽有为。
什曰。上一门中现一义。今明一门中兼具二义。若不住无则不尽有。不尽有则不住无也。肇曰。智之明也必由广博。若废舍有为则智慧不具。生曰。总翻前也。所以欲住无为者贪其乐耳。福德既具便自常乐复何贪哉。所以欲尽有为者恶其苦耳。智慧苟备已自无苦。有何恶哉。
大慈悲故不住无为。
肇曰。慈悲入生死。岂住无为之所能者也。
满本愿故不尽有为。
肇曰。满愿由积德。岂舍有为之所能。生曰。别翻前也。以慈悲为怀者。不得贪己乐也。欲满本愿者。不得计己苦也。此取功德前句智慧后句。略举二端为备也矣。
集法药故不住无为。
肇曰。采良药必在山险。非华堂之所出。集法药必在险有。非无为之法所出焉。
随授药故不尽有为。
肇曰。废舍有为则与群生隔绝。何能随而授药。生曰。翻前则是反入生死。必能救众人。故有下四句也。集法药者。使备有诸法理也。为功德意矣。随授药者知其所主随病授也。为智慧意矣。
知众生病故不住无为。
肇曰。习知众生病。必知病所尽岂无为之所能乎。生曰。解其病相。功德意也。
灭众生病故不尽有为。
肇曰。灭众生病必造有治。岂尽有为之所能。生曰。达病所应。智慧意也。
诸正士菩萨以修此法不尽有为不住无为。
肇曰。二法虽异而行必相因。故对而辩之。明行名有以造用不同也。
是名尽无尽无阂法门汝等当学。
肇曰。不尽有为。故无阂德之累。不住无为故无独善之阂。此二无阂门。是菩萨弘道之要路。佛事无方之所由。劝彼令学示其佛事不思议道。令必审诸佛无若干也。
尔时彼诸菩萨闻说是法皆大欢喜以众妙华若干种色若干种香散遍三千大千世界供养于佛及此经法并诸菩萨已稽首佛足叹未曾有言释迦牟尼佛乃能于此善行方便言已忽然不现还到彼国。
见阿閦佛品第十二
尔时世尊问维摩诘汝欲见如来为以何等观如来乎。
什曰。若自有慧眼。则能玄照不待观形。若无慧眼。则对形而隔。故问其所以。何等观如来。复次观佛有三种。一观形二观法身三观性空。问言汝三观中作何等观耶。下尽以性空答。此章悉用中百观破相义。明如来性空。更无异义。故不疏问耳。肇曰。向命文殊共来见佛。虽复举目顺俗而致观不同。如来逆睹其情将显其来观之旨。以明佛事不可思议。故知而问也。生曰。维摩诘向命诸菩萨。共来见佛。迹在人相佛焉。然见佛者。非谓形接得见便为见也。是以问之以明见焉。
维摩诘言如自观身实相观佛亦然。
肇曰。佛者何也。盖穷理尽性大觉之称也。其道虚玄固以妙绝常境。心不可以智知形不以像测。同万物之为。而居不为之域。处言数之内。而止无言之乡。非有而不可为无。非无而不可为有。寂寞虚旷物莫能测。不知所以名。故强谓之觉其为至也。亦以极矣。何则夫同于得者得亦得之。同于失者失亦得之。是以则真者同真。伪者同伪。如来灵照冥谐一彼实相。实相之相即如来相。故经曰。见实相法为见佛也。净名自观身实相。以为观如来相。义存于是。生曰。若谓己与佛接为得见者。则己与佛异相去远矣。岂得见乎。若能如自观身实相。观佛亦然。不复相异。以无乖为得见者也。
我观如来前际不来后际不去今则不住。
生曰。若以见佛为见者。此理本无。佛又不见也。不见有佛乃为见佛耳。见佛者见此人为佛从未来至现在从现在入过去。故推不见三世有佛也。过去若有便应更来。然其不来明知佛不在过去矣。未来若有便应即去。然其不去明知佛不在未来矣。现在若有便应有住。然其不住明知佛不在现在矣。
不观色不观色如不观色性不观受想行识不观识如不观识性。
肇曰。法身超绝三界。非阴界入所摄。故不可以生住去来而睹。不可以五阴如性而观也。生曰。向云不见佛者。或是已不能见非无佛也。故复推无佛可见以尽之焉。人佛者五阴合成耳。若有便应色即是佛。若色不即是佛。便应色外有佛也。色外有佛又有三种。佛在色中色在佛中色属佛也。若色即是佛。不应待四也。若色外有佛。不应待色也。若色中有佛佛无常矣。若佛中有色佛有分矣。若色属佛色不可变矣。色者色之事也。如者色不异也。性者无本为色也。既言其事。事或可改。故言如也。虽曰不改本或不然。故言性也。然则要备三义。然后成色义也。是以如性五事亦不得而殊也。至识皆同之焉。既无所见乃为见实也。以实见为佛。见实所以见佛也。
非四大起同于虚空。
肇曰。法身如空。非四大所起造也。生曰。向虽推无人相佛。正可表无实人佛耳。未足以明所以。佛者竟无人佛也。若有人佛者。便应从四大起而有也。夫从四大起而有者。是生死人也。佛不然矣。于应为有佛常无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