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经集解

  善男子毕竟有二种(至)诸结覆故众生不见。
  案。僧亮曰。上言定得菩提。毕竟得。今说不但得果。亦得因也。庄严是因。亦是世间也。一乘者。佛智是乘之究竟。说乘名也。僧宗曰。第四重。借因以况果也。庄严毕竟。犹在因中。众生成就因理。岂况果性。在生死之外。而当不须修道耶。宝亮曰。答第二问。明应须修道。庄严毕竟者。谓金刚心也。究竟毕竟者。无学果也。世间毕竟者。还是金刚心时。体由未免苦无常。故言世间也。出世毕竟者。还是无学果。体免离三相。故言出世也。庄严毕竟。据万行为言。究竟毕竟。道众生所得佛果一乘。但众生有此佛果一乘。正由无明障覆故。不能得见理。若如此急应修道。那得难言不须修道耶。
  复次善男子佛性者(至)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案。道生曰。佛性义现。莫先于此。故即以为名乌。
  善男子首楞严三昧者(至)首楞严定名为佛性。
  案。僧亮曰。果性名随果有能为名不一也。依文而言。此五名并是无学也。宝亮曰。明首楞严。是三世诸佛之母。能生一切种智。明众生亦有。但不修集故。不能得成无上菩提。首楞严有五种名者。随义为五位。第一以坚固为名。二以智慧为目。三以能摧得称。四以仗物为况。五以觉察为旨。正是一金刚心。逐义异故。有多种名。
  善男子我于一时(至)为众生故说名为我。
  案。道生曰。我名本出常存不断。佛性不断。则是其义。故以名之。非实是也。
  善男子如来有因缘故(至)而说无我得自在故。
  案。道生曰。常故自在。是我义也。应感无端。此之自在。从彼而出。本非我故。复名无我也。僧亮曰。上说因非性说性。今明非我说我。乐净亦尔。佛性实非我者。因无自在非我。有因缘至非虚妄。前除断灭之惑。后去计常之倒。皆非虚也。为世界故者。为除世人麻米之我也。宝亮曰。第五证当有之义也。于时梵志。闻当有之义。悉发道心。岂得不修道耶。僧宗曰。我于一时。住尼连禅河下。第三文劝时众。应忘怀取法。佛语无方。不可闻此一边而执著也。如昔佛一时为梵志。说正因佛性为我。佛性实非我。正以善巧方便。应众生根。令物悟道。岂可闻说此正因性为我。而生执耶。若尔我所言。众生当得佛。故言有不得。便执言。众生有佛性。不须修道也。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五十四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五十五

   答第五问明十住菩萨见不了了诸佛见了了 广辩八大人觉 辩十二头陀 释师子吼问戒则无因涅槃无果义 广释重因重果义 辩涅槃无因而是果义 辩佛性非果义 辩性因了因义

  师子吼品之第二

  尔时师子吼菩萨摩诃萨言(至)一切众生不能得见。
  案。僧亮曰。问意谓佛性雄猛。譬金刚力士。自身有之。何故不见耶。以证无也。僧宗曰。举第四问。以请答也。
  佛言善男子譬如色法(至)三昧力故能得明了。
  案。僧亮曰。凡夫无目。对眼不辨。圣人有导。微远能见。佛以二人能见。以证有也。就此答中。有八翻。此第一翻。明佛性是有。但烦恼[雨/復]故。慧眼不开。不能见耳。宝亮曰。此下去次答第四问。就答此问中。有三番明义。第一直明法体障故不见。第二借十二因缘来。证一切众生等共有佛性。第三举物离著。今从譬如色法下。第一段佛性虽有。但众生为烦恼障故。不得见。若能破三种惑。见谛思惟无明住地。烦恼都尽。则见佛性也。
  善男子若有人见一切诸法(至)首楞严定名为毕竟。
  案。僧亮曰。第二明若如中道而见。则见佛性。若乖中道。则不见非无是理也。
  善男子譬如初月虽不可见(至)亦不得言无佛性也。
  案。僧宗曰。第三明其理幽微。非常情所了。如彼初月。不得言无。
  善男子佛性者所谓十力(至)一切众生悉有佛性。
  案。僧亮曰。生死无常。称一切。三宝常故。不名一切也。僧宗曰。第四上虽明当有。未知何为体。今显出其体。乃是生死之外也。理既深远。若欲见。自非破三重惑障。则无由睹见也。三惑者。谓见谛思惟无明住地也。
  善男子十二因缘一切众生(至)一切众生悉有佛性。
  案。僧亮曰。亦内者。正见也。亦外者。耶见也。等有者。未来有也。僧宗曰。十二因缘共有者。第五文借近况远。言具十二者。始终为语耳。若胎中死。则无十二。而言具者。成就故也。亦内者现在有也。外者未来未用。义称外耳。入胎五分四根未具者。言入胎有五阴。以四根未具之时。于时。但有名色也。深习一爱。名受者。当知爱即受分。诸经每以其为无记者。以其感果力微故也。内外贪求。为取者。贪著内身。及贪身外。因此生四取。故名取。取谓取于来果也。为内外事。起口业为有者。因向贪求。起增上爱。运于身心动作之用。说业也。现在识名未来生者。世异而已。其余悉名老死也。色界众生。无三受者。不具苦受。故言无耳。三触者苦触也。三种爱者。如寒得火。病爱汤药。悉苦因缘。爱言上界无。如此爱但有舍。乐上生爱也。无老病者。乃有念念老耳。岂有发白面皱。亦无四大坏死。以其凡夫。是伏结之道。后还退堕。生欲界时。得具十二佛性亦尔。
  善男子雪山有草名为忍辱(至)不可说言无佛性也。
  案。僧宗曰。雪山譬佛。草譬涅槃经。上说倒障。不见佛性。今说所以有障。不读涅槃经故也。僧宗曰。第六翻。上虽明十力无畏。但果去人远。宝亮曰。第二翻。众生虽复当时有具不具。要始终经理。三世中得言悉成就有十二。明佛性亦然。未来必有也。
  善男子佛性者亦色非色(至)非诸声闻缘觉所知。
  案。僧宗曰。第七翻。明十住所以不见。以其理故也。为成此义故。假设状貌。不亦易可知耶。亦色者。垂形六道也。非色者。理绝形色也。非色非非色者。双遣也。亦一者理无二也。非一者。说三乘也。文中自有具释。
  善男子佛性者非阴界入(至)无边功德之所成就。
  案。僧亮曰。涅槃经说性如是不读则不见也。僧宗曰。第八更寄譬显非内非外之理也。烦恼[雨/復]故非内。惑尽则见故非外也。宝亮曰。第三翻。遣执。凡欲学者。莫承声而著。若闻色是佛性。不得言唯色是而心非。复闻四阴是佛性。亦不得言唯心是而色非。但圣人说法。随时逐物。所须岂可定执耶。
  尔时师子吼菩萨摩诃萨(至)成就几法得了了见。
  案。僧亮曰。举第五门。僧宗曰。答第五门也。迦叶更举前问。以请答也。
  善男子菩萨具足成就十法(至)以大涅槃教化众生。
  案。僧宗曰。今言成就十法。非不是行。但未具足。故不见耳。有五重解释。此第一总明十法浅深为异也。宝亮曰。次举第五问来请答。佛言。菩萨正行此十法。未满足故。见不明了。佛得此十法。已满故。见佛性了了。既问除障法。故佛下有五番来。广解此十法。更无余义也。
  师子吼菩萨言世尊(至)虽见佛性而不明了。
  案。僧亮曰。十法者。前八法。犹是八大人觉耳。后二法。一赞叹解脱。二以涅槃教化为异成十也。有五翻此第一。
  复次善男子出家之人(至)虽见佛性而不明了。
  案。僧亮曰。第二辨出乐。以出家在林离俗。匆务远离。正体余者非也。寂静乐者。得禅定也。永灭乐者。得无漏也。毕竟乐者。得二涅槃也。僧宗曰。第二偏就观门。以辨十法也。
  复次善男子菩萨摩诃萨(至)虽见佛性而不明了。
  案。僧亮曰。第三随从天行。是名正定。以此方知四禅是天行者也。僧宗曰。第三就比丘于此经修行。以明十法也。
  复次善男子夫少欲者(至)虽见佛性而不明了。
  案。僧亮曰。第四以十二头陀为少欲。行转除也。僧宗曰。第四离聚落。以辨十法也。
  复次善男子为多欲故(至)虽见佛性而不明了。
  案。僧亮曰。第五翻也。及五种者。解脱五欲乐也。僧宗曰。第五就现相。以明十法。
  善男子如汝所言十住菩萨(至)见于佛性而得明了。
  案。僧宗曰。举第六问也。今言。以佛眼故了了。菩萨以慧眼。故不了了也。宝亮曰。如所言十住菩萨。以何眼见。而不相了者。此下去次答第六问。佛言菩萨。唯得四眼。用慧眼。故不明了。佛具足五眼。照了穷源。故见佛性了了也。下去有数重解。十住菩萨。由为菩提作行。故见不明了。十住菩萨。唯自知得佛。不知他有佛性者。亦是不了义之辞。烦恼本障智慧。十住菩萨。断惑垂尽。何容指自知作佛。不知他有佛性。他惑亦不能障我智不理。今所以有此言者。为辨难易相。明以成佛者。得言易知。未成道人。事迹幽隐难知。故有此之说也。
  善男子慧眼见故不得明了(至)心不生信不名闻见。
  案。僧亮曰。称第六问佛何眼见故也。初得名慧。满足佛为菩提。行者进趣名行。住十住故者。应去不去名住也。住不住者。不应去而住非住也。又云不去不住。十住在生灭境。故有去住。佛不生不灭。不去不住也。僧宗曰。就答中有四翻。第一明佛与菩萨。见有了不了。第二明乃至十地。尚不了了。况其余耶。至极虽复妙绝。非常情所察。若因迹寻本。可以知也。第三修戒定为因。则其理也。第四结闻见之理。以晓前宗也。此则第一翻也。
  善男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至)当云何观而得知耶。
  案。僧亮曰。六种问答。是第二观门也。僧宗曰。此下第二翻也。宝亮曰。此下师子吼。大段之第二也。上六问六答。已定因果性。使物识因果。修德集业。若当于此深理。未能领悟。信心不立者。劝使约应佛。依十二部经教因果。就事以生信也。凡开五门。此下第一观果也。
  善男子一切众生实不能知(至)一者眼见二者闻见。
  案。僧亮曰。先观果性。观之粗也。宝亮曰。佛虽劝观。但物情不解。故师子吼问。明一切众生。实不能测知如来心相。当云何得知。佛言当依二法。一者眼见如来身业。二闻佛所说教法。唯依此二事。得知如来心相。若见如来身业。有三十二相。在世运动。为为众生。为为利养。若见说法。一向为物。不自为己。得知此人可尊可重。必非生死果报所为。若无此妙极来应。众生云何得斯之身处世救苦。必应可信。果既如之。必有妙因。是以劝人。依十二部经。约应佛观如来心用。可得信知因果之性也。但文十别。事义自显矣。
  若见如来所有身业(至)为谁受身是名眼见。
  案。僧亮曰。云何受身者。有二种。有自在不自在。知如来自在也。何故受身者。知如来为众生故受也。为谁受身者。为中有等不等。明如来等众生也。僧亮曰。云何而受是身者。乃知感应之道。而不能知所以尔耶。谓以大悲之心。故受身也。
  若观如来云何说法(至)应当依是二种因缘。
  案。僧亮曰。不破烦恼者。真谛也。非不破者。世谛也。真俗中。非破非不破者。是真谛。亦是俗谛。何者。非尽能破也。五人能破非不破也。皆说真俗中道。不自言师。亦可俗谛中道。初二种云何知者。第二观门。观缘因也。因成就名眼见。又闻见因不成就。虽识佛。不名眼见。亦非闻见也。二种者。外细内粗。内细外粗。善恶难知者也。
  师子吼菩萨白佛言世尊(至)唯依是二不可得知。
  案。僧亮曰。第三门因缘也。因成就名眼见。亦是闻见。因不成就。虽识佛不名眼见。亦非闻见也。二种者。外细内粗。内细外粗。善恶难知也。宝亮曰。第二文约佛弟子所行法观因。佛唯极果。无因可观。若不举弟子所行。则无以为验。佛果若不真。那得信佛语者。尽得实解。故知其理必可信。今者师子吼。先举上庵罗果喻四品人来验。若内外俱熟。内外俱生。此亦易别。余外熟内生。外生内熟。此之二人。云何得知。佛言。此实难知。虽曰难知。当以四法来验。必知真实。若论此四法。正是共住智慧。开共住为二。智慧为两。故成四句。若用此四法。则知持戒破戒。
  佛言善哉善哉善男子(至)然后得知持戒破戒。
  案。僧宗曰。四人常近。犹不可知。况复如来。而可测耶。
  善男子戒有二种持者亦二(至)为为利养为究竟持。
  案。僧亮曰。以因缘故。受持禁戒者。或为自度。或为人天也。若不为究竟非究竟持也。僧宗曰。此第三翻也。要修究竟戒者。乃能见也。宝亮曰。下欲以此究竟不究竟。来证戒成就不成就。若究竟持戒者。名为眼见闻见。若不究竟持戒。亦不名眼见闻见。自信首五根立以上人。悉属究竟持戒数。若从一信已后。终入内凡夫。相续不舍。乃至成佛。亦名究竟戒。
  善男子如来戒者无有因缘(至)毕竟持戒究竟持戒。
  案。僧亮曰。性不为恶。自然得戒。是究竟戒也。不生嗔碍者。亦性不为恶也。
  善男子我昔一时与舍利弗(至)三藐三菩提。
  案。僧亮曰。出证因中无恶。果有此力也。宝亮曰。证如来持戒最胜也。
  复有二种一为利养(至)及以如来持戒之人。
  案。僧亮曰。重释。而正法者。是究竟也。
  复有二种一性自能持(至)及以如来亦名闻见。
  案。僧亮曰。即是无因缘戒也。旷世修习。恶心永灭。善成性也。
  复有二种一声闻戒(至)能见佛性如来涅槃。
  案。僧亮曰。声闻厌生死。行乖涅槃。非见法也。
  师子吼菩萨言世尊(至)何以故法性尔故。
  案。僧亮曰。释究竟义。亦明从戒生法。终至涅槃。皆是缘因义也。曰推因也。有十一重相释。